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一百五十八卷目录

 声音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大师〉
  汉书〈五行志〉
  南齐书〈五行志〉
  续文献通考〈物自鸣〉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宫室变异占 器皿占 军营器械占〉
 声音异部汇考二
  周〈襄王一则 景王一则〉
  汉〈成帝鸿嘉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元寿一则 王莽大凤一则〉
  后汉〈献帝建安二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二则 中大同一则〉
  陈〈宣帝太建三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太宗泰常一则 世祖太延一则 显祖皇兴二则 世宗延昌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高宗咸亨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僖宗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昭宗光化一则 天复二则〉
  辽〈太宗大同一则 圣宗太平一则〉
  宋〈神宗熙宁一则 高宗绍兴二则 孝宗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海陵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顺帝至正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二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三则〉
 声音异部总论
  礼记〈乐记〉
 声音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八卷

声音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
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
〈注〉大师大起军师。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订义》易氏曰:六律阳声,六同阴声,即阴阳以候其气,则葭灰一动而八风从律。以十二律,应十二风,而后可以察天地之和。大师以是而听军声,宜其吉凶应焉。王昭禹曰: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古之人所以望敌而知吉凶,先事而知胜负者,用此术也。然王者之师而犹听军声而诏吉凶,盖兵凶器,战危事圣,人不敢轻也。

《汉书》《五行志》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

《南齐书》《五行志》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续文献通考》《物自鸣》

乾坤变异,录人君宫,室无故有声,主兵起。若人家,主家亡。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城邑门户忽鸣,有兵丧。
邑里社鸣,里有圣人出。百姓归之。天子出宫。京房曰:社鸣,实邑虚,虚邑实。

《宫室变异占》

人君宫阁殿庭门户,无故有声,谓之坏宇。不出二年,有兵,亲戚谋叛。
宫庭内忽闻鼓声,击鼓应之,吉。

《器皿占》

车自鸣,有争𩰚死伤。钟自鸣,国君凶。《潜潭巴》曰:兵动。一曰:钟磬自鸣,庶雄作乱,兵起不出三年。
鼓自鸣,库兵动。《天镜占》曰:鼓忽自鸣,敌兵来攻。一曰:钟自鸣,下人将叛。一曰:邑有寇,邑鼓自鸣,其邑亡。釜灶鸣,不出一年,有丧家国同。甑鸣而破,口舌刑伤六十日至。
床自鸣,有死丧。
桌凳自鸣,有火盗,有死丧。
厨匮鸣,有死丧,官讼。
食器忽自鸣,有𩰚争死丧。酒酱醋瓮自鸣破者,其家破。

《军营器械占》

营中鼓自鸣,兵动凶。金鼓自鸣,军当罢。一曰:将有功。金鼓忽不鸣,兵且败,将降。
军中鼓角自鸣,暴兵至。鼓角无声,军必败。
刀剑有声鸣者,凶。刀剑无故自鸣,下僚欲叛,防远之,吉。不然,必被屠城。一曰:刀剑自鸣有声,明日战,大胜。他人不闻而独自闻之,宜防贼来阴谋相害,在家疑妇人左右奸刺。

声音异部汇考二

襄王二十四年,晋侯柩有声。
《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传》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丧,凶事;声如牛,怒象也。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革之祸。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请击之。遂要崤屹,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景王二十四年,铸无射钟声槬。
《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将铸无射钟,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天子省风以作乐,小者不窕,大者不槬。槬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刘向以为是时景王好听淫声,适庶不明,思心霿乱,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痾,凶短之极者也。

成帝鸿嘉三年,山鸣。
《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馀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寖广。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馀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馀,皆踰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馀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彫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哀帝建平二年,殿中有声如钟。
《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元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扬雄、李寻,寻对曰: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扬雄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朱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八月,博、元坐为奸谋,博自杀,元减死论。京房易传曰:令不脩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动,若有音。
元寿元年秋九月,孝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
《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王莽天凤二年,朱鸟门鸣。
《文献通考》:王莽天凤二年十月戊辰,王路朱鸟门鸣,昼夜不绝,崔发等曰:虞帝辟四门,达四聪。门鸣者,明当修先圣之礼,招四方之士也。于是令群臣皆贺,所举四行从朱鸟门入而对策焉。

后汉

献帝建安七年,山鸣。
建安八年,山鸣。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安七八年中,长沙醴陵县有大山常大鸣如牛呴声,积数年。后豫章贼攻没醴陵县,杀掠吏民。

惠帝元康九年,许昌城有声如牛。
《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九年三月,有声若牛,出许昌城。十二月,废悯怀太子,幽于许宫。明年,贾后遣黄门孙虑杀太子,击以药杵,声闻于外,是其应也。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有声如雷。
《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东北方有声如雷。按刘向说,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无云而雷,此君不恤于下,下人将叛之象也。及帝崩而天下渐乱,孙恩、桓元交陵京邑。

南齐

武帝永明元年,天有声。
《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永明十一年,殿屋鸣。
《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十一年七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始登阶,而殿屋鸣吒,上恶之。戊寅,大渐。

武帝天监四年,无云有雷声。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十一月甲午,天晴朗,西南有电光,闻如雷声。
《隋书·五行志》:天监四年十一月,天清朗,西南有电光,有雷声二。《易》曰:鼓之以雷霆。近鼓妖。《洪范五行传》曰:雷霆托于云,犹君之托于人也。君不恤于天下,故兆人有怨叛之心也。是岁,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天监十九年,无云而雷。
《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十九年九月,西北隐隐有声如雷,赤气下至地。是岁,盗杀东莞、琅琊二郡守,以朐山引魏军。
中大通六年,无云而雷。
《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六年闰十二月景午,西南有雷声二。 按《五行志》:其年,北梁州刺史蔺钦举兵反。
中大同元年,竟天有声。
《梁书·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六月辛巳,竟天有声,如风雨相击薄。

宣帝太建二年,有声如雷。
《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二年十二月癸巳夜,西北有雷声。
《隋书·五行志》:太建二年十二月,西北有声如雷。其年湘州刺史华皎举兵反。
太建十二年,有声如雷。
《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九月癸未夜,天东南有声如风水相击,三夜乃止。
太建十四年,后主即位,天有声。
《南史·陈后主本纪》:太建十四年春正月,即皇帝位。八月癸未夜,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乙酉夜,亦如之。九月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
后主至德元年,天有声。
《陈书·后主本纪》:至德元年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

北魏

太宗泰常四年,祭白登庙,有车骑声。
《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四年八月,帝尝于白登庙,将荐熟,有神异焉。太庙博士许钟上言曰:臣闻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声,从北门入,殷殷轞轞,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怀。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告天下,使知圣德之深远。
世祖太延四年,有声如鼓。
《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四年十月辛酉,有声如大鼓,西北行。
显祖皇兴元年七月,东北无云而雷。
《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皇兴二年七月,东北有声如雷。
《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宗延昌二年,有声如雷。
《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元年二月己酉,有声起东北,南引,殷殷如雷,二声而止。

北齐

文宣帝天保四年,有声如雷。
《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四年四月戊午,西南有大声如雷。
《隋书·五行志》:大保四年四月,西南有声如雷。是时,帝不恤天下,兴师旅。

北周

武帝建德六年,有声如雷。
《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六年正月壬辰,西方有声如雷者一。
《隋书·五行志》:建德六年正月,西方有声如雷。未几,吐谷浑寇边。

文帝开皇十四年,连云山鸣。
《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十四年正月旦,廓州连云山有声如雷。是时五羌反叛,侵扰边镇。
开皇二十年,天有声。
《隋书·文帝本纪》:三十年四月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按《五行志》:二十年,无云而雷。京房《易飞侯》曰:国将易君,下人不静,小人先命。国凶,有兵甲。后数岁,帝崩,汉王谅举兵反,徙其党数十万家。

高祖武德二年,山鸣。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二年三月,太行山圣人崖有声。占曰:有寇至。
武德三年,地有声。
《唐书·高祖本纪》:三年二月丁酉,京师西南地有声。
《五行志》:三年二月丁丑,京师西南有声如崩山。

近鼓妖也。说者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
高宗咸亨元年,有声如雷。
《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二月丁巳,东南有声若雷。
中宗嗣圣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无云而雷。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授元年九月,检校内史宗秦客拜日,无云而雷震。近鼓妖也。
元宗开元二十三年,石鸣。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己巳,龙池《圣德颂》石自鸣,其音清远如钟磬。石与金同类。《春秋传》: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言。石鸣,近石言也。
开元二十八年,山鸣。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吐蕃围安戎城,断水路,城东山鸣石坼,涌泉二。
天宝十载,钟自鸣。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载六月,大同殿前钟自鸣。占曰:庶雄为乱。
天宝十四载,天有声。
《唐书·元宗本纪》:十四载五月,天有声于浙西。
德宗贞元十三年,街鼓不鸣。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十三年六月丙寅,天晦,街鼓不鸣。
文宗太和三年,殿吼。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三年,南蛮围成都,毁玉晨殿为礧,有吼声三,乃止。
僖宗广明元年,碑鸣。
《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华岳庙元宗御制碑隐隐然有声,闻数里间,浃旬乃止。近石言也。
中和二年,无云而雷。
《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二年十月,西北方无云而雷。
昭宗光化三年,钟自鸣。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武德殿前钟声忽嘶嗄。
天复元年,钟自鸣。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武德殿前钟嘶嗄;天复元年九月,声又变小。
天复三年,有声出梁邸厅事。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三年十月甲午,有大声出于宣武节度使厅事。近鼓妖也。按《册府元龟》:唐天复三年十月甲午,有大声出于梁邸之厅事,帝甚惊骇。占者曰:当有大庆。复封魏王。

太宗大同元年,行在御幄有声。
《辽史·太宗本纪》:大同元年夏四月丙辰朔,发自汴州,次赤冈,夜有声如雷,起于御幄。
圣宗太平五年,泺有声。
《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五年三月,鱼儿泺有声如雷。

神宗熙宁六年,西北有声。
《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六年秋七月丙寅夜,西北有声如硙。
高宗绍兴七年,无云而雷。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兴七年五月,汴京无云而雷。是岁,伪齐亡。
绍兴三十年,无云而雷。
《宋史·高宗本纪》:三十年十月癸亥,日中无云而雷。按《文献通考》:三十年十月庚戌,昼漏半,无云而雷。
孝宗淳熙十四年,有大声发大内。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四年六月甲申昧爽,祷雨太乙宫,乘舆未驾,有大声自内发,及和宁门,人马辟易相践,有失巾屦者。
光宗绍熙二年,鼓自鸣。
《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熙二年,温州瑞安县,感应侯庙,鼓自鸣。后邑有巨寇,舁鼓去。先是鼓上有书曰:鼓响盗长,鼓坏盗败寇。果以旬日就僇,与晋志隆安石鼓鸣。孙恩同占。
恭帝德祐二年,有声出府中。
《宋史·二王本纪》:德祐二年五月乙未朔,陈宜中等乃立昱于福州,以为宋王。改元景炎。改福州为安福府,温州为瑞安府。郊赦。是日黎明,有大声出府中,众皆惊仆。

海陵正隆六年,临潢空中有车马声。
《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时,临潢府闻空中有车马声,仰视见风云杳霭,神鬼兵甲蔽天,自北而南,仍有语促行者。未几,海陵下诏南征。
世宗大定十三年,塔上有音乐声。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定十三年八月丁丑,策试进士于悯忠寺,夜半忽闻音乐声起东塔上,西达于宫。考官完颜蒲捏、李晏等以为文运始开,得贤之兆。
宣宗兴定三年,有声如雷。
《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三年夏四月癸未,陕西黑风昼起,有声如雷。
哀宗正大五年,御座上闻人声。
《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正大五年八月,御座上,闻若有言者曰:不放舍则何。索之不见。

顺帝至正十八年,有声如雷。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三月辛丑,大同路夜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有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太祖洪武五年,有声如雷。
《明昭代典则》:洪武五年八月,太原府徐沟县西北空中有声如雷。
洪武十一年,遂昌有大声。
《续文献通考》:洪武十一年,处州遂昌县奏有大声如钟,自天而下,无形。或以为鼓妖。次年官民俱灾。
成祖永乐十三年,山呼万岁者三。
《明通纪》:永乐十三年三月,贵州布政司蒋廷瓒言去年北征,班师诏至大岩山,有声连呼万岁者三。咸谓皇上恩威远加,山川效灵之徵。礼部尚书吕震请率群臣上表贺。上曰:人臣事君,当以道阿谀取容,非贤人君子所为。呼噪山谷之间,空虚之声相应,理或有之。岂是异事。布政司官不察,以为祥尔。为国大臣不能辨其是非,又欲进表媚朕,非君子事君之道。遂已。
英宗正统二年,井内有兵戈声。
《贵州通志》:正统二年,腾冲守禦千户所井内夜有兵戈声,一月乃止。
天顺七年,空中有声。
《明通纪》:天顺七年二月,会试场屋灾,举子焚死者数十人。是月晦夜,空中有声。李贤密疏曰:传言无形有声谓之鼓妖,上不恤民则有此异。惟陛下悯念元元,凡一切不便于民者,悉皆停罢,则灾变可弭。上览之,复命贤上宽恤事件,密封以来。贤因疏十事上陈,上皆从之。即诏行天下。贤又请罢江南所造缎疋及磁器,清锦衣卫所监罪人,止各边守臣进贡,及止下番所遣使臣,停中外买办采办。上不从,贤执之数四,上不从,止取前十条行之。左右见贤力争,皆寒慄。同列亦为贤惧。贤曰:古之大臣,知无不言;今虽不能尽然,至于利害系国家安危者,岂可默默以苟禄位。然上知贤之深,终不以为忤也。
《名山藏》:天顺七年二月,上谕李贤曰:近闻空中有声,天谴也。宜祈祷。贤对曰:考之于书,无形有声名曰鼓妖。君不恤民,天下怨叛则妖生焉。乞行蠲恤之政。上曰:朕心也。
宪宗成化十四年,早朝,闻甲兵声。
《名山藏》:成化十四年八月戊申早朝,东班官若闻有甲兵声者,皆辟易不成列,卫士露刃备不虞,久始定,莫知故。
武宗正德四年,空中有声。
《江南通志》:正德四年,应天空中有声自北来,如数万甲兵,民皆震恐,数日乃止。
正德七年,始皇庙钟鼓自鸣。
《续文献通考》:正德七年春三月二十三日,山东文登县秦始皇庙钟鼓无故自鸣。
正德八年,淳于髡冢鸣。
《山东通志》:正德八年,益都窝驼村淳于髡冢中有声如牛,鸣半日方止。
世宗嘉靖二十九年,有声自天而下。
《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六月,富川县白日有声,如洪涛号激,自天而下,移时声住,雨如注,后大旱。嘉靖四十二年,孝感民壁间有声。
《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孝感陡冈埠民壁间有声,人叩以吉凶得失,往往奇中。
穆宗隆庆二年,空中有声。
《续文献通考》:隆庆二年三月,直隶新城县空中迅响如雷。
神宗万历二年,有声如雷。
《福建通志》:万历二年八月昼暝,空中有声如雷。万历二十六年,西宁钟自鸣。
《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六年五月,西宁古浪城楼,大钟连鸣三阵。
万历二十八年,钟自鸣。
《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八年九月,郧阳巡抚郑国任奏公署东北角楼上,钟大鸣三声。

声音异部总论

《礼记》

《乐记》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集说》此言音生于人心之感,而人心哀乐之感由于政治之得失,此所以慎其所以感之者也。治世政事和谐,故形于声音者,安以乐。乱世政事乖戾,故形于声音者,怨以怒。将亡之国,其民困苦,故形于声音者,哀以思。此声音所以与政通也。诗疏曰:杂比曰音,单出曰声。乐之情发见于言语之声,于时虽言哀乐之事,未有宫商之调,惟是声耳。至于作诗之时,则次序、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为曲,似五色成文,即是为音。此诗被诸弦管,乃名为乐。长乐陈氏曰心以感物而动为情,情以因动而形为声,声者情之所自,发而音者,又杂比而成者也。治世以道胜,欲其音安以乐。雅颂之音也。政其有不和乎。乱世以欲胜,道其音怨以怒,郑卫之音也。政其有不乖乎。亡国之音,则桑间濮上,非特哀以思而已,其民亦已困矣。由是观之,世异异音,音异异政,夫岂声音自与政通耶。盖其道本于心与情然也。《书》曰:八音在治忽。《国语》曰:政象乐,亦斯意欤。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懘之音矣。
《集说》刘氏曰:五音之本,生于黄钟之律,其长九寸,每寸九分,九九八十一,是为宫声之数。三分损一,以下生徵,则去二十七得五十四也,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则加十八,得七十二也。商三分损一,以下生羽,则去二十四,得四十八也。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则加十六,得六十四也。角声之数,三分之不尽,一算其数不行,故声止于五。此其相生之次也。宫属土,弦用八十一丝为最多,而音至浊。于五声独尊,故为君象。商属金,弦用七十二丝,声次浊。故次于君而为臣象。角属木,弦用六十四丝,声半清半浊,居五声之中,故次于臣而为民象。徵属火,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有民而后有事,故为事象。羽属水,弦用四十八丝,为最少而声至清,有事而后用物,故为物象。此其大小之次也。五声固本于黄钟为宫,然还相为宫,则其馀十一律皆可为宫。宫必为君,而不可下于臣,商必为臣,而不可土于君。角民、徵事、羽物、皆以次降。杀其有臣过君,民过臣,事过民,物过事者,则不用正声而以半声应之。此八音所以克谐而无夺伦也。然声音之道与政相通,必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乱,则声音和谐而无惉懘也,惉懘者敝败也。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
《集说》此言审乐以知政。若宫乱则乐声荒散,是知由其君之骄恣使然也。馀四者例推。陈氏曰:五声含君、臣、民、事、物之象,必得其理,方调得律吕。否则有臣陵君,民过臣,而谓之夺伦矣。此却不比汉儒附会效法之言,具有此事,毫发不可差设,或乐声夺伦,即其国、君、臣、民、物必有不尽分之事,如州鸠、师旷皆能以此知彼,正是乐与政通。延平黄氏曰:其君不骄则其宫不乱;其宫不乱则其音不荒,其财不匮,则其羽不乱。其羽不乱,则其音不危,故曰五者不乱,则无惉懘之音矣。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集说》此慢字承上文谓之慢,而言比近也。桑间、濮上
卫地濮水之上,桑林之间也。史记言卫灵公适晋,舍濮上,夜闻琴声,召师涓听而写之。至晋,命涓为平公奏之,师旷曰:此师延靡靡之乐,武王伐纣,师延投濮水死。故闻此声必于濮水之上也。政散故民罔其上;民流故行其淫荡之私也。张子曰:郑卫地,滨大河,沙地土薄,故其人气轻浮,其地平下,故其质柔弱。其地肥饶,不费耕耨,故其人心怠惰。其人情性如此,其声音亦然。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也。朱子曰:郑声之淫甚于卫。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盖举重而言也。延平黄氏曰:诬上则天下之诚心丧;行私则天下之和心丧,此亡国之音所以作也。

声音异部纪事

《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师伐郑,涉于鱼齿之下,甚雨,楚师多冻,役徒几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宋书·五行志》:太康之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槃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槃。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故《记》曰:总干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劳者,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舞行缀近。今接杯槃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槃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晋世宁》者,言晋世之士,偷苟于酒食之间,而其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槃之在手也。
《晋书·石勒载记》:勒胆力雄武。父老及相者皆曰:此人状貌奇异,志度非常,其终不可量也。劝邑人厚遇之。时多嗤笑,惟邬人郭敬、阳曲宁驱以为信然,并加资赡。勒亦感其恩,为之力耕。每闻鞞铎之音,归以告其母,母曰:作劳耳鸣,非不祥也。大安中,并州饥乱,勒乃自雁门还依宁驱。既而卖与荏平人师欢为奴。有一老父谓勒曰:君鱼龙发际上四道己成,当贵为人主。甲戌之岁,王彭祖可图。勒曰:若如公言,弗敢忘德。忽然不见。每耕作于野,常闻鼓角之声。勒以告诸奴,诸奴亦闻之,因曰:吾幼来在家恒闻如是。诸奴归以告欢,欢亦奇其状貌而免之。
《五行志》:苏峻在历阳外营,将军鼓自鸣,如人弄鼓者。峻手自破之,曰:我乡土时有此,则城空矣。俄而作乱夷灭,此听不聪之罚也。
石季龙末,洛阳城西北九里,石牛在青石趺上,忽鸣,声闻四十里。季龙遣人打落两耳及尾,铁钉钉四脚。寻而季龙死。
吴兴长城夏架山有石鼓,长丈馀,面径三尺,其下有盘石为足,鸣则声如金鼓,三吴有兵。至安帝隆安中大鸣,后有孙恩之乱。
《南齐书·祥瑞志》:世祖于南康郡内作伎,有弦无管,于是空中有篪声,调节相应。
《南史·范云传》:梁武为司徒祭酒,与云俱在竟陵王西邸,情好欢甚。永明末,梁武与兄懿卜居东郊之外,云亦筑室相依。梁武每至云所,其妻常闻跸声。
《南史·到彦之传》:彦之孙撝,撝弟子治,治子仲举。仕梁为长城令,政号廉平。陈文帝居乡里,常诣仲举,时天阴雨,仲举独坐斋内,闻城外有箫鼓声,俄而文帝至,仲举异之,乃深自结。
《北史·尔朱荣传》:秀容界有池三所,在高山上,清深不测,相传曰祁连池,魏言天池也。父新兴曾与荣游池上,忽闻箫鼓音,谓荣曰:古老相传,闻此声,皆至公辅。吾年老暮,当为汝耳。荣袭爵,后除直寝、游击将军。《周书·太祖本纪》:太祖为征西将军。尝从数骑于野,忽闻箫鼓之音,以问从人,皆云莫之闻也。
《隋书·五行志》:大业中,滏阳石鼓频岁鸣。其后,天下大乱,兵戎并起。
《唐书·李嗣真传》:嗣真为始平令,风化大行。时章怀太子作《宝庆曲》,阅于太清观,嗣真谓道人刘概、辅俨曰:宫不召商,君臣乖也;角与徵戾,父子疑也。死声多且哀,若国家无事,太子任其咎。俄而太子废,概等奏其言,擢太常丞,知五礼仪,封常山县子。嗣真常曰:隋乐府有《堂堂曲》,明唐再受命,比日有侧堂堂,挠堂堂之谣,侧,不正也,挠,危也。皇帝病日侵,事皆决中宫,持权与人,收之不易。宗室虽众,居中制外,势且不敌。诸王殆为后所蹂践,吾见难作不久矣。
雍州人裴知古亦善乐律,长安中,为太乐令。神龙元年正月,享太庙,乐作,知古密语万年令元行冲曰:金石谐婉,将有大庆,在唐室子孙乎。是月,中宗复位。人有乘马者,知古闻其嘶,乃曰:马鸣哀,主必坠死。见新婚者,闻佩声,曰:终必离。访之,皆然。《五行志》:翰林院有铃,夜中文书入则引之,以代传呼,长庆中,河北用兵,夜辄自鸣,与军中息耗相应,声急则军事急,声缓则军事缓。
《册府元龟》:李涛为平章事。乾祐元年三月,中书厨釜鸣者三。不数日,又鸣者三。俄又鸣者一,其声甚异。至是涛罢免。扬雄谓之鼓妖,近类此乎。
周王峻为枢密使,初降制除青州,有司撰制旄节以备,迎授前之夕,其旄节有声甚异,闻者骇之。主者曰安重诲授河中节,亦有此异焉,峻心恶之,以是尤加狂躁,寻诛死。
《续文献通考》:太平中南院大王耶律制心,一日沐浴更衣而卧,家人闻丝竹之声,怪而视之则远逝矣。《宋史·刘羲叟传》:羲叟长于星历、术数。皇祐五年,日食心,时胡瑗铸钟弇而直,声郁不发。又陕西铸大钱,羲叟曰:此所谓害金再兴,与周景王同占,上将感心腹之疾。其后仁宗果不豫。
《刘温叟传》:温叟孙几,知保州,请老,还为秘书监致仕。尝游佛寺,闻钟声,曰:声澌而悲,主者且不利。是夕,主僧死。在保州,闻角声,曰:宫微而商离,至秋,守臣忧之。及期,几遇疾。
《挥麈后录》:李釜,字元量,淮水人。家世业儒。其母怀娠诞弥之日,晨起,庖下釜鸣,甚可畏,声绝免身育男,其父即名之曰釜。既长,乃负才名于未第。时建中靖国龙飞,遂魁天下。政和末,自省郎出牧真州。向伯恭为判官,忤漕意,对移六合尉,伯恭但书旧衔。时蔡元长之甥陈求道为通判郡事,釜席间戏语云:此所谓终不去帝号者也。是时语禁正严,求道告讦于朝,兴大狱,釜坐免官,就擢求道守仪真。死则死矣,终不去帝号。事见《晋书·载记》,小寇王始之语。
《挥麈馀话》:绍兴甲子岁,衢、婺大水,今首台余处恭未十岁,与里人共处一阁,凡数十辈在焉。阁被漂几沈,空中有声云:余端礼在内,当为宰相,可令爱护之。少选,一物如鼋鼍,其长十数丈,来负其阁,达于平地,一阁之人,皆得无它。
《李畋该闻录》:畋生于丑门昌西桥,所居之南,旧有一宅,高敞虚阒,人不可居,每至昏瞑间,于堂壁之下,有声渐近,若铜铃之响,或四或五,缭绕宇内,至晓始息。先考好接士,遍访人问其故。时有焦道士曰:妖祥之兴,本由阴阳五行之气相剋减而然也。凡二气相搏为声,此必因气畜在一隅,故成妖尔。谓遍室中屋壁狭隘之处,俾其开豁虚明,发泄滞气,然后复新其壁。先考如其言,果妖不复作,畋自幼志之,后有朋友凶宅者,以此传之皆验。
《癸辛杂识》:德祐国将亡之际,福王府假山石,一峰高二丈,忽行出厅事而仆。其所乘大舟,若牛鸣者三。甲戌岁,越中荣邸两舫舟忽有声如牛吼,移时方止。俗谓之船吟不祥之徵也。未几,有透渡之祸。庚寅岁十一月朔,西兴渡以舟子不谨,驱趁渡人上沙太早,既而潮至,趋岸不及,溺死者近百人。时王筱竹孙小隐同问渡,目观其事,以钞一锭命舟,仅救三人。孙遂以事白省,遂断两监渡官各一百七十。稍人则处典刑以谢溺者。既而渡口之舟复大吼,岂溺者有知而然耶。
《辍耕录》:至元庚寅冬,江浙行省,官立相哥沙不丁辈德政碑,穹窿莫比特阙坐石,时赵若晦者素善谄媚,以杨和王坟域所有为言役人夫数千拖拽而至,毕工之日,是夜省堂中,火炉鸣。直至昧爽方休。嗣是夜以为常,又枭鸣梁压,虎入城市。越明年春,相哥败,诸公俱罹奇祸,岂非事有先兆与。
金石草木之变异杂见于传记。数年来,天下扰攘怪事,尤甚信前人之书不诬也。至正丙申,浙西诸郡皆有兵,正月嘉兴枫泾镇戴君实门首柳树若牛鸣者,三主人与仆从悉闻之,斩其树。不一月,苗军抄掠赀产,又两月屋燬于兵。是岁寒食日,海盐州赵初心率子姓辈诣先垄汛扫松楸,忽闻如老鹳作声,戛戛不绝。审听所在,乃是一柏树,顷间,众树同声和之。一二时方止。举家惶惑,至八月苗军火其居。明年六月,红军掠货财妇女,而侄善如死于难。予亲见君实馆宾黄伯成与初心之孙元衡说,元衡,善如子也。其事虽迟速不同,而二家之遭祸则一。吁诚异哉。
《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二年,寇起蕲黄,将由义兴取道犯浙西,义兴王子明多藏三代鼎彝,又购得一商彝,凿深窖以埋之。既入,窖彝作牛鸣者七。夜因取出,寄田家窖,后遭发掘,独此彝得存。
二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华亭五保杨巷邵浦云之西清庵,廊屋一十九间,每间屋柱皆有声,其声如以桶覆水面而击其底者,人以手按之则振掉而起,经时方止。
《水东纪略》:程公信、白公圭偕赴春明时,入旅肆中,其家忽锅鸣二。公以为不祥兆,遂出避之,锅声随其车数里而止,后二公相继为大司马。《明外史·雍泰传》:泰擢南京户部尚书致仕。年八十馀卒。卒时榻下有声若霆者。
《福建通志》:宣德五年,长泰县林震宅前两井鸣三日。是年,震状元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