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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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东明(今山东省东明县)人,元朝文人,至治元年(1321年)进士,官至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俸禄终其身。撰有《长安志图》、《大宝龟鉴》。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登第进士,被任命为大名路浚州判官。入朝担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助教。泰定四年(1327年),李好文担任太常博士。当时有窃贼偷太庙已故君王的牌位,李好文根据礼教,劝说将已故君王牌位采用木制,金玉祭器则放置在其他地方。认为从建国开始,已经过了七八十年,每逢大礼,都是临时才去拿祭器,博士只得遵照以往的应答。往年有诏令让李好文编《集礼》,又令各省及各郡县纂修,导致长久都无法修成的问题。觉得礼乐应依照朝廷标准,不该令郡县编纂。于是李好文告知掌管太常仪礼院的官员,让他们选了下属几位同僚,又请求调用书阁中相关的资料,以便采用。三年之后成书,共五十卷,名为《太常集礼》。李好文后来升迁为国子博士,由于母亲逝世而返家,服丧后,被起用为国子监丞,后受命为监察御史。再度使用至元为年号,身为监察御史的李好文以年号袭旧从古至今从未听说过抨击,表示只沿用当时名声却没有当时的繁景,不见得有好处。(实际上元朝以前,晋惠帝年号建武,晋元帝也是号建武。唐高宗有年号上元,而唐肃宗也是有号上元。都是一个朝代有二个相同年号的例子,先例不是始于元朝)并述说了十几条当今比不上当初至元年间的事。至元六年(1340年),元惠宗亲自在太庙中祭祀,诏令李好文太常礼仪院事。至正元年(1341年),李好文任国子监祭酒,后被任命为陕西行台活书侍御史,迁任河东道廉访使。至正二年(1342年),李好文拟《长安志图》写序。至正三年(1343年),朝廷在郊外举行祭祀,李好文受诏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元顺帝亲自主持祭祀,抵达元宁宗的庙中时,遣阿鲁询问李好文身为兄长是否该向弟弟拜礼,李好文与博士刘闻回答由于顺帝帝位在他人之后,所以该行礼。于是元顺帝拜礼。至此以后,每当元顺帝主持祭祀时,必任命李好文礼仪使。至正四年(1344年),李好文被任命为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李好文还没出发前去就任,又改任礼部尚书,参与编《辽史》、《金史》、《宋史》,担任治书侍御史后,仍参与编修史书。不久,李好文参议中书省之事。工作了十天,由于编修史书工作繁忙,仍为治书,李好文后来担任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当时行台中官吏缺人,李好文一人处理行台中的事务。朝廷派使者出巡西蜀,使者报私仇,公藉此污蔑廉访使曾文博、佥事兀马儿、王武等人。曾文博被害死,兀马儿被迫认罪,王武不屈服,被判轻侮之罪。李好文率领御史为王武等人的冤情争辩,并弹劾几十件奉使不法之事。至正六年(1346年),李好文担任翰林侍讲学士,兼任国子祭酒,又迁任集贤侍讲学士,仍兼任国子祭酒。至正九年(1349年),李好文出朝担任参知湖广行省政事,后改任湖北道廉访使,不久又被召任为太常礼仪院使。由于皇太子逐渐长大,元顺帝为了教育太子,开设端本堂,令太子入学,令右丞相脱脱、大司徒牙不花二人负责端本堂,命李好文以翰林学士的身份教育太子,李好文极力推辞,上书给宰相,宰相将李好文锁上的书呈给元顺帝,元顺帝赞叹李好文,不接受李好文的推辞。李好文摘出《孝经》、《大学》、《论语》、《孟子》、《中庸》等书的重点加以注释,又取史传及先儒论说,加上自己的观点想法,仿照真德秀《大学衍义》的体例,撰书十一卷,书名为《端本堂经训要义》,进呈奏表给元顺帝。元顺帝诏令将此书送到端本堂,让太子学习。李好文后来又集历代帝王的故事,将国运长短兴衰相关辑成书,书名为《大宝录》,辑前代帝王能效法跟该引以为戒的故事为书,书名为《大宝龟鉴》。至正十六年(1356年),李好文上书太子希望他能参考自己所推荐的各书(《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书)并推行,认为如果能推广应用,那么万几之政、太平之治就不难,太子认同并接受李好文的建言。之后,李好文经常以年迈为由打算辞官,一再请辞,却被任命为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的俸禄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