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宋朝
全宋诗
黄公度(一一○九~一一五六),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第一,调平海军节度签判。召为秘书省正字。因忤秦桧,被论予词。十九年,通判肇庆府(明弘治《兴化府志》卷八)。桧卒,召为考功员外郎。二十六年卒,年四十八。有《知稼翁集》二卷。事见本集附录宋林大鼐《宋尚书考功员外郎黄公墓志铭》。 黄公度诗,以明天启五年黄崇翰刻《莆阳知稼翁集》二卷本为底本。校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全宋文·卷四五七七
黄公度(一一○九——一一五六),字师宪,号知稼翁,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人。绍兴八年举进士第一,授签书平海军判官厅公事。十五年,代还,除秘书省正字。时秦桧当国,坐讥时政,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二十一年,通判肇庆府,寻摄守南恩州。决滞讼,除横敛,增学廪,邦人始有登科者。二十六年初召还引对,切陈岭南利病,高宗面授考功员外郎。其年八月卒,年四十八。公度工诗词,有文集十一卷、词一卷,并存。又著《汉书镌误》。见龚茂良《黄公行状》,林大鼐《黄公墓志铭》(并载《莆阳知稼翁文集》卷一二)。
全宋诗
丁伯桂(一一七一~一二三七),字元晖,莆田(今属福建)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调永春尉。历宁德丞,知南海县,通判肇庆府。理宗宝庆间知循州。端平元年(一二三四),除秘书少监。三年,迁起居舍人(《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嘉熙元年兼给事中,卒,年六十七。事见清道光《福建通志》卷一八○。
全宋文·卷六九四五
丁伯桂(一一七一——一二三七),字元辉,莆田(今福建莆田)人。登嘉泰三年进士第,调任永春县尉,移宁德、定海县丞。知南海县,通判肇庆府。迁官告院、太常寺主簿,任枢密院编修官。端平中除监察御史,疏论切中时弊。迁秘书少监,改起居舍人兼直舍人院。嘉熙元年除权吏部侍郎,拜给事中。是年以疾卒,年六十七。见刘克庄《丁给事神道碑》(《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一),《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
全宋诗
方信孺(一一七七~一二二三),字孚若,号好庵,自号柴帽山人,莆田(今属福建)人。以父荫补番禺尉。秩满改萧山丞,兼淮东随军转运属官。宁宗开禧三年(一二○七),以荐假朝奉郎充枢密院参谋官使金议和。使还,忤韩侂胄,斥临江军居住。嘉定元年(一二○八),通判肇庆府。三年,知韶州。五年,知道州。六年,提点广西刑狱。迁提点淮东刑狱兼知真州。十二年,以建议规复山东,罢。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卒,年四十六。著作大多已佚,今存《南海百咏》一卷,《两宋名贤小集》中收有《观我轩集》一卷。事见《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六《宝谟寺丞诗境方公行状》、《南海百咏》附清吴兰修书后,《宋史》卷三九五有传。 方信孺诗,《南海百咏》以《琳琅秘室丛书》所收影元钞本为底本,校以《宛委别藏》本,编为第一卷。《观我轩集》及新辑集外诗编为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