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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潘浚明 ? —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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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浚(?
—1627年),字季深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军籍。
幼颖悟过人,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广东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进士,授江西安福县,县多巨室豪横,田赋不均,定为丁从粮起,贫富无所偏累。
诛剧盗,禁愚民服毒草,治悍仆叛主者,与为约法,邑民詟服。
军匠逋役著藉以稽之,在任七年,转兵部主事,改山西道御史
首疏澳门诸番为领海肘腋之患,又疏减粤东税银,奏止续差粤东收税阮监。
出按贵州时苗仲梗道,杀越人于货,奉命擒剿,诸敛戢。
寻以艰去,所积赎钱二千余金,悉捐修平坝桥道路。
丙辰服阕,即差按云南,汰墨吏,御狡彝,发奸弁,惩狂士,蠲贡金,以赎锾四千置学田。
有严解元者,其妻暖昧事发,同年李嗣淳生埋之,力正其擅杀之律。
天启壬戌,升太仆寺少卿巡视东路。
三载,擢左佥都御史,甫三月魏忠贤欲为所亲地,出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未几,复改北,会海内并建忠贤者,不一违命,即逮系,多所庇宥。
忠贤知不附己,乃出为南刑部尚书,先后雪冤抑无算。
太学生倡建忠贤严正其罪,期月之后,以病乞归,至豫章卒,安福士民缟衣冠出奠者数十百人。
为人负气节,有胆略,遇事不动声色。
居家端方廉静,片刺不入公府。
所居乡两江潦涨,田庐淹没,请两台,捐锾增筑良安围二千九百丈,至今蓄泄有赖。
赠太子少保,遣官谕祭葬,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