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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袁洪愈明 1516 —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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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洪愈(1516年—1589年)字抑之号裕春南京苏州府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
嘉靖丙午解元,联捷进士
万历年间,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谥安节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应天乡试中举第一名(解元);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联捷进士,授中书舍人,升任礼科给事中
他弹劾检讨梁绍儒阿谀攀附权贵,文选郎中白璧揽权卖官,尚书万镗侍郎葛守礼没有尽到督察下属的职责。
明世宗下诏痛责万镗葛守礼,将白璧投入诏狱,梁绍儒被贬出京城
梁绍儒大学士严嵩的亲信,严嵩因此大怒,授意吏部尚书吴鹏,将他调出京城,担任福建佥事
此后历任河南参议山西按察司井陉兵备道副使
嘉靖四十年,担任山东提学副使嘉靖四十二年,担任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均以清正廉洁著称。
严嵩垮台,世宗召他担任南京太仆少卿
嘉靖四十四年,担任南京鸿胪寺卿。
嘉靖四十五年,任南京太仆少卿
隆庆元年,担任南京太常寺卿
隆庆五年(1571年),因病回乡
万历十一年,出任原职。
同年调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升任右都御史,负责南京翰林院事务。
万历十二年,担任南京礼部尚书
南京御史谭希思上奏抨击宦官、外戚,并请求遵循旧制,在内阁设置丝纶簿,在宫门设置铁牌。
神宗下诏指派南京都察院负责勘查、问讯,打算以诬陷、期满罪名处理谭希思
袁洪愈已经改任别职,代替他的人还没到任,于是他详细陈述谭希思意见,在王可大《国宪家猷》和薛应旗《宪章录》两书中都有记载。
神宗认为他的依据不是朝廷颁布的制书,仍然降下谭希思职务。
不久袁洪愈上奏请求禁止私自拜见显贵,并极力陈述屯田荒废的害处,请求商人依法承担盐售,以免内地急速运送。
朝廷讨论后都予以施行。
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南京兵部尚书,改南京吏部尚书,同年冬辞职,加太子少保致仕
袁洪愈为官四十馀年,住所不曾增加一根椽木,出入朝廷均徒步而行。
七十四岁去世,巡抚周孔教捐款将其安葬。
赠太子太保谥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