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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汪应蛟明 1550 — 162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徽州府婺源人字潜夫
万历二年进士
南京兵部主事,历南京礼部郎中,于政府多所讥切。
光宗立,起南京户部尚书天启元年改北部。
亮节有守,视国如家。
帝乳母客氏求墓地逾制,持不予,遂见忤。
致仕归。
有《古今夷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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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应蛟(1550年—1628年)字蔚翔又字潜夫号澄原澄源),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婺源县)人。
晚明名臣,东林党人。
应天府乡试第十九名。
万历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
在担任观政进士期间,追随著耿定向讲学。
后授南京兵部主事,历南京礼部郎中
累迁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川提学副使山东分守济南道右参政山西按察使
治兵易州,上报矿使王虎贪婪凶暴之事,不得报。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朝鲜用兵,应蛟移驻天津
天津巡抚万世德经略朝鲜,即擢应蛟右佥都御史接替之。
汪应蛟天津巡抚任内以浙闽滨海治地之法,募民在天津葛沽白塘一带垦田五千亩,其中有十分之四是水田,亩收可达到四五石,田利大兴。
后来继任的天津巡抚孙玮也沿用其法,于是又开发了一万五百馀亩田地,前后所获的粮食收成使得天津的防务开支不再需要向当地百姓加派徵收。
朝鲜战事平定之后,移抚保定
在当地发生旱灾和蝗灾时,汪应蛟不但发仓库积粮赈济,他更单骑巡行村野以确保赈济粮食是按户分发,灾民都因为他而得到救济。
汪应蛟又曾以畿内荒疫旱蝗相继为虐,请求万历皇帝废除矿税,但皇帝对他的建议不作答覆三十年召为工部右侍郎,未上任即乞假省亲归。
又进兵部左侍郎,以养亲为由不出。
亲没,竟不召。
光宗立,起为南京户部尚书
天启元年(1621年)六月,改北京户部
担任户部尚书期间,汪应蛟严于律己,视国如家,谨慎开支,杜绝虚耗,国计赖之。
面对财政紧张,汪应蛟提出「杂项新饷」,即包括重新向卫所屯田徵银(23万两)、向士绅徵收优免丁粮银(44.4万两)、抛售多馀粮食(14.6万两)、房屋税契买卖税(29万两)、商人典铺酌分(19.5万两)、督抚军饷巡按公费银捐助(19.8万两)、抽扣工食(67.9万两)、马夫祇侯(10万两)、南粮北折、库折布粟、铸钱事例、允许学生捐纳入学等多项措施来增加收入,一年可以额外收得296万两,后来多被采纳实现。
同时,在汪应蛟主持下,户部也通过增加北新、九江、浒墅、淮安扬州钞关关税6万5240两,但第一年徵收结果一般,直至明年才逐渐改善。
后来辽东难民大批入境,汪应蛟力援董应举屯田,并提议为用心办事、开田超过一万二千亩的地方武将升官,最终成功开田十八万亩,每岁能收成谷五万五千馀石。
皇帝保母客氏求墓地踰制,应蛟坚持不予而得罪魏忠贤
刚好有言论指汪应蛟「老不任事」,于是汪应蛟力请辞职,明熹宗屡不允。
天启二年末,汪应蛟上书七次致仕,熹宗终答允并称赞其「主计勤劳」,加应蛟太子太保,命驰驿回籍。
临近离开时,汪应蛟上书引用引宋儒的话语,请明熹宗宦官、宫妾为戒。
崇祯元年(1628年)汪应蛟卒于家。
主要活动
  • 1574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
余文龙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福建古田人字起潜
万历二十九年进士
官至南京工部主事
有《史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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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龙字起潜号云从福建福州府古田县人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福建乡试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进士,令衡阳,为民兴利,守赣州,摄兵备道,所至有循声。
后贬真定府同知,解组后葺学宫,修邑城,尚义捐资,造葺枌榆,功不止在一时也,曹能始为立传,董崇相志其墓。
所著有《拙我斋集》四卷。
主要活动
  • 1601年,进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