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五百四十七卷目录

 节使部汇考一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太和一则 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晋〈总一则 武帝太康一则 惠帝一则〉
  宋〈总一则 文帝元嘉一则〉
  北魏〈太武帝神麚一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官常典第五百四十七卷

节使部汇考一

后汉

光武帝建武 年,始置督军御史。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按《晋书·职官志》:都督无定员,前汉遣使始有持节。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
献帝建安二十一年,以大将军督军。
《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按《晋书·职官志》:建安中,魏武为相,始遣大将军督之。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

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
《魏志·文帝本纪》不载。按《晋书·职官志》: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内外诸军矣。
明帝太和四年,加督军号大都督。
《魏志·明帝本纪》不载。按《晋书·职官志》:魏明帝太和四年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加都督中外,称大都督。
《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按《晋书·职官志》:高贵乡公正元二年,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承魏制,设持节都督诸军重臣,得都督中外。按《晋书·职官志》: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
《文献通考》:伐吴之役,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兼给羽葆鼓吹,缇幢兵万人,骑二千,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增参军骑司马各十人,帐下司马二十人,大军官骑各三十人。
武帝太康 年,以都督刺史理人。
《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南齐书·百官志》:太康中,都督知军事,刺史治人,各用人也。
惠帝   年,以都督刺史并任,要州立馆置宾。
《晋书·惠帝本纪》不载。按《南齐书·百官志》:惠帝末,都督刺史乃并任,非要州则单为刺史。庾翼都督征讨诸军事镇襄阳,绥怀招纳立客馆,置典宾参军。

宋持节都督、无定员重臣,则假黄钺。
《宋书·百官志》:持节都督,无定员。唯江夏王义恭假黄钺。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文帝元嘉元年,改监为都督。
《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又有都督诸州诸军事者,则为常职。旧日监某州诸军事,文帝即位改监为都督。

北魏

太武帝神麚三年,诏王公仗节者,听开府辟召,增置吏员。
《魏书·太武帝本纪》:神麚三年秋七月己亥,诏曰:昔太祖拨乱,制度草刱;太宗因循,未遑改作,军国官属,至乃阙然。今诸征镇将军、王公仗节边远者,听开府辟召;其次,增置吏员。

北周

明帝武成元年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
《周书·明帝本纪》云云。
宣帝大象元年,以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始加持节。
《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二月丙子,初令授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馀悉罢之。


文帝开皇九年,以平陈遣使持节巡抚。
《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九年春正月景子,陈国平,合州三十,郡一百,县四百。癸巳,遣使持节巡抚之。开皇十年,遣柱国、韦洸等巡抚岭南。
《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年八月壬申,遣柱国、襄阳郡公韦洸,上开府、东莱郡公王景,并持节巡抚岭南,百越皆服。
炀帝大业元年,废诸州总管,改都督为散官。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元年春正月,改豫州为溱州,洛州为豫州。废诸州总管府。
《文献通考》:隋文帝以并益荆扬四州置大总管,其馀总管府,置于诸州,列为上中下三等,加使持节,炀帝悉罢之。 后周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至隋,三都督并以为散官。炀帝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按此,则都督之名微矣。

唐诸道置节度使,又有观察、团练、经略、防禦、安抚、度支、营田、招讨等使或特设,或兼之。边地设大都督府,或大都护府,其僚属各有差。
《唐书·百官志》: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连判官、巡官各一人。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节度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刓缺。岁以八月考其治否;销兵为上考,足食为中考,边功为下考;观察使以丰稔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禦使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修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锁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两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护之政,以副大都护主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
〈注〉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兖、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宋设节度使初无所掌,多以为使相系衔。又有承宣、观察、防禦、团练等使,概无定员,复有大都督府及制置、宣抚、经略、招讨、招抚、抚谕、镇抚诸使,各有所任,俱不常置。
《宋史·职官志》:节度使宋初无所掌,其事务悉归本州知州、通判兼总之,亦无定员。恩数与执政同。初除,锁院降麻,其礼尤异,以待宗室近属、外戚、国婿年劳久次者。若外任,除殿帅始授此官,亦止于一员;或有功勋显著,任帅守于外,及前宰执拜者,尤不轻授。又遵唐制,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皆谓之使相,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大藩,通谓之使相。元丰以新制,始改为开府仪同三司。旧制,敕出中书门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系衔。至是,皆南省奉行,而开府不预。八年,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韩绛为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名府。元祐五年,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为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充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致仕。自崇宁五年司空、左仆射蔡京为开府仪同三司、安远军节度使、中太乙宫使,其后故相而除则有刘正夫、余深,前执政则有蔡攸、梁子美,外戚则有向宗回、宗良、郑绅、钱景臻,殿帅则有高俅,内侍则有童贯、梁师成。宣和末,节度使五六十人,议者以为滥。
〈注〉亲王、皇子二十六人,宗室十一人,前执政二人,大将四人,外戚十人,宦者恩泽计七人。

中兴,诸州升改节政镇凡十有二。是时,诸将勋名有兼两镇、三镇者,实为希阔之典。
宋朝元臣拜两镇节度使者才三人:韩琦、文彦博、中兴后吕颐浩是也。三公卒辞之。而诸大将若韩、张、吕、岳、杨刘之流,率至两镇节度使,其后加至三镇者三人:韩世忠镇南、武安、宁国,张俊静江、宁武、静海,刘锜护国、宁武、保静。

其后相承,宰执从官及后妃之族拜者不一。然自建炎至嘉泰,宰相特拜者六人,
吕颐浩、张俊、虞允文皆以勋,史浩以旧,赵雄、葛邲以恩。

执政一人,
叶右丞梦得。

从官二人而已。
张端明澄、杨敷学倓。

惟绍兴中曹勋、韩公裔,乾道中曾觌,嘉泰中姜特立、谯令雍,皆以攀附恩泽,亦累官至焉,非常制也。承宣使无定员,旧名节度观察留后。政和七年,诏:观察留后乃五季藩镇官以所亲信留充后务之称,不可循用,可观以军名,改为承宣使。唐有留后,五代因之,宋初,留后、观察皆不得本州刺史。大中祥符七年,令有司检讨故事,始复带之。
观察使无定员。初沿唐制置诸州观察使。凡诸卫将军及使遥领者,资品并止本官叙,政和中,诏承宣、观察使仍不带持节等。
防禦使、团练使、诸州刺史无定员。靖康元年,臣僚言:遥郡、正任恩数辽绝,自遥郡迁正任者,合次第转行。今自遥郡与落阶官而授正任,直超韩本等正官,是皆奸巧希进躐取。乞应遥郡承宣使有功劳除正任者,止除正任刺史。从之。凡未落阶官者为遥郡,除落阶官者为正任。朝谒御宴,惟正任预焉。遥郡并止本官叙,正任复次第转行,考之旧制,梯级有差。中兴以后,节度移镇寖少,后有一定不易径迁太尉;承宣、观察径作一官,及遥郡落阶官久就除正任。绍兴末,臣僚以为言,虽复置检校官,馀未尽改。
大都督府、都督府、长史、左右司马、录事参军司户、司法、司士、司理、文学参军、助教大都督及长史掌史牧、尹,
亲王为节度则大都督领之;郡王为节度则长史领之。端拱初,越王为威武军节度、福州大都督府长史。淳化五年,吴王为淮南节度、扬州大都督府长史,翰林学士张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王已为长史。上曰:业已差误,异日有除,并改正之。至道后,因移镇,遂为大都督。

阙则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马不釐务。旧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后,以见任宰相充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视军马,多执政为之,虽名称略同,然掌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非旧制比也。初,绍兴二年,吕颐浩首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其后,赵鼎、张浚、汤思退皆以宰相兼之。颐浩还朝,孟庾始以参知政事为权同都督代,后落权字。赵鼎先以知枢密院事为都督川陕、荆襄诸军事,其后与浚并相,并带兼都督诸路军马入衔,未几,浚独被旨江上视师,置都督行府,行移文字,并依三省体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隶三省、枢密院。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时杨存中即以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杨存中充都督,非宰执而为都督自存中始。三十一年,叶义问以知枢密院事督视江、淮、荆襄军马,明年,汪澈以参知政事、湖北、京西路都督视军马,执政为督视于是见焉。王之望辞同都督,有曰:朝廷于两淮,前以二大将为招抚使,后以二从臣为宣谕使,忧其不相统摄,则以宰相为都督,欲事权归一也,此可以见朝廷开府之意。凡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设属:咨议军事、参谋、参议,并以从官充;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官、准备差遣,前后员数不一。开禧用兵,或以签枢督视,或以元枢代之,或以参知政事督视四川军马,然皆未有底绩而罢。
制置使不常置,掌经昼边鄙军旅之事。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仍兼经略使。靖康初,会诸路兵解太原之围,姚古、解潜相继为河东、河北制置使,皆无功而罢。中兴以后置使,掌本路诸州军马屯防捍禦,多以安抚大使兼之,亦以统兵马官充;地重秩高者加制置大使,位宣抚副使上,
绍兴元年,赵鼎始为江西制置大使,其后席益帅潭,李纲帅江西,吕颐浩帅湖,皆领制置大使。开禧,丘崇、何澹亦然。

或置副使以贰之。
吕颐浩充江、浙制置使,陈彦文、陈千秋副使。胡舜陟除沿江都制置使,王义叔副使。赵鼎为江西制置大使,岳飞为制置使,每事会议,或急速则施行,许报大使照应。

初,建炎元年,诏令安抚使、发运、监司、州军官,并听制置司节制,其后,议者以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议于朝廷,于是诏止许便宜制置军事,其他刑狱、财赋付提刑、转运,后又诏诸路帅臣并罢制置使之名。惟统兵官如故。隆兴以后,或置或省。开禧间,江、淮、四川并置大使,休兵后,独成都守臣带四川安抚、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惟财计、茶马不预。又有沿海制置使,以明州守臣领之,然其职止肃清海道、节制水军,非四川比。大使置属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三员。准备将领、差遣、差使各五员,馀随时势轻重而增损焉。
宣谕使掌宣谕德意,不预他事,归即结罢。绍兴元年,诏秘书少监傅崧年充淮南东路宣谕使,此其始也。二年,分遣御史五人,宣谕东南诸路,戒其兴狱,责其不当,督捕盗贼,皆欲专一布惠以为民。其后,右司范直方宣谕川、陕,察院方庭实宣谕三京,均此意。及新复陕西楼炤以签书枢密院事往永兴宣谕,就令招抚盗贼,郑刚中为川、陕宣谕使,许按察官吏,汪澈为湖北。京西宣谕使,仍节制两路军马,自是使权益重,而使事始不专。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继充川、陕宣谕使,皆预军政,其权任殆亚于宣抚。其后,钱端礼、吴芾皆以侍从出膺斯寄,事毕结局。官属军兵,视其所任事之轻重,为赏之厚薄焉。开熙间,薛叔似、邓友龙、吴猎皆因饥荒盗贼及平逆乱后,往敷德意,亦并以从官行。
宣抚使不常置,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治平末,命同签书枢密院郭逵宣抚陕西。三年,夏兵犯顺,以参知政事韩绛为陕西宣抚使,继即军中拜相,仍旧领使。政和中,遣内侍童贯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又兼河北。宣和三年,睦寇方腊作乱,移贯宣抚淮、浙,贼平依旧。靖康初,种师道提兵入卫京城,为京畿、河东北宣抚使,凡勤王之师属焉。及会诸道兵救太原,又以知枢密院李纲宣抚河东、北两路。中兴初,张浚以知枢密院事、孟庾以参知政事、李纲以前宰相,皆出宣抚,浚又加处置二字入衔。
时为川、陕、京西、湖北路。

绍兴元年,诏以淮南守臣多阙,百姓未能复业,分命吕颐浩、朱胜非、刘光世皆以安抚大使兼宣抚使。武臣非执政而为宣抚使,实自光世始。二年,李光又以吏部尚书加端明殿学士,为寿春等州宣抚使。自是韩世忠、张浚、吴玠、岳飞、吴璘皆以武臣充使,王似亦以从官由副使而升正使焉。三十二年,张浚复以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乾道三年,虞允文依旧知枢密院事充四川宣抚使。五年,王炎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开禧间,以从官出宣抚江、淮、湖北、京西等处不一。其属有参谋官,系知州资序人,与提刑叙官;参议官,系知州资序人,与转运判官叙官;机宜干办公事。并依发运司主管文字叙官。凡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行移文字劄六部,六部行移即具申状。如从官任使、副,合申六部,六部行移即用公牒。
宣抚副使不常置,掌二使事。宣和末,王师伐燕、命少保蔡攸充。靖康初,会兵救太原,又以资政殿学士刘韐为之。建炎三年,周望宣抚两浙,以太尉郭仲荀副之。其后,福建韩世忠、川陕吴玠皆由此授。绍兴间,张浚宣抚川、陕,将召归,命从臣王似、卢法原为之副;王似除使,卢法原仍副之。亦有不置使而置副,如胡世将之于川、陕,岳飞之于荆、襄,杨沂中之于淮北,皆止以副使为名。飞后以功始落副字。亦有身为正使兼领副使,如开禧三年,安丙充利州西路宣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
宣抚判官不常置,掌赞使务。熙宁中,命直舍人吕大防为之。实上幕也。绍兴中,张浚初以便宜令刘子羽为副,其后张宗元、吕祉亦为之。十年,杨沂中以太尉为淮北宣抚副使,刘锜以节度使为判官,礼抗权灼,犹转运使、副、判官之比。诏行移文字同其系衔,宣判之名同,而先后重轻异焉。
总领四人。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以朝臣充,仍带干阶、户部等官。朝廷科拨州军上供钱米,则以时拘催,岁较诸州所纳之盈亏,以闻于上而赏罚之。初,建炎间,张浚出使川、陕,用赵开总领四川财赋,置所系衔,总领名官自此始。其后大军在江上,间遣版曹或太府、司农卿少卿调其钱粮,皆以总领为名。绍兴十一年,收诸帅之兵改为御前军,分屯诸处,乃置三总领,以朝臣为之,仍带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盖又使之预闻军政,不独职饷馈而已。其序位在转运副使之上,镇江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之;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之;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之。十五年,复置四川总领,凡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之。其官属有干办公事、准备差使。
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员。

淮东西有分差粮料院、审计司、〈以通判权。〉榷货务、都茶场、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大军库、赡军酒库、市易抵当库、惠民药局。湖广有给纳场、〈属官兼。〉分差粮料院、审计院、〈通判兼。〉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库、赡军酒库。四川有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属官兼。〉大军仓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淳熙元年,诏委诸路州军通判,专一主管拘催逐州钱米,起发赴所,本所每半年比较,以行赏罚。绍熙二年,以淮西总领所言,定知州、通判展减磨勘法:十分欠二展二年,数足减二年。吏额:淮东九人,淮西、湖广十人,四川二十人。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具奏。即于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在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兼都总管以统制军旅,有属官典领要密文书,奏达机事。河北及近地,则使事止于安抚而已,其属有干当公事、主管机宜文字、准备将领、准备差使。元祐元年,诏陕西河东经略安抚、都总管司,自元丰四年后,应缘军兴添置官属并罢。又诏罢经略安抚司干当官。二年,诏沿边臣僚奏请事,并先赴经略司详度以闻。元符元年,诏经略司遇军兴差发军马,具数关报走马承受。崇宁二年,熙河兰会经略王厚奏:溪哥城乃古积石军,今当为州,乞以李忠为守,置河南安抚使。从之。四年,置河东、陕西诸路招纳司,并隶经略司。五年,诏河东同管干沿边安抚司公事,许岁赴阙奏事一次。政和四年,诏移京西路安抚于河南府,京东路安抚于应天府。宣和二年,诏泸州守臣带潼川府、夔州路兵马都钤辖、泸南沿边路兵马都钤辖、泸南沿边安抚使。又诏罢置辅郡内颍昌府带京西路安抚使。三年,诏杭、越州、江宁府、洪州守臣并带安抚使。六年,诏泸州止带主管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仍差守臣。七年,诏河阳、开德守臣并带管内安抚使。旧制,安抚总一路兵政,以知州兼充,大中大夫以上,或曾历侍从乃得之,品卑者止称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中兴以后,职名稍高者出守,皆可兼使,如系二品以上,即称安抚大使。广东、西、荆南、襄阳仍旧制加经略二字。凡帅府皆带马步军都总管。建炎初,李纲请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以文臣为安抚使带马步军都总管,武臣一员为之副,许便宜行事,辟置僚属、将佐,措置调发惟转输属之漕使。其后,沿江三大司使辟置过多,边报稍宁,诏加裁定。参谋、参议官、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文臣准备差遣、武臣准备差使、准备将领各以五员为额,其馀诸路或随地轻重而损益焉。馀从省罢。后以诸路申请,或置或省不一。淳熙二年,诏扬州、庐州、荆南、襄阳、金州、兴元、兴州分为七路,每路委文臣一员充安抚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其逐路都总管职事,且令帅臣依旧带行,候正官到日交割。庆元二年,诏利州西路安抚司于兴州置司,令都统制兼。五年,臣僚言:遴选帅才,除尝任执政外,两制从官必曾经作郡、庶官必曾任宪漕实有治绩者。从之。惟广南东、西两路则带经略、安抚使。绍兴五年。令襄阳守臣、湖北帅司各带经略、安抚使,后罢,惟二广如故。
招讨使掌收招讨杀盗贼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检校少保、定江招庆军节度使张俊充江南路招讨使,定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为定制。军中急速事宜,待报不及,许以便宜行事。差随军转运使一员、参议官一员、干办官三员、随军干办官四员、书写机宜文字一员,并听奏辟。绍兴五年,岳飞为湖北、襄阳招讨使,请州县不法害民者,许一面对移,或放罢以闻。从之。十年,金人犯三京,以韩世忠、岳飞、张俊并兼河南、北招讨使以禦之。三十一年,陕西、河东北、京东西等路皆置招讨使,盖又特遥领其地而已。招抚使不常置。建炎初,李纲秉政,以张所为河北招抚使,未及出师而废。绍兴十年,刘光世为三京招抚使,踰年而罢。三十二年,孝宗即位,以成闵、张子盖、李显忠三大将为湖北、京西、淮东西招抚使。子盖死,刘宝代之。未几结局,官吏并罢。开禧二年,山东及京东西北路并置使招抚,后皆罢之。
抚谕使掌慰安存问,采民之利病,条奏而罢行之。亦不常置。建炎元年,帝谓辅臣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师,人情未安,可差官抚谕。于是以路允迪、耿延禧为京城抚谕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学士院降诏,且命江端友等奉诏抚谕诸路。其后,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为江、浙、湖南抚谕使,且令按察官吏,伸民冤抑。傅崧卿以吏部侍郎为淮东抚谕使,采访民间利病,及措置营田等事。或不以使名,则称抚谕官,所至以某州抚谕司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无二致。乾道元年,知閤门事龙大渊差充两淮抚谕军马,回日结局。是又特为军马出云。
镇抚使旧所无有,中兴,假权宜以收群盗。初,建炎四年,范宗尹为参知政事,议群盗并力以拒官军,莫若析地以处之,盗有所归,则可渐制,乃请稍复藩镇之制。是年五月,宗尹为右仆射,于是请以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并分为镇,除茶盐之利仍归朝廷置官提举外,他监司并罢。上供财赋权免三年,馀听帅臣移用,更不从朝廷应副,军兴听从便宜。时剧盗李成在舒、蕲,桑仲在襄、邓,郭仲威在扬州,许庆在高邮,皆即以为镇抚使。其馀或以处归朝之人,分画不一,许以能捍禦外寇,显立大功,特与世袭。官属有参议官、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二员,并听奏辟。久之,诸镇或战死,或北降,但馀荆南解潜。及赵鼎为相,潜主管马军,遂罢弗置焉。

金诸节镇置节度使,掌镇抚兵马之事,或兼观察使。防禦州置防禦使,掌防不虞,位次节度。又诸部族亦置节度、统制、镇抚,又有宣抚、劝农、司农等司,使节所过,巡察官吏。
《金史·百官志》:诸节镇节度使一员,从三品。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其观察使所掌,并同府尹兼军州事管内观察使。同知节度使一员,正五品。通判节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副使一员,从五品。节度判官一员,正七品。掌纪纲节镇众务、佥判兵马之事,兼制兵、刑、工案事。观察判官一员,正七品。掌纪纲察观众务,佥判吏、户、礼案事,通检推排簿籍。知法一员,州教授一员,司狱一员,正八品。
司吏,女直,隆州十四人,盖州十二人,泰州十一人,速频、胡里改各十人,蒲与八,平、宗、懿、定、行、莱、密、沧、冀、邢、同、雄、保、兖、邠、泾、朔、奉圣、丰、云内、许、徐、邓、巩、麟、全、肇各三人,馀各二人。汉人,依府尹数例。译人一人,通事二人,抄事一人。公使人,上镇七十、中六十五、下六十人,惟蒲与、胡里改、速频各二十人。曷速馆路、蒲与路、胡里改路、速频路四节镇,省观察判官而无州事。

诸防禦州。防禦使一员,从四品。掌防捍不虞、禦制盗贼,馀同府尹。同知防禦使事一员,正六品。掌通判防禦使事。判官一员,正八品。掌佥判州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知法,从九品。州教授一员。司军,从九品。军辖兼巡捕使,从九品。
司吏,女直一人,汉人管户五万以上二十人,以率而减。译人一人,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上州六十人、中五十五人、下五十人。

诸部族节度使。节度使一员,从三品。统制各部,镇抚诸军,馀同州节度。副使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知法一员。
司吏四人,女直、汉人各半。通事一人,译人一人,挞马。右部罗大部族、土鲁浑部族并依此置。

宣抚司。泰和六年置陜西路宣抚司,节制陕西右监军、右都监兵马公事,八年,改陕西宣抚司为安抚司。山东东西、大名、河北东西、河东南北、辽东、陕西、咸平、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凡十处置司。使,从一品。副使,正三品。
劝农使司。泰和八年罢,贞祐间复置。兴定六年罢劝农司,改立司农司。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
司农司。兴定六年置,兼采访公事。大司农一员,正二品。卿三员,正四品。少卿三员,正五品。知事二员,正七品。兴定六年,陕西并河南三路置行司农司,设官五员。正大元年,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作三员。卿一员,正四品。少卿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卿以下迭出巡案,察官吏臧否而升黜之。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间民政修举,实赖其力。

元设各路行中书省,掌国庶务及统郡县边镇征伐军民之事,又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诸司,亦掌军民之政。
《元史·百官志》:行中书省,凡十,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签省、有同签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罢随路奥鲁官,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又新入版图,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统有河南十二路、七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扬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郡隶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统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而福建自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并入江浙。本省统有十八路。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复徙置鄂州,统有三十路、三府。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本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其地总于陕西。至元十八年,以陕西行中书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统有九路、五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统有七路、一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十年,罢之。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之。本省治甘州路,统有七路、二州。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统元年,世祖迁都中兴,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设官如上,治和宁路,统有北边等处。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即古南诏之地。初,世祖征取以为郡县,尝封建宗王镇抚其军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庆路,统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国,命高丽王置省,典军兴之务,师还而罢。大德三年,复立行省,以中国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诏罢行省,从其国俗。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兼领丞相,得自奏选属官,治沈阳,统有二府、一司、五道。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
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 浙东道,〈庆元路置。〉
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广东道,〈广州置。〉 大理金齿等处,
蒙庆等处。
右二府,设官如上。唯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
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海北海南道,
福建道,      八番顺元等处,
察罕脑儿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馀同上。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曲靖等路,     罗罗斯,
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丽江路,〈以上隶云南省。〉顺元等处,     播州,
思州,〈以上隶湖广省。〉叙南等处。〈隶四川行省,不置佥事、计议。〉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永顺等处,
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程番武盛军,    金石番太平军,
卧龙番南宁州,   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大龙番应天府,   洪番永盛军,
方番河中府,    芦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土番,       剌马刚等处,
天全,       倴不思,沿边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唆尼,       诸番,
征沔,       长河西里管军,
檐里管军,     脱思马田地。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立行枢备院。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二年正月乙未,卢世荣请罢福建行中书省,立宣慰司,隶江西行中书省。又言:江南行中书省事繁,恐致壅滞,今随行省立行枢备院总兵,以分其务为便。帝曰:行院之事,前日已言,由阿合马欲其子忽辛兼兵柄而止,今议行之。
泰定帝泰定二年,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
《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诏曰:朕祇承洪业,夙夜惟寅,凡所以图治者,悉遵祖宗成宪。曩诏中外百司,宣布德泽,蠲赋详刑,赈恤贫民,思与黎元共享有生之乐。尚虑有司未体朕意,庶政或阙,惠泽未洽,承宣者失于抚绥,司宪者怠于纠察,俾吾民重困,朕甚悯焉。今遣奉使宣抚,分行诸道,按问官吏不法,询民疾苦,审理冤滞,凡可以兴利除害,从宜举行。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取决。其有政绩尤异,暨晦迹丘园,才堪辅治者,具以名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