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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胡尔恺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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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尔恺(1609年—17世纪),字石江湖广长沙府长沙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胡尔恺十九岁时在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为母亲服丧完毕后获授太平推官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兵科都给事中左懋第委任他督修太平府城墙,一年完工;期间又探查关的贪官与平定徽州的变乱,十五年(1643年)分考应天乡试,取录卢象观等名士。
弘光年间马士英阮大铖擅权,胡尔恺辞官归里十多年,到顺治十四年(1657年)洪承畴推荐下在清朝任职吏科给事中吏部右侍郎礼部左侍郎,多次上陈国家计策,在北京病逝。
他病重时依然上陈四件事为民请命,都获认可,他说:「四件事完成,我可以瞑目了。
」死后没有足够资金入殓,同乡赵洞门为其筹得赙金,带棺木回乡。
他生平对家人和乡里孝友和睦,位居要职却依然布衣蔬食。
有《且耕堂集》。
惠士奇清 1671 —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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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士奇(1671年—1741年)字天牧一字仲孺晚号半农人称红豆先生
江苏吴县(今属苏州市)人。
清朝翰林、经学家。
惠士奇惠周惕之子。
晨夕奋志读书,尝于人群坐中背诵《封禅书》,不遗一字。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江南乡试第一名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联捷己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历官侍读学士曾典试湖南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出任广东学政,提倡经学,有弟子苏珥何梦瑶等。
累官至侍读
雍正五年(1727年)惠士奇因“入对不称旨”,被罚修镇江城,散尽家产,最后资金不足而停工,被削籍归里。
乾隆元年(1736年),免除修城欠款,诏召士奇进京,先入八旗通志馆充纂修是年夏天,诏开三礼馆,被列入纂修名单,次年,复官侍读,在三礼馆专修《仪礼义疏》。
乾隆五年,以老病告归,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二十二日卒于家。
杨超曾为其撰写墓志铭。
清史稿》有传。
张继晚清 18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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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1852年10月11日—?
),字择之号少斋甘肃省巩昌府陇西县人
行三,进士出身
癸酉科拔贡生,中式光绪元年乙亥恩科本省乡试第十名举人丙子恩科会试中式三百三十九名贡士保和殿覆试二等第十二名,殿试二甲第六十八名进士,朝考二等第三十六名。
引见奉旨改翰林院庶吉。
十三年丁丑散馆引见以知县用。
五月赴部投供。
丁父忧
回籍守制。
五年服满起复赴京。
六年三月分选授江苏盐城县知县
因亲老告近。
五月分改选四川垫江县知县
六月初五日经钦派王大臣验放奉旨依议钦此。
十一日领凭起程。
是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到任。
八月调补江津县知县
十年八月初六日到任。
十二年调补华阳县知县
十三年正月初九日到任。
历调署东乡县万县汉州知州、代理成都县知县
十五年大计保荐卓异。
十九年十一月调署绵竹县知县
是月二十七日到任。
光绪二年五月6月3日),改庶吉士
光绪三年四月癸丑1877年6月9日),翰林院散馆,著以即用知县
历任四川垫江华阳东乡、万、成都知县,后署理汉州知州
重视地方治安。
严加缉捕。
匪徒敛迹。
工书法,颇有逸致。
他关心桑梓文化教育,李寿芝知县襄武书院筹集资金,慨捐白银500两,著有《友竹山房饮花吟社诗选》。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因瞻对藏官逼叛人民,起而杀藏官欲自立。
张继作为川军“统领”被四川总督鹿传霖派往其地剿抚,欲改流设官,却因鹿传霖驻藏大臣文海、驻川将军恭寿不和,被二人密告,劾鹿参张。
于是仍把瞻对交藏人管理。
张继以此获罪流放新疆
因廉吏而免戍,有收川边之功。
杨毓泗清末民国初 1864 —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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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毓泗(1864年—1921年)字润东号子泉山东济宁州(今济宁市)东门大街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中举。
次年,中末科进士,殿试名列二甲,授翰林院庶吉士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选赴日本留学。
三十四年(1908年)回国,加侍讲学士衔
宣统元年(1909年)被公推其新成立之山东省咨议局议长。
辛亥革命爆发,山东巡抚孙宝琦宣布独立,杨毓泗被推选为山东都督,但无实权。
旋回乡,著《抱滕轩诗文集》。
民国三年(1914年)绥远都统潘矩楹聘其参赞军务,又因身体不适辞职。
回乡后,创办因利局,筹集资金发展地方赈济、慈善事业。
还重修砚水桥,整修太白楼、古南池浣笔泉等古迹。
民国十年(1921年)病逝。
高熙哲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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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熙哲(1854年—1938年)字仲瑊一字亦愚
山东省兖州府滕县城关镇(今属枣庄市滕州市)人,原籍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
清末民初政治人物、经学家、史学家书法家
自幼熟读经史,入滕县道一书院学习,后考选副贡生
光绪九年(1883年)癸未科会试贡士
十二年(1886年)丙戌科补殿试第二甲第六十四名进士出身
五月,选翰林院庶吉士
十五年(1889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协修
诰授朝议大夫
二十年(1894年)三月,以翰林院编修甲午科会试同考官,考生张謇高熙哲为师。
七月,充山西乡试正考官
后授贵州道监察御史,转湖广道,以直言敢谏著称。
二十六年(1900年),提出反对山东巡抚袁世凯“痛剿”义和团之行动。
五月,以监察御史奏报英国人勘划威海租界与原条约不符,军机处与总理衙门饬令袁世凯查明声复并全力磋商。
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请假回籍省亲。
二十九年(1903年)六月,补授河南道监察御史
工科给事中
三十年(1904年)八月,升授甘肃宁夏府知府,赴兰州
三十二年(1906年)丁内艰离任归乡。
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服阙,补授直隶宣化府知府
宣统元年(1909年),改调直隶大名府知府
个性节俭,喜好读书,不携带家眷赴任,不聘用门卫、家丁,只有一个老仆供其差使,官署也不置车马,只养一驴备用。
致力革除积弊,提倡文教风俗,推行农工生产;闲暇时则前往中学、师范学校讲授经史;大名府盐商有惯例将每月供盐折现馈送给知府高熙哲难以变革旧例,饬令将此资金拨供学校使用。
儒雅朴素,时人称高熙哲为良吏。
二年(1910年),回任宣化府知府
三年(1911年)年底宣统帝退位后以大清遗臣自居,弃官归乡。
重视编纂地方志,认为“风俗者,太平之根本也”,两度参与滕县编纂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军南下山东高熙哲举家转徙避难,对时局愤慨。
二十七年(1938年)八月,忧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