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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清朝
庄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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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学和(1712年4月5日1792年10月16日后,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三十日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字介南又字小鹤号芝园
江苏省苏州府长洲县(今属苏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诗人。
乾隆元年(1736年)苏州郡庠生中式丙辰恩科江南乡举人
考取内阁中书
乾隆十年(174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会魁,殿试第三甲第十六名同进士出身
六月,分发刑部学习主事
七月,授刑部湖广司主事
兼充会典馆、律例馆纂修
十三年(1748年)正月钦差刑部主事随同兵部尚书班第吏部员外郎阿桂前往四川协助办理进剿大金川军务
十四年(1749年)九月四川总督策楞认为庄学和「才识明敏办事勤慎」,奏请补授为龙安府知府
十月乾隆帝令先署理试用龙安府知府
十五年(1750年)五月,经总督策楞奏请,调任雅州府知府
诰授中宪大夫
二十三年(1758年),调任保宁府知府
阆中县城东盘龙治平园址(今阆中东风中学)重建锦屏书院,推行教化,人文蔚起。
二十五年(1760年)离任。
二十七年(1762年)十月,前任南部县知县王训都察院呈控四川布政使按察使等「欺罔徇私、朋比为殃」,都察院参奏请旨饬交刑部查审,庄学和被波及弹劾在任期间「滥捐滥罚」,舆论惋惜。
二十八年(1763年)一月四川总督开泰布政使吴士端庄学和王训案中未先察觉且承审官刑部侍郎觉罗阿永阿、叶存仁发生疏漏而自劾。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九月卒于乡,年八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