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 尔雅曰:律谓之分。
- 尚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内五言。汝听。
- 又曰: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 周官曰:太师。掌六律六吕。文以五声。播以八音。教六诗。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
- 礼记曰:正月律中太蔟。二月律中夹钟。三月律中沽洗。四月律中仲吕。五月律中蕤宾。六月律中林钟。七月律中夷则。八月律中南吕。九月律中无射。十月律中应钟。十一月律中黄钟。十二月律中大吕。
- 周礼注曰:律吕相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黄钟律长九寸。下生林钟。六月律也。
- 左氏传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迟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
- 孟子曰: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 吕氏春秋曰:昔黄帝命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之溪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十二筒。听凤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故曰黄钟之宫。律之本也。
- 淮南子曰:夔合六律。调五音。通八风。
- 汉书曰: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定十二律。
- 又曰:汉家言律历者。本张苍。苍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而尤究律历。
- 又曰:京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
- 刘向别录曰:邹子在燕。燕有谷。地美而寒。不生五谷。邹子居之。吹律而温气至。今名黍谷。(事具地部谷篇。)
- 论衡曰:孔子吹律。自知殷苗裔。
- 杨泉物理论曰:听清浊五声之和。然后制为钟律。取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管。
- 晋诸公赞曰:世祖时。以荀勖所造律。得周时玉律。以校正同。荀勖奏曰:中所出御府铜管律二十五具。其三具与杜夔左延年法同。
- 表 周王褒上新定钟表曰:万物生象。始乎算数。天道运行。基乎步术。量有轻重。平以权衡。音有清浊。协乎律吕。是以周发听声。候春冬之生杀。师旷吹律。知晋楚之衰亡。数始黄钟。琯终仲吕。还宫变徵。参天两地。三分损益。累黍相乘。四时发敛。忽微斯测。皇帝治历明时。推元受命。八音七始之奏。五声六律之和。斟酌繁简。分析节度。推之以升斛。正之以权衡。稽之以古今。覈之以经传。
- 周庾信为晋阳公上玉律表曰:臣闻三才既立。君臣之道已陈。六位时成。礼乐之功斯正。故以协和日月。测度阴阳。悦豫兆民。仪形万国者也。伏见敕旨。刊正音律。平章历象。奏黄钟而歌大吕。变孤竹而舞云门。莫不器取疏通。声从安乐。四分既明。三微是定。是以闻钟于洛浦。即辨声乖。听铎于邯郸。先知响韵。二分二至。行于司历之官。九变九成。被于和乐之职。足以动天地。感鬼神。化被风俗。平分寒暑。岂直吟啸溪谷。回翔鸾凤而已哉。是知零陵庙前徒寻舜管。始平城下空论周天。臣闻上制其礼。下习其仪。君定其法。臣行其事。谨造玉律一具。并玉秤尺斗合等。始得成功。至于分粟累黍。量兹数籥。实以仰禀圣规。参详神思。所冀节移阴管。无劳河内之灰。气动阳钟。不待金门之竹。而琬琰事轻。般倕虑浅。不足展采成均。增辉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