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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邦奇明 1479 — 1555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9—1555 【介绍】: 陕西朝邑人字汝节号苑洛
正德三年进士,授吏部主事,进员外郎
以上疏论时政忤旨,谪平阳通判
迁浙江按察佥事
中官富阳鱼,为民害,邦奇作歌哀之。
遂被诬陷,斥为民。
嘉靖初,起复为山东参议
后屡起屡罢,终以南兵部尚书致仕。
邦奇性刚直,治政严肃,自奉节俭。
一生好学不倦,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书无不通究。
著述甚富。
有《易学启蒙意见》、《禹贡详略》、《苑洛志乐》、《洪范图解》等。
邦奇字汝节朝邑人
正德戊辰进士,除吏部主事,历员外,言事谪平阳通判,迁浙江佥事,以裁抑小官下诏狱,斥为民。
山东参议,改山西,乞休。
四川提学副使,人为春坊右庶子,谪南太仆丞
山东副使,历大理丞,进小卿,以右愈都御史巡抚寅府,入佐院事。
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改山西,引疾归。
起故官,督河道,迁刑部侍郎,改吏部,拜南右都御史,进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致仕归,陕西地震死。
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苑洛集》二十二卷。
(《四库总目》:当正、嘉之际,北地、信阳方用其学提唱海内,邦奇不相附和,以著书馀事发为文章,不必沾沾求合于古人。
而记问淹通,凡天官、地理、律吕、数术、兵法之为无不博览精思,得其要领。
田按:正德中汝节官浙江佥事,时中官富阳鱼贯民害,汝节富阳摇哀之云:富阳江之鱼,富阳山之,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
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
吴天胡不仁,此地亦何辜?
鱼胡不生别县,胡不生别都?
富阳山,何日摧?
富阳江,何日枯?
山摧亦死,江枯鱼始无。
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小官王堂汝节阻格上供,作歌怨谤。
帝怒,逮至,下诏狱,斥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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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邦奇(1479年—1556年1月23日)字汝节号苑洛陕西西安府同州朝邑县民籍,洛南县人正德戊辰进士
嘉靖间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韩邦奇生于官宦家庭,其父韩绍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韩邦奇与弟韩邦靖同登戊辰进士(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廷试二甲五十七名),历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升员外郎
正德九年(1514年)任浙江按察司佥事
任职期间,宦官王堂等至浙江,四处搜刮民财,强征富春江的鱼产、富阳一带的茶叶邦奇作民歌《富春谣》一诗。
王堂指控韩邦奇作歌怨谤。
明武宗怒甚,下诏入狱,朝臣上书营救,最后被革职。
嘉靖八年(1535年)山西巡抚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首辅周用任其总理全国河道,升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升南京兵部尚书
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五次上书乞请解职获准。
关学编》称他“文理兼备,象数可与邵康节,论道体乃独取张横渠”。
嘉靖三十四年腊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发生嘉靖大地震,韩邦奇在地震时掉入火炕灶中,被活活烧死,与南京光禄寺卿马理郎中薛祖学员外贺承光主事王尚礼进士白大用御史杨九泽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维桢等同日遇难。
主要活动
  • 1508年,进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
韩安人屈氏
安人朝邑韩邦靖汝庆之妻,华阴都御史屈□之仲女也。
生十余岁,其父课诸儿读经史,安人刺绣其旁,窃听背诵通晓意义。
汝庆髫龄以神童名,弱冠举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