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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应期明 1474 —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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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应期(1474年—1535年)字思徵别号值庵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苏州吴江)人。
弘治六年进士,历仕三朝,几经起落。
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盛应期盛寅四世孙。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理济宁诸闸。
太监李广家人贩卖私盐到济南,因畏惧应期将私盐投水逃走。
李广因此怀恨,借南京贡内官诬陷盛应期阻荐新船,逮应期主事范璋下诏狱。
谪官云南驿丞,迁禄丰县知县
正德初年历官震南佥事
御史张璞副使晁必登抵制镇守太监梁裕,梁裕弹劾三人,全部下诏狱,张璞被拷打致死。
此后,乾清宫火灾,盛应期得以复职。
历官陕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任内讨平天全六番招讨使文林
正德十四年(1519年)丁忧归里。
嘉靖二年(1523年)起故官,巡抚江西
宸濠之乱后,江西满目疮痍,盛应期奏免杂税数十万,并请留转输南京米粮四十七万、银二十万,赈济饥民。
次年,进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
御史许中弹劾应期暴虐,御史郑洛书又劾应期贿结权贵。
应期已迁工部侍郎,引疾去官。
嘉靖六年(1527年),黄河决堤,流入沛县之北的庙道口,淤积泥沙数十里,运河不能行,侍郎章拯不能治。
尚书胡世宁詹事霍韬佥事江良材建议在昭阳湖之东另开漕渠,为长久之计。
随即按御史吴仲之言召章拯还,即家拜盛应期右都御史,前往治理。
盛应期开挖新河,从昭阳湖东北到留城口
未成撤职,后来遇赦,复官致仕卒。
应期罢官后三十年新河朱衡接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