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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库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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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学曾(1525年—1596年),字惟贯,号确庵,陕西泾阳县西关魏家壕人,陕西汉中府金州紫阳县民籍。官至兵部尚书、三边总督。陕西乡试第二十四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通政司观政,起复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四十三年十二月拔擢为光禄寺少卿,四十四年十二月进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请设战车营,车上置有佛郎机,下置雷飞炮。因功晋右副都御史,隆庆三年十一月以病乞回籍调治。隆庆四年七月以原官提督神枢营,八月升任兵部右侍郎,十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五年十一月升吏部左侍郎。万历帝即位,被刑科左给事中宗弘暹弹劾,隆庆六年七月调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任南京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闰二月升右都御史兼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十一月升南京户部尚书,十三年三月上疏乞休归。万历十九年(1591年)三月,起复任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以军功加为太子少保。万历二十年三月,哱拜与刘东旸杀宁夏(今银川)巡抚党馨,连陷河西四十七堡,佔宁夏为王。总督魏学曾恢复河西四十七堡,唯宁夏镇迟不能复,兵部尚书石星计划以黄河之水灌淹宁夏城,魏学曾力主招安。万历帝将他革职查办,以叶梦熊取代魏学曾。史载“学曾被逮时,三军雨泣。”数月后,宁夏平定,梦熊居功不傲,“让功学曾及诸将敢战者”,官复原职。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卒。有《魏学曾文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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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熊(1531年—1597年),字南兆(男兆),号龙塘,改龙潭,又号华云。广东惠州府城万石坊(今属惠州市惠城区)人,明朝嘉靖至万历年间政治人物、军事家。广东乡试第四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进士。吏部观政,本年八月授福清县知县。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升户部主事,四年(1570年)十二月改山西道监察御史,本月因反对蒙古鞑靼部请封之事,被贬为合阳县丞。六年七月转为归德府推官。万历元年(1573年)正月升南户部主事,二年二月升郎中,三年二月升赣州府知府,四年三月丁忧。七年(1579年)五月复除安庆府知府。十年七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十一月调浙江海道,十二年十二月调永平兵备道,十四年正月卓异纪录,九月升右参政,照旧管事。十六年七月升山东按察使,十七年五月升右布政使,十一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十八年十月以原官巡抚陕西,十九年九月调甘肃巡抚,二十年任宁夏监军都御史,七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三边,二十一年叙功,升右都御史,二十三年加升兵部尚书,本年升转南京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二十五年卒。史称“谦能第一”,“洗贪习,诛叛乱”。万历二十年(1592年)宁夏总后哱拜杀巡抚党馨反叛,连陷河西四十七堡,兵部尚书魏学曾久攻宁夏不克,由梦熊代为督兵奋战,攻破城池,哱拜自焚死。梦熊居功不傲,“让功学曾及诸将敢战者”。使魏学曾官复原职。晚年五次请辞获归,回惠州建回龙寺。死后赐葬于菱湖畔的游龙山。其墓地在文革期间遭到破坏,今在惠州西湖边。著有《华云集》、《太保集》、《五镇奏疏》、《筹边议》、《战车录》、《运筹决胜纲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