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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濂明 ? —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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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濂(?
—1454年),字宗瀚山阳人
历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工部尚书
永乐十六年(1418年)进士,授监察御史
宣德初年巡按广东,后改按江西浙江
因捕钜盗不获,被免职,随后盗贼被拘捕,才恢复官职。
之后升为陕西按察使副使
正统元年(1436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
正统三年,升为佥都御史参赞夏军务
在他的治理下,西陲晏然,并有数条河渠修建成功。
正统六年,召还,加右副都御史
正统八年,拜刑部尚书,后因安乡伯张安事,刑部户部互相推诿,致使户部刑部官员连坐下狱,数日后释放。
明英宗正统时福建邓茂七之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阶去征讨,都不能获胜。
正统十三年(1448年)十一月,朝廷大肆发兵,命宁阳侯陈懋等人为将军前往剿匪,以金濂参军
陈懋金濂等人到达时,御史丁瑄已大破邓茂七等贼,邓茂七死,馀党拥立邓茂七兄长的儿子邓伯孙占据九龙山以抵抗官军。
金濂向众人建议,用弱兵引诱邓伯孙等出来,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邓伯孙的主阵地,于是官军俘虏了邓伯孙
皇上于是改调张阶去讨伐浙江之土匪,而留下金濂扫平福建的其馀土匪。
当时刚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胡人也先劫持,军事困难,金濂被召回。
言官们纷纷弹劾金濂没有军功,明景帝不向金濂问罪,反而加封他为太子宾客,还给他两份薪水。
不久改任户部尚书,加封为太子太保。。
当时明朝在各地打仗,需要紧迫的军粮跟军饷,金濂安排周到、没有遗漏,向明景帝提出提出十六项撙节的建议,国家的花用才得以足够。
不久,明英宗被也先放回来了,也先向景帝要求像先前一样派遣使者往来贸易,但景帝坚决拒绝。
金濂一再劝景帝要跟也先往来,但景帝不听。
当年景帝登基之初,下诏免除景泰二年(1451年)天下的三成税赋,金濂向有关官员发公文,只减徵稻米跟麦子的农业税,其他收白银、布匹、丝帛的所得税都没减税,照原样课税。
景泰三年翰林学士江渊上奏时向景帝讲到这件事,景帝令命户部查明后办理,金濂心中惭愧,却抵赖说没有这件事。
给事中李侃指责金濂违诏,金濂狡辩说:“银两、布匹、丝帛,是皇上的诏书里没说要减的(跟我无关)。
如果所有税一概减免,国家预算怎么够?
”于是六部给事中监察御史纷纷弹劾金濂失信于民,让国家累积民怨。
明景帝欲宽恕金濂,却因监察御史王允力争,不得不把金濂关入都察院的监狱。
三天后景帝还是赦免了他,免除了他的太子太保一职,改为工部尚书
此时,吏部尚书何文渊则称“治理财政,一定要找金濂”,于是景帝恢复其户部尚书职位。
金濂上书自我澄清,并要求退休,景帝宽慰留用。
随即他又向皇帝提出,要减少军中工匠和宫廷僧侣道士薪资等十项建议。
景泰五年(1454年)死于任上,因军功追封沭阳伯谥荣襄
李侃明 1407 — 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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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1407年—1485年)字希正号归庵顺天府东安县人正统壬戌进士,官至山西巡抚
正统三年(1438年)戊午顺天乡试举人七年(1442年)壬戌进士
户科给事中
明景帝监国期间,李侃陈「简将才、募民壮、用战车」三事。
瓦剌也先逼京师,有议者欲焚城外粮草,李侃以敌军无持久战心而反对,得准。
明英宗瓦剌手中归还时,李侃请求厚礼迎接,忤景帝旨,经由礼部尚书胡濙劝解方得无事。
户科都给事中
户部尚书金濂违诏徵租,为李侃弹劾;之后亦弹劾石亨子石彪侵民业。
当时给事中敢言者中,林聪称首,李侃亦因矫抗有名声。
随后升詹事府丞
天顺元年(1461年),任太常寺丞,改任太仆寺丞,升太仆寺卿。
二年(1462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
期间奏罢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一百六十人,诏不许。
同年冬母丧归乡,军民拥泣,以致其不得行走。
服除后,不再出仕,家居十馀年。
成化二十一年(1457年)九月卒,年七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