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宋朝
全宋文·卷二二七八
黄庭坚(一○四五——一一○五),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黄庶次子。英宗治平四年举进士第,调叶县尉。神宗熙宁五年除北京国子监教授。元丰三年改知吉州太和县,六年调监德州德平镇。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逾年迁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擢起居舍人、秘书丞等。绍圣初,出知宣州,改鄂州。二年,新党谓其修《实录》「多诬」,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后移戎州。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召还,旋又以文字罪除名,羁管宜州。崇宁四年卒于贬所,年六十一。庭坚工诗,主学杜甫,开创江西诗派。善草书、行书,列宋四大家。著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外集》、《别集》、《遗文》、《山谷老人刀笔》、《山谷琴趣外篇》等。事迹见黄㽦《山谷年谱》、《宋史》卷四四四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