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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创作地点
海音诗(一百首之七) 清 · 刘家谋
七言绝句 押微韵 出处:收于《海音诗》。此组诗又载于陈汉光《台湾诗录》。此诗又载连横《台湾诗乘》。 创作地点:五妃墓、凤邑琅峤山、兰坡岭、仁和里魁斗山
五妃墓在仁和里魁斗山。郑女墓俗呼小姐墓,郑成功葬女处。在凤邑琅峤山脚。每岁遇清明节乌山内飞出白雁数百群,直到墓前悲鸣不已。夜宿于兰坡岭,其明日仍向乌山飞去。一年一度,俗谓郑女〖编者按:「郑女」,中华本作「郑花女」,「花」字疑衍。〗魂所化,其然欤?
魁斗山头吊五妃,郑娘芳冢是耶非。
年年琅峤清明节,无数东来白雁飞(此诗又载连横台湾诗乘》)。(黄宪作编校)
晚留(一作届)凤州671年 初唐 · 王勃
五言绝句 押鱼韵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宝鸡辞旧役,仙凤历遗墟。
去此近城阙,青山明月初。
凤州1292年 宋末元初 · 汪元量
七言排律 押支韵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凤州山馆有清辉,古木扶疏散陆离。
红尾锦鸡鸣古埭,绿头花鸭荡幽池。
荷声策策秋来后,桂影团团月上时。
病马啮荄思故枥,惊乌绕树宿何枝。
三分割据人如梦,满目兴亡客自(顾本、毛本、《诗渊》册三页一九四三作似)痴。
走笔成诗聊纪实,岷峨风土出蹲鸱
李生方书序1105年 北宋 · 唐庚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唐先生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周官》硩蔟氏掌覆夭鸟之巢,庭氏掌射国中之大鸟。
吾少时读书至此,未尝不窃笑,以为不急之务也。
后读《圣惠方》言:「有鸟夜飞,谓之『无辜』,小儿衣服遭之,辄以感疾。
因以『无辜』言之,状如五疳」。
吾以是知夭鸟之害有如此者,非独如郑氏所谓鸮鵩之类,而昔人所以力去者,亦自有旨,非独如郑氏所谓国中洁清而已。
硩蔟氏庭氏之所去者,虽不专指「无辜」,而「无辜」之出于斯时者,亦无所容其迹。
虽未必能尽诛,要当驱而出之于九州四海之外,而不得以为害。
斯周公所建置,果不可谓不切于事也。
周道衰,二官之职废,物之神奸遂得以滋息涵养于天地之内,数千百年,愈久而愈不可去。
故夭鸟之巢,往往有之,而世终莫之识,虽识亦无如之何。
当此之时,李生以善医「无辜」专门名家于秦陇间,其功利岂小哉?
生出论数十篇示余,而求文以为序。
吾闻扁鹊入秦为小儿医,生岂得其书乎?
何其术之妙也!
年月日序。
读巢元脩1106年 北宋 · 唐庚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唐先生文集》卷一八、光绪《丹棱县志》卷八、民国《眉山县志》卷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唐末有郑遨者,与李振厚善。
至崇政使,未尝一至其门。
后唐同光初窜岭外,徒步万里往见之。
其后一百八十年,而宋有巢元脩事,士之难得盖如此。
吾闻子由立朝,謇謇有大体,然靳惜名器太甚,良以是失士心。
比其败也,士大夫诋之又过矣。
观其书巢元脩事,可胜叹哉!
可胜叹哉!
邓左丞1107年年初) 北宋 · 唐庚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尚书左丞阁下:某学术空虚,不能尽知前世事。
自建隆以来,数之之先进,仕至两府者众矣。
其行藏出处,是非长短,非后进小子所得轻议。
然大抵畏避形迹,不敢援引蜀人
盖起远方,孤立无与,过于虑患,不得不尔。
天圣中,阆人陈鸿渐以文章知名于世,制策入等,以季父当轴,不得召试,摈弃流落,饮恨至死。
引嫌之风,其由来久矣。
自阁下执政,不复沿袭前事,每见蜀人,未尝不访问人物,虽不以天下名器私于蜀人,而蜀人之善,未有弃而不录者。
老成宿德,后生晚学,随宜录用,各当其理。
至于甚愚无知如某等辈,犹得备员学校。
阁下既不自疑,而天下之人亦不以为私。
何其自任之重,自信之笃也!
绍圣元年太学归,从事州县,三任于此。
勤苦于簿书狱讼而不以为劳,奔走于车尘马足而不以为卑。
十年之间,遂无一字入国门者。
意谓古之为贫而仕,止当如此。
既无以取知于人,遂不敢求于人知,而人亦无有知者。
不知阁下得之于谁,遽有荐引,得非过于采听,而好事者遂得以欺左右乎?
不然,何缘记忆也。
某自到此,忽忽岁馀,事稍閒,不废读书。
俸入差厚,足以为养,比之辈流,最为侥倖。
所不满者,势有不便耳。
风土气候非所宜,而饮食医药多不如意。
此其所以戚戚思蜀,而辄布腹心于受恩之地也。
古语有之:「为浮屠者,必合其尖」。
此言虽小,亦自有理,惟阁下留意焉(《唐先生文集》卷一五。)
进:原阙,据四部丛刊本补。
谢历日表(代翟提刑1106年五月 北宋 · 唐庚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唐先生文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四时既宅,然后允釐于百工;
七政已齐,可以肆类于上帝。
盖析因夷隩之本,寔财成辅相之原中谢。)
恭惟皇帝陛下贲饰观天,革孚治历。
俾岁月日时无易,故金木土谷惟修。
臣承乏外台,复瞻新岁。
日惟不足,岂小善之不为;
时不再来,嗟大恩之未报。
誓图寸效,不费分阴。
臣无任。
送苗师颜序1105年 北宋 · 唐庚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唐先生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崇宁元年冬兴元军士有怨其守费诜者,走益昌上变告诜叛。
益昌守得之惶惑,夜半遣吏驰出城,趋兴元捕反虏。
即日以事闻,传檄郡国,拘其亲属。
后旬日,诜面缚至,并就逮者数十人,悉幪首系狱,穷治反状。
,累月无所得。
首鼠不决。
朝廷疑之,迁其狱于凤翔,而天兴宰苗君师颜实领其事,时二年六月也。
诜既槛就道,所至发卒鸣鼓,围绕护送,人皆意诜不能自白,而诜亦自度必死。
暨至岐下,一问而得实,八日而狱具,诜无毫发罪,即日破械出之。
告者用赦窜海外。
诜之出也,感慨悲泣,观者顾指欢呼,道路相传,一日万口。
而师颜之名,遂满天下。
吾尝论诜之不死,其所系岂小哉。
向使一夫流言,二千石族诛以死,则士大夫必将姑息吏卒,谁敢控制?
而使令厮役,皆得以胁制其主。
非朝廷之明白,师颜之俊伟,则󲦤绅之祸,岂独诜而已哉!
汉时治狱,必取通经术、知古谊者,不可谓无意也。
后二年,予官凤翔,师颜为治中。
得从之游,每服其为人。
兴元之事,昔尝欲作传而未果。
于其归也,因以为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