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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庄大中清 1714 — 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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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大中1714年7月10日—1777年10月31日康熙五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一日),字正子号镜堂
江苏省苏州府元和县(今属苏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进县(后分设阳湖县,今属常州市),诗人、词人。
雍正十三年(1735年)中式乙卯江南乡举人
乾隆二年(1737年)中式丁巳恩科第二甲第七名进士出身
以知县即用
三年(1738年),补广东罗定直隶东安县知县
五年(1740年)十月,因疏防县内抢劫案,被两广总督马尔泰揭参弹劾。
六年(1741年),以东安知县辛酉广东乡试同考官
任内续修《东安县志》。
八年(1743年)六月,调补广东肇庆府阳江县知县
九年(1744年),以阳江知县充甲子科广东乡试同考官
为官洒脱不拘,留意文教,原本阳江濂溪书院后堂绘奉有佛像,庄大中与士绅讨论后将佛像撤去并维修之,以整肃文教场所,裁拨院租为聘请教师的经费,文风振兴,任内又勘定海界、续修《阳江县志》。
十一年(1746年)离任。
十二年(1747年)四月,因东安县任内无法有效整顿治安,且隐逸不报乾隆四年秀贞伤毙县差一案,遭广东巡抚准泰弹劾。
十九年(1754年)四月,因「汪华氏聚赌奸宿诡名徐天爵」案,被都察院奏参弹劾。
二十年(1755年),「汪华氏聚赌奸宿诡名徐天爵」案审结定谳,遭遣戍陕西,将有疾之妻徐氏与年老之父庄楷人托付与长子庄承篯照料。
四十一年(1776年),因时任右春坊右赞善的长子庄承篯借贷捐纳呈请赎罪,得到恩旨允许赦归,前往京师
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以子庄承篯封儒林郎右春坊右赞善
十月,卒于返乡途中,年六十四岁。
五十年(1785年)正月,以子庄承篯诰赠奉直大夫
姜自驹晚清 18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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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自驹(1846~?
),字轶群号志存
广东省阳江直隶厅(今属阳江市)人,进士出身
光绪元年(1875年)举人光绪六年(1880年)庚辰科二甲第73名进士
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
光绪九年(1883年)四月散馆,著以部属用。
刑部四川司主事,升员外郎
不久乞终养回乡,历任阳江濂溪南恩、七贤等书院主讲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阳江创办小学堂,姜自驹主理校政。
平日诗画自娱,好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