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参
报雠
- 礼记曰:父母之雠。不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 又曰:居父母之雠。寝苫枕𠙽。不仕。不与共国。遇诸市。不反兵而斗。
- 左传曰:齐高发伐莒。莒子奔纪鄣。初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己为釐妇。托于纪鄣。纺焉。以度而去之。及师至。则投诸外。齐师夜缒而登。莒共公惧。启西门而齐师入纪。又曰:吴伐越。越王句践御之。陈于槜李。阖庐伤将指。还卒于陉。夫差使人立于庭。出入必谓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
- 越绝书曰:子胥入吴。阖庐将为之报雠。其后荆将军伐蔡。使子胥伐荆。十五战十五胜。子胥操捶。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今以此报子。
- 战国策曰:豫让欲为智伯报雠。赵襄子当出。豫让伏剑桥下。襄子至桥。马惊。曰:必是让也。求之。果是。数之曰:子不事范中行氏乎。智伯尽灭之。子不为报雠。反臣于智伯。智伯亦已死。何报雠深也。答曰:范中行众人遇我。我以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以国士报之。襄子曰:为智伯。名既成。寡人赦子。亦已。答曰:君前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以致报雠之意。乃使使持衣与让。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伏剑死。
- 史记曰: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睢报仇。乃为书遗平原君曰:愿与君为布衣之交。十日之饮。平原君见昭王。昭王与平原君饮。数日。谓曰:范君之仇在君家。愿使入归取头来。平原君曰:不在臣所。昭王乃令赵王发卒围平原君家。魏齐夜亡。
- 东观汉记曰:海曲有吕母。其子为县吏。犯小罪。县宰杀之。吕母家素丰赀产。乃益酿醇酒。少年来沽者。贳之。视其乏者。辄假衣装。少年欲相与偿之。吕母垂泣曰:县宰枉杀吾子。欲报怨尔。诸君宁肯哀之乎。少年许诺。遂相聚得数百人。因与吕母入海。自称将军。遂破海曲。执县宰斩之。以其首祭子冢。
- 又曰:郅恽与董子张友。子张父为乡人所害。及子张病将终。恽候子张。视恽歔欷不能言。恽曰:吾知子不悲天命。而痛雠不复也。恽即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
- 又曰:赵喜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喜常思欲报之。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喜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后病愈。悉自缚诣喜。喜不与相见。后竟杀之。
- 吴书曰:甘宁杀陵统父。孙权命不得雠之。尝于吕蒙舍酒酣。统乃以刀舞。宁起曰:宁能双戟舞。蒙曰:未若蒙之巧也。因操刀楯。以身分之。
- 列女传曰:缑氏女玉。为父报雠。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欲论杀玉。申徒蟠时年十五。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减死论。
- 又曰:庞涓母者。赵氏女。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俱时病物故。雠乃喜。以为莫己报。娥乃潜备刀兵。以候雠家十馀年后。遇于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曰:父仇已报。请就刑。
- 又曰:卫义姬者。其夫有先人之雠。雠家来报。婿避之。仇家得义姬。问婿所在。乃积薪。燎之。遂不言而烧死。
- 又曰:颖川公孙氏女河。年十三。怨家报其父。父走得免。河与母俱亡。母先见得。仇人事欲甘心。河驰出。叩头涕泣曰:老母常有笃疾。安足残戮以塞忿哉。我是其儿。父母所怜。不如杀我。仇遂杀之。而舍其母。
- 又京师节女者。本夫有仇。仇家欲报其夫。乃劫其妻父。使要其女中閒。父呼其女而告之计。女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欲以身当之。曰:诺。因曰:夜在楼上新沐头东首卧。则是矣。仇家果至。断其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之头也。仇以为义。遂释其夫。
- 会稽典录。董黯家贫。采薪供养。母甚肥悦。邻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小。不孝子疾黯母肥。常苦之。黯不报。及母终。负土成坟竟。杀不孝子。置冢前以祭。
- 晋中兴书曰:桓温父被害时。温年十五。枕戈泣血经年。乃提刀直进。手刃仇人。
- 诏 魏文帝诏曰:丧乱以来。兵革纵横。天下之人。多相残害者。昔田横杀郦商之兄。张步害伏湛之子。汉氏二祖。下诏使不得相雠。今兵戎始息。宇内初定。民之存者。非流亡之孤。则锋刃之馀。当相亲爱。养老长幼。自今以后。宿有仇怨者。皆不得相雠。
- 教 梁简文帝甄异张景愿复雠教曰:夫理感禽鱼。道均荆棘。亦有乡因行改。江以孝移。张景愿自缚到郡。称其父为韦法所杀。今于公田渚斩法级祭墓讫。束身归家。昔沂泽抚剑。河南执戟。远符古义。实足可嘉。防广刃雠。赦其桎梏之罪。丁兰雪耻。擢以大夫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