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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万士和明 1516 —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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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士和(1516年—1586年)字思节号履庵履庵谥文恭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县)人。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应天府乡试中第九名举人
嘉靖二十年(1541年)联捷辛丑科会试第137名,二甲第58名进士,改庶吉士,授礼部主事
父丧丁忧期满,请求照顾老母,改南京兵部主事
升任江西佥事,一年裁减上供瓷器上千件。
调任贵州提学副使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升任湖广右参政
安抚、接纳了二十八寨的苗民叛乱,因功被赏赐银币。
营造三殿的工程动工,采集木料的使者交错纷繁。
因为有万士和的谋划备至,百姓赖以安宁。
四十年(1561年)闰五月调任江西按察使,赴任超过日期,被弹劾而免职。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再次起用,担任山东按察使五月江西右布政使嘉靖四十四年二月,改任江西左布政使
再调任广东左布政使
政事以往专门由左职决定,万士和称:“朝廷设置左右布政,如同左右手,没有轻重高低。
”于是与右使相约分日办事
嘉靖帝召见,四十五年二月任命他为应天府府尹六月升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
督导南京的粮食储备,奏请六项便利百姓的事,十一月南京户部右侍郎
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改任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
二年正月,改任礼部右侍郎职,九月晋升为本部左侍郎
四年六月四次上疏称病致仕,被许回乡。
明神宗即位,隆庆六年(1572年)七月万士和出任原官,管南京礼部右侍郎事,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管南京国子监祭酒事务。
礼部尚书陆树声离职。
张居正采纳陆树声的建议,于十二月万士和接替。
上任后,万士和逐条奏陈崇尚节俭数事。
因灾异屡现,奏请闭宠幸之门,容纳刚直,淘汰冗员、抑制分外求请,大都触犯了当时的权贵。
俺答汗与部属贡奉马匹,边防大臣奏请增加对他们的官方奖赏。
万士和称赏赐有规定的数额,不要依从边防大臣额外的请求,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方士倚仗冯保请求封官,万士和坚决不同意。
成国公希忠去世,张居正同意赠封为王,万士和极力争辩。
给事中余懋学议论事情被治罪,万士和称正直的大臣不应当责备。
因此屡次抵触张居正
万历三年(1575年)九月礼科都给事中朱南雍乘机弹劾他,他便告病离去。
张居正去世后,请他出任南京礼部尚书,他再次上奏不赴任。
万历十四年卒,年七十一岁。
十五年二月赠太子少保谥号文恭
魏时亮明 1529 — 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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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时亮(1529年—1591年)字工甫江西承宣布政使南昌府南昌县人嘉靖己未进士
万历间累官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进士
中书舍人,升任吏科给事中嘉靖四十二年,任工部右给事中
嘉靖四十五年,任兵科给事中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明穆宗下诏免朝见,过了三天又传旨免予朝见。
魏时亮认为穆宗新登基,不应懈怠,于是上奏劝谏。
不久,朝廷派遣魏时亮左给事中的身份给检讨许国充当副职,出使朝鲜
先前,王侯面朝北方听从诏令,使者面向西方宣诏。
魏时亮对此进行争辩,要求使者面向南宣布诏令。
回到朝廷,晋升为户科都给事中,趁机向穆宗奏陈辽东情况。
此后,他奏请穆宗谨慎起居,罢除游玩宴乐,每天亲临便殿审理奏章、招集大臣进行裁决。
兴都有八千三百顷庄田,宦官强夺民田,又增加了八百顷,建立了三十六个庄园。
穆宗依照抚按大吏所奏疏,吩咐有司征收租税,将兼并田归还给百姓。
宦官张尧为此请求穆宗穆宗又同意让他们如此。
魏时亮极力劝谏,穆宗不听。
穆宗每次来到朝殿,默然拱手,不讲一句话。
等到石州陷落,有人上奏请穆宗追究大臣的罪责。
过了两日朝讲结束,穆宗果然责问石州被攻陷情况。
宦官王本在旁边怂恿指责诸位大臣欺瞒、蒙蔽皇上。
皇上不悦,目光盯视王本,而王本仍滔滔不绝。
穆宗不悦。
魏时亮弹劾王本无人臣礼,属于大不敬,并数说了他的其他几件不法之事,但奏疏未被采纳,但舆论仍然支持他。
十月初,穆宗下诏停止日讲;魏时亮率领同僚上奏,称天气还未寒冻,不应停止。
不久,他奏请将薛瑄陈献章王守仁文庙祭祀;又称正值春天万物复兴,应该敕令有司释放轻罪犯人,停止诉讼,穆宗均下诏同意。
隆庆三年(1569年)魏时亮升任太仆寺少卿
起初,徐阶高拱互相攻击,魏时亮与朝廷大臣攻讦高拱,使其去职。
不久,高拱再次入阁,考核言官,排斥异己;魏时亮陈瓒张槚当时已经担任京卿,仍然遭到贬职。
万历十二年,因丘蕣余懋学等人举荐,魏时亮出任南京大理寺丞
万历十三年,担任左通政
次年,担任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
升任右副都御史,负责京营戍卫,他陈述了安良攘奸等十四事。
不久请求根据水利、义气、生养、赋役、清狱、清除盗贼、善导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县令
还请求皇长子离开皇宫,接受教育。
万历十六年(1588年),担任工部左侍郎
刑部左、右侍郎万历十八年(1590年),任南京刑部尚书
一年后卒于任。
天启年间追谥庄靖赠太子少保
耿鸣世明 1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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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鸣世(1534年—?
),字茂谦号敬亭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今桓台县)人,民籍。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山东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
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进士三年授任直隶邢台县知县,任内减税三分之一;又引水灌溉城西农田。
六年刑部广西司主事万历二年四月改任广西道御史,三年巡按陕西四年二月以病乞归。
五年九月复补山西道御史六年十二月以宽纵池州府犯人张思道等七人,降一级调外任,或谓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疏忤张居正谪为民,归婺源,会歙县民与婺源休宁等五邑争丝得激变,居正暗中排挤懋学,拟旨索宦族主使甚急,鸣世不从,遂有是贬。
七年降调山西蒲州判官,升潞安府推官,十年升礼部精膳司主事,历员外郎,十一年闰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三年二月进右参议
傅应祯明 1539 — 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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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应祯(1539年—1587年)字思善又字公善,,号慎所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安福县)人。
江西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傅应祯辛未科会试第128名,三甲155名进士,授职湖广零陵县知县
任内清剿洞庭地区强盗,并将祁阳的土匪治罪,百姓得以安宁。
万历二年(1574年),调任直隶溧水县知县次年河南道监察御史
时值张居正掌国,傅应祯是其门生,对时事有所思虑,遂上疏陈述重视为君之德、纾解民困、广开言路三件事:奏折呈上后,张居正认为疏中提到王安石,影射自己,于是大怒下旨责问;又因奏中论及到余懋学,将他逮捕下狱,严厉追问他是否有党羽。
傅应祯几乎被折磨致死,但什么都没有承认,随后被贬到定海
给事中严用和御史刘天衢等上疏营救,万历帝均不听。
傅应祯被关进狱中后,给事中徐贞明带着御史李祯乔岩看望他。
锦衣卫帅余荫将此事上报,三人因此牵连被贬。
万历十一年(1583年)万历帝采纳御史孙继先建议,下诏恢复傅应祯的官职,任河南道御史
万历帝抵达昌平检查墓道,而蓟镇出现军事警报,傅应祯劝皇上不要去,且上陈边防战备特别详悉;万历帝予以嘉奖回答。
不久,他提升为南京大理寺丞
临行前,上奏举荐三十七人。
不久因病辞职回家,三年后去世;赠大理寺右少卿
傅应祯同县人刘台同中进士,担任御史,均得罪张居正招致祸患,当地百姓在祠堂一同祭祀他们。
孙继先明 1540 — 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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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号南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太原府盂县(今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
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
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进士
担任献县雄县遵化县内黄县知县万历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
万历十三年,担任南京刑部主事
张居正死后,孙继先相继举荐万历帝召回此前被罢免的官员,包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
又举荐魏学曾宋纁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人。
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学颜构陷刘台状,再劾学颜李成梁,降级谪临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
余懋孳明 1566 —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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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懋孳(1566年—1617年)字舜仲别号瑶圃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人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生,援例入南京国子监,年三十八,中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第四十五名,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联捷会试二百三十名,殿试三甲一百一名进士,观政都察院三十三年乙巳浙江山阴县知县三十七年己酉为浙江乡试同考官三十八年庚戌行取授北京礼科给事中四十二年甲寅奉敕颁诏闽浙,四十四年丙辰会试同考官四十五年丁巳奉使封德藩宁阳郡王,便道假归,卒浙江秀水舟次,年五十二。
著有《荑言》六卷。
余懋学隆庆二年进士,官南京户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