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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龙明 1477 —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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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龙(1477年—1546年)字虞佐号渔石浙江兰溪县(今浙江省兰溪市)人,正德戊辰进士嘉靖间累官吏部刑部兵部尚书
谥文襄
唐龙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山东郯城县知县
正德六年(1511年),畿内爆发刘六刘七起义,席捲多省,唐龙数次抵禦刘六进攻。
父丧丁忧去职。
服除,授监察御史,出按云南
钱宁义父参将卢和坐罪当死,钱宁为奏辩,下镇抚覆勘。
恰会遣官录囚,钱宁下属欲出面和解,为唐龙所逮捕,正其罪。
再出按江西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
唐龙升任陕西提学副使嘉靖五年(1526年)十一月山西按察使六年十二月召为太仆寺卿。
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唐龙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
八年十月召拜为右副都御史,回都察院管事。
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左侍郎
嘉靖十一年(1532年)陕西发生大饥荒。
吉囊拥众临边,延绥告警。
明世宗唐龙担任兵部尚书三边总督并兼理振济,发内帑金三十万前往。
唐龙总兵官王效梁震,屡次击退敌军。
嘉靖十四年(1535年),召为刑部尚书
九庙修成,唐龙上充军应赦者一百四十人,除丰熙杨慎王元正马录吕经冯恩刘济邵经邦外,其馀人全部释放。
尚书年考满,十六年(1537年)八月太子少保
十七年四月唐龙遂以母老乞归侍养。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八月,再起用为南京刑部尚书,随即于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
次年兵部尚书戴金罢免,世宗召还唐龙替任,四月提督团营军务
太庙修成后,加太子太保
十二月熊浃吏部尚书,其为官劳绩,凡事均咨询僚佐,因年迈多病,动辄为僚佐所欺。
御史陈九德劾前选郎高简罔上行私,连及唐龙衰暮。
高简下诏狱,唐龙引疾辞职未成,吏科给事中杨上林、徐良辅又疏论高简之事,世宗下诏,高简杖刑十遣戍,杨上林、徐良辅因不早言罢官,唐龙则黜为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卒于回乡途中。
过数年,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辩解,朝廷复其原职,追赠少保谥文襄
唐龙曾与严嵩为善,其罢官之事,实为夏言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