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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琰(1449年—1532年),字廷信,号逸庵,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阳府绛州(今山西省新绛县)人。成化间乡试解元,再中进士,累官户部、工部尚书。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卒谥恭介。成化七年(1471年),陶琰登山西乡试第一;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二甲第三十八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初年,晋升为刑部员外郎,二年(1489年)升任陕西按察司佥事,以抚臣举荐,升固原兵备副使,九年后,升福建按察使,因每次吃饭只有一个蔬菜,闽人谓之“青菜陶”。升浙江右布政使,转福建左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年)调任山东左布政使,不久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二年(1507年)迁刑部右侍郎。陕西甘肃游击将军徐谦讦攻巡按御史李高、兵备副使张天衢、兰州知州姜闳三人,徐谦为刘瑾馀党,欲诬陷李高;陶琰调查后上书,刘瑾大怒,借其他事情逮捕陶琰入诏狱,禠其职,又罚米四百石输边。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正德六年(1511年),转为南京刑部右侍郎。次年,刘七率众侵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陶琰担任右都御史,巡视浙江。此后平定叛乱,并赈灾飓风灾害。此后又命总督漕运,连续上疏七次乞求归乡。明世宗继位后,起用恢复官职。此后加升户部尚书。嘉靖元年,召拜为工部尚书。同年冬,改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致仕归乡后九年去世。赠少保,谥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