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人物库 明朝
骆方玺明末清初 1590 — 1649
维基
骆方玺(1590年—1649年)字尔玉号武懿浙江绍兴府诸暨县人
南京刑科给事中湖广副使骆问礼孙。
从叔骆先觉,同榜进士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浙江乡试六十名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三百七十二名,三甲一百七十五名进士
三年句容知县四年丁内艰归,七年起补南海县知县崇祯四年考察,七年山西布政司照磨八年临晋县知县十年工部营缮司主事,升工部虞衡司员外郎,管三山
崇祯十年八月方玺奏:『皇上以廷臣不足,用中官;而内臣邀此旷典,必能捐躯报主。
惟皇上善用中官,故中官为皇上用』。
刑科给事中何楷其通内呈身,吏部以削籍请;上手敕降谪外职(江西按察司照磨)。
十一年二月,下刑部尚书郑三俊于狱。
初,宝源局铸钱,穴墙构奸;又有隐屯豆七千馀石者:事下刑部,如律抵罪。
上以为轻,屡履如故;并逮郎中熊经主事骆方玺王家录讯之。
南明弘光亡后,在定海总兵王之仁军中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