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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谷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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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谷集卷十五
 [孟子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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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章解[二]
敢问夫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可得闻欤。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于(于一字衍字)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
 此一节。公孙丑之问。孟子诵告子之言而断以己意告之也。告子谓言有不达。但当专修其言。勿复反求于心。心有不固。但当力持其志。勿复推求于气。是其言勿求内。心勿求外。一内一外。分而贰事。所以修为其义。固守其心。而能不动之速也。可者仅可之谓。孟子诵告子之言如此。而断之云彼谓不得于心而勿求诸气者。苟其出于先本而后末则固可也。今其意实不然。必离而贰之。不相为功故耳。正与勿求于心。同一不可而已。盖志则心之主而为气之帅者。气则体之充而为志之从者。志之所至。气必从之。是本末一焉而不可二者也。故惟断之曰持其志者。必完养其气。以无所暴害之。然后乃得其持也。彼谓勿求于气。自为分决而持之。以为暴害之者。其不得为持志也明矣。告子先说其言。而孟子即论其气者。就其近可而所易忽者明之。且以其用功之先在此也。
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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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意以为志至气次则宜专持志是也。而再言此无暴其气。若有二事何也。壹专一也。蹶颠踬也。如人颠踬趋走则气专在是。而反动其心。可以见持其志者。必不可以不无暴其气也。盖孟子意谓志而动气气而动志。是则一而无二则暴其气。乃所以动其志耳。然则无暴其气。乃所以持其志。持其志必要无暴其气。是两言一事。非是持志之外复有一无暴其气之功可知。但彼谓勿求于气者。其病在于二而暴之。则如是兼举而并言之。乃所以为告子也。
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丑于是问告子之所蔽既如彼。则孟子之不动心。以何所长而能如是也。知言者。对告子勿求于心而反之也。养气者。对告子勿求于气而辨之也。浩然。盛大流行之貌。气即体之充者。其本如此。失配故馁。孟子乃得善养而复之。孟子言我正与彼相反。知言之出于心而明其义理则言无不识而无所疑惑。于政事洞达纯粹而无所差矣。使气之从于志而配义与道则气得其养而无所暴害。于志气得其浩然而无有惧矣。此孟子所以内外一贯。本末全体。其心未尝必其不动。而自无可动之实者也。
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
 孟子本对告子之两言。而丑乃先问气者。亦承孟子先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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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而言也。难言者。以其心所独得而无形状。难以言语形容者。惟实有诸己然后知之。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至大初无限量。至刚不可屈挠。盖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其体段本如是也。直顺直也。以顺其理而养之。无所作为以害之。则其体不亏充塞。如其本源矣。顺直而养者。即下文配义与道。是其义也。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
 配合而为一也。义者人心之得宜。道者天理之本然。馁者其气饥乏不能充也。气本体之充而从于志者。至其成浩然之体则又必以有道义合而成之。一有失焉则便饥乏而不能充。其不可以离于道失于义者如此。然则孟子之所以循理守约。自反常直。而其气至于充塞两间者。其本以其有此而为之配。以致盛大如此耳。○孟子更发此一节。以明是气之本源。而申顺养之所在。其下因以集义勿正两段开说。为告子之失本源而害直养者立辨也。其集义一段。为勿求于心而外义者之辨也。勿正一段。为勿求于气以害道者之辨也。
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集者安全乎内也。袭则掩取于外者。盖气惟从志者。志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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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而持。气必配义而生。是由于其志存义而自然发生。非其义在外可掩袭而取得也。人之所行。一有不善而不足于心。则是义失而其气便馁。于此可知义在于心而非在外也。作配于气而不可离也明矣。告子谓仁内义外。事于外而勿求于心。是岂为知义哉。其不能集义而生浩然者决矣。上文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即外义之意。盖作义于外而不知集于其心也。○此段即为告子外义而失养之辨。以终前节配义之意。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枯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必有事焉。有所事也。如请事斯语之事。正预期也。是有心而为正也。必有事焉者。常有事于集义。勿正者。无所为于期正。是道体之循理而无为者如此。忘则间断。助则作为也。常有事于是义而无二者之失焉则义集而道成。气自无不养矣。孟子之所以集义配道之节度者如此也。宋人以下。其助长之解也。闵忧也揠拔也。芒芒无知之貌。其人家人也。病疲倦也。圣道不明。天下之人。皆是学也。其于道。不惟为无益而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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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事焉。而又反而害之矣。告子之强制其心。以害于道而暴于气。正为此也。上文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即助长之义。盖强助于内而不得以养生其气也。然则其所谓持其志者。本皆所以暴其气者。已可明矣。盖原其始。无有所事于内而为义。则究其终。必至妄作于心而害道。其势然也。所谓正之不已而助之长者此耳。○此段即为告子助长而暴气之辨。以明前节言配道之所以失者。
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此公孙丑复问而孟子答之也。诐偏陂也。淫放荡也。邪邪僻也。遁逃避也。四者相因。言之病也。蔽遮隔也。陷沈溺也。离叛去也。穷困屈也。四者亦相因。则心之失也。凡人之有言。皆心之发耳。其心必一于道义而无差。然后其言即明正通达而无病。不然而一有私累之则其心之失。必为四者之病。而其发而害于政事者可知矣。孟子惟即其言而知其心。由其心而知其害。明其决然如此。非得于心而无疑于道者。验之至如是乎。告子谓仁内义外。不得于言而不知本于其心。则其叛于心而枝于辞。已不可穷。况于知天下之言而达万化之源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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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章解[三]
曰敢问夫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可得闻与。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此论告子之所以不动心。告子之所以不动心之法。只此勿求于心与气两言尔。故就此两言而论其得失也。言不得于心勿求其故于气。犹之可也。不得于言勿求其故于心。不可也。以下文气一动志观之则心之所动。或由于气。何可以不求于气也。然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则正是义外之见。尤为无理。故彼犹或可。而此则断然不可也。夫志气之帅也。以下因告子之失而论心与气之不可不求也。持其志无暴其气。乃是不动心之正法。盖孟子之所以不动心。此其要也。持其志者。持守其志。使自反常直也。毋暴其气者。勿妄用其气。有所伤害也。一说暴即暴露之暴也。若妄用其气。即是暴露之也。告子不求于心则不能持其志。不求于气则必暴其气也。然则其所以不动者。乃是冥然悍然强制其心而已。岂可与孟子理明义正。自无所动者。同日而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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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自此至必从吾言矣。言己之所以不动心也。知言则明夫天下之理而无所疑。养气则充其刚大之体而无所惧。此孟子之心所以自无所动者也。所谓浩然者。谓此气之盛大如长江大河。浩浩无涯也。至大言无所不足。由无愧怍而然也。至刚言无所屈挠。由正直而然也。浩然刚大之形容。刚大浩然之实体也。以直养。言其养之之方也。无害。戒其为害者也。塞乎天地之问。又所以形容其浩浩然无所不足之意。犹言与天地同其大也。乃其效也。此气也自反而直乃有。故其养之必以直也。害以下文揠苗之语观之则乃是谓强作刚猛以助其气也。夫以直者。只循夫事理之直而已。无有私意之谓也。若强作刚猛则乃私意也。客气也。客气用则正气消。故为害也。此好勇者之通病。故言养之之法而又戒此也。窃按此章本因不动心。以及于养勇。因养勇又发此浩气。所谓浩然之气者。只是其行无有不善。自反常直。其心无所愧怍。故其气充盛刚正。无有不足之谓也。上文千万人吾往。即此气也。此实天地间正气也。以直养。即上文持其志是也。无害。即上文无暴其气是也。下文配义与道以下。释以直养之义。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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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焉以下。释无害之义。其血脉通贯如此。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窃意配相合而并存之意。言此气与道义相合而存也。此气不能独存。必道义有乃有。故其养必以直也。惟其与道义并存。故道义无则亦无。即是无是馁也。此馁字甚好。如人待食而生。无食而馁。此气之待道义而有。亦然也。道义有乃有。即曾子所谓自反而不缩。惴于褐夫是也。此其有无。由于道义之有无。乃是由道义积集而生者也。夫与道义同其有无。岂非天地间正气也。非义袭而取之一句。即辨告子之说之妄也。袭自外掩取之意。盖告子谓义在外气在内。安能掩取此气乎。故孟子言其非也。行有不慊于心则义之在内可知也。不慊则馁则是气之必由义而生可知也。然则其谓义在外而不可袭取者。岂妄哉。今此所说配义与道无是馁也之意。与集注异。然以上下文义推之。则窃恐如此看亦通。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枯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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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事焉。言必有养之之事。谓集义也。勿正。不预期其效也。盖君子之为义。只为理所当为而为耳。至于其效之所得则乃不期然而然也。初非有所期待也。所谓先事后获是也。若预期其效则是非为理之当然也。乃以获为心也。乃私意也。既有期待之心则必助长而求速效。故戒其正。又戒其助长也。举宋人事以喻助长之害。养苗之法。但当力为耘耔。以俟其自长。若揠而使之长则反槁矣。故养气者亦当有事勿忘。俟其自充。若强作刚猛以助之。则其气反为害。如苗之揠而枯也。上文所谓无暴其气及无害乃戒此。天下之为勇者皆强作刚猛。故不助苗长者寡矣。窃详孟子养气之法。专以义为事。而其气之刚大。自然而然耳。于气则初无所用力也。盖用力于气则必强为勇而反害矣。若黝舍告子之徒。其勇皆专事乎气。强为勇者也。是皆揠苗者也。
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诐淫邪遁。言之失也。蔽陷离穷。其始之所自出也。害于政事。其终之归宿处也。惟其心通于道而无疑于天下之理。故能辨人言之得失。而又知其始终之不可易也。此章自必从吾言矣以上。因丑问动心否乎。发知言养气。自宰我子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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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丑问夫子既圣矣。明孔子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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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章解[四]
曰敢问夫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可得闻与。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
 告子谓有不达于言者。但就达于其言之义理。不复求于其心之得失。有不强于心者。但就强于其心之执守。不复求于其气之存丧。其言勿求心勿求气。外内各截其功。虽其必以径把直制于言心而不动之速也。然又至其心有蔽陷离析。必害于政事而不察也。其气有强制助长。必极于暴绝而不顾也。此告子仁内义外两道。所以亡本丧元而必害于正道者如此。孟子引告子之言而断之曰。其所谓不得于心而勿求于气者。如以其心为主而必求之心。犹培其根以达于苗则正所谓可者也。若所谓不得于言而勿求其心则直以心与言为二而欲去其根。以事其苗。无其理而必不可也。然其告子所为心气也实不然。不以是为一体而分外也。以为心有不得则但当强持其志不动。勿顾其气之暴丧。是又如欲益其根而反截其苗。其根不得而生矣。其谓之可者。又不得为可矣。故于是又推而明其本原曰志为气之将帅。气为志之所充。志之所至。气必次焉。其相须而为本末者如此。故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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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辨曰志固当持。气亦不可暴也。何者。持其志。所以为养气之本。无暴其气。亦以为持志之实。志亦气气亦志。非二事也。故不可以偏于强持其志。而不顾致丧其气。如告子之为也。
既曰志至焉。气次焉。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者。何也。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志壹气壹云云。此以上言告子之不动心。而孟子辨其差也。
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善养浩然之气。难言也。塞于天地之间此以上。为孟子之不动心。而言其在于养浩然之气也。○丑于是乃问孟子之不动心。果何所长乎。孟子答之以二者。与告子相反也。知言者。知凡言之是非。皆由心之得失。而知其失必害于政事也。必反求其心。是言与心贯矣。与告子言勿求心反也。养气者。以气为志充而持志集义。必有事而为道。无作为而害之则气得其养而复其体矣。是心与气一矣。与告子心勿求气反也。并详下文。上文孟子对告子之言。故先知言。今丑以论不动心之由。故先问气也。以顺直其体而养之。无有所作为而害之则其体得全。可以充满天地而无有馁欠。于天下事。无有不达。有何可动乎。此孟子所谓善养。而其所以当大任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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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可动者如此。告子之学。悉与此相反。则下文乃详辨其说也。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
 配义与道此以下。明道义之为体。以明告子之失于此也。○配者合而为一也。一体而不离之义也。义者天理之得宜也。是志之体也。道者天理之所行也。是志之用也。道义元无馁。道义元不动。集义以存理。有事以循道。则气得其配而生长充满。得以为浩然者如此焉。道义一有不得则不慊而馁矣。不定而动矣。
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
 此一节。言本源以明告子之失。以其失于本源而无以为工夫者也。○是集义所生。集积聚也。非义袭而取之。袭外掩也。行有不慊则馁矣。此可以知义之为在心而不自外作。告子外之云云。谓义为外而非内也。故不知集义存理。是无理而志无持矣。无义而气无配矣。无义而不持志。是为不得于心也。失乎志也。是不培成其根而苗不得生也。以内无义也。无有所事而正其心。以外为义也。作义于外而助其长。是强正袭义。以害道义而气反害矣。(下文是也)正心而害道。是强制于心也。(是勿求于气)是戕害其根而反伤其根性也。作义以暴气。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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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于外也。(是勿求于心。以至于暴害其气。)是助揠其苗而反害其生理也。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此节言工夫以辨告子之害。失其工夫而至于暴害之者也。○纯理而行。(本体也)慊于心义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工夫也)集义以修道也。(行有理而慊于心义也。非集义。必有事焉而勿正心。是集义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集义以为道也。非道义无不尽。而事无不中则道矣。)持志以义而无不慊。集义有事而无所正。则气得所配而自浩然。理体自静而无所动矣。谓义非内。不能集义而持志于内。不能事义而正其心于内。作为外义而助其长于外。是失理义。无所配矣。强制其志而绝其根也。暴害其气而丧其生也。此告子之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则必强正其心而又作为于外。以至其气之暴害者如此。盖必持义循道。以充生其气。是本也。今无义于内。无以持义而生其气。无所事义而充养之。既不求乎持循以充养其气则必正诸心以强制于志。即作于义以助长于外。至于揠气而助长之者也。气之生以义也。今也无义而生其气。持志所以养乎气也。今也持志则反正其心。反以暴其气也。作义而又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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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反以伤其理也。
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此孟子之道义一于心。不惟于天下事本无可动。于天下之言。亦无不知其邪正。而知其失必害于政事。是知言与事。皆吾之心。而全体浑然。一理无外也。告子则反此。不求言之出于心也。直求诸言与事。而以为义于外也。是其绝理丧源。不贯于生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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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章解[五]
持其志无暴其气此一语。实孟子心学之主义也。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参天地而能尽。放四海而则弥。即何所不达。而何所可动乎。)此一节即孟子说此气之全体者也。于此举其终始而尽之矣。又其曰以直养而无害一句者。即孟子说养气之纲领所在也。其所养之本。无害之义。下文两段详之。(下文其为气也配义与道以下。是推其直养之义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以下。是明其无害之义也。)直者盖顺直之意。即下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者。是其义也。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此为持志之主也。下文即其持志之详也。是盖为义内之本也。)此一段。又其下两节之纲领者也。其所以养之之要领节度则又于下文详之矣。而告子不知是道义之为内而气为之配合而不离也。不求事乎其志而强制之于外。故于下文亦并逐一而辨之。(其外义之非。强制之差。)
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是配道义之实。而为义内之證故也。)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此外义之谬)告子之不动心。是孟施舍之守气者是也。专求之气耳。故不复本于道义。告子外义者。即惟其义袭而取之者是也。告子谓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诸气。是盖由以义为外。而事之于外耳。是为其袭之于其外者也。所谓义袭而取之者正谓是耳。非屏去而不事焉者之意也。集注亦既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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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言勿求于心。为其外义之意。而乃以为不复以▣为事云者何欤。其所为不得于言之言也者。非义之谓也耶。但以其不求于心。故谓之外焉已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正期必也。其曰正心。如言意必。谓宜无所强作于其心也。如必有事则自可无忘。勿正心则自可无助矣。)无若宋人然。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止)而又害之。(此又强制之害也。)
 配义与道解
持其志无暴其气。(为一节持志之主。)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为一节养气之形。)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以下又为一节。又养气之本。而所谓持志▣▣。)言气虽至大至刚。而又其本源有不可不求者如此。即上文志帅气充。必持志而无暴者是也。其变志而言之者。盖义者行之所宜。道者理之条件。皆心之理也。而为志之体故也。(志之得其理者是已。)言其气本配合道义而为体。是系于此道义者也。若无此道义则馁矣。(无是者。即志之不得其理之谓。)其志帅气充不相离者如此。于此又推言之者。以其将以发集义外义之辨。以解说其功之详。故特以言之。以起下文。下文者即其详也。○盖其曰配义与道者。即上之志帅气充者是也。其曰集义所生者。即上之持志无暴者是也。所以重言之者。上节槩言其本末。就是全体者也。此节立乎其养气。因于论气者也。惟其全体。故从志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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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以其论气。故因气而逆推之。虽其一顺一逆。互为不同。无非各因其说而申明此一理也。故其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者。其先言气而次言道义。其文势首尾。即一与下文是集义所生者同一语势。初无异同耳。其复有曰集义所生者云云。盖亦将以言非义袭一句。故重言之云尔。○又曰持志养气之于先二段。其所论已止矣。至是又将为外义之辨则又推其配道集义之本原。说助长之害则又著其必有事焉之工夫。虽若屡起其端。其文不一。盖亦各随其辨而为之说者如是。其实只是上文持志无暴一言之外。更无他也。○又曰上之其为气也一段。并其体段功夫功效。而总言之则气之终始。只于此一节尽之矣。至其为气也配义与道一段。则又以其道义之本原。明义内之由者也。所以言其为气之所自来者如是耳。如集义云云则直以义内之实。为告子外义之辨者也。实因告子未尝知义而发。初非无故叠说也。
 集注谓气助道义而道义不馁。(是言功效。连上段是一语势。○按吕子约谓以道义配气也。而谓是气必配道义然后能无馁。故朱子以为倒其文耳。)今注谓气得道义而是气不馁。(是言根原与上段变义。)如朱子之释。主于气为体之充一节而言。谓是气可以配助志帅则义亦可通。今注之意直主志为气帅一段。而谓是气系于志帅。而必合道义而成则意尤明畅耳。按朱子以上说以直养下说集义所生与此三段。只为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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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无辨。而且以其首发其为气也一语为本。以是为主于气而为言也。盖方论此气。故又以气为主。而反以道义为宾。而反其常势。此其有宾主向背彼此分合之势。即必以其一段中文势。明其必有如此者焉。然朱子之意。盖本以道义与是气。分而为二物。而有主乎心主乎身之不同。故有彼此对待之体。而为迭相为▣▣物耳。故其所为解于彼此相互者之义如此。即与人心道心之释相为听命之意。同一意旨也。虽然其所称三段。其实则二节耳。其曰以直养无害塞于天地者。乃兼其功夫功效而总言之。以尽其槩者也。其曰配义与道无是馁也以下。单就其以直养一事而言之。以明其直养之本原者也。而至集义以下则又以详乎本末得失之辨。而发明其用功之要。以为其配义与道者之释而已。非又是别为一段而叠说也。二者虽曰一意。其义则各有攸主。而所以为说者不同。上以言其所养之方而及其功效之盛。是其纲也。下以言其功夫之本原而及其失养之弊。乃其目也。其条理语脉。节节相承而有序。条贯而明别。无所繁复。则其何嫌于一义之相连而累累乎。虽以其为气一句语言之。先言其为气也则言之于其体段功效。次言其为气也则言之于工夫本末。二者分节。各为起端。于文势有何所妨。而必以二节并作功效之说。同为一般义而后可耶。其以并为功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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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一语义者。其于功效之说则一意同文。语势固有力矣。其在工夫一节。无其原本而纲领不足。岂不歇后而欠阙乎。遂使其下之集义所生必有事焉两段。皆无头承而中起。断缺而不备。孤立而无归。可知其非其本意也。○盖朱子书意。只就于此三句而言故耳。若单就此三句一段而言之则就其中以气为主。道义为效。文理固顺矣。如既通下文数节而全论则是气之全欠本原而不足于工夫一边者。其病如是。可知其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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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章杂解
若不生孟子。与告子对辨。天下奔驰。揠苗而丧性。作义而任情。至于亡本而害真。作伪而骛私。以祸仁而贼道者。不可胜说矣。
北宫,孟舍,曾子,告子等处。言其为刚之道。或求诸外。或求诸己。或求诸气。或求诸心焉之不同者。
君子所以九容三贵。乃所以要无暴其气者也。
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其言则可也。意则不然。盖以其未尝知于志气之体。道义之本也。
持其志则气得其帅而从至焉。集乎义则气得乎配而生浩然矣。即于天地间。可以塞矣。二者皆一贯而已。
持其志。无暴其气。以直养而无害。圣人之学一也。孟子之功一也。在告子则其事二也。故孟子之言。皆两下开说。为告子故也。
志之所至。气必次焉。然而又气壹而动志者何也。志本动气。其志不持而暴其气焉。则其气之乱反。又害乎其志。(如卒徒乱而帅不能制。)集此志之义。以生浩气。则其气之刚大。反又配乎道义。(如卒徒盛。其帅益强。)此理气不相离之妙欤。(其始则皆由于志矣。蹶趋亦本志动。苟不志动。岂能以是动志。)其曰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善哉形之也。体之充字尤妙。岂惟人哉。气乃天地之充。天地之志乃其帅也。所谓命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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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宰是也。理气之说。不外乎此。(其惟气之本体自然乎。花潭亦无乃见此体乎。)
以直养。顺而养之也。若以直去养则便不得养而害矣。
集义所生。非义袭取者。是为告子外义而不知养者说。是气不求心之失。对上文直养而说也。必有事焉而勿正者。是为告子助长而暴害者辨。是心勿求气之病。即上文无害之说也。此两节。乃为告子立辨。以应上文之持其志无暴其气。明其所谓不得于心勿求于气者。其义正不可也。外义而不本其心者。是为气不求心之失。揠心而暴害其气则是为心勿求气之病也。其实二者都由于外义。而不知本于心故也。其所以为心勿求气者。以其由气不求心而无义养。故其用不得不助长于心。而至于暴害其气也。在圣学既知集义而直养。则自不必别出无害一义对说也。今此为告子故云耳。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主为告子立辨而发此一义。曰配义者。所以辨义外。曰配道则辨助长。自此以下。乃举告子之失而对辨之也。承上文而言配义而生者。乃是内充其义于心而自然发生。非是义在于事物。可以由外袭之而取得也。凡人之心。一有不从于是义。而所行或有不慊于心中。则一身之气便馁而不充。可以见是义之不在于心外。而气之必配义而无二者矣。告子既不知志气之相配于其身。故乃不知道义之一源于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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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至大初无限量。至刚不可屈挠。以之有正直之体焉。盖天地之正气。苟得以养之。而无所作为而害之。则其本体不亏而盛大。与天地为一而充塞矣。上文先知言。对告子之辞故也。至此先养气。即是先后之序也。
配道集义所生。此以其养而言之也。即上持志之事也。勿正心勿助长。此以其无害而言之也。即上无暴之解也。亦告子之外义而气不求心。失养其心之非。可知也。引宋人之强助。以明告子志不求气。作为而暴气之为害也。
夫志帅气充。志者心之主也。气者志之从也。至论其理。志主于气而为帅。气充于体而为从。志之所至。气即随焉。本末常相须而不离者也。固当敬守其志。必须无所作为以害其气。其持志之功乃至也。是其无暴。亦所以为持志故也。告子不知持志与气之为一事。曰心勿求气而强为作为。以暴害其气而不顾焉则为失之。故于此发之。其义实则并于下文详之。持志者即配义之事。无暴者是助长之说也。其义则于下文详之。
知言善养气。知言者。能尽其心之体而知其义。于天下之言。无不知其皆出于其心之邪正而不可逃矣。盖惟知言则有以尽其心之理而言无不得矣。与夫所谓言勿求心者悬矣。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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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则能持志。集义而气无不足矣。与其所谓心勿求气者间矣。如此则举天下之大而无能动。其体未尝必其不动而自然不动。此其所以当大任而无所动其心者也。告子之学。正与此相反。则其所不动心者。皆所以失于义理之本然者可知也。今此两义。正对告子两言而说出。其下节诸释处皆然。
必有事焉而勿正。此言集义以事道之事也。言必以义为事而不复加矫正焉则可以至于道也。其心忘则忘其所事而废于道矣。助长则矫正而强助于道也。皆不可以为道矣。如书所谓无有作好作恶。遵王之道者也。
不得于言。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注不得谓不得其所欲。如不亲不治不答是也。不得者谓不得遂其所欲为也。如后篇所谓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之云。同一语意也。
言而勿求于心也。独理其言。言勿由心而外理其言。别主其心。心勿达言而别正其心。(别事心而别理其言。)心而勿求于气也。强正其心。心勿集义而用正其心。外作其气。气勿由心而外矫其气。(别为义而别正其心。)
持其志而无暴其气者。孟子之义道。其体无动者也。是一于气而持其志者也。正其心而助长其气者。告子之外义。其生暴害者也。是绝其气而为心者也。故必梏其心作其义而至暴其气也。(一其气以持志者。纯于义而持志。有事义而循道。持敬而存理。有事而为道也。绝其气以为心者。既正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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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又作于义。无道义也。作道义也。故助长而暴害其气。)
分义为外。不知集义则是无理而气不得生矣。无所事道而必以正心。则是又助其长而反害其生理者也。是不得于心。强持其志。而勿顾其气之害者如此。
不得于心。勿求于气。(绝气以为心。以其外义故也。)无义无道。勿求其气之生充也。故正心作义。以至暴害而不顾已。
志与气相配。持其志以养气。直养也。无暴其气。以完志无害也。
义道与气相配。存义慊心以持志。气得生。有事勿正心。以为道气得充直养也。无作为其外。勿助长也。无害也。
(气之原)义道(志之主)气。(志之充)持志以义。有事集义。有事勿正。以养气无暴。
(无义)外义而持志。不道而正心。无义于心而不能存理。无有所事而正之其心。不能以直而助其长也。(无义于内)
志义道气。以义持志。有事勿正心。以为道(义道)善养。无作外义。勿助长(无害道)无暴。
(无义)不得。心无义。不持志。(无义道)无有事而正其心。(害道义)外为义而助其长。(害道义)气勿求气。(失养)不能善养。害其道义。以暴害其气。
持其志而无暴其气。孟子之道义。其体元不动。(一其气而持其志者也。)正其心而助长其气。告子之外义。其生暴害者也。(绝其气而为其心故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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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梏其心而作其义。)
义者人心之得宜。是志之所体也。道者天理之完全。是志之所至也。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集注以直养直。是伊川所禁直。是顺直是也。)此以气之本领言。万化之主本也。养气之纲领专以此也。配者一原并合也。一说谓其气能配道义也。配是并合之义则以本领而配气。以功用而配道义。俱无不可者。但孟子之指。是主本领而立言。若其功效。上文塞乎天地之间者。已尽矣备矣。
集义所生者此一节。为辨告子外义而失其养者发也。勿求于心之病也。是谓不耘苗也。
必有事焉而勿正此一节。为辨告子助长而暴害者发也。为其勿求于气之弊也。是谓助之长也。○盖上节既以无义而失其本领。无以充养。则下节不得不助长而揠之。以丧其真。即是一统事也。二者盖其自心自气。贰用其功。作意作义。内外二本。血脉不相贯故也。
告子外义而遗本。(生理不荣)凿道而害正。(枝苗被伤)故下二节为告子外义凿道二者之辨也。集义所生。辨外义也。必有事焉。辨凿道也。
孟子养气。只当言持志进德。以尽性道为说。而以其就告子外义而辨对。故剔出配义字。作集义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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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配义者。辨义外也。曰配道者。辨助长。
孟子知言。如大勇之言。知其守约。浩气之言。知其集义。勿求则知其为外义也。
既谓能知言。又善养气。则是兼言语德行而有之。
必就自心上集义。常以义之本然。有所事焉。
知其心而得之义则知其言而得其理矣。是以因其心之失。作于言而害于政。发于政而害于事。皆可知也。即于天下事。无不达矣。
孟子曰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志至焉则气次焉。(理即是志也。言理气只当如是名之。可谓至矣。理乃气之精爽。是神明处。其神是也。志即是已。理不可谓虚无而在气先。)故当曰其为气也配志。无是馁也。(无是志则馁)是集志所生者。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如是云可也。(然志亦有为气所胜。则为气而不为理者有之。故即以其志纯而成于理者谓之道之义。其实只是一志。其为志则一而已矣。)
理气之辨。孟子实详之。志帅也。气充也。性也(形气)有命焉。命也(义理)有性焉等是也。
孟子以持志集义则气不馁。(是以道义为本而气为末。)集注以知言则知其道义而无疑。养气则配夫道义而无惧。(是以气为主而道义为其宾。故以知言养气。为一别事。)盖孟子以道义也志也为一焉。而气也为之从。朱子以气与志也为一物。而道义则为别件。朱子本以道义别贰之。为不相混于气者。故不以是气为统于道义者耳。其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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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过以知之配之为言而已者。是别而贰焉之之言也。故如人心道心未发已发等处。无不分而二之皆如此。故于孟子尽心知性。学问之道求其放心。恻隐羞恶不以为仁义之根始者等处。并与此养气之章。皆如此倒解之。无不反背矣。(人能弘道一言。亦并与此养气。同其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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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端章解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情也。性之发也。仁义礼智者。性之德也。仁者爱也。义者宜也。礼者理也。智者通也。性之德有是四者。端者指物初头。谓其发生处也。心之生理全体充满。有是四者之德。发用流行。无非此理。如木之有生理而枝干发达者。今以其主。在扩充而行之。故谓之端焉。始火之始。泉之初。而未及乎焰流者耳。其实人之一心。其全体无非此理者也。亦见告子篇。
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
 四者之端。如木之生枝也。水之有泉也。既有生理。无不发生故人心之有此体。如其有四体而不能无也。苟无以己私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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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则知致礼复。义立仁全。而可以至于充尽矣。如是而谓之不能者。真是贼害之而已。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扩拓而广之也。言四者之体如是。则凡四者之在于我者。当知其皆可广充周尽而无有不达矣。是必以是心而有是政者也。如所谓充无欲害人之心。推老幼以及人者之类也。即其体之发生。如火之燃泉之达。自能生生充满。而体信达顺。无不尽矣。乃所谓充之也。苟能如是则此心全体得尽而与天地一矣。四海虽远。皆吾度内。无不可保者。苟不能然则虽父子之间。亦不能事矣。○此章指示人心性情本源体段。至为精密真切。而以一端字言其体。以一充字言其功。学者于此精察而必致之。以至充尽无阏。则天之所与我者。可得以尽矣。后篇有谓充无欲害人之心。仁不可胜用者。盖亦与此章同义。但此则自其本源而言。彼之仁义以其全体言之云。(又言良知良能。四德性善。求放心。皆此章之意。觳觫不忍之心。仁之实义之实。亦彼章之意。)○程子曰人皆有是心。惟君子为能扩而充之。不能然者皆自弃也。然其充与不充。亦在我而已矣。又曰四端不言信者。既有诚心为四端则信在其中矣。
四端章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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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端得其本体则无不善。失其本体则有过不及矣。盖此则虽食色好恶。亦无不皆然。但孟子所言。本主其出于本体者言之。初未尝论其失体者也。(言性善也)曰四端何如斯为得其本体也。曰心体得乎其本体则四端即其本体也。
按恻隐羞恶之有善有不善者。是天理人伪之辨耳。非所谓气质之性也。但有气质昏蔽而心失其体。则所发亦有不得其正者有之。谓之由蔽于气质亦可也。但以此遂谓之气质之性而谓有发则不可。
삽화 새창열기
心通性情者也。(心可以通言性情。)心者盖通乎性情而无不在。故心可以兼言于性情而无不该云尔。(如七情可兼言于理者云是也。)又曰心可兼通于性情者。故若曰心字可以该性情者也。非总合之谓也。非统帅之意也。
朱子谓统是主宰。心为性情之主。作统帅之义看。盖心体本然。此自一义。但于性情字下统义则不无彼此歧贰。
仁义礼知四端端字。如阴阳无始。动静无端之端。端始之意也。是首端之端。(性在内。情为端。为本 仁为充体。为末)朱子以为端绪之见。是末端之端。正相反倒。(仁在内。为本 情为端。为末)
四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者。指其本源之在我而言。仁义礼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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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举其全体而言也。端者物初生之头。谓其初所发之处也。仁义礼智其体甚广。虽至于博施济众。如其初所发端处。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是也。如燧为火之端。泉为水之端是已。孟子尝曰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仁不可胜用。充无穿踰之心。义不可胜用。谓之端者。其义可见于此耳。
集注其以为仁在内。端绪发见。即此处而推广云者。可知其非孟子本意。仁义礼知者。谓其德也。非有物之定名。何由乎端绪之可言哉。且以四端为端绪。不以为正体者。是其于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之旨。可以谓合乎。(是心皆人所全得者。)是其于犹其有四体之喻。可得以近之耶。(四体即人身之全体所存也。)其以仁为性本。恻隐为萌端者。又别是论未应已应之一说。非此孟子言仁义之旨也。此章充仁义之心者。即觳觫章推恩之论也。今以此说释此章之义则末也。
孟子之言仁义礼智之德。主全体而言。(以德性之全体者言)其言仁义礼知之端。如江河之推发源处。乔木之推根头处。未实之推本种处是也。朱子之言仁义礼知。就未发而言。(如心譬如谷种之说云)其言仁义礼知之端。如源泉之始脉者。根荄之初萌者。谷种之生芽者。正相反倒云。
四者其发于中则为恻隐羞恶之心焉。其扩而充之则为仁义礼知之德是尔。故凡是四端。能知其悉扩而充之矣。则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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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其势自有不可遏者。终至赫焰而汪洋矣。
孟子言性善。实以其性之全体者言。非以其未发体用之分言之也。情其原头。性其全体。情其发处。性其用处。
其一个聪明睿知之上。有能宽裕温柔。发强刚毅。齐庄中正。文理密察四者之德在焉。是所谓仁义礼知之性者也。是其性在心为端。扩充为德。全体之扩充者。即所谓德。爱曰仁。宜曰义。五德是也。
浩然章子贡曰学不厌知也。教不倦仁也。中庸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是成己亦可谓仁也。亦可谓知也。成物亦可谓知也。亦可谓仁也。)
不忍人之心章注谢氏曰乍见入井。其怵惕乃真心也。非思而得。非勉而中。天理之自然也。(是众人亦可谓生知安行。孟子言无是则非人也。)
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即致知格物也。经传中或言心而不言政。或言政而不言心。实亦二者包在其中。
志壹则动气。(此正指本体上言)气壹则动志。(此从其蔽害处言)气壹则动志者甚多。如外物之触感而害其志者皆是也。故无暴其气者。非为养气也。是养志之功也。所以为保养其志之道也。
生之谓性章解
告子曰生之谓性。
 生者形气之谓。告子盖专以形气之欲为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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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孟子问生之谓性者。岂以形质言。犹白之谓也。而谓物之所同者与。告子曰然。孟子又诘之。形质之有生。如白者其形也。天禀之有德。如仁义者其性也。其白可同也。性亦可相犹耶。可知其形气之不足以为性者也。告子于是亦不能对也。○按人物之生。同一性同一气。其本原一也。至其生之异形则其气不同而所性各异。此人之性所以异于物。而其生类之相犹者。惟血肉形气之欲而已。告子以其形气之欲为性也。直以形质之生。犹白之白者言之。不复知其有能为仁义之德者。为其生禀之本。而实为其性也。盖蔽其末而迷其本者也。盖论其生禀之中。有形气之欲。为有生之所同者是形也。虽犬牛皆可同也。有德性之禀。如仁义之粹者是性也。其为德。岂夫物之所能犹耶。其不可以为之一物也明矣。故孟子以犬牛人物之所不同者。指以明之。其晓之也白矣。
生之谓性。告子若以为生理之谓性则生气之中。理体存焉。即此生之气。即为性之理者耳。孟子本不宜难。故先问其意所在。知其为犹白之谓白也。然后乃惟以其生质为性。谓犹白之谓白则殊不知其生质之形。于犬牛之与人一般。而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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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则各异。是知其非可以言于性者也。故以此折之。而告子不能对。○生之体。即理也。固所谓性也。生之质则血气也。非性也。今以玉雪之白。喻其生则是指其质而已。大抵人物之生生虽同。其类实异。其血气虽同。其性情绝异。此非特人与物为异。犬与牛亦不同。是岂彼血气之所为者耶。况人性之所具。其仁义之粹然者。岂彼物者之所有。而乃以其血气之生同于物者。可以当之耶。其说之谬。可知其不待辨而决矣。夫一个生理之体。各随其形气。而有所禀之不同者。则此所其为气禀者也。而性之所以各异者也。若以其生质之血气而已。则人与物。又何择焉。而恶有所谓性之质哉。
生之谓性。生禀之谓性。凡言物性。皆说生禀之性也。生而后有生禀之性。其气各异。故其生禀之性各异。如生之谓性。气禀之性。如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又其人禀昏明强弱之性。人性之仁义化育之性。犬牛之性。鸢鱼之飞潜。水之润下。火之炎上。磁针之南北。藤草之左右皆是也。然而其真性之自然灵明通达者。无不固有。无非是物之为者。但有形气之大小偏全各异。故其情有通塞不同耳。虽其形气各异。是其有大小偏全而已。其本之无不善亦一也。至其动于气役于情而后。有恶有不善焉。其真性一也。(物亦无善无恶)
生之性有二。人禀之昏明强弱者气也。气之谓性也。气可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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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其性体。故一主其性而不拘其生禀者以此。(程子论此○其大小强柔之异之不可变者。亦犹形之不变也。)犬牛之异质者形也。形之谓性者也。形者不可变而同其性也。故其生性各异而不可同。(告子主此○其同类之中。其昏明强弱之习不可变者。亦犹人禀之气不变。)
人物之各异者生之性。在物之异形则可以生之性言。难以天之性体通(以其气偏也)一同者。天之性在人之同体则一是天之性。其生性之有别不消言。(以其全器也○孟子以生之谓性。言于犬牛在物之性则可。程张气质之性。言于人性所以不可。)
人之各异者。气之末。其生禀之美恶者。其生之气殊也。一同者性之本。其本原之纯粹者。不系于生禀之不同者。只可曰气。不可曰性。
气禀之性者。可以言于物。不可以言于人。在人则谓之曰是气禀是气用。不可以谓之曰性。
生之理正是性也。人心之生理是也。故君子不二。二之则不是。如生质之理则是谓生之质也。犬牛不同。是由偏驳通塞。不能全其德者也。非人性也。如生禀之理则是谓才之禀也。尧桀不同。(上智下愚不移)是由昏蔽拘其得失。不能尽其才者也。非人性也。形气之理。固是性也。但是躯壳耳目之物而已。则是特末用之性。非人心之性也。故君子有不性焉者。食色之道固是性也。但是生身口体之私而已。则是特小体之性。非大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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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性也。故不谓之性也。是但为攻取之性。反害人心之性而已。
告子生之谓性。食色性也。是仁内之说也。性犹杞柳也。性犹湍水也。性无善无不善。是义外之说也。皆所以心勿求于气。言勿求于心之道者也。许多辞说。皆此一义而已。
告子无善无不善。是以仁义为外。以形气言。非所谓性也。可善可不善。是善恶浑之说也。以习成言。非所谓性也。有善有不善。是性三品之说也。以才质之上下言。非所谓性也。孟子曰其情则可以为善。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人皆有之。非由外铄我也。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此谓性善。此谓仁义也。皆内也皆善也。不在形气。不系习熟。无才禀上下而同有之者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我固有之也。不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此言所以不善者。以其不思不求。为气拘物蔽而失之。如搏击之失水性者也。是以不能尽其性之才而已。非其性之才有所不善也。果能思而求之。省察克复。明而诚焉。则所谓求则得之。能尽其才者。在此而已。所谓学利困勉。其至一也者为此故也。如气质之清浊者。论于困勉上下则可也。于性善。非所与分也。省察矫揉者。用于才质则可也。于秉彝求舍则非其工夫之本源也。孟子两说其本末得失。工夫本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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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尽。气质非所与焉。性气二字不必别论。
告子言性无善无不善。(其言无善无不善。与阳明子所言无善无恶之体者。语意自不同。或曰其不同者何也。曰所谓无善无恶者。谓仁义之体无有作为。是即善之本体也。告子之无善者。以善为人性所无也。然则其仁义者。孟子所谓性善也。其仁义之体无有所为者。阳明所谓无善无恶也。其以仁义之善为外作。非性之所有也者。彼告子之无善无不善者是也。相距奚啻千里。)告子以生质之食色情爱者为性而以为内也。以礼敬义理之为善者。为作于外者而性之所无者也。故谓其善不善则皆作于外者。而于性则无有此善不善云者。乃其本旨也。只一义外之说而已也。故其杞柳之言人性无仁义。湍水之言性无分于善不善二章。皆一性无善无不善之说也。即性无有仁义之义也。其湍水章虽为决诸东决诸西之言。其说只因无分东西。以證其无分于善不善之义者也。盖言于善不善无所主之意而已。初非主于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之义。如或人之所指也。然则二章只一义。同为一无善无不善之论而已也。(集注以或人可以善可以不善一义。證湍水则非其义。)告子其本旨如此。故以其情欲为内而不在于外。故曰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以其义理为外而无预于内。故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此仁内义外也。
性无善无不善。此即杞柳湍水之说也。其生之谓性。食色性之谓也。以义为外者也。盖其所谓性者。以指生之质而言之。故以仁义为非性善。为外为而谓非其有也。故其说有如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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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生之说。非以性之实也。是其作贰者也。外义者也。若其不有内外。直言至善之本体则如此说。亦未为非也。性可以善可以不善。此即夫子习相远之指也。是为习也。非所谓性也。有性善有性不善。此即夫子上下三品之说也。是谓材也。非所谓性也。韩子以性谓三品。其言亦犹此云。
告子杞柳章以形气言。(谓形气无仁义)告子湍水章。即上杞柳之说也。(谓无仁义)告子性无善无不善。即湍水之说也。(谓无仁与不仁)皆一意也。无二说也。右盖于荀杨苏氏之说。皆无相当。惟佛氏作用是性之说略相似。而亦不同其旨云尔。
公都子所问告子性无善无不善。以性之生者言。(言形气躯壳之生。无仁与不仁之可言。○即朱子所言人心者。)或谓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以性之在习者言。(性之由其习也如此。)或谓有性善有性不善。以性之在质者言。(性之因其质而致者则如此。)乃若。转语辞。孟子以为是数说也者。虽固各有之。(彼形气也。习成也。气禀之品也。是数者固皆有之。)然乃若其情之发则必有是四端之善。乃其所能者也。是乃即其性之德也。
程张所言气质之性。在孟子不须说。(气质者。是其贤不肖之辨。无与乎性善也。○故张子说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又曰天地之性存焉云云是也。惟此两句特著。其他语多有未尽。天地之性其本体也。气质之性者。其禀气之殊处美恶耳。非其性之有变者。是盖不可以其气质之性之昏明强弱。而言其天地之性有所变焉者也。今为其说曰生而后有气质之殊性。惟天地之性实存焉。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全纯焉尔。故其气质之性。君子不性焉。如此说为尽。)所谓昏明强弱者。质之美恶也。非所谓善恶也。非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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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者也。以昏明强弱也。而谓之易于循善。易于致恶则有之矣。以昏明强弱。以为善恶则非然也。若所谓性善者。仁义礼智是也。恻隐羞恶是也。此则无昏明强弱而皆同之。是其性之善者。只在于仁义礼智之天。不系于昏明强弱之禀。则其昏明强弱之殊者。其于仁义礼智之道无与也。盖孟子只以性情之善为善。未尝以昏明强弱谓善恶也。既已单指其性之善者以为善。则其才气之清不清厚不厚。非所与论也。然则今其为复性之学也。只有在于省察以去拘蔽而扩充之而已。其如矫揉而规为之方。非所以为于性善之功也。是故当为之说曰气虽有美恶。性则皆善。性虽善。气拘则亦蔽之。故性虽皆善。而气之拘蔽则不可以不去。以其气之有蔽者也。气虽有美恶。而其美恶之为禀则不必攻治。以其性之皆善也。故只去其蔽。不事其气。故只宜去其蔽复其善而已。如其蔽去则其性复矣。如去其蔽而复其性则气之美恶。皆归于正矣。(其刚柔清浊。皆为复其善而已。)
以其气质则凡刚柔清浊之殊。马牛犬羊之种。其性气皆绝异而不相近。以其性之本真则不惟其于刚柔清浊也无间而已。虽马牛犬羊虎豹豺狼。其性亦皆可谓之善也。但其仁义礼智之明德则都不能全焉者。是正其所以为偏而为其所异也。故以其气质之品则五行之生。其性气各异。以其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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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真则其无极之真者一而无异焉。在天地万物。即同然无异。
告子杂解
告子以敬彼长彼之为外。如彼白从白之在于物而不为性。孟子谓以物之形则以白为白。人白马白无异。物固有然者。虽谓之从于外。而以物之理则不然。其长彼敬彼之物。虽曰在彼。其长焉先焉在位焉之理。其长之敬之之义。皆出于吾心之则。皆己之性。是所谓善也。是乃物则之所秉彝。如爱亲爱弟嗜炙悦色情欲之心。其理一而无异也。(下文四同之说。即其意也。)
告子谓长彼敬彼。理也义也。以彼之理为准。如彼白而我白。从彼物之白而为白者是理也义也。即所谓事物之理。从事物而在外者也。
孟子之辨义外。亦有未尽分晓而明快处。以不于其本源也。原其众物之分殊。制事之条节。皆吾性体中一件。非各物也。则何事物之有非此体条理者乎。有不是此体所有者乎。故能立得此体则其立之斯立道之斯行。何事物礼节之有不达者乎。(以上三条义外)
告子谓食色之心是天性。仁义之道是人事之修为者也。告子之意。盖以为仁主爱。其情厚薄在我不在外。义主敬。其理当否在外不在我也。又如是分为二事。盖狃于末。不见其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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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其食色之说。即是前章主意。今不重辨。独取其意外者以辨之。而即其仁体亦在其中云尔。
告子以甘食悦色之情欲为生者为性。孟子谓食色之道固是性也。但特小体之性而已。非大体之性。所以不谓之性也。若以食色之气则是为攻取之性而已也。(以上二条食色)
告子以仁义为做作于外而为之。非其性之所生有。故谓之为杯棬。如荀子性恶必矫强而为善之说。孟子谓仁义为性。如杞柳之本生。非可以矫揉戕作于外而为之也。(杞柳)
告子以仁义之善为作之于外。由外所有者。非其性所有。故谓之无分焉。孟子谓性之可以为善。如水之必为下。非谓无其性而为无所分者也。其有不善者。以陷溺其心。而不能尽其才者也。(湍水)
告子以生质形气之属己者为性。孟子谓生质形气固是性也。而但特材质之性而已。非天命之性。君子有不性焉。特形气之性而已。非人心之性。君子有不性焉。(生之谓性)
告子以仁心情爱之自我者为性。孟子谓仁爱固是性也内也。而但不分己私偏侧则亦不是性之善。亦不得为内也。(仁内)
天下之言性章解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
 故者其本然之实。指性之所验也。利者其自然之势也。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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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体也。
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
 智者之为凿。出于其私智。是害其性者也。
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
 如禹之行所无事者。只以其行之以无为。是性体也。性体如是。其在性情如此则虽在行水也亦如此耳。然若禹之行水云者。以其事譬况于性体之行。亦当如是云耳。非实以其行水之事为言者也。○此节即谓以利为本者。是其利之体也。
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故者之验。其不差如此。即以利者之实也。○此节即谓言性故而已者。是其故之验也。
 此章盖欲指说性体。以见其智之为害也。而至其性之为验则又必以其故明之而已云尔。(故其首尾。以此发之)盖以谓其故者。其体必如此也。○此章即以人性之体言之。禹之行水。不过引譬而已。虽▣以行水言之。吾之性体得。而水性之行。亦可以无不得顺矣。非以人之性(善)水之性。(下)为并对而言也。集注以人物之性。事物之理。并而言之。则非本旨也。初非以人性与行水之性。可比并而为言也。
集大成解
集大成。孔子之谓集大成。三子之谓专一音。此言孔子集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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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众音而大成。三子得一理。为专一音而小成也。则始条理终条理。其条理始终之圣智巧力者。孔子之大成也。始一成终一成。其一成终始之圣智巧力者。三子之小成也。孔子则其总条理之终始。总条理之圣智也。三子则特一音之终始。一音之圣智也。有此大小之别而已。其始终其圣智则大小皆同如之。非有有馀不足也。盖此二节言孔子大成之圣智。而其重则主知体云。以其大成。故其圣智俱大焉。然三子小成亦在其中。而其为圣智则亦一而无二。但其小成。惟其不得为金声玉振条理之乐焉耳。若其圣智终始则非有异者。(今集注曰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所就亦偏于一。又章下曰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是以缺于终云云。言领未然。意亦近之。其巧力注曰三子则力有馀而巧不足。是以一节虽至于圣。而智不足以及乎时中也之说则非其旨也。)上既證四圣之圣之说也。而又曰智巧也圣力也。其中则非尔力也。其意毕竟以智为主。巧为重焉。何者。盖以必其本体之智大然后全体之德成焉故也。
集注诸义。今当曰犹三子之各专其一也。智主于一而圣亦就于一也。犹孔子之智无不全而德无不备也。
又曰孔子则其巧力之众大者也。三子其巧力各一者也。
又曰此章言三子之德各得其一理。孔子之道全于众理。得其一焉者由其始之不周。是以终亦不尽。全于众理者。由其知之大。是以圣之尽云云。(三子犹春夏。以下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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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苑囿好勇好货解
夫钟鼓苑囿游观之乐。好勇好货之事。凡天理人情之所固有者。是乃圣愚之所同有之者也。虽是同有。其事则不同。虽是一事。其行则各异。实以理与欲公与私二者之间耳。其循理而同于天下者。天理之公是也。徇欲而专于一己者。人欲之私是也。是二者之间。圣愚之所由分。而其所作为。天壤不侔矣。即其事似同而实异。名虽一事。其归远矣。故孟子于此。必推原其本而辨正之如此。其所以遏人欲而存天理者。其指似疏而实密矣。如非克己而能循理者。诚难以及之矣。如以谓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则有不可。天理人欲。其行必各异。何可同也。故若曰圣人与众人。有同行而异情。天理与人欲则虽同事而异行。如是言之可也。何者。盖日用常行之类。人所共由之事。其节目条贯。圣人与众人所同则有之。谓之同行而异情亦是也。若其天理人欲之既分则其行必有不可同焉者。故曰若谓之天理人欲则当曰同事而异行。不当曰同行异情也。(天理人欲同行异情者。如霸者假仁义。桓文之尊周天子之类是也。)
诸章杂解
秋阳以暴之。秋日鲜明而燥烈。无尘埃之染污也。
彼有取尔也。赤子之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彼所取义者。盖以赤子之匍匐将入井者。则其闵其惜而保之也。当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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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尔。非谓其爱之之情。当如己之兄子也。
盖归反蔂梩而掩之。谓归其家。反之以蔂梩。取土掩之也。
敬义德不孤。其至性定德立而大公顺应。无不利。不疑其所行。则所谓持志不动心是也。如程子之定性之论。无将迎内外自私用智者。即其意也。
不可矶。矶者水所激之石。言微激之而遽怒。故其不可以有激。如水之易激而不可以有矶者。盖言其人易怨。不可以有激之者也。
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所谓孝弟为仁之本。
求放心。仁者全体之德。而人心则其本也。义者全体之道。而人路则其出于人行者也。放其心则失其仁之源矣。舍其路则失其义之实矣。失其路则又以放其心故耳。求其放心则仁之体既存。而义在其中矣。故曰其所以学问者。求其放心而已矣。(仁体既存而义在其中。今集注谓之不达于仁。不达仁之语。其可下于学耶。可知其分而二之。不复是仁体也。)
见赤子怵惕。见牛不忍。不惟不忍于心而已。必须往而拯之。以羊易之。然后乃可以充之也。然此数者。不过指举其易见处而已。则不惟于此等乍见时一端之充而已。凡于爱人物保百姓之心。亦皆当知其如此者。充之无不至。所谓扩充者盖如此。先王之斯有不忍之政。即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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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云云。养其一指。失其肩背。为狼疾人云云。尺寸之肤轻。肩背重。口腹轻道义重。其轻重取舍之际。人之心自无不知之者。不待讲求其事理而心自有取舍。惟其性本之所能自有如此者。至若君臣父子重而其自身轻。与后其身而先其君父人之心。亦自无不如此者。盖以其心中所会。自然有如此。违此则其有所不安甚焉者故也。凡此有轻重取舍之殊者。其分虽曰是物也。然其则实在于心。夫故其精微之理。元无在彼之分。而可求之而得之者。故只怕镜不明。不患物不照。
无有失也。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云云。如此则肤体之欲。亦岂非道心而已哉。莫非天理也。形气而无有失也。而亦出于本然。则亦无非道心也。则不可以形气分贰于人心道心者可知。其以形气属人心。其分排条目。非不缜密也。然而理体则惟如此也。故前古圣贤无此议论。
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以其出于为利而废义也。
 所以为枉。有利欲之心而出于为利者是利也。权义之轻重者。以道言。以其均乎为义者。故可以权之。如无为利之心而诚于为义则是道也。故虽其事有所变。道则常直。不可曰枉。二者事虽相类。其情异也。如得妻得食之不亲迎不礼食。如迫于废伦灭性之大节。则是所谓权。若出于悦色贪食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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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则为枉也。踰墙搂子。紾兄得食。其废伦灭性之重。悦色贪食之欲。二者之分。此亦有之。然非理也。行权之为制义。枉尺之为循利。其别如此。是故在圣贤行权之事则是可谓之权。不可谓之枉尺直寻。如世人计利之事则皆可谓之枉尺直寻。不可谓之权也。其事虽同。其义之不同如此。然则其权枉之义。为可以辨矣。今独以其义理之权处言之。如授受不亲。嫂溺手援。亦此类是也。以礼之轻者也。然非重则不变。非溺不援也。如亲迎礼食。此礼中之一节。变之而有可以存道全义之事则为之。以礼有重于此者也。搂子紾兄。此礼之大节。乃为叛道逆理之事者。不可为也。以其悖礼之大。有甚于常伦已生者。不可以为权者也。况其事正出于徇欲者则所谓枉尺直寻之事是也。非权之谓也。然则以急于无君者为权者。如略废贽礼。迫则斯见之类。是不亲迎之类也。可以权为。不待招而往。是踰墙之类。害义可羞之甚。不可以权为。况出于大王小霸之功。而计其为利而为之。则是为枉尺直寻而已。非权之事也。凡搂女紾兄者。终不可为权耶。曰如其礼义之有重于此者而不出于欲则亦何不可以为权。如有为其君亲之急。事有不得已者。则其义之重。岂不有大于此欤。如舜窃负而逃。周之臣子求为羑里之脱。有不计其直不直者矣。故古之行权。其为重有类此者。如为救嫂溺为重。援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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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无后为重。不告而娶。(应得妻)宗社为重。桐宫之放。(应紾兄)斯世斯民为重。五就桀汤。(应不待招往)至于天下国家为重。诛征管蔡。天命讨残为重。汤武放讨。此皆以其为义有重于彼者。故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之。是其诚在于为义者也。故谓之权。如有出于为利之心。而不是诚于为义者。则是为之大悖逆之甚者。不可谓权。故在后世之人。以利而为此者。皆可谓之枉尺直寻之大者。谓之罪也。不可谓之权也。至如管蔡昌邑汤武之事。是天伦之大处。不容以轻重一事断之。但以其天命已绝。王法不容。已绝其君臣父子之义。故为此耳。若此义未绝之前。犹为君臣之时。虽有所重者在。不可惟以轻重之义制之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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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
孟子论货色勇乐猎池台苑囿事虽皆同。其情不同。则仁与不仁各异也。然则王道仁道。不在行事上。而在于其心。仁不可求于事也。与百姓同乐。只是心同而好恶同。故能近取譬。推己及人。而不专其好也。吾心之仁尽。而人之心乐无不尽矣。
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仁之为己。惟在自尽其心而已。人之厚薄。非与于己也。故非其上者非也。不与民同乐者。亦不尽其心之仁于己也。亦非也。
孟子于仁义礼智。仁智则曰不仁不智。礼义则曰无礼无义。人役也。
与之为善则取诸人。喜闻过拜昌言。无非为己也。以之为行则皆在自反也。至于舜则善与人同。公天下之善而不为私。
伯夷柳下惠。其心则仁。而其行则隘不恭。隘不恭之行。君子不由也。徒由其隘不恭之行而行则过矣。故贵得其心。非谓其心隘不恭也。
今日受前日不受。有处而当受。无处而货取不可。尹氏曰辞受取与。当于理而已。所谓宜于有处。不宜于货取者。其理即是心也。出于心也。
自㬥自弃。仁义在我。无不可为故也。
乐正子有知虑多闻识乎。孟子曰否。圣贤何尝以知虑闻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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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哉。
孟子言动心忍性而曰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君子之学。惟在于为己。惟欲得之于己。尽之于心也。故外之患难。非其所患。而皆为之资耳。
求则得舍则失。求在我者也。是以心性为在我。
万物皆备于我。道在于吾心。万物在于我而非在外也。人皆能之。独行而不知。习而不察耳。
附之以韩魏之家。仁者惟求足于其心。无所顾于其外。得于己之为贵。无所动于贵贱贫富。故虽得韩魏。其为仁有不足则欿然而已。未尝以为足也。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
舜视天下悦而归己(止)若将终身。此以得尽乎其心为足。而无与于外故也。
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止)豆羹之义。盖若此者皆有为于在外之事。而无求尽于其心之志也。求之于外而无得于己。故虽或得于大而反失于小。高于一处而不能偏于本体。皆外事上工夫。非尽诸心也。
狂者嘐嘐然。行虽不合而其心却正。有本而不坏者也。是人之▣不系于其行。
乡原。此其行虽正。而其心却邪。无有其本矣。主于外而不顾其心。所以为德之贼。而不可入尧舜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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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胁肩谄笑(止)君子之所养。此言君子求全其心。而不循于人于外者也。
居天下之广居。不淫不移不屈。此言君子之能尽其心。而不循于物无挠于外者也。上条乡原近之。下条狂者近之。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此言道之修在于身。未有循乎人循于外者也。天下有道。道可行。故身出而道从。无道道不可行。故道屈而身随之。
原泉混混。所谓有本者心之谓也。欲尽之于心是本也。苟欲求为于行事上则是无本。其涸可立待也。
杨子为我。墨子兼爱。子莫执中。夫执中而得其本则未为非也。故曰近之。然无其本则均是执一。与杨墨无异也。此所谓执中。为求之于事为则伪矣。故为贼道。惟求之于其心之中而执之。惟以尽吾心则无不中矣。允执是也。
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其文则虽所谓礼者。而其心不出于理则非礼也。其行虽所谓义也。而其心不由于义则非义也。此言大人之学在于心。而不在于外之礼义也。
大人者言不必信。又曰不失其赤子之心。大人之道。不在于言行上。而乃在于心。不必主于信与果。而乃在于全其心之义也。不失赤子之心。即尽其心之谓也。
舜之居深山。此所谓尧舜与人同者也。圣人之行。未有异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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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心通于善则其明也若是。
尧舜性之。汤武身之。五伯假之。性也身也。皆吾之所固有。但有性及身实之分。如伯之假则直假之于事为。而不求之于其心。久假而不归。是之谓紫之乱朱者也。
唐虞禅。夏殷周继。是圣人行异而心一也。
伯夷圣之清。伊尹圣之任。柳下惠圣之和。孔子圣之时。是圣人之出处行止。不在于行与事而在于心也。
圣贤之行不同。归洁其身。圣人之行止进退。无非为其身者也。
枉尺而直寻。以利言。此所谓利者。以其主事而利于行事者也。若主于心之义而言枉尺直寻。舍轻取重。未为非也。如枉亲迎礼食之事于外直。得妻不死之义于心则固是矣。利谓事也。义谓心也。事而合于心则义也。
棺七寸。椁称之。此古人凡于事为礼法。无非尽其心恔其心也。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有道矣。充此有泚之心。尽夫此心也。
欲知舜与蹠之分。舜蹠之分。只是一心之中义理之间而已矣。圣人之道。只在于心之义可知。
江汉以濯之。此言圣人之心。全是天理之纯。无纤毫人欲之累言其洁白如此。非谓道德明著也。
伊尹曰天之生此民也。其心性之自有其身者。吾但觉之而已。非有所使求得于外也。所谓道者。各在其身心者是也。○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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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言觉谓悟其理之所以然。只悟其然。有何所得以斯道觉斯民云。则所谓觉者。是使得之于其身也。焉有知而后行者。思天下之民。若己推而纳于沟中。此觉斯民之道也。
形色天性也。形色之中。天性存焉。得其本体者。是天性也。天性不外于形色。而即此形色之中。天性无不在矣。惟全其形色之本体则践形矣。其若以天性为所具之理则虚矣。
口之于味。此即形色天性者也。得其本体则无非天性矣。盖人形色之中天性存焉。但分真妄。不可以为非天性也。
仁之于父子。此则其为性与形色无异。但充之而已。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犹白之谓白与。形色之中性存焉。形色之得其体者。是为性。非于形色之外别有性在也。然则谓之生之谓性。本未非也。但不就其中指其本体。直不分真妄。而以为犹白羽白雪之白。犬牛之性则乃非也。
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止非其才之罪也。以恻隐羞恶我固有之。明之以为有物有则。而以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不能尽其才。为为不善者之喻。若只以性体为本无善无不善。而其情用则为可以为善。故自然顺为仁义也云。则亦未为非也。然乃专以性为无善无不善。元无善之可为。只有善恶任于其外则乃非也。今以若乃其情则可以为善观之。其体之难以善名。亦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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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性善言必称尧舜。人心之中而性体存焉。人性之体。难以示人。惟尧舜尽其性之体者也。人可以见之。故引尧舜之事。以明其体。以实其理。此是欲言人性之善。必以尧舜事指之者也。难以空言看。
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天下之言性。皆以其已然之迹已。无所为而然者。如恻隐羞恶之怵惕颡泚者也。若有所为而然则是用智而凿者也。是私欲也。非性之本体也。天之运。无有差谬者。以无私凿也。人之性亦循其本体而无凿。则仍其故而千岁可致。与天无异矣。
仁之实止逢其源。仁义本在于我心。故其生也无不自生。其得也必在自得。非有求之于外也。非可以安排为之也。生之也无不乐。得之也无不逢源。逢其源者。言随处随事。本体无不存也著也。
夷子二本。人之生一本。自其身至亲至仁民爱物。莫非自一而推及者也。非有两本也。心亦然。自是心至于万事万物。无不一本之推行也。非有外也。其有二本则非也。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物盖不可齐也。只吾一心之理用万殊。于物无不各有其宜。物之形则千万不同。而其理之出于心则一本而有万殊也。
天视自我民视。吾之心即天也。吾之视听即天之视听。天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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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自吾而视听。吾心尽其天理则即是天心也。
充仲子之操。蚓而后可。若以是心充而尽其道则蚓而已。君子必充其心而尽之。故充仲子之心则蚓。而充仁义之心则知化育矣。皆由此心而在充之而已。然而仲子之心何心也。欲求其廉洁之事于外也。非欲求天理于其心者也。故其于廉洁上一事。有人所不及处。而于其全体无不偏。故于人伦大业处。无有所通。此其所以于亲戚君臣上下。信其小者。不信其大者。只归于悖伦害道。不可以为人者也。
行有不得止天下归之。
恭者不侮人止岂声音笑貌为哉。
有大人者止物正者。天民则犹有意于为之者也。非大人大学之道。
士尚志止大人之事备。
言近而指远止博施者善道也。
君子之守修其身止所以自任者轻。此言所守者在我。而所施者及天下。此笃恭而天下平也。若求之外。别为一事。则舍己田而耘人田也。言近而指远者。言吾之功效至于远也。
枉尺而直寻。枉己者未有能直人。此盖非如伯者之要以此直己而责人也。己之所直。即为直于人矣。本一事也。无之乎己则亦无之乎人。人之直由我生也。即己之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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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瞍底豫。舜尽事亲之道而亲化。天下之化在其中矣。
孟子论不见诸侯而曰孔子阚其亡也而往拜。是其为答礼故也。答礼如是而止。乃尽吾心也。非为伪也。
使契为司徒止振德之。圣人教人之方如此。惟鼓动匡翼而使自得之于其心性。
君子所以教者五。君子所以教者五。其实皆所以成德。从其本末难易而言也。成德从德而就达材。仍材而就答问。答问而就。皆所以成德也。
道则高矣止能者从之。公孙丑以道为高远不可及。孟子言道本不高。拙者虽以为高。其规矩则无可改为他法。君子教以规矩彀率。其体已跃如也。其体之而得者。在乎其人。不可改为他法。不可谓高而难学也。
梓匠轮舆。此正能者从之之意也。其事可教。而其能得在人。此谓为仁由己。无由于人者也。注曰下学可以言传。上达必由心悟。此庄周斲轮之意也。
孟子于经界。教之以法曰。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盖教人之道。其可教者大略而已。若其能与不能。在乎其人之心。非在于事上。
我欲正人心。圣人之心惟在正人心。自息邪说以下。无非正人心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