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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年辛未四月十四日壬午1451年5月14日” 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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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大事限九十日。中事限六十日。小事限三十日。事无大小。辞證在境内。形迹明著者。不过十日。其易者亦不 过三日。
其有形迹难明。辞證牵连。不得已过限者。具由以闻。且于季月监狱。虑囚轻罪则出放之。如有淹滞。委宪司纠察 (第 143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