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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篆明 1532 —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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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篆(1532年—1603年)字绍芳,湖广荆州府夷陵州紫阳(今宜昌)人。
湖广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五十二名,三甲第九十三名进士
江西吉水县知县,累官吏部文选司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四月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二年十月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三年十月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五年九月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六年三月奉命清理军职贴黄,六月升本院左副都御史张居正以天下才推之,京师号为“铁御史”。
万历八年四月刑部右侍郎九月改任吏部右侍郎十年七月左侍郎张居正死后,直隶巡按御史王国弹劾他送给冯保玉带十束、银二万两,谋掌都察院王篆疏辩乞罢,被调南京别衙门用。
不久御史李廷彦复追数其贪纵不法诸事,皇帝遂令其冠带闲住。
万历十一年(1583年)归里。
十一年九月工科给事中王毓阳再次弹劾,被黜为民。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于夷陵城东山夷陵人称王篆为王天官,建有“天官牌坊”。
主要活动
  • 1562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