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校阅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六十八卷目录

 校阅部汇考二
  周二〈宣王一则 桓王二则 庄王一则 僖王一则 襄王一则 景王二则 敬王一则〉
  汉〈文帝一则 武帝元封一则 太初一则〉
  后汉〈世祖建武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灵帝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三则 延康一则 后主建兴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太和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二则 太康二则 元帝太兴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三则〉
  陈〈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昭成帝建国一则 道武帝登国三则 皇始一则 天兴二则 明元帝永兴四则 太武帝始光三则 神麚二则 延和一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三则 文成帝兴安一则 太安一则 和平一则 孝文帝延兴二则 太和七则 宣武帝景明一则 文帝大统四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明帝武成一则 武帝保定一则 天和二则 建德三则 宣政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戎政典第六十八卷

校阅部汇考二

周二

宣王八年,讲武于东都。
《诗经》:我车既攻,我马既同,四牡庞庞,驾言徂东。〈赋也〉田车既好,四牡孔阜,东有甫草,驾言行狩。〈赋也〉
〈注〉宣王复文武之境土,修车马,备器械,复会诸侯于东都,因田猎而选车徒焉。故诗人作此以美之。

《诗说》:车攻宣王,大阅于东都,诸侯毕会。《史籀》美之赋也。
《通鉴前编》:宣王八年,巡狩东都,朝会诸侯。因以畋猎讲武。
吕氏曰:车攻吉日,所以为复古者何。盖蒐狩之礼,可以见王赋之复焉,可以见军实之盛焉,可以见师律之严焉,可以见上下之情焉,可以见综理之周焉。欲明文武之功业者,此亦足以观矣。
桓王十二年,鲁桓公狩于郎。〈桓王十二年癸酉,鲁桓公四年〉《春秋》:桓公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注〉冬猎曰狩,行三驱之礼,得田狩之时。故传曰:书时礼也。周之春,夏之冬也。田狩从夏时,郎非国内之狩地,故书地。

《左传》:四年,春,正公,月狩于郎,书时礼也。
〈注〉郎非狩地,故书时合礼。

桓王十四年,鲁桓公大阅。〈桓王十四年乙亥,鲁桓公六年〉《春秋》:桓公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
〈注〉齐为大国,以戎事徵诸侯之戍,嘉美郑忽,而忽欲以有功为班,怒而诉齐。鲁人惧之,故以非时简车马。〈疏〉《正义》曰:公狩于郎,公狩于禚,皆书公大蒐、大阅。不书公者,《周礼》虽四时教战,而遂以田猎,但蒐阅车马,未必皆因田猎。田猎从禽,未必皆阅车马。何则,怠慢之主,外作禽荒,岂待教战方始猎也。公及齐人狩于禚,乃与邻国共猎,必非自教民战以矢,鱼于棠,非教战之事,主为游戏,而斥言公则狩于郎禚,亦主为游戏。故特书公也。大蒐、大阅,国家之常礼。公身虽在,非为游戏,如此之类,例不书公。定十四年,大蒐于比蒲,邾子来会公。公身在蒐,而经不书公,知其法所不书,以其国家大事,非公私欲故也。且比蒲昌閒,皆举蒐地,此不言地者,盖在国简阅,未必田猎。昭十八年,郑人简兵大蒐,在于城内,此亦当在城内。

《左传》:秋,大阅,简车马也。
庄王十一年,鲁庄公师次于郎,治兵。〈庄王十一年乙未,鲁庄公八年〉《春秋》:庄公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甲午,治兵。〈注〉治兵于庙,习号令,将以围郕。〈疏〉《正义》曰:《周礼》:中春教振旅,中秋教治兵。《谷梁传》曰: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公羊传》曰: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释天》云: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孙炎云:出则幼贱在前,贵勇力也。入则尊老在前,复常法也。彼言治兵振旅,皆谓因田猎,而选车徒教战法,习号令,知此治兵,亦是习号令。此治兵于庙,欲就尊严之处,使之畏威用命耳。但军旅之众,非庙内所容止,应告于宗庙,出在门巷习之。昭十八年传称:郑人简兵大蒐,
将为蒐除。杜云:治兵于庙,城内地迫,故除广之,是告于庙,习于巷也。下有围郕,知治兵为围郕也。沈云:《周礼》:中秋治兵。《月令·孟春令》云:是月也,不可以称兵。所以甲午治兵者,以为围郕,故非时治兵,犹如备难而城,虽非时,不讥。沈又云:治兵之礼,必须告庙。告庙虽是内事,治兵乃是外事。故虽告庙,仍用甲午。且治兵则征伐之类,又为围郕虽在郊内,亦用刚日。甲午治兵,公羊以为祠兵,谓杀牲飨士卒。
僖王元年,齐桓公作内政寄军令。春以振旅,秋以狝治兵。〈僖王元年庚子,齐桓公五年〉《国语》: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三军,故有中军之鼓,
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振旅,秋以狝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
襄王十九年,秋,楚使子文治兵于睽。冬,晋蒐于被庐。〈襄王十九年戊子,鲁僖公二十七年〉
《春秋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
〈注〉子文时不为令尹,故云使治兵习号令也。睽,楚邑。

终朝而毕,不戮一人。
〈注〉终朝自旦及食,时也。子文欲委重于子玉,故略其事。

子玉复治兵于蔿。
〈注〉子玉为令尹,故蔿楚邑。

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
〈注〉贺子玉堪其事。

蔿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
〈注〉言子玉力小任重,将不能以入其众而治之也。苟子玉能入其众,而举贺典,未为后时而失礼,言不胜其任不足贺。

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于是乎蒐于被庐。
〈注〉晋尝以春蒐礼改政令,敬其始也。被庐,晋地。

作三军,谋元帅。
〈注〉中军帅。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徵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
〈注〉蒐顺少长,明贵贱。执秩,主爵秩之官。

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
景王十七年,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屈罢简东国之兵。〈景王十七年癸酉鲁昭公十四年〉
《春秋左传》:昭公十四年,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
〈注〉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宗丘,楚地。

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
〈注〉介,物。单身民收聚,不使流散。

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
〈注〉物事也。〈疏〉《正义》曰:《周礼》司兵掌五兵。郑众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郑元云: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然则兵者,战器之名,战必令人执兵,因即名人为兵也。此简上国之兵,谓简料人丁之强弱,于宗丘之地,集而简之。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
〈注〉兵在国都之东者。

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景王二十一年,郑子产简,兵大蒐。〈景王二十一年丁丑鲁昭公十八年〉《春秋左传》:昭公十八年,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
〈注〉治兵于庙,城内地迫,故除广之。

子太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二日。
〈注〉庭,蒐场也。庭小,不得一时毕。〈疏〉此量其庭之大小,而预计之。以庭小之,故当过期二日,欲除道使阔,望及期得了,亦不知本期当几日也。

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
〈注〉而女也,毁女所乡。

子产朝,过而怒之。
〈注〉怒不毁。

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
〈注〉言子产仁,不忍毁人庙。

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太叔曰:晋无乃讨乎。
〈注〉辞晋公子公孙,而授兵似若叛晋。

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𢵧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閒谋之,以启贪人,荐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忧。
〈注〉荐,重也。〈疏〉《正义》曰:将以谁为罪,而欲授兵。疑其畏晋袭之,欲禦晋击之。

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
〈注〉言郑虽与他国为竟,每瞻望晋归赴之。

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
〈注〉《传》言子产有备。〈疏〉《正义》曰:国有火灾,惧被人袭,登陴固守,是有备也。
敬王二十四年,鲁定公大蒐于比蒲。〈敬王二十四年乙巳,鲁定公十四年〉
《春秋》:定公十有四年,秋,大蒐于比蒲。

文帝十四年,帝亲劳军,勒兵,申令。
《汉书·文帝本纪》:十四年冬,匈奴寇边,杀北地都尉卬。遣三将军军陇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为卫将军,郎中令张武为车骑将军,军渭北,车千乘,骑卒十万人。上亲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谏,不听。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武帝元封元年,帝巡朔方,释兵凉如。
《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元年冬十月,诏曰:南越、东瓯咸伏其辜,西蛮北裔颇未辑睦,朕将巡边陲,择兵振旅,躬秉武节,置十二部将军,亲帅师焉。行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馀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县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还,祠黄帝于桥山,乃归甘泉。 按《郊祀志》:冬,上议曰:古者先振兵释旅,然后封禅。遂北巡朔方,勒兵十馀万骑,还祭黄帝冢桥山,释兵凉如。
〈注〉李奇曰:凉如,地名也。

《通鉴》:武帝元封元年冬十月,帝出长城,登单于台,勒兵而还。
太初二年,令天下膢五日。
《汉书·武帝本纪》:太初二年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门户,比腊。
《文献通考》:武帝太初二年,令天下膢五日。
〈注〉如淳曰:立秋貙膢。伏俨曰:膢音刘。刘,杀也。师古曰:《续汉书》作貙刘。膢、刘义各通耳。《汉仪注》云:立秋之日,斩牲于郊东门外,以荐陵庙。武官肆兵,习战阵之仪

后汉

世祖建武六年,罢郡国都试之法。
《后汉书·世祖本纪》:建武六年,初罢郡国都尉官。
〈注〉刘攽曰:案郡有都尉,国有中尉。此时罢郡都尉官耳,不当有国字。

《山堂考索》:汉光武见翟义反,隗嚣叛,皆以秋试,勒军骑,诛守长,以起事也。是以建武六年,罢郡国都尉,无都试之法,唯京师肄兵如故。
顺帝永建元年,令屯边兵,教习战射。
《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元年夏五月,严敕障塞,缮设屯备,立秋之后,简习戎马。冬十月庚寅,遣黎阳营兵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缘边增置步兵,列屯塞下。调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注〉调,选也。五营,五校也,谓长水、步兵、射声、胡骑、车骑五校尉也。
灵帝中平五年冬十月,帝自称无上将军,耀兵于平乐观。
《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何进传》:五年,天下滋乱,望气者以为京师当有大兵,两宫流血。大将军司马许凉、假司马伍宕说进曰:太公六韬有天子将兵事,可以威厌四方。进以为然,入言之于帝。于是乃诏进大发四方兵,讲武于平乐观下。起大坛,上建十二重五采华盖,高十丈,坛东北为小坛,复建九重华盖,高九丈,列步兵,骑士数万人,结营为陈。天子亲出临军,驻大华盖下,进驻小华盖下。礼毕,帝躬擐甲介马,称无上将军,行陈三匝而还。诏使进悉领兵屯于观下。是时置西园八校尉,以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都尉鲍鸿为下军校尉,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校尉,淳于琼为佐军校尉,又有左右校尉。帝以蹇硕壮健而有武略,特亲任之,以为元帅,督司隶校尉以下,虽大将军亦领属焉。
献帝建安十三年,作元武池肄舟师。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武帝本纪》:建安十三年春正月,公还邺,作元武池以肄舟师。
建安十四年,作轻舟,治水军。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武帝本纪》:建安十四年春三月,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
建安二十一年冬,阅兵,魏王曹操亲执金鼓以令进退。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礼志》:汉仪,立秋之日,自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朱鬣,躬执弩射生,牲以为荐麛。太宰命谒者各一人载以获车,驰送陵庙。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武官肄兵,习战阵之仪。斩牲之礼,名曰貙刘。兵官皆肄孙吴兵法六十四阵。既还,公卿已下陈雒阳前街,乘舆到,公卿已下拜,天子下车,公卿亲识颜色,然后还宫。古语曰在军下车,则惟此时施行。汉世率以为常。至献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国有司奏:古四时讲武,皆于农隙。汉西京承秦制,三时不讲,惟十月都讲。今金革未偃,士众素习,可无四时讲武。但以立秋择吉日大朝车骑,号曰阅兵,上合礼名,下承汉制。奏可。是冬,阅兵,魏王亲执金鼓以令进退。
延康元年六月,魏文帝为魏王,阅兵于东郊。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文帝本纪》:延康元年六月辛亥,治兵于东郊。 按《晋书·礼志》:延康元年,魏文帝为魏王。是年六月立秋,阅兵于东郊,公卿相仪,王御华盖,亲令金鼓之节。
后主建兴十年,诸葛亮教兵讲武。
《三国·蜀志·后主》:建兴十年,亮休士劝农于黄沙,作流马木牛毕,教兵讲武。

文帝黄初六年,幸广陵观兵。
《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六年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乃引还。
明帝太和元年冬十月丙寅,治兵于东郊。
《三国·魏志·明帝本纪》云云。

武帝泰始元年,临宣武观大阅。
《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泰始元年十一月丁酉,临宣武观大阅诸军,甲辰乃罢。
泰始十年,临宣武观大阅。
《晋书·武帝本纪》:十年冬十月庚午,帝临宣武观,大阅诸军。
咸宁元年,大阅于宣武观。
《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十一月癸亥,大阅于宣武观,至于己巳。
咸宁三年,临宣武观大阅。
《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三年十一月丙戌,帝临宣武观大阅,至于壬辰。
太康四年,大阅。
《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四年十二月庚午,大阅于宣武观。
太康六年,大阅于宣武观。
《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大阅于宣武观,旬日而罢。 按《礼志》:武帝泰始四年九月,咸宁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皆自临宣武观,大阅众军,然不自令进退也。自惠帝以后,其礼遂废。
元帝太兴四年,诏左右卫诸营教习。
《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元帝太兴四年,诏左右卫及诸营教习,依大习仪作雁羽仗。
成帝咸和元年,大阅于南郊。
《晋书·成帝本纪》:咸和元年十一月壬子,大阅于南郊。 按《礼志》:成帝咸和中,诏内外诸军戏兵于南郊之场,故其地因名斗场。自后藩镇桓、庾诸方伯往往阅习,然朝廷无事焉。

文帝元嘉二十年,阅武白下。
《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年二月甲寅,车驾于白下阅武。
元嘉二十五年,宣武场大蒐讲武。
《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五年春二月庚寅,诏曰:安不忘虞,经世之所同;治兵教战,有国之恒典。故服训明耻,然后少长知禁,顷戎政虽修,而号令未审。今宣武场始成,便可剋日大习众军。当因校猎,肄武讲事。闰月己酉,大蒐于宣武场。三月庚辰,车驾校猎。按《礼志》:太祖在位,依故事肄习众军,兼用汉、魏之礼。其后以时讲武于宣武堂。元嘉二十五年闰二月,大蒐于宣武场,主胄奉诏列奏申摄,剋日校猎,百官备办。设行宫殿便坐武帐于幕府山南冈,设王公百官便坐幔省如常仪,设南北左右四行旌门;建获旗以表获车。殿中郎一人典获车,主者二人收禽,吏二十四人配获车。备获车十二两。校猎之官著裤褶。有带武冠者,脱冠者上缨。二品以上𢹬刀,备槊、麾幡,三品以下带刀。皆骑乘。将领部曲先猎一日,遣屯布围。领军将军一人督右甄;护军一人督左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董正诸军,悉受节度。殿中郎率护军部曲,在司马之后。尚书仆射、都官尚书、五兵尚书、左右丞、都官诸曹郎、都令史、都官诸曹令史干、兰台治书侍御史令史、诸曹令史干,督摄纠司,校猎非违。至日,会于宣武场,列为重围。设留守填街位于云龙门外内官道南,以西为上。设从官位于云龙门内大官阶北,小官阶南,以西为上。设先置官位于行止车门外内官道西外官道东,以北为上。设先置官还位于广莫门外道之东西,以南为上。校猎日平旦,正直侍中严。上水一刻,奏:搥一鼓。为一严。上水二刻,奏:搥二鼓。为再严。殿中侍御史奏开东中华云龙门,引仗为小驾卤簿。百官非校猎之官,著朱服,集列广莫门外。应还省者还省。留守填街后部从官就位;前部从官依卤簿;先置官先行。上水三刻,奏:搥三鼓。为三严。上水四刻,奏:外办。正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军校剑履进夹上閤。正直侍郎负玺,通事令史带龟印中书之印。上水五刻,皇帝出,著黑介帻单衣,乘辇。正直侍中负茧陪乘,不带剑。殿中侍御史督摄黄麾以内。次直侍中、次直黄门侍郎护驾在前。又次直侍中佩信玺、行玺,与正直黄门侍郎从护驾在后。不鸣鼓角,不得谊哗,以次引出,警跸如常仪。车驾出,驺赞,陛者再拜。皇太子入守。车驾将至,威仪倡:引先置前部从官就位。再拜。车驾至行殿回辇,正直侍中跪奏:降辇。次直侍中称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皇帝降辇登御坐,侍臣升殿。直卫钑戟虎贲,毛头文衣,鹖尾,以次列阶。正直侍中奏:解严。先置从驾百官还便坐幔省。帝若躬亲射禽,变御戎服,内外从官以及虎贲悉变服,如校猎仪。钑戟抽鞘,以备武卫。黄麾内外,从入围里。列置部曲,广张甄围,旗鼓相望,衔枚而进。甄周围会,督甄令史奔骑号法施令:春禽怀孕,蒐而不射;鸟兽之肉不登于俎,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不射。甄会。大司马鸣鼓蹙围,众军鼓噪警角,至武场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殿中中郎率护车部曲入次北旌门内之右。皇帝从南旌门入射禽。谒者以获车收载,还陈于获旗北。王公以下以次射禽,各送诣获旗下,付收禽主者。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率其属收禽,以实获车,充庖厨。列言统曹正厨,置尊酒俎肉于中逵,以犒飨校猎众军。至晡,正直侍中量宜奏严,从官还著朱服,钑戟复鞘。再严,先置官先还。三严后二刻,正直侍中奏:外办。皇帝著黑介帻单衣。正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军校进夹御坐。正直侍中跪奏:还宫。次直侍郎称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乘舆登辇还,卫从如常仪。大司马鸣鼓散屯,以次就舍。车驾将至,威仪唱:引留守填街先置前部从官就位。再拜。车驾至殿前回辇,正直侍中跪奏:降辇。次直侍中称制曰:可。正直侍中俛伏起。乘舆降入。正直次直侍中、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军校从至閤,亦如常仪。正直侍中奏:解严。内外百官拜表问讯如常仪,讫,罢。
孝武帝孝建二年九月,阅武。
《宋书·孝武帝本纪》:孝建二年九月丁亥,车驾于军武场阅武。
大明五年二月,阅武。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五年二月癸巳,车驾阅武。诏曰:昔人称人道何先,于兵为首,虽淹纪勿用,忘之必危。朕以听览馀閒,因时讲事,坐作有仪,进退无爽。军幢以下,普量班锡。
大明七年,大阅水军。
《宋书·孝武帝本纪》:七年春正月癸未,诏曰:春蒐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轨则。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剋日于元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十一月癸巳,车驾习水军于梁山。

南齐

武帝永明二年,讲武元武湖。
《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二年八月戊申,车驾幸元武湖讲武。
永明四年,幸宣武堂讲武。
《南齐书·武帝本纪》:闰月戊午,车驾幸宣武堂讲武。诏曰:今亲阅六师,少长有礼,领驭群帅,可量班赐。永明九年,幸琅邪讲武。
《南齐书·武帝本纪》:九月戊辰,车驾幸琅邪城讲武,观者倾都,普颁酒肉。

后主至德四年,阅武。
《陈书·后主本纪》:四年秋九月甲午,舆驾幸元武湖,肆舻舰阅武,宴群臣赋诗。

北魏

昭成帝建国五年,集诸部讲武。
《魏书·昭成帝本纪》:建国五年秋七月七日,诸部毕集,设坛埒,讲武驰射,因以为常。
道武帝登国六年秋,讲武于牛川。
《魏书·道武帝本纪》:登国六年秋七月壬申,讲武于牛川。
登国八年,临幸新坛讲武。
《魏书·道武帝本纪》:登国八年秋七月,车驾临幸新坛。庚寅,宴群臣,仍讲武。
登国十年,治兵河南。
《魏书·道武帝本纪》:登国十年八月,帝亲治兵于河南。
皇始元年,治兵东郊。
《魏书·道武帝本纪》:皇始元年八月庚寅,治兵于东郊。
天兴二年,大阅。
《魏书·道武帝本纪》:天兴二年秋七月辛酉,大阅于鹿苑,飨赐各有差。
天兴五年正月,大简舆徒。六月,治兵。
《魏书·道武帝本纪》:天兴五年春正月,帝闻姚兴将寇边,庚寅,大简舆徒,诏并州诸军积谷于平阳之乾壁。六月,治兵于东郊,部分众军。
明元帝永兴二年,讲武教战。
《魏书·明元帝本纪》:永兴二年秋七月丁巳,立马射台于陂西,仍讲武教战。
永兴三年,大阅。
《魏书·明元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十一月丁未,大阅于东郊。
永兴四年,大阅。
《魏书·明元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闰六月丙辰,大阅于东郊。
永兴五年春,大阅。
《魏书·明元帝本纪》:五年春正月己巳,大阅,畿内男子十二以上悉集。己卯,幸西宫。頞拔大、渠帅四十馀人诣阙奉贡,赐以缯帛锦罽各有差。乙酉,诏诸州六十户出戎马一匹。庚寅,大阅于东郊,部署将帅。以山阳侯奚斤为前军,众三万;阳平王熙等十二将,各一万骑;帝临白登,躬自校览焉。二月戊申,赐阳平王熙及诸王、公、侯、将士布帛各有差。庚戌,幸高柳川。甲寅,车驾还宫。
太武帝始光元年,治兵,北讨。
《魏书·太武帝本纪》:始光元年九月,大简舆徒,治兵于东郊,部分诸军五万骑,将北讨。
始光二年,治兵西郊。
《魏书·太武帝本纪》:始光二年冬十月,治兵于西郊。癸卯,车驾北伐,平阳王长孙翰等绝漠追之。蠕蠕北走。
始光四年,治兵,西讨。
《魏书·太武帝本纪》:始光四年夏四月,治兵讲武,分诸军,司徒长孙翰、廷尉长孙道生、宗正娥清三万骑为前驱,常山王素、太仆丘堆、将军元太毗步兵三万为后继,南阳王伏真、执金吾桓贷、将军姚黄眉步兵三万部攻城器械,将军贺多罗精骑三千为前候。五月,车驾西讨赫连昌。
神麚二年四月,治兵于南郊。
《魏书·太武帝本纪》云云。
神麚三年,治兵,西讨。
《魏书·太武帝本纪》:神麚三年八月,清河群盗杀太守。刘义隆将到彦之,自清水入河,溯流西行。帝以河南兵少,诏摄四镇。乃治兵,将西讨。
延和元年,大阅南郊。
《魏书·太武帝本纪》:延和元年夏五月,大简舆徒于南郊,将讨冯文通。
太延元年五月丁丑,治兵于西郊。
《魏书·太武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太平真君四年六月癸巳,大阅于西郊。
《魏书·太武帝本纪》云云。
太平真君九年,治兵。
《魏书·太武帝本纪》:九年九月乙酉,治兵于西郊。太平真君十一年,治兵。
《魏书·太武帝本纪》:十一年八月癸未,治兵于西郊。
文成帝兴安二年,阅武南郊。
《魏书·文成帝本纪》:兴安二年九月壬子,阅武于南郊。
太安四年,诏讲武宫坛。宜仍旧贯。
《魏书·文成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安四年七月壬子,诏曰:朕每岁以秋月閒日,命群官讲武平壤。所幸之处,必立宫坛,糜费之功,劳损非一。宜仍旧贯,何必改作也。
和平三年,制陈法。因大傩遂耀兵,示武。
《魏书·文成帝本纪》:三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制战陈之法十有馀条。因大傩耀兵,有飞龙、腾蛇、鱼丽之变,以示威武。 按《礼志》:高宗和平三年十二月,因岁除大傩之礼,遂耀兵示武。更为制,令步兵陈于南,骑士陈于北,各击钟鼓,以为节度。其步兵所衣,青赤黄黑别为部队。楯槊矛戟相次周回转易,以相赴就。有飞龙腾蛇之变,为函箱鱼鳞四门之陈,凡十馀法。跽起前却,莫不应节。陈毕,南北二军皆鸣鼓角,众尽大噪。各令骑将六人去来挑战,步兵更进退以相拒击,南败北捷,以为盛观。自后踵以为常。
孝文帝延兴四年,大阅。
《魏书·孝文帝本纪》:延兴四年八月戊申,大阅于北郊。
延兴五年,大阅。
《魏书·孝文帝本纪》:延兴五年冬十月,太上皇帝大阅于北郊。
太和五年二月,讲武于唐水。三月,讲武于云水。九月,阅武于南郊。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五年二月己酉,讲武于唐水之阳。三月辛酉朔,车驾幸肆州。癸亥,讲武于云水之阳。九月庚午,阅武于南郊,大飨群臣。
太和十六年,诏有司豫修场埒讲武。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六年八月癸丑,诏曰:文武之道,自古并行,威福之施,必也相藉。故三、五至仁,尚有征伐之事;夏殷明睿,未舍兵甲之行。然则天下虽平,忘战者殆;不教民战,可谓弃之。是以周立司马之官,汉制将军之职,皆所以辅文强武,威肃四方者矣。国家虽崇文以怀九服,修武以宁八荒,然于习武之方,犹为未尽。今则训文有典,教武阙然。将于马射之前,先行讲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场埒。其列阵之仪,五戎之数,别俟后敕。
太和十七年六月乙未,讲武。
《魏书·孝文帝本纪》云云。
太和十八年,幸阅武台讲武。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八年八月丁未,幸阅武台,临观讲武。
太和十九年,讲武于汝水。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十九年春正月壬午,讲武于汝水之西,大赉六军。
太和二十年,阅武于小平津。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二十年九月戊辰,车驾阅武于小平津。癸酉,还宫。
太和二十二年,观兵襄沔。
《魏书·孝文帝本纪》:太和二十二年三月庚寅,行幸懋城,观兵襄沔,耀武而还。
宣武帝景明三年,阅武于邺南。
《魏书·宣武帝本纪》:景明三年九月丁巳,车驾行幸邺。戊寅,阅武于邺南。
文帝大统五年冬,大阅于华阴。
《北史·文帝本纪》不载。 按《周书·太祖本纪》:大统三年,进太祖柱国大将军。五年冬,大阅于华阴。
大统九年,大阅于栎阳。
《北史·文帝本纪》不载。 按《周书·太祖本纪》:大统九年冬十月,大阅于栎阳,还屯华州。
大统十年冬,大阅于白水。
《北史·文帝本纪》不载。 按《周书·太祖本纪》:大统十年冬十月,大阅于白水。
大统十一年,大阅于白水。
《北史·文帝本纪》不载。 按《周书·太祖本纪》:大统十一年冬十月,大阅于白水,遂西狩岐阳。

北齐

齐制以季秋,讲武都外。
《隋书·礼仪志》:后齐常以季秋,皇帝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莱野为场,为二军进止之节。又别墠于北场,舆驾停观。遂命将简士,教众为战陈之法。凡为陈,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其还,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钲鼓刀楯,为前行,战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为后行。将帅先教士目,使习见旌旗指麾之踪,发起之意,旗卧则跪。教士耳,使习金鼓动止之节,声鼓则进,鸣金则止。教士心,使知刑罚之苦,赏赐之利。教士手,使习持五兵之便,战斗之备。教士足,使习跪及行列崄泥之涂。前五日,皆请兵严于场所,依方色建旗为和门。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应讲武者,各集于其军。戒鼓一通,军士皆严备。二通,将士贯甲。三通,步军各为直陈以相俟。大将各处军中,立旗鼓下。有司陈小驾卤簿,皇帝武弁,乘革辂,大司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军迭为客主。先举为客,后举为主。从五行相胜法,为陈以应之。

北周

周制四时阅武之仪。
《隋书·礼仪志》:后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于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帅其人而致。诛其后至者。建麾于后表之中,以集众庶。质明,偃麾,诛其不及者。乃陈徒骑,如战之阵。大司马北面誓之。军中皆听鼓角,以为进止之节。田之日,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诸将帅徒骑序入其门。有司居门,以平其人。既入而分其地,险野则徒前而骑后,易野则骑前而徒后。既阵,皆坐,乃设驱逆骑,有司表貉于阵前。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于狩地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侧,行三献礼。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秋教练兵,如振旅之陈,遂以狝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如振旅之陈,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见于西方。先见三日,大司马戒期,遂建旗于阳武门外。司空除坛兆,有司荐毛血,登歌奏《昭夏》。在位者拜,事毕出。其日中后十刻,六军士马,俱介胄集旗下。左右武伯督十二帅严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乐师撞黄钟,右五钟皆应。皇帝介胄,警跸以出,如常仪而无鼓角,出国门而軷祭。至则舍于次。太白未见五刻,中外皆严,皇帝就位,六军鼓噪,行三献之礼。每献,鼓噪如初献。事讫,燔燎赐胙,毕,鼓噪而还。
明帝武成元年,大陈六军。
《周书·明帝本纪》:武成元年三月癸巳,陈六军,帝亲擐甲胄,迎太白于东方。
武帝保定二年,讲武少陵原。
《周书·武帝本纪》:十月辛亥,帝御大武殿大射,公卿列将皆会。戊午,讲武于少陵原。
天和三年,讲武于城南。
《周书·武帝本纪》:冬十月丁亥,上亲率六军讲武于城南,京邑观者,舆马弥漫数十里,诸蕃使咸在焉。天和六年,讲武于城南。
《周书·武帝本纪》:天和六年冬十月壬寅,上亲率六军讲武于城南。
建德元年,讲武城南。
《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十一月丙午,上亲帅六军讲武城南。
建德二年,帝讲武于城东。
《周书·武帝本纪》:十一月辛巳,帝亲率大军讲武于城东。癸未,集诸军都督以上五十人于道会苑大射,帝亲临射宫,大备军容。
建德三年六月,教习战陈。十一月,大阅同州。十二月,讲武临皋泽。
《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三年六月丁未,集诸军将,教以战阵之法。十一月,行幸同州。己巳,大阅于城东。十二月癸卯,集诸军讲武于临皋泽。
宣政元年,讲武于道会苑。
《周书·宣帝本纪》:六月帝即位十一月己亥,讲武于道会苑,帝亲擐甲胄

文帝开皇二年,讲武后园。
《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二年十二月辛未,上讲武于后园。
炀帝大业五年,讲武于西平。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五年四月癸亥,出临津关,渡黄河,至西平,陈兵讲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