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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李绂清 1673 —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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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绂(1673年—1750年)字巨来号穆堂江西临川县城南上桥寺石芝园人,清朝理学家。
李绂早年丧父,家贫,自幼聪颖,有神童之誉。
科场颇为困顿,二十四岁录生员,四次乡试不售。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联捷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
康熙六十年(1721年),担任会试副考官
有落榜举子聚众闹事,遭御史舒库弹劾,以“隐匿不奏”罪免官,贬至永定河做河工。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李绂被召还原职并署理吏部侍郎,半年后迁任兵部
其间又被派往山东天津处理漕运事宜。
一生为官正直,体恤百姓。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任广西巡抚
雍正四年(1726年)授任直隶总督
不久因劾河南总督田文镜横行乡里,但田文镜反告李绂谢济世蔡珽结党营私。
是年,九阿哥允禟被囚禁在保定李绂允禟关押在高墙内,严加看管。
不久允禟病死,有谣言说李绂雍正之命杀害了允禟
李绂暧昧其事,上奏允禟腹泻,几天后遽死。
李绂被免除直隶总督,改任工部右侍郎
新任直隶总督宜兆熊知府曾逢圣、知县王游亏空钱粮,此两人都是李绂所推荐。
广西巡抚天河县发生劫狱案,是李绂广西任内未完之案;又有土司罗文刚纠众抗官,也是李绂怠忽所造成。
雍正五年(1727年)以营私议罪二十一条,身系狱中,在狱中整日读书,缚至刑场,面无惧色;后为雍正所赦。
出狱后奉敕主修《八旗通志》、《广西通志》、《畿辅通志》等。
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致仕。
李绂学宗陆象山,著《陆子学谱》、《朱子晚年全论》、《阳明学录》诸书,力图调和朱陆“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说。
李绂一生勤于治学,尤通史学,对王安石变法有所辨正,学者蔡上翔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一文多引其说。
另著有《春秋一是》、《穆堂类稿、续稿、别稿》。
另外他曾经写过《书辨奸论后》一文,认为北宋时期作者标明苏洵的《辨奸论》一文,是邵伯温伪托苏洵之名而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