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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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问达(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陕西省西安府泾阳县人。万历癸未进士,天启初,官至吏部尚书。由国子生中式癸酉陕西乡试第四名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历任山西高平县及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党劾其赃私,命追款十万,遂破产。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新续高僧传·习禅篇第三之十二
方孝,字舜瞿,姓王氏,江都人也。投白云院雪石薙染,受具于天宁永礼。参豁堂得悟,遂受记莂。康熙十一年,继席净慈,住寺三十年,建堂筑室。以拾趿而升,一望山半无阙焉。寂于康熙三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寿七十六,腊五十四,毛奇龄为之塔志,并见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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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曾,直隶南皮人,进士出身。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登进士,改庶吉士。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六,由湖南布政使调任广西布政使。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1902年7月27日),调任四川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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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功普(1786年12月23日—1845年12月21日),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初三日子时-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丑时),一名功谱,字停舫。清朝宗室正蓝旗第九族永字辈。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恩科宗室乡试举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三十五名同进士出身。以主事用,分吏部学习。道光六年(1826年)补吏部主事。八年(1828年)九月,调任户部三库档房主事。十一年(1831年)十一月,三年期满仍回任吏部主事。十二年(1832年)二月,升任礼部员外郎十三年(1833年)六月,特授改补右春坊右庶子。九月,转左春坊左庶子。十月,擢翰林院侍讲学士。十四年(1834年)八月,转翰林院侍读学士。九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十五年(1835年)六月初七日,擢詹事府詹事。七月十九日,迁通政使司通政使。十月初八日,迁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十六年(1836年)九月二十六日,擢理藩院右侍郎。十二月,兼授镶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七年(1837年)正月二十二日,调任盛京工部侍郎。协同管理盛京内务府事务。五月,奏陈勘估东塔永光寺宝塔工程事项。十二月初五日,迁兵部右侍郎。十八年(1838年)四月,以兵部右侍郎充任对引大臣,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闰四月,以兵部右侍郎兼管光禄寺事务。五月,改调正白旗满洲副都统。八月,充任右翼崇文门监督。十一月十五日,以兵部右侍郎署理仓场侍郎。偕同仓场侍郎赵盛奎奏请:「京城内外各仓收储新粮,原系匀派支放,近来南粮抵坝较迟,每至回空限逼,起卸轮转不及,城外太平、万安、裕丰、储济四仓,历经奏明,多储新漕,以速转运。见在覈计太平仓所存米石,尚可赶运城内各仓收储,惟万安、裕丰、储济三仓,旧存、新收粳粟稄米较城内七仓为数稍多,必须疏通,以为新粮地步。查嘉庆十二年及道光十五年奏准,将官员俸米改由城外各仓支放。今万安、裕丰、储济三仓存米既多,应请敕部仍照前办理,俾仓储早为疏通,新漕得以进运迅速。」道光帝准许之。同月,正白旗拣选佐领,功普因兵部尚书奕颢嘱托,致书参领福拉纳,令将前锋校吉庆选入,福拉纳将此事禀明正白旗满州都统奕纪,奕纪据实参奏;十一月二十六日,道光帝降旨「公然嘱托,实属辜恩胆大」,将功普革职交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刑部严加审讯,随即审实定罪,发配盛京效力赎罪。十九年(1839年)正月,盛京将军耆英奏陈:「缘事奉旨发往盛京效力赎罪之宗室奕颢、功普,在盛京人地相熟,今当严拿烟土之际,伊二人正可多觉眼线,设法搜拿,藉此效力。」二十年(1840年)二月,道光帝降旨加恩,与奕颢自盛京获释归回。二十三年(1843年)以库案缴清,开复叙用已革官员,功普仍归另案革职。二十五年(1845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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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藻,江苏仪征人,进士出身,清朝官员。张集馨之堂侄。道光十五年(1835年),登进士,改庶吉士。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九月二十六,由安徽按察使升任广西布政使。道光二十九年八月十八(1849年10月4日),因病解任。
简介
字凤石,号云洒,江苏省苏州府元和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父早逝,家穷,全靠寡母做针线度日,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举人,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掌修国史。历官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吏部尚书、太保、东阁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六月,八国联军事起,将仅存六十四册《永乐大典》运回府中。慈禧太后西行途中,代言草制。民国成立,担任溥仪的师傅。民国四年(1915年)9月26日逝世。谥文端。工书法,擅行楷,意近欧、虞。
人物简介
1872-1940.9.26,英译名George Hsu。现代著名法学家、政治活动家、民国政要。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生于江西南昌。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 翰林院仕学馆攻读法律。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 判厅检察长。1910年,徐谦同许世英赴华盛顿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 部次长。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 与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沈秉坤、王善 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一起被推举为参议。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 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上海,加入了基督教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1917年,南下广州,任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秘书长。1919年,以观察员资 格参加巴黎和会,回国后,被聘为天津《益世报》主编。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1922年,任北京政府王宠惠“好人内阁”司法总长。 1923年,任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1923年,应冯玉祥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李大钊成为战友。1926年,随冯玉 祥访问苏联,回国后,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1927年03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香港,重开律师生涯。抗日战争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 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国民政府委员等职。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主要著述有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