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郑钦” 相关资源
人物库 明朝
胡应嘉明 1524 — 1569
维基
胡应嘉(1524年—1570年)字祈礼号杞泉直隶淮安府沐阳县人,民籍。
世居淮安府城
祖父胡琏徐阶是同乡。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应天府乡试第三十六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三十名,廷试三甲四十五名进士
兵部观政,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吏科给事中四十三年复除吏科给事中,七月升工科右,十月副使,册封唐府卫辉王四十四年二月升兵科左,七月吏科都给事中
应嘉峭直,恪尽职守,且不畏权势,曾弹劾过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迹暴露,一一被革职。
还曾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并趁帝病,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
穆宗嗣位,应嘉请帝御文化殿,与辅政面议大政,以集思广益。
穆宗欣然采纳。
隆庆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书杨博负责考核京官,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御史胡维新,而庇护乡里,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
应嘉弹劾杨博私愤,贬斥言官,包庇同乡。
胡惟新亦上疏,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营私舞弊。
大学士高拱徐阶等挟私报复,指责应嘉、惟新“党同官妄奏,拟旨斥为民”,引起舆论哗然。
给事中欧阳一敬辛自修御史陈联芳等不平,联手俱交奏章营救,指责高拱徐阶应嘉遂得以免祸,调任建宁府推官
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诬。
应嘉居言官,主张仗义执言,不能“挟私妄论邪正臧否”,并断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谄谀者,必小人也。
应嘉是当时号称“敢言”、“忠直”的贤臣,奸官视之若虎。
高拱重新柄政,惊怖而卒。
晚年汇编《科甲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