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
- 风俗通曰:周制。天子方千里。分为县。县有四郡。故左氏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至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
- 应劭汉官曰:秦用李斯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凡郡。或以列国。陈鲁齐吴是也。或以旧名。长沙丹阳是也。或以山陵。太山山阳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东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树生庭中。雁门雁之所育是也。
- 苗恭十四州记曰:秦兼天下。始皇二十六年。废五等之爵。立郡县之官。以公国为大郡。侯伯为小郡。大郡曰守。小郡曰尉。郡之言君也。今之郡字。君在其左。邑在其右。君为元首。邑以载民。故取名于君。而谓之郡也。
- 箴 后汉刘騊駼郡太守箴曰:有嬴驱除。焚典纪旧。荡灭蕃畿。罢侯置守。秦发闾左。陈涉奋威。楚筑乾溪。灵王不归。征遐由近。可不肃祗。守臣司境。敢告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