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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郑光溥明 1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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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光溥(1502年—?
),字伯公号一山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民籍。
嘉靖十六年(1537年)顺天府乡试第一名。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八十九名进士
行人司行人二十一年五月选擢广西道试监察御史十月实授,二十二年正月启蛰,行祈谷礼于玄极宝殿,光禄寺少卿陈叔颐等人不至,皇帝以糺仪御史来聘郑光溥失于紏查,廷杖之,调聘四川丹棱县知县光溥陕西澄城县知县,升华州知州,累升山西提学佥事四川参议、浙江副使
三十五年(1556年)六月总督胡宗宪论劾福建副使杜拯、浙江副使蔡扬金郑光溥皆文墨士,不谙军旅,缓急不足恃,请移之他所。
后官至陕西布政司参政
刘焘明 1512 —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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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焘(1512年—1598年)字仁甫号带川直隶天津左卫军籍(沧州刘辛庄)人,祖籍河南项城县明朝官员、军事家,抗倭将领
顺天府乡试第四十七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会试第四十三名,廷试三甲进士
历任济南府推官兵部职方主事,出为陕西佥事,精骑射,通韬略,屡立战功。
二十九年九月,以提督侍郎孙禬举荐,升添注蓟州兵备副使
丁忧,以边警从服中夺情起用为苏州兵备副使三十一年十二月地方稍宁,奏乞终制。
三十三年二月巡按御史蔡扬金追论其任蓟州道兵备副使时贪纵不法,诏俟刘焘服阕之日,降一级降调边方用。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七月,海盗汪直徐海等勾结倭寇攻入浙江,朝廷起补刘焘浙江杭嘉湖兵备副使,参与抗倭,明军射杀倭首迷里只麻、叶明,生擒汪直、降徐海
三十五年十一月以功升一级,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三十八年九月升本省按察使十二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倭寇犯福建刘焘被擢升为福建巡抚,并在长乐莆田大破贼军,四十年十一月因剿贼不力被弹劾,降调外任,谪山东右参政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复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十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四十三年正月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如故,四十五年十月,三年考满,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总督如故。
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因北虏入寇山西永平刘焘报功不实,被给事中陈瓒等弹劾,被令回籍听勘。
福建总兵戚继光入京协理戎政
十二月刘焘被降二级听用。
二年三月刘焘兵部左侍郎右佥都御史巡视陕西延绥宁夏固原甘肃等处边务,不久被兵科都给事中张卤论奏,停止巡边。
七月刘焘被任命为添注兵部左侍郎,佐理部事,十二月升任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又兼督福建军务,剿灭两广“巨寇”曾一本、林道乾,又杀惠州倭首乌七麻。
隆庆四年(1570年),因水土不服患病,上疏告归,五月以原职提督神枢营,不久被弹劾罢官,之后因诸虏酋大举入寇,又于家中起复,令驻守通州提督保定等处援兵。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卒,赠太子少保,赐祭葬。
其墓尚存,位于今刘辛庄村北。
杜拯明 15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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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拯(1518年—?
),字子民一字道济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人,军籍。
江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七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八名进士
弱冠联捷进士后,获赐回乡娶邹氏女。
授官刑部主事,审讯郭武定案,又恤刑广东
二十九年四月河间王联告讦胡缵宗一案被下锦衣卫狱,杖责贬官。
后历升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广东布政使司参议福建道副使
三十五年六月总督胡宗宪论劾其与浙江副使蔡扬金郑光溥皆文墨士,不谙军旅,缓急不足恃,请求将他们调任别处。
浙江布政司右参政四十一年二月福建按察使九月广东右布政使,以按院荐调陕西左布政使,寻升巡抚贵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以剿灭土官杨赟之乱,隆庆二年(1568年)被弹劾,改调南京任用
隆庆六年二月起任应天府府尹七月南京太仆寺卿,改南京大理寺卿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南京兵部右侍郎二年转任北京工部左侍郎三年正月以病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