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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孟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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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孟祯(?
年—1633年),字泰符,一作六符直隶桐城县人
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有《桐城马太仆奏略》。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马孟祯考中戊戌进士,获任江西分宜县知县,即将受召入朝廷时,由于上缴征赋不足,遭户部尚书赵世卿弹劾,于是被削职。
仅过三天,百姓的税便全缴清,得到邹元标万国钦等人大力誇赞。
续任监察御史
马孟祯上奏疏论文选郎王永光仪制张嗣诚都给事中姚文蔚陈治则等人攀附权贵而被提拔、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近八十还没有辞官。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为河东巡盐御史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四月,怡神殿发生火灾,马孟祯提出建言与警语,但未能受到重视。
吏部侍郎萧云举协同京察时有包庇的行为,马孟祯率先上疏弹劾,后来谈论的人越来越多,萧云举便辞职离去。
万历四十二年冬天(1614年),考核选拔科道官中书舍人张光房知县赵昌运张廷拱旷鸣鸾濮中玉等人被以言论不合时宜,未能受到认同。
马孟祯为此打抱不平,上疏评论。
当时三党的势力庞大,马孟祯遭到忌惮,被调广东按察司副使,称病未能赴任。
天启初年马孟祯获起用为南京光禄寺少卿,改太仆寺少卿,遭遇丧事返乡。
魏忠贤得势后,御史王业浩趁机弹劾马孟祯,于是马孟祯被剥夺官位。
崇祯初年,恢复官职。
毛士龙明末清初 ? —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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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士龙字伯高号禹门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人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进士,起家杭州推官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擢刑科给事中,过同里何士晋寓,值杨涟至,士龙未与谋面,屏后闻语,即出见定交,群小嫉之。
首劾姚宗文阅视乖张。
杨涟去国,抗疏请留。
天启改元正月疏论“三案”,力言孙慎行陆梦龙陆大受何士晋马德沣王之寀杨涟等有功社稷,而魏浚辈丑正害直之罪。
帝是之。
内侍刘朝、田诏、刘进忠等五人以盗宫赀下刑部狱,尚书黄克缵庇之,是年五月司礼监王安罢,魏进忠用事。
诏等进重赂,令其下李文盛等上疏鸣冤,进忠即传旨贷其死罪。
大学士刘一燝等多次执奏。
旨下刑科,士龙抄参者三,旨几中寝。
克缵乃陈其冤状,而请付之热审。
进忠不从,传旨立即释放。
士龙大愤,弹劾黄克缵阿旨骫法,不可为大臣,且指数刘朝等罪甚悉。
由是进忠及诸阉衔士龙次骨。
进忠广开告密,诬天津废将陈天爵交通李承芳,逮其一家五十余人,下诏狱。
士龙即劾锦衣卫指挥使思恭及诬告者罪。
进忠张后抑己,诬为死囚孙二所出,布散流言。
士龙请究治妖言奸党并主使逆徒,进忠益憾。
至九月士龙顺天府丞邵辅忠奸贪,两人互相上疏攻讦,士龙削籍为民,辅忠落职闲住。
天启四年冬,魏珰令其私人张讷吏部尚书赵南星坏政十罪,并及士龙,再命削籍。
明年三月入之汪文言狱词,遣戍山西平阳卫
邵辅忠起用兵部侍郎六年十二月御史刘徽复摭辅忠前奏,劾士龙纳访犯万金,下法司逮治。
士龙知忠贤必杀己,夜中逾墙遁,其妾不知也,谓有司杀之,被发号泣于道,有司无如之何。
士龙乃潜至家,载妻子浮太湖以免。
崇祯元年士为士龙称冤,诏尽赦其罪。
士龙始诣阙谢恩,命复官致仕,竟不召用。
至崇祯十四年,同邑周延儒再次任首辅,始起漕储副使,督苏松诸郡粮。
明年冬,入为太仆寺少卿
明年春,擢左佥都御史
左都御史李邦华副都御史惠世扬皆未至任,士龙独掌院事。
帝尝语辅臣:“往例御史巡方,类微服访民间。
近高牙大纛,气凌巡抚,且公署前后皆通窦纳贿,每奉使,富可敌国,宜重惩。
士龙闻,劾逮福建巡按御史李嗣京
十月谢病归。
国变后卒。
庄谦明末清初 1584 —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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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谦(1584年—1637年)字含光山东青州府莒州人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进士,初授汝宁府推官天启五年(1625年)四月考选,擢浙江道监察御史,以门户疏纠尚宝司卿旷鸣鸾陈以闻,又纠参门户南京刑部尚书胡应台为邪党,胡革任回籍。
陈防御五议:一议速振京营;一议厚集兵力;一议运入仓粮;一议速补近道;一议严搜奸细。
巡按陕西天启七年疏请免榷潼关咸阳商税。
又请为魏忠贤建祠于延镇,七月以延镇大捷加恩,赏银十五两,八月总督陕西三边史永安巡抚陕西胡廷宴巡按御史袁鲸帅众合词请建魏忠贤生祠于固镇太白山龙池之西,内有“惟岳齐天,用象之翰;如泉满地,式弘赉傅之霖。
绩在东陲,惠流西鄙”等语,并获赐祠名“懋彝”。
崇祯元年以阉党被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