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赏赐部

钦定吉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三百十三卷目录

 赏赐部汇考一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商〈纣一则〉
  周〈总一则〉
  汉〈高祖四则 惠帝一则 高后二则 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后元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朔二则 元狩一则 昭帝始元三则 元凤三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康三则 神爵一则 五凤一则 甘露二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三则 永光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鸿嘉一则 元延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后汉〈世祖建武二则 明帝永平二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二则 和帝永元四则 安帝永初二则 永宁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二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齐王正始一则 高贵乡公甘露一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咸宁二则 太康二则 惠帝永平一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顺帝升明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明帝建武二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二则 天康一则〉
  北魏〈道武帝登国三则 皇始一则 天兴一则 明元帝永兴二则 神瑞二则 泰常一则 太武帝始光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正平一则 孝文帝太和六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武帝保定一则 天和二则 建德一则〉
  隋〈高祖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显庆一则 元宗开元四则 天宝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明宗天成一则〉
  后晋〈出帝天福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祖神册二则 天显一则 太宗天显三则 会同三则 穆宗应历四则 景宗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八则 开泰二则 太平一则 兴宗重熙二则 道宗咸雍二则 大安一则 寿隆一则〉

礼仪典第三百十三卷

赏赐部汇考一

陶唐氏

帝尧,锡舜以絺衣、雅琴,锡禹以元圭。
《史记·尧本纪》不载。按《夏本纪》:帝锡禹元圭,以告成功于天下。
《正义》曰:帝,尧也。以禹治水功成,故锡元圭,以表显之。

《路史》:帝舜始尚见帝,馆之于贰室,亦享舜迭为宾主。于是锡之絺衣、雅琴。

有虞氏

帝舜朝群后,以车服锡有功。
《书经·舜典》: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陈注〉有功,则赐车服以旌异之。〈大全〉孔氏曰:功成,则赐车服,以表显其能用。 郑氏曰:人以车服为荣,故天子之赏诸侯,皆以车服赐之。
商纣十有三祀,赐西伯弓矢鈇钺,得专征伐。
《史记·殷本纪》: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赐弓矢斧钺,使得专征伐,为西伯。〈按《通鉴前编》作十有三祀〉

周制,凡王之好赐及有功者,六官之属,各供其职,以待赐予。
《周礼·天官》:太宰之职。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三曰予,以驭其幸。
刘氏曰:幸者,王所亲幸也。可赐予之,不可爵之者也。 刘执中曰:予谓爵禄之外,有所赐予。幸谓荣幸,予及其贤,则天下荣之,求为其所以幸者矣。

以九式均节财用,八曰匪颁之式。
郑司农曰:匪,分也。颁谓颁赐也。 郑康成曰:王所以分赐群臣也。

宰夫之职,乘其财用之出入,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
贾氏曰:有用而能足财,又能长物,又能善如此者,赏之。

《宫伯》: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
李景齐曰:掌其诛赏者,凡以惩劝之而已。衣裳之颁,所以示其仁。诛赏之行,所以示其义。

《内饔》:凡王之好赐肉修,则饔人共之。
王昭禹曰:好赐,王以好而赐之,出于私恩,多寡无常,惟其所与而已。

《酒正》:掌酒之赐颁,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书契授之。
易氏曰:赐即赐予,颁即匪颁,皆出于禄秩之外。法即太宰九式之法,皆以其式法行之。则好赐匪颁,虽王者非常之恩,亦无非天下之常法。

《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币馀之赋,以待赐予。
郑司农曰:币馀,使者有馀来还也。 王氏曰:赐予,则用财之馀事。 王氏详说曰:赐予,九式之末。币馀,九赋之末。以币馀待赐予,诚得其宜。

《玉府》: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贾氏曰:谓王于群臣有恩好,因燕饮而赐之货贿也。

《内府》:凡王及冢宰之好赐予,则共之。
郑锷曰:王有好赐予,冢宰亦有者,冢宰体国而有所颁赐,非一己之私用。然言王以及之,则尊卑之分明矣。

《职岁》:凡上之赐予,以叙与职币授之。
王昭禹曰:币馀之赋,以待赐予。职币,掌币馀之官。故赐予,则以叙与职币授之。

《司裘》: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
郑康成曰:功裘,人功微粗,谓狐青麛裘之属。 郑锷曰:献于季秋之月者,盖九月授衣之候,王者袭重裘,则思臣下之寒。故使先献于授衣之时,待时至则颁之。

《典丝》: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郑康成曰:王以丝物赐人。 王昭禹曰:赐予所用者,有贵贱不同,亦皆以其物授之。

及献功则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书其数,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赐予。
王昭禹曰:《玉府》言王之好赐,《内府》言王及冢宰之好赐予。此言上之赐予,又非特王及冢宰而已。盖王后夫人所用,皆在是矣。

《典枲》:及献功受苦功,以其贾楬而藏之,以待时颁。
史氏曰:时颁者,衣服,赐予之时,冬裘夏葛,不可紊也。

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
王氏曰:颁衣服授之,赐予亦如之者,颁衣服赐予,皆以物授之。言赐予而不言上,以典丝见之。

《地官》:乡师之职。凡邦事,令作秩叙。
王昭禹曰:凡有所兴治,皆谓之事。言邦事则非乡里之自兴治者也。秩则制其常赐之多寡,叙则差其事治之先后。

《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颁赐。
王氏曰:余聚者,所聚经用之馀物。颁则用财之馀事,故以余聚待之。

《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以时入之于玉府,颁其馀于万民。
刘执中曰:泽薮之利,非民田之正税。故入于玉府,以供王之好赐。然玉府有常数也。

《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赒赐稍食。
郑康成曰:匪读为分,分颁谓委人之职,诸委积也。赒赐,谓王所赐予,给好用之式。

《春官》:小宗伯之职。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
郑锷曰:旌人之功者,各从其类。是故能安民者,赐以车马。能富民者,赐以衣服。能使民和者,赐以朱户。

《内史》: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
郑司农曰:以方版书而出之。 黄氏曰:制禄之方,司禄受之。赏赐之方,职岁受之。是皆考之八枋之法,不可得而滥也。 项氏曰:赏赐,或以土田,或以器物,皆赞其等,书之于方,出而命之。

《巾车》:凡车之出入,岁终则会之。凡赐阙之。
郑锷曰:君于有功之臣,则车服,以庸有用,以赐臣下者,不必会计阙之可也。 王昭禹曰:凡赐,无常,惟上所用,故阙而不会,不可以有司之法制之。

《夏官》: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
郑康成曰:赏地,赏田也。在远郊之内,属六乡焉。等犹差也。 郑锷曰:功有小大,地有美恶。颁之之法,以功为差而已。观群臣之功,有为王而立者,有为国而立者,有为民而立者,有兴事者,有致治者,有力战者,随其功而目之,因以第其高下而为之等,然后颁以地焉。谓之等其功。

掌赏地之政令。
易氏曰:赏之轻重,视其功。此所以为赏地之政令。

凡赏无常,轻重视功。
郑锷曰:赏典之行何常,有一定之制,或轻或重,视其功之大小而已。此颁地之法,所以尽至公也。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
郑康成曰: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

惟加田无国正。〈音征〉
郑锷曰:若有大功,既赏以地,又有加赐之田,则无国征,凡赋役皆免,所以优有功而厚报之也。盖赏地在远郊,远郊二十而三,固有征也。加田则出于常制之外,不敢取其征。非有大功者,不足以预此。

《司士》:唯赐无常。
郑锷曰:司勋曰:凡赏无常。此曰:唯赐无常。何也。盖赏者,因有功可赏,则赏之。其无常者,特以功为轻重,赐则出于人君之恩。其无常者,乃以君命从事,此其所以异。

高祖二年,赐民爵。置三老,以十月赐酒肉。
《汉书·高祖本纪》:二年春二月癸未,施恩德,赐民爵。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以十月赐酒肉。
臣瓒曰:民赐爵,有罪得以减也。

高祖五年,诏赐天下爵。
《汉书·高祖本纪》:五年夏五月,诏曰:今天下已定,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
高祖六年,赐田肯及太公家令金各五百斤。
《汉书·高祖本纪》:六年十二月,会诸侯于陈,楚王信迎谒,因执之。田肯贺上曰: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者。上曰:善。赐金五百斤。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亡二日,土亡二王。奈何令人主拜人臣。上心善家令言,赐黄金五百斤。
高祖十二年,惠帝即位,赐官民爵及钱各有差。按《汉书·惠帝本纪》: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舍人满五岁二级。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视作斥土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惠帝元年冬十二月,赐民爵,户一级。
《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高后元年二月,赐民爵,户一级。
《汉书·高后本纪》云云。
高后八年,遗诏赐王侯以下金各有差。
《汉书·高后本纪》:八年春,诸中官、宦者令丞皆赐爵关内侯,食邑。秋七月,皇太后崩。遗诏赐诸侯王各千金,将相列侯下至郎吏各有差。
文帝元年,赐太尉周勃等封邑及金各有差。
《汉书·文帝本纪》:元年冬十月,诏曰:前吕产自置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擅遣将军灌婴将兵击齐,欲代刘氏。婴留荥阳,与诸侯合谋以诛吕氏。吕产欲为不善,丞相平与太尉勃等谋夺产等军。朱虚侯章首先捕斩产。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节承诏入北军。典客揭夺吕禄印。其益封太尉勃邑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平、将军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朱虚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
景帝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后元三年春正月,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
《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三年,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
《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二年夏四月,初置茂陵邑。三年春,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
元朔二年,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
《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朔六年,有司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汉书·武帝本纪》:元朔六年夏四月,卫青复将六将军绝幕,大克获。六月,诏曰: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元狩六年,赐丞相以下及蛮夷金币有差。
《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六年冬十月,赐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百金,千石以下至乘从者帛,蛮夷锦各有差。
昭帝始元元年,赐王侯等金钱有差。又赐隽不疑钱百万。
《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公卿上寿。赐诸侯王、列侯、宗室金钱各有差。八月,迁隽不疑为京兆尹,赐钱百万。
始元四年,赐中外钱帛各有差。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四年夏六月,皇后见高庙。赐长公主、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钱帛各有差。徙三辅富人云陵,赐钱,户十万。
始元六年,苏武还自匈奴,赐钱百万。
《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六年二月,栘中监苏武前使匈奴,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赐钱百万。
元凤二年,徙未央宫,大赐中外。
《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宫徙未央宫,大置酒。赐郎从官帛,及宗室子钱,人二十万。吏民献牛酒者赐帛,人一匹。
元凤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见于高庙。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
《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元凤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剑二,安车一,乘马二驷。
《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宣帝本始四年,赐丞相以下金帛。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赐丞相以下至郎吏从官金钱帛各有差。
地节三年三月,诏赏胶东相成爵。四月,以立皇太子赐王侯金各有差。
《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三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馀口,治有异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赐广陵王黄金千斤,诸侯王十五人黄金各百斤,列侯在国者八十七人黄金各二十斤。
元康二年二月乙丑,立皇后王氏。赐丞相以下至郎从官钱帛各有差。
《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元康三年春,以神爵数集泰山,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二千石金,郎从官帛,各有差。
《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元康四年,赐翁归子及功臣适后金,各有差。
《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四年秋八月,赐故右扶风尹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又赐功臣适后黄金,人二十斤。
神爵元年秋,赐故大司农朱邑子黄金百斤,以奉祭祀。
《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五凤元年,以太子冠,赐丞相以下帛各有差。
《汉书·宣帝本纪》:五凤元年春正月,皇太子冠。皇太后赐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夫人六十匹。
甘露二年,诏赐中外。
《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二年春正月,诏曰:乃者凤凰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荣茂,神光并见,咸受祯祥。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金钱各有差。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甘露三年正月,匈奴来朝。赐衣冠车马。二月,赐汝南太守帛。
《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三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稽侯来朝。赐以玺绶、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二月,诏曰:乃者凤凰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乡凤凰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
黄龙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礼赐如初。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元帝初元元年正月,赐诸侯王以下黄金、钱帛有差。四月,赐马于宗室。
《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赐诸侯王、公主、列侯黄金,吏二千石以下钱帛,各有差。夏四月,赐宗室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初元二年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赐列侯钱各二十万,五大夫十万。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初元五年夏四月,赐宗室子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永光二年春二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黄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长吏各有差。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竟宁元年三月,赐副校尉陈汤爵关内侯,黄金百斤。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成帝建始元年,大赐中外。
《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春二月,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二千石黄金,宗室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户牛酒。
鸿嘉二年夏,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元延四年春三月,甘露降京师,赐长安民牛酒。
《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哀帝建平元年春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官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后汉

世祖建武六年春二月,山东悉平。诸将还京师,置酒赏赐。
《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建武二十八年春正月,赐东海王彊虎贲、旄头、钟虡之乐。
《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明帝永平二年冬十一月,进幸河东,所过赐二千石、令长以下至于掾史,各有差。
《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永平六年夏四月,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章帝建初七年,诏赐公卿钱并巡幸所至,赐钱各有差。
《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秋八月甲辰,诏书云:今年大礼复举,加以先帝之坐,悲伤感怀。乐以迎来,哀以送往,虽祭亡如在,而空虚不知所裁,庶或享之。岂无克慎肃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今赐公钱四十万,卿半之,及百官执事各有差。九月己酉,进幸邺,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每所到幸,辄会郡县吏人,劳赐作乐。冬十一月,诏赐河东守、令、掾以下。
元和元年秋九月辛丑,幸章陵,祠旧宅园庙,见宗室故人,赏赐各有差。
《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元和二年,诏赐胎养谷及诸孔帛。并以凤凰、黄龙见所在赐布帛各有差。
《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令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三月己丑,进幸鲁,祠,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夏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乌、神雀、甘露屡臻。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经曰:无侮鳏寡,惠此茕独。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令天下大酺五日。赐公卿以下钱帛各有差;及洛阳人当酺者布,户一匹,城外三户共一匹。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秋九月壬辰,诏:凤凰、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加赐男子爵,人二级;先见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长十五匹,丞、尉半之。诗云: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它如赐爵故事。
和帝永元二年夏五月丙辰,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布各有差。
《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三年,大赐中外。
《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庚辰,赐京师民酺,布两户共一匹。冬十月癸未,行幸长安。诏曰:北狄破灭,名王仍降,西域诸国,纳质内附,岂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鸿烈欤。寤寐叹息,想望旧京。其赐行所过二千石长吏以下及三老、官属钱帛,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永元四年秋八月丁巳,赐公卿以下至佐史钱谷各有差。
《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十二年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国遣使内府,赐其王金印紫绶。
《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安帝永初二年夏五月丙寅,赐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属以下各有差。
《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永初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
《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永宁元年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为皇太子,改元永宁,大赦天下。赐王、主、三公、列侯下至郎吏、从官金帛;又赐民爵及布粟各有差。
《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延光三年,济南言,凤凰见赐台长、吏卒帛。幸鲁,赐褒
成侯以下帛有差。
《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春二月丙子,东巡狩。戊子,济南上言,凤凰集台县丞霍收舍树上。赐台长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凤凰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田租。赐男子爵,人二级。三月戊戌,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于阙里,赐褒成侯以下帛各有差。
顺帝永建元年春二月丙戌,赐百官随辇宿卫及拜除者布各有差。
《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永建四年,帝加元服,大赐中外。
《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四年春正月丙子,帝加元服。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为父后、三老、孝弟、力田人二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帛,人一匹。
桓帝建和二年,赐河间诸王及公主、大将军以下金帛,各有差。
《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二年春正月,皇帝加元服。赐河间、渤海二王黄金各百斤,彭城诸国王各五十斤;公主、大将军、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将、大夫、郎吏、从官、四姓及梁邓小侯、诸大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赐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绵三斤。
延熹元年夏五月己酉,大会公卿以下,赏赐各有差。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灵帝建宁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赐公卿以下各有差。
《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献帝初平四年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永福城门,临观其仪,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九年冬十二月,赐三公已下金帛各有差。自是三年一赐,以为常制。
《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十年秋九月,赐百官尤贫者金帛各有差。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文帝黄初元年冬十一月,更授匈奴南单于呼厨泉魏玺绶,赐青盖车、乘舆、宝剑、玉玦。
《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云云。
黄初三年,立后郭氏。赐天下。
《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九月庚子,立皇后郭氏。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笃癃及贫不能自存者赐谷。
齐王正始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各有差。
《三国魏志·齐王本纪》云云。
高贵乡公甘露元年夏四月庚戌,赐大将军司马文王衮冕之服,赤舄副焉。
《三国魏志·高贵乡公本纪》云云。

武帝泰始四年,律令成,封爵赐帛。并诏赐长吏、郡丞工、长史马各一匹。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春正月丙戌,律令成,封爵赐帛各有差。戊子,诏曰: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将以简法务本,惠育海内。宜宽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长吏、郡丞、长史各赐马一匹。
泰始五年冬十月丙子,以汲郡太守王宏有政绩,赐谷千斛。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六年冬十一月,幸辟雍,行乡饮酒之礼,赐太常博士帛牛酒各有差。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七年春正月丙午,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咸宁元年,赐夏谡谷,并赐公卿帛有差。
《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二月辛酉,以故邺令夏谡有清称,赐谷百斛。以奉禄薄,赐公卿以下帛有差。咸宁二年正月,赐诸散吏士卒丝。十月,立后杨氏,赐王公以下有差。十二月,赐傅询、孟桓帛。
《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废朝。赐诸散史至于士卒丝各有差。冬十月丁卯,立皇后杨氏,赐王公以下及于鳏寡各有差。十二月,以平州刺史傅询、前广平太守孟桓清白有闻,询赐帛二百匹,桓百匹。
太康二年三月,赐王公以下吴生口各有差。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十年夏四月,以京兆太守刘霄、阳平太守梁柳有政绩,各赐榖千斛。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永平元年二月甲寅,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文帝元嘉十五年夏四月甲辰,立皇太子妃殷氏,赐王公以下各有差。
《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二十三年,诏赐教授官帛有差。
《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三年冬十月戊子,诏曰:庠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缅想洙、泗,永怀在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赐帛各有差。
元嘉二十四年秋七月乙卯,以林邑所获金银宝物,班赉各有差。
《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大明七年冬十月壬寅,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顺帝升明三年三月丁巳,以齐国初建,给钱五百万,布五千匹,绢千匹。
《宋书·顺帝本纪》云云。

南齐

武帝永明四年,赐王公以下及国子祭酒等官帛、绢有差。
《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四年闰正月甲寅,以藉田礼毕,车驾幸阅武堂劳酒小会,诏赐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三月,辛亥,车驾幸学,赐国子祭酒、博士、助教绢各有差。
明帝建武二年冬,十月,乙卯,纳皇太子妃褚氏。王公以下,班赐各有差。
《南齐书·明帝本纪》云云。
建武三年十二月,戊寅,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
《南齐书·明帝本纪》云云。

武帝天监七年夏四月乙卯,皇太子纳妃,颁赐朝臣及近侍各有差。
《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九年二月己丑,车驾幸国子学,亲临讲肄,赐国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
《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武帝永定三年,立伯宗为太子赐王公以下帛。
《陈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文帝本纪》:永定三年六月丙午,高祖崩,遗诏徵世祖入纂。九月辛酉,立皇子伯宗为皇太子,王公以下赐帛各有差。
文帝天嘉三年七月己丑,皇太子纳妃王氏。在位文武赐帛各有差。
《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嘉六年春正月甲午,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赐帛各有差。
《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天康元年夏四月乙卯,皇孙至泽生,在位文武赐绢帛各有差。
《陈书·文帝本纪》云云。

北魏

道武帝登国二年春正月,班赐功臣长孙嵩等七十三人各有差。
《北魏书·道武帝本纪》云云。
登国三年,班赏将士。
《北魏书·道武帝本纪》:登国三年五月癸亥,北征库莫奚。六月,大破之,获其四部杂畜十馀万,渡弱落水。班赏将士各有差。
登国六年,颁赐诸臣。
《北魏书·道武帝本纪》:登国六年冬十二月,车驾次于盐池。自河以南,诸部悉平。簿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馀万匹,牛羊四百馀万头。班赐大臣各有差。
皇始二年夏五月庚子,大赏功臣。
《北魏书·道武帝本纪》云云。
天兴三年春正月癸亥,赐群臣布帛各有差。
《北魏书·道武帝本纪》云云。
明元帝永兴四年,大赐中外。
《北魏书·明元帝本纪》:永兴四年春二月癸未,赐南平公长孙嵩等布帛各有差。秋七月庚寅,西巡,幸北部诸落,赐以缯帛。八月乙卯,赐王公以下至宿卫将士布帛各有差。冬十有一月乙丑,赐宗室近属南阳王良已下,至于缌麻之亲,布帛各有差。
永兴五年,頞拔大、渠奉贡,及巡诸部,并赐缯帛。按《北魏书·明元帝本纪》:永兴五年春正月己卯,幸西宫。頞拔大、渠帅四十馀人诣阙奉贡,赐以缯帛锦罽各有差。二月戊申,赐阳平王熙及诸王、公、侯、将士布帛各有差。秋七月丙戌,车驾自大室西南巡诸部落,赐其渠帅缯帛各有差。
神瑞元年春正月辛巳,幸繁畤。赐王公已下至于士卒百工布帛各有差。
《北魏书·明元帝本纪》云云。
神瑞二年春二月丁亥,赐附国大、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
《北魏书·明元帝本纪》云云。
泰常八年夏闰四月辛酉,帝还至晋阳。班赐从官,王公已下逮于厮贱,无不沾给。
《北魏书·明元帝本纪》云云。
太武帝始光三年,赐王公诸国君长金锦缯絮。
《北魏书·太武帝本纪》:始光三年秋七月,筑马射台于长川,帝亲登台观走马;王公诸国君长驰射,中者赐金锦缯絮各有差。
太平真君八年二月癸未,行幸中山,颁赐从官文武各有差。
《北魏书·太武帝本纪》云云。
正平元年春正月丙戌朔,大会群臣于江上,班赏各有差。
《北魏书·太武帝本纪》云云。
孝文帝太和四年六月丁卯,以䌷绫绢布百万匹及南伐所俘赐王公以下。
《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六年二月癸丑,赐王公以下清勤著称者谷帛有差。
《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十一年,出御府及太官、太仆、内库诸物班赐百官有差。
《北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有一年十有一月丁未,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出其大半,班赉百官及京师士庶,下至工商皂隶,逮于六镇戍士,各有差。
太和十五年十有一月丁亥,诏二千石考在上上者,假四品将军,赐乘黄马一匹;上中者,五品将军;上下者,赐衣一袭。十有二月癸巳,颁赐刺史以下衣冠。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十六年十有二月,赐京邑老人鸠杖。
《北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十七年,诏厚赐诸边君蕃嗣,及议律令官。按《北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有七年春正月乙丑,诏曰:夫骏奔入觐,臣下之常式;锡马赐车,君人之恒惠。今诸边君审嗣,皆虔集象魏,趋蹡紫庭。贡享既毕,言旋无远。各可依秩赐车旗衣马,务令优厚。其武兴、宕昌,各赐锦缯纩一千;吐谷浑世子八百;邓至世子,虽因缘至都,亦宜赉及,可赐三百。命数之差,皆依别牒。二月乙酉,诏赐议律令之官各有差。

北周

明帝武成二年三月辛酉,重阳阁成,会群公列将卿大夫及突厥使者于芳林园,赐钱帛各有差。
《北周书·明帝本纪》云云。
武帝保定元年春正月丙子,大射于正武殿,赐百官各有差。
《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元年春正月辛巳,露寝成,幸之。令群臣赋古诗,京邑耆老并预会焉,颁赐各有差。
《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三年三月丁未,大会百寮及四方宾客于路寝,赐衣马钱帛各有差。
《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建德元年十二月壬申,行幸斜谷,集京城以西诸军都督已上,颁赐有差。
《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高祖开皇二年,赐百寮及国子生钱帛。
《隋书·高祖本纪》:开皇二年十月庚寅,享百寮于观德殿。赐钱帛,皆任其自取。十二月丙戌,赐国子生经明者束帛。
开皇四年八月,以秦王俊纳妃,宴百寮,班赐各有差。丁未,宴秦王官属,赐物各有差。九月乙丑,幸灞水,观漕渠,赐督役者帛各有差。
《隋书·高祖本纪》云云。
炀帝大业七年二月己未,上升钓台,临杨子津,大宴百寮,颁赐各有差。
《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高祖武德元年,以薛仁杲降赐,群臣钱有差。
《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十一月癸亥,秦王世民俘薛仁杲以献。
《册府元龟》:武德元年,太宗降薛仁杲。帝闻而大悦,因置酒高会,奏九部乐,赐群臣钱各有差。
武德六年二月,幸温汤。四月己酉,赐从官帛。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太宗贞观二年六月庚寅,以子治生,赐是日生子者粟。
《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十一年二月丁巳,赐功臣、密戚陪茔地及秘器。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十四年二月丁丑,观释奠于国学,赐学官高第生帛。
《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高宗显庆二年闰正月壬寅,如洛阳宫。二月癸亥,赐百岁以上毡衾粟帛。
《唐书·高宗本纪》云云。按《册府元龟》:显庆二年,幸雒阳宫,宴从行文武官。诏百岁以上,各赐毡被一具,袍一领,绵绢十段,粟二十石。
元宗开元元年十月,幸温汤,赐从官帛。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年,赐京师侍老几、杖。
《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年九月丁酉,宴京师侍老于含元殿庭,赐九十以上几、杖,八十以上鸠杖,妇人亦如之,赐于其家。
开元七年十一月乙亥,皇太子入学齿胄,赐陪位官及学生帛。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六年正月,赐文武官帛。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元年正月丁未,大赦,改元。赐侍老八十以上粟帛。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赐罗绍威珍珠枕龙脑带。
《五代史·梁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太祖开平元年,帝以罗绍威近年以来贡输极烦,倍于诸道。赐以南越所贡珍珠枕、龙脑带。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三月庚戌,赐从平汴州入洛南郊立仗军士等功臣。
《五代史·唐本纪》云云。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丁酉,以象笏三十二赐百官之无笏者。
《五代史·唐本纪》云云。

后晋

出帝天福八年,幸南庄,赐随驾官及沿路农人物帛各有差。
《五代史·晋本纪》:天福八年七月丁酉,射于南庄。按《册府元龟》:晋出帝天福八年,幸南庄,宣随驾臣僚射于后园,赐酒食物帛有差。沿路农人,各赐布衫裤,并鞋贫子,共赐钱一千贯文。

后周

世宗显德四年,赐李谷亲征图。
《五代史·周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世宗显德四年,赐宰臣亲征图一面,其文,翰林学士承旨陶谷之所撰也。

太祖神册元年三月丙辰,百僚进秩、颁赉有差。
《辽史·太祖本纪》云云。
神册五年,赐宋瑶弓矢、鞍马、旗鼓。
《辽史·太祖本纪》:神册五年冬十月辛未,攻天德。癸酉,节度使宋瑶降,赐弓矢、鞍马、旗鼓,更其军曰应天。
天显元年三月癸未,宴东丹国僚佐,颁赐有差。
《辽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天显七年秋七月辛巳朔,赐中外官吏物有差。癸未,赐高年布帛。
《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天显八年二月乙卯,剋实鲁使唐还,以附献物分赐群臣。
《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天显十一年夏四月己未,赐回鹘使衣有差。
《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会同二年,赐晋使及内外群臣有差。
《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二年正月丁未,御开皇殿,宴晋使冯道以下,赐物有差。二月癸巳,赐在京吏民物,及内外群臣官赏有差。五月,南唐遣使来贡。以所贡物赐群臣。
会同四年春三月,特授回鹘使阔里于越,并赐旌旗、弓剑、衣马,馀赐有差。
《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会同八年冬十二月戊辰,腊,赐诸国贡使衣马。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穆宗应历十三年春二月癸巳,观群臣射,赐物有差。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应历十四年,赐虞人物有差。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四年秋八月乙巳,如硙子岭,呼鹿射之,获鹿四,赐虞人女瑰等物有差。应历十五年,赐俞鲁古及近侍银有差。
《辽史·太宗本纪》:应历十五年夏六月辛亥,俞鲁古献良马,赐银二千两。以近侍忽剌比马至先以闻,赐银千两。
应历十六年正月,赐酒家银绢。十二月,幸耶律夷臈葛第,赐物甚众。
《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六年春正月,微行,赐酒家银绢。十二月甲子,幸酒人拔剌哥家,复幸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臈葛第,宴饮连日,赐金盂、䌷锦及孕马百匹。
景宗保宁三年春正月甲寅,右夷离毕奚底遣人献敌烈俘,诏赐有功将士。
《辽史·景宗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元年,赐赉中外有差。
《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春正月丙子,以于越休哥为南京留守,仍赐南面行营总管印绶,总边事。渤海挞马解里以受先帝厚恩,乞殉葬,诏不许,赐物以旌之。戊寅,遣使赐于越休哥及奚王筹宁、统军使颇德等汤药。二月丙申,皇太后诣陵置奠,赐山陵工人物有差。庚子,以先帝遗物赐皇族及近臣。三月己未,遣使赏西南面有功将士。夏四月癸巳,诏赐物命妇寡居者。辛丑,谒三陵,以东京所进物分赐陵寝官吏。复诏赐西南路招讨使大汉剑,不用命者得专杀。庚戌,幸公主胡古典第饮,赐与甚厚。五月丙辰,赐国舅帐耆年物有差。秋七月辛巳,赏西南面有功将士。冬十月丙午,命宣徽使兼侍中蒲领、林牙肯德等将兵东讨,赐旗鼓及银符。十二月壬午朔,谒凝神殿,遣使分祭诸陵,赐守殿官属酒。
统和三年秋闰九月庚辰,重九,骆驼山登高,赐群臣菊花酒。冬十一月戊寅,赐公主胡骨典葬夫金帛、工匠。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四年,赐赉有功将士。
《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四年春正月壬午,枢密使斜轸、林牙勤德、谋鲁姑、节度使闼览、统军使室罗、侍中抹只、奚王府监军迪烈与安吉等克女直还军,遣近侍泥里吉诏旌其功,仍执手抚谕,赐酒果劳之。二月甲寅,耶律斜轸、萧闼览、谋鲁姑等族帅来朝,赏赉有差。三月癸巳,赐林牙谋鲁姑旗鼓四、剑一,率禁军之骁锐者南助休哥。夏四月壬寅,遣抹只、谋鲁姑、勤德等领偏师以助休哥,仍赐旗鼓。五月癸未,休哥、筹宁、蒲奴宁进俘获。斜轸遣判官蒲奴奏复蔚州,乘胜攻下灵丘、飞狐,赐蒲奴酒及银器。六月戊午,幸凉陉。以所俘分赐皇族及乳母。秋七月丙子,枢密使斜轸遣侍御涅里底、干勤哥奏复朔州,赐涅里底等酒及银器。九月,以重九登高。赐从臣命妇菊花酒。冬十月壬戌,以银鼠、青鼠及诸物赐京官、僧道、耆老。十一月甲午,郎君拽剌双骨里遇宋先锋于望都,擒其士卒九人,获甲马十一,赐酒及银器。十二月丁巳,李继迁引五百骑款塞,愿婚大国。诏以王子帐节度使耶律襄之女汀封义成公主下嫁,赐马三千匹。
统和五年春三月癸亥朔,幸长春宫,赏花钓鱼,以牡丹遍赐近臣。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十一年春三月丙午,出内帑钱赐南京统军司军。高丽王治。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十四年冬十月丙辰,命刘遂教南京神武军士剑法,赐袍带锦币。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年冬十二月,奚王府五帐六节度献七金山土河川地,赐金币。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四年秋八月,沙州燉煌王曹寿遣使进大食国马及美玉,以对衣、银器等物赐之。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开泰元年秋八月丙申,铁骊那沙等送兀惹百馀户至宾州,赐丝绢。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开泰九年秋七月甲寅,遣使赐沙州回鹘燉煌郡王曹顺衣物。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太平九年春二月戊辰,遣使赐高丽王钦物。
《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兴宗重熙五年夏五月庚申,幸北院大王高十行帐拜奥,赐银绢。
《辽史·兴宗本纪》云云。
重熙六年秋七月辛丑朔,以北、南枢密院狱空,赏赉有差。壬寅,以皇大弟重元生子,赐诗及宝玩器物。按《辽史·兴宗本纪》云云。
道宗咸雍元年秋七月丙子,以皇太后射获熊,赏赉百官有差。
《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咸雍三年夏五月壬辰,驻跸纳葛泺。壬寅,赐随驾诸臣工人马。
《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大安九年秋七月壬寅,遣使赐高丽羊。
《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寿隆三年春三月辛酉,燕国王延禧生子。癸亥,赐名挞鲁。妃之父长哥迁左监门卫上将军,仍赐官属钱。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