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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李应升明 1593 —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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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
南直隶江阴人
晚明东林党政治人物,东林七贤之一。
李应升诸生李鹏翀之子。
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中丙辰进士,授南康府司理推官,擅长刑事诉讼,曾经平反了无辜的十九个死刑犯,把好几个死罪真凶揪出处死,士大夫与乡民佩服其公正廉明,把他跟泉州泉安的清官林学曾并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
」,后升福建道御史
天启二年(1622年)南康知府袁愚贞请李应升主持白鹿洞书院,重修《白鹿洞书院志》。
上呈魏忠贤七十二大罪,天启五年(1625年)罢官归里。
藏书五万于“落落斋”。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应升被东厂缇骑逮捕,被捕之时,常州城聚集数万居民,为其鸣冤。
四月抵京,下镇抚司,拷掠追赃。
天启六年(1626年)闰六月初二日,被杀于狱中。
钱谦益为其作墓志铭。
崇祯初年平反。
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悼南明弘光改谥忠毅
其子李逊之编有《落落斋遗稿》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