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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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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有台(16世纪—17世纪),字南山湖广黄州府蕲水县人
南有台万历四十年(1612年)举人,担任句容教谕,讲学课士都有法则,崇习经术而品德端正。
崇祯七年(1634年)他中进士,获授诸暨知县,多方安抚体恤百姓,转任绍兴府推官,判决公允,没有冤情,再调东昌,很快升为南京户部度支员外郎,期间廉洁奉公,郎中致仕,再家去世。
儿子南州士为庠生、南宏士为县丞
毛士龙明末清初 ? —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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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士龙字伯高号禹门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人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进士,起家杭州推官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擢刑科给事中,过同里何士晋寓,值杨涟至,士龙未与谋面,屏后闻语,即出见定交,群小嫉之。
首劾姚宗文阅视乖张。
杨涟去国,抗疏请留。
天启改元正月疏论“三案”,力言孙慎行陆梦龙陆大受何士晋马德沣王之寀杨涟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辈丑正害直之罪。
帝是之。
内侍刘朝、田诏、刘进忠等五人以盗宫赀下刑部狱,尚书黄克缵庇之,是年五月司礼监王安罢,魏进忠用事。
诏等进重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鸣冤,进忠即传旨贷其死罪。
大学士刘一燝等多次执奏。
旨下刑科,士龙抄参者三,旨几中寝。
克缵乃陈其冤状,而请付之热审。
进忠不从,传旨立即释放。
士龙大愤,弹劾黄克缵阿旨骫法,不可为大臣,且指数刘朝等罪甚悉。
由是进忠及诸阉衔士龙次骨。
进忠广开告密,诬天津废将陈天爵交通李承芳,逮其一家五十余人,下诏狱。
士龙即劾锦衣卫指挥使思恭及诬告者罪。
进忠张后抑己,诬为死囚孙二所出,布散流言。
士龙请究治妖言奸党并主使逆徒,进忠益憾。
至九月士龙顺天府丞邵辅忠奸贪,两人互相上疏攻讦,士龙削籍为民,辅忠落职闲住。
天启四年冬,魏珰令其私人张讷吏部尚书赵南星坏政十罪,并及士龙,再命削籍。
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狱词,遣戍山西平阳卫
邵辅忠起用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刘徽复摭辅忠前奏,劾士龙纳访犯万金,下法司逮治。
士龙知忠贤必杀己,夜中逾墙遁,其妾不知也,谓有司杀之,被发号泣于道,有司无如之何。
士龙乃潜至家,载妻子浮太湖以免。
崇祯元年士为士龙称冤,诏尽赦其罪。
士龙始诣阙谢恩,命复官致仕,竟不召用。
至崇祯十四年,同邑周延儒再次任首辅,始起漕储副使,督苏松诸郡粮。
明年冬,入为太仆寺少卿
明年春,擢左佥都御史
左都御史李邦华副都御史惠世扬皆未至任,士龙独掌院事。
帝尝语辅臣:“往例御史巡方,类微服访民间。
近高牙大纛,气凌巡抚,且公署前后皆通窦纳贿,每奉使,富可敌国,宜重惩。
士龙闻,劾逮福建巡按御史李嗣京
十月谢病归。
国变后卒。
刘大观清 1753 — 1834
行脚集·自序
余罢官后,百体有主,笠屐远迈。
黄金台下,至七十二泉;又自大梁、成皋洛阳,回至鹾城。
拟偕妻孥,黄粱于破釜,与伏枥之驽,休息骸骨矣。
因念鹾城,只尺太华。
有杖不撰山,且笑人,爰共痴奴,遥践胜地?
听雨于玉泉院,访僧于云台峰,濯顽躯于温泉,嚼秋英于韦杜。
如不送去冠上峨峨之獬豸,焉得换来峰头巍巍之佛髻耶?
游踪所至,辄有题咏,命其集曰《行箧集》。
属同年老友杨蓉裳作序,蓉裳误听,以箧为脚,序中不儒我而僧我,又以不得共游华山,自名“懒残”,以作序此“丰干之饶舌”。
文嘉矣,不忍割去。
又病其役我于比邱,非名集之初意,促蓉裳改之。
蓉裳曰:“吁!
用子之硁硁,度我之恢恢耶?
士为名累,如鱼中钓。
鱼尔,尔不知怒;僧尔,尔则以为怪耶?
夫僧之异于儒者,脱刺促而就逍遥也。
子之游,逍遥矣;子之诗,亦逍遥矣!
逍遥尔,故僧尔;刺促尔,乃儒尔。
安于刺促,不安于逍遥,吾将改吾之序矣!
” 我无言以对,而听其以“脚”替“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