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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启睿明 1556 —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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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启睿(1556年7月20日—1616年)字尔介号讱原福建南安英都良山村人,徙居晋江进士出身
新会县知县洪有第次子。
自幼聪颖,记忆力甚好。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福建乡试举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会元),殿试二甲第一(传胪)。
礼部主事,率先举发沈惟敬阴险狡猾,上疏弹劾兵部尚书石星误国,经略使宋应昌扶同欺蔽等罪。
又奏请明神宗册立太子,并搭救于孔兼陈泰来顾允成等人。
不久升为祠祭司郎中,督学两浙,旋即转任金衢兵备道
后升浙江按察使,治兵海上,功绩懋著。
宁波人为其建生祠祭祀。
升浙江右布政使,寻改左布政使
当时任内浙东旱灾,浙西水灾,洪启睿竭尽全力接济难民,并上疏朝廷,奏请免除浙江的税赋,开仓赈济灾民等措施,皆被朝廷采纳允准。
不久致仕归乡。
著有《还山十誓》等,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逝世,享寿六十一岁,有子洪承绂。
主要活动
  • 1592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