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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静堂集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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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静堂集卷之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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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伯氏栎泉先生
古往今来。阴阳二气而已。阳之凝结为阴。阴之流行为阳。无时閒断。故即今天高地下。万汇昭明。即流行之阳。将来混合幽暗。人物消尽。即凝结之阴。此乃大阴阳也。分阴分阳。两仪立焉。即其閒小分阴阳也。故朱子云太极未动之前。便是阴之静。此又推底之。见下教所谓非阴非阳之时。非阴非阳。天下公共之气云者。莫或未安。如朱子所答公共之理云者。或人之问。盖虑有物则有此物之理。如无一物则理当如何。故朱子以有天下公共之理答之。非谓和阴阳都不可说也已。又旋救其说云云考之。则似非一时之言。不然否。
阴阳未分。五兄亦以为未安。而分云者。有对之称也。一阴一阳然后。方可谓之分。朱子亦云分阴分阳以位言。方混而未辟时。谓之未分。不亦宜乎。(勉斋太极动而阴阳形。似亦谓动而后阴阳分形云耳。)弟未尝闻士能此论。不知其主意之如何。而朱子云太极理也。动静气也。使理亦一静而已。则固亦一物也。方其静时。多一静字。方其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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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乎静。拘滞偏倚。恶见其为两在之谓神而为本然之妙乎。且气之体。不泥于动静。故一动一静。一张一翕。如彼其灵。而以理而反滞于静一边。则是气全而理半。气通而理局。恶足以为气之主而为万化之根柢乎。朱子所谓静即太极之体。动即太极之用云者。即如仁义中和。分体用之义。非全体之谓也。主静云者。即指工夫而言。故图解云中也仁也感也。所谓阳也。太极之用所以行也。正也义也寂也。所谓阴也。太极之体所以立也。中正仁义。浑然全体。而静者常为主焉。岂不分明乎。且朱子固已云某向以太极为体。动静为用。其言固有病。后已改之云。而南轩之说。又为所斥。此实无足辨者。士能之惑如此。可叹可叹。
上伯氏
周易古本之废久矣。今无可推寻处。十二篇次序。当时似只用东莱所定。而与蔡季通书。谓易欲如此写一本。彼有后生晓文理者。令写过只六十四卦。亦得觉得如此尽好看。此亦纲目中生出也。(止)所谓如此者。不知何指。然以纲目中生出之语观之。则意如今奎壁经书样。盖注义既作细字。则经文大字相连。不被隔断。故谓尽好看也。弟意本欲作纲目写出。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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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诸卦皆当如论孟样。每卦加圈别之否。抑如诗经样。每卦上别行书之否。首写卦画。则加圈别之。觉似不好。别行书之为胜。而彖象诸传。亦当一一如此否。如卷首诸图及筮仪。胡一桂翼传以为本义所有。而此亦无傍證可据。胡氏去朱子不甚远。当时古易本义虽已坏。然其言犹可信否。
上伯氏
古易素欲复之。胸中久有经营者。故顷有徐徐之教。而不免就暇时旋为写出。今承教示。多有相违处而不可及改。可叹弟意之与下教不同者。大指以古易之讹舛。固为大段欠事。而朱先生本义。挑发大易宗旨。自有易而后。功无与两。而乃无完书见行于世。诚为愤惋。但欲洗发本义。存得朱子本来面目而已。故虽一字之微。意其为朱本则存之。疑其非则不敢存。如音切虽是小事。然终不敢决其何者的是朱本所载。故不敢辄入正文。盖于此兢兢焉耳。至于传义会通。又是别项工夫。而弟意又以朱子之著本义。与佗经书集传集注。其例大异。其意以义理文义。程传已备。故但发明象占之如何。只就语脉中略牵过文义。以成语势而已。初不欲详于文义义理也。故其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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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全用程传者。而亦略略点掇。(如此处不啻多矣。)其无注者。或虽与程传同。而以为易晓故不释。(朱子意欲就𥳑。故多有如此者。如灯笼之喻可见。)或又有小异同。亦未可知也。今于既经略略提掇者虽同。而不敢复载于无注处。又却全载程文而不敢如朱子之删繁取𥳑。则其繁𥳑轻重之势悬异。极为难便。且其同异。又有不可的决。则取舍于其閒。亦不难乎。盖朱子之意。元欲以本义与程传兼行。如五赞云惟斯未启。以俟后人。又有云看本义。却参看程传。今只用此意。挑出本义。梳洗得成完书。其繁𥳑详略。一从朱子初本。(乃挑出本义。非扫除程传。)如又有力。却写程传。又成一书。方为齐整。传义会通。却须沈潜䌷绎。费了年岁工夫。又可别成一本。然两书兼行。譬如日月不可无一。(详不为多。略不为少。)终恐不必牵彼补此以损本色。未知如何。
朱子既云见序例。而乃无序例。则不知当如何解。其所称序例。明是伏羲八卦次序等也。
画卦本欲作别行。详玩朱注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注中乾字三画卦之名也云云之语。都注在利贞之下。似是卦下即系彖辞。故连书之矣。未知如何。
上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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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宜有序引而无有。乃以程氏易序冠之。殊无意义。详观五赞辞义。分明是本义自序。盖如小学题辞之比。恐无可疑。今当首以五赞。次以图说。次以筮仪。又次以目录。然目录已无朱子之旧。不知十二篇目之外。又当别有卦次目否。抑卦目写在上下经目之下。如诗篇目否。抑不必有卦目否。
本义中程传备矣之辞。不啻累矣。其意似是使人披观程传。而非写在那中之谓。若写在当处。则当直称程传曰云云。何必先云程传备矣耶。盖本义元本既亡。而后人就大全中剔出。故遂因备矣之言。并程传写出。而如复卦注。则程子论之详矣之下。直接以邵子之诗而结之以宜尽心焉。其不录程传之意。分明可见。故却不得写出也。程传与本义。各自为成书。与佗经书传注有别。故朱子不欲搀来写入。只欲人就彼考观也。未知如何。
上伯氏
学而首章成己成物。合内外之道。故程子谓非乐不足以语君子。然语之云者。岂谓能到乐地位。便可称君子耶。抑能乐然后。可语君子之道耶。(小注朱子第一条似如此。)由前说则乐与君子。即一等地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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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言令色。曾见沧溪与南溪书。力争此章。南溪则以为巧言令色之人。能仁者鲜。为戒人之辞。盖主谚解。沧溪则以为巧言令色。则心之德亡。即为学者之自戒。专主注意。不记其文而大意如此。所争不甚大。而沧溪之见为亲切。谚解所释。终似误矣。栗谷解鲜仁。似合注意。而令色下。亦似著人字意。恐不必然。愚意令色(伊面)。注务以悦人(伊面)。如此作读。似为吻合。
道千乘章。道治也。又曰道者治之理也。此两语终不能和解。旧曾有说否。岂道固治义。而就其中分之。则以心治之之谓道。以事治之之谓治耶。
父在观其志章。昨有人问观人多术矣。而必以父在父没。观其志行。似为可疑。弟答云圣人非必令俟其父没而观其行也。父在者既不得自专。则其人之善恶。观其行而不可知。必观其志然后可以知之。父不在者。不特观其志而已。必验之行事然后可决云耳。此似是两下说。非谓一人之身。当父在则观志。俟其父没。又观行而方知之也。注中观此二字。总观志观行而言。谓父在则观乎志。足以知善恶。父没则观乎行。足以知善恶也。且上二句。兼善恶而言。下段单指善一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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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近于义章。言可复宗而主。是近义不失亲之后。却有一段复之宗之之工。且朱子云到明日却说这事。不义不做。则是言之不可践也。又云今日依之则后日有时而宗之。则此二段。虑终谨始之意。固为晓然。而独恭近于礼。则当下能远耻辱。别无始终之可言。且既近于礼矣。则别无可以远之之工。与二段意顿别。未知如何。岂恭不近礼。则后来受人耻辱。此当为始终耶。然以朱子所谓可耻可辱者在我推之。则恭不近礼时。当下即耻即辱。更无始终之可论矣。
贫而无谄章。孔子所谓好礼。乃身安于礼而自好之者非爱之之谓。
为政首章。范氏说所守至𥳑以心言。所处至静以身言。所务至寡以事言。
易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孟子云尽心知性则知天。以类推之。穷理尽性尽心知性。当属不惑。至命知天。当属知天命。而程子云知天命。穷理尽性也。然则不惑。却当何位。岂程子看不惑。稍下于朱子之意耶。
孟孙问孝章。圣人目见三家僭礼。故无违以礼之训。直是为孟孙亲切警责之语。而圣人语本浑然。故不见圭角尔。注中然语意浑然以下。乃赞美圣训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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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耳。非夫子之意本如此也。
武伯问孝章注常以为忧下小注。正解经句。可以为孝乎下。陈氏谓发孔子言外之意。按孔子答武伯之语。但为父母忧疾而已。则干孝甚事。政欲人子体此忧。故得为问孝之答。朱子注人子体此以下。正为正解经文。发明孔子言中正意。何得反为言外之意乎。
上伯氏
三年之丧。奠而不祭。祭惟二祥而已。墓祭本仿家庙四时之祭。非衰麻之身所可行。若墓祭可行。则独不可行时祭于几筵乎。兼祝文词语。亦不合用。恐只当设奠于墓而哭省为宜否。
摄主行祭。告利成时。摄主恐不敢当阼阶之位。特牲馈食礼。主人出户外西南。祝东面告利成。或可仿此为之否。或摄主降复位然后。祝告之更稳否。
降而无服者麻与朋友麻。三月不同。而与袒免相似。只宜带于初终及葬时。而不宜用三月之例。平居则依旧吉服而已。仲思亦以为然。伏望考经折正下教。
上伯氏
今初一日。黄景源进达 皇明正史所载 崇祯十年丁丑。 命发舟师东救事。谓宜并祀 两帝。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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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是之。发遣礼郎。方倍道疾驰。下至和顺 皇坛酌献在初九。追享之礼。欲于此时举行云。而恐未及其前回还也。曾子思不出其位者。指政令而言耳。若君大夫有问则对者。乃君臣之通义。儒士之常规。宜无问而不对之义。遂翁初以身不出而言出为戒。不为献议。中閒复以君大夫有问则对。但为献议而不上疏论事而已。此义恐为得中。伏望商量处之。此礼是不可已者。且关系甚重。以一言赞其决。似亦不可已。虽或辞不献议。亦不可不微发此意以赞成矣。未知如何。虽不献议。亦以不献议之故。作一文字。亦一献议。遂翁集中多有之矣。
上五兄
伏闻已了小学。又得熟复大学。工夫益有条绪。不胜欣耸。伏愿逾自奋厉。以惠愚蒙。弟今冬才了得论语数编。诚愧惧不敢向人说。论语有所谓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程子云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耳。朱子云不直。不是大段。虽一念不善亦是。是则一事害义。一念悖理。此堂堂六七尺之躯。百年之生。便皆徼幸苟且而已。岂非大可哀也。若不事事念念。皆出于理义虽寿。比彭乔。终是生不快活也。苟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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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罔之理。则孟氏所谓塞乎天地之閒者。而颜氏之死。非不幸也。又有所谓有恒二字。正初学做工之要诀也。如何如何。
上五兄
投壶格。归考诸书。多与奉对者不同。故录上。览还如何。愚意礼经本文。既以入者为一算。则但虑贯耳之无算。加作二算。恐是无据。无宁贯耳为半算。中者依经为一连。中为二。有初为四。有终为八。贯耳随而半之。似为得之。记投壶。但云口径二寸半。不言耳几何。盖耳只是举之之具。如壶尊鼎铛之属皆有耳。恐古者中耳者。皆不释算也。骁箭赏其补过。然初箭若骁。无谨始之义。连数为骁。为频复之凶。恐不当赏。又倚竿在全为中。在败为废。恐非赏罚之常。未知如何。
上五兄
顷者下谕。良荷不鄙。然似有未谅弟意者。敢复以请。留侯迹则汉。而心则韩也。其事汉祖。即求沧海力士之意。故秦既夷灭。韩仇既报。公子成既立。则即辞汉东归。劝烧栈道。其意欲辅成以行乎天下。而不愿汉祖之得志也。其后复归汉者。又将报韩成之仇也。故既僇项羽。以泄其怨愤之衷。则方天下多事。未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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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设一策发一虑。即缄默自靖。举身而退。以遂其不事汉之心。盖仗汉祖而成其事。如古人所谓能用汉高者矣。假使高祖不足与为报仇也。则必无徒出理。是岂汉高所得臣哉。故妄尝原其心。以为为韩而非为汉。若但论其迹。不过高祖之元功而已矣。萧曹之云。窃所未喻。方二世不君。天下浊乱。真人如高祖者起。有才虑者。皆思攀龙附凤。觊得茅土之荣宜也。非可诛也。时韩亡已久。良年尚少。不过父祖五世为相耳。己犹匹夫也。事汉固无害。乃不为此。唯旧君之仇图报。若推此意。晋宋周宋之交。虽士不仕。恐为第一义也。孟献子既免丧。比御而不入。县而不乐。孔子曰。加于人一等。弟之与良。亦此意。非敢谓萧曹失节也。君臣夫妇。名称既殊。岂容节节相同。弟只取王蠋不二事之言推说耳。若以士为处子之比。许衡之仕元。莫或无害否。若既仕者。终觉有再嫁之嫌。恩怨恐非所论也。如何如何。吾辈烛理未明。秉心多偏。易主先入者。政不宜立说张皇以就胜。唯当伏心下气。舍此取彼。以求裨益。弟语或有过当。痛绳之勿爱惜也。
上五兄
闻太学生发从祀疏已三上不 允。通八道会诸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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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彼邑亦已有闻矣。两先生之道之废而不行。未有如今日之甚者。废其道不行而可以崇奉其人者。未之有也。两先生平日所眷眷不已者。非阴阳邪正之分乎。而今也上下一切讳此道。不知作疏者以何等说。褒扬先生之道耶。不过模糊鹘突。不碍时俗之眼。而图免目前之责而已。其于两先生道德伤损贬薄。为如何哉。古圣人称君子道消小人道长。非虚语也。实理如此。既曰消而亡矣。安用求区区俎豆之虚名。以徒贻点染乎。固将抱遗经守绪言。以俟百世之公论可也。馆通来后。乡中方议疏事。吾辈明知其不可。不容默然。即与士能共议。金丈延泽(方为斋任)欲通此意于华阳。与之合通太学。直以时不可为词。冀以少开世人之惑。而似闻众论朋兴。此事之成不成未可知。要为尽吾诚而已。但此义若不得道理之至正。而徒长唇舌。则极为皇恐。无可告语。独自忧慨。
上陶庵李先生(縡)
顷于拜谒之时。教及楼书事。而行色悤悤。不能究竟。归后始得其书而细观之。凡所以罪状侄家与江门者。殆不复以人理相处。而其为说则类皆道听而涂说。架虚而凿空者也。未知何人以此等虚谎之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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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妆撰。诪张诳惑。一至于是。而听之者全不裁度。一味信听。又从而增衍而张皇之。𨓏𨓏语不择发。侵逼先贤而不之恤焉者。抑何故也。窃念侄辈奉教于家庭。而谨守乎无辨之戒者。殆已十年矣。其属自己事者。则虽有过于此者。固不敢辄为辨说以破宿戒。而至于系关先祖者。亦何敢徒事嘿嘿。不思所以讼㬥之耶。其书有曰此事实源于某人。欲袭荡平之馀谋。以济其大党之阴私。无端拖引春翁。以拟赵宋之戴玄江。此数句乃一篇之柱子。所谓某人。即其大党二字。可知其所指也。伏念先祖平生行事。立朝言议。在人耳目。昭不可诬。其明目乎义利理欲之际而痛绝计较祸福之歧。竭论乎阴阳黑白之分而严防进退消长之几者。窥其表里。考其终始。果有一丝一毫。可以为某人之所拖引。使济其大党之阴私者耶。夫既然矣。而某人出身以来。又曾于何等议论何等施措。拖引春翁。以济其大党之阴私耶。此乃有耳目者。所共睹闻。焉可诬也。而乃公然创说。一笔而句断之曰拖引春翁。以拟玄江。夫玄江之于赵宋。何可谓赵宋之戴之耶。其渊源之所渐。血脉之所注。真是的传正派耳。故士流之攻荡平。莫不曰玄江之所首事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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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先祖之于某人。果有一丝一毫可拟于赵宋之玄江者乎。今其言无少顾忌。容易说去。有若先祖行事言议。真可为某人之声援玄江之等辈。呜呼。是诚何心哉。岂以某人为先祖外裔。故为此䵝䵢之言。以愚世人耶。夫鑴,穆之祸我先祖。一律至及于泉壤。凡为子孙者。世讲其仇。虽在外裔。亦岂宜恝。而某人当铨之日。拂拭许砥。必至再拟而受点。其以穆为儒贤。而不以子孙之义。自处于我先祖者可知已。是则虽但诬侄辈。以受其笼络。藉其气势。其为困辱。已不可言矣。况敢藉此而上逼先贤乎。其书既曰二先生生同道死同传。而必侵逼我先祖然后。方为尊奉尤翁者。不知天下有此理否乎。虽或涂一世之耳目。取快于当时。而将俟百世之公议。难诬于知德。则终恐不能刬地埋没。以信其说也。如是而论。则亦何足多辨也。然此乃侄辈所自靖者然耳。至若门下。斯文之所托。世道之所赖。答书所论父祖年甲一段。固已略发其疑而规之矣。而至于此一段。其所关系。尤重且大。恐不容不一言以明辨之。使一世晓然无疑也。未知如何。侄众谤群疑。身且不保。而区区此意。实出于义理之正是非之公。不敢自外。辄以奉禀。必复添一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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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伏惟宽其罪而察其愚焉。
上陶庵李先生
尊攘编。伏读累次矣。如文钦有何裁识。可以奉赞者。而尊命下敦。苟有愚见。敢不自悉。第伏念此编。若以类聚考阅为主。则只当如此。而略删烦冗而已。若如纪事本末。通成一段文字。则却须大加删修。使属辞有脉络。纪事有序次。又若为编年。则亦须大书皇元。以为纲纪。伏未知盛意果何在。而既未蒙教示凡例。则有不敢妄施臆见。趑趄多日。竟未下手。还以具禀。若或终命文钦。效其愚陋。则伏望详赐鉴会。指挥一二凡例。俾得奉以周旋。可幸无罪。且须尽得本末然后。方可参考上下。会通裁删。惟俟进退。其一二小签。俱非大义所系耳。
上蟾村闵先生(遇洙)
新除又下。伏计素算虽无进退之可论。然目今义理晦蚀。三纲斁绝。风俗坏而民心离。 宗国日阽于危亡之域而莫有救之者。以门下大家世臣。虽在山野。而其于存亡之际。固有不得而恝者矣。况求言之 教。发于十年之外。则仰揣 圣主所以遇灾惕厉。启发善端。而求助于当世之贤者。盖有以异于前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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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适在可言之地。夫以门下既为 君心之所敬慕。而敦笃之诚。积之有素。恳恻之辞。入而易感。苟能一为 明主。痛哭流涕而悉陈之。则 天心仁爱。 祖宗默祐。安知不为转移祈永之一大机乎。伏想语默。自有精义。固非区区所敢仰赞。而特以忧懑之极与受教之厚。妄有云云。伏幸不罪。俯垂鉴裁。
上外舅沈参判(圣希)
令子行状。伏蒙下托。已三年矣。文钦常叹其至行可比古人。欲为文字。传示来世。于当日祭文。已告之矣。区区此意。何日可忘。秖缘文辞卑拙。即难下笔。今春遘疾殊死时。耿然念此。虽幸不死。精神耗落。不比以前。恐复因循日月。为一朝之恨。辄为撰次。虽人微辞薄。不足传远。然平日相知之义则可见矣。其间多说闺门内事。或恐观者不达。疑不当宣著则不然也。子之能谏。而父母之能喻。俱是美行。应非可讳。况古昔仁人孝子之行。类多闺门难言之事。若皆讳之。则可传者寡矣。非文钦。无为传此者。岂敢不书。故不为状而为传。固有意焉。伏惟鉴照。
与权正言(莹)
伏惟执事久蹇而兴渐于明廷。人莫不为执事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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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钦为尤深。一朝身当 明主之怒。远窜不测之地。人莫不为执事忧。而亦文钦为尤甚。文钦自以先人亲友存者惟执事。而于其荣辱出入。为之忧喜之私若是。而贺第之日。诸大夫公卿在门。不敢干进。归处乡里。去南海甚远而地左。不可值驿使。不能致数行之书。以㬥其私于左右者久矣。乃者执事远辱赐书。庆文钦之成进士。而念其孤苦不逮。与为欣怆义至深厚。奉览感激。自惟其罪之大。惶愧骈集。无以仰报。伏念 圣明在上。即许内移。固将复召而用之。既在其位。必行其道。伏愿执事益强聪明亲典训。修之于塞。施之于达。以幸衰世。
与申都宪(思建)
家兄顷于辞疏后。呈状县道。而营门以无例退却。不得上 闻。虚带朝衔。泯默经时。诚有不胜其惶悯者矣。咨议之设。始于 孝庙升储之日。李草庐时为此官。书访状疏当否于先祖。答以黄管(慎独以赞善在连山。尤翁以翊善在沃川。黄指连山。管指沃川。)陈疏似宜。兄则官微分疏。呈状恐稳。又考先祖年谱日记及尤翁年谱。则初年除拜。未尝陈疏。而皆以状递。官微分疏者。不以疏而以状。盖草野分义之当然矣。其后虽疏状相先后。而疏则未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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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递。状则一再必递。此又辞免格例之可知者也。故家兄初欲但为呈状。而知旧多以近例为言。不免一番上疏。而未蒙 许矣。既不得赴 召。则固不得不祈免。又不敢累疏烦猥以犯位分。则不得不为呈状之计。以区区闷迫之私。苟有可递之道。则虽出于格例之外者。犹将为之。况明白可据。如右所云乎。伏望执事具以此意通于锦营。俟更呈状。即为转 闻。若或以小官奴名为不可。而有己名呈状之例。则亦当遵用。并望详问如何。
与外兄金伯春(元行)
始夏。伏惟动止百福。进道日有新功否。弟归后至今无所事。终当与下流同归而已。将何以副执事之厚意哉。只自悼叹。犹愿执事谦恭自牧。庸行必谨。勿委子夏出入之训。深存召公一篑之戒。下学日新。上达天德。则文钦亦岂不有荣哉。
答金兄伯春
顷伏承惠状。闻方营东关之游。欲弟同归。此固弟所愿欲。而今有事故相绊。不可追蹑后尘。自顾嗟叹。然鄙意以执事此行。亦非所汲汲也。文钦之今日所期于执事者。诚愿德既修矣。而惟日以不足。行既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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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惟日以不懈。闭门读书。明农教子。恐恐然惟处约守畏之是务。至若此等风流。恐犹属向后事。未知不然否。抑弟见曲否。适有所想。不敢不告。可谓僭矣。言不能悉。伏幸下谅。
答金兄伯春
伏承下状。比来起居安适。复修易学。不胜慰悦。弟羁旅岁晏。怀不自聊。直中静寂堪读书。出直亦讨一室独坐。若无人事来挠。亦终日不出户耳。苟使素有所志有所工。不至患其妨与夺。但恨元无可夺之志可妨之工耳。閒暇时不敢不披展书卷。而心地荒茅。无以开发。无日不思执事与仲思。蒙此读易见念。甚愧。然亦以不能陪听微论为恨耳。周易见行者。乃王弼本。古易之乱。始于费直而成于王弼。王肃别无所变也。家兄方读此书。俾弟写古本寄来。已始写白。然卒恐未了。兼以古本既亡。颇有费区处处。方访问藏书者。然决无有藏者也。朱吕二先生仅仅复古于千馀年之后。而蒙学辈复乱之于一朝。曾不少忌。殊可痛叹。昨得明儒蔡复赏本。古易大文卷第舛误。亦不合朱子初本也。家兄与闵叔读书瓶泉月馀。比才罢会。其清适之乐。何由得羡也。
答姨弟任仲思(圣周)
十月廿一书。数昨才拜领。奉悉诲意。不堪感叹。以仆下劣。漫无所为。识日以昏。行日以隤。卒又骎骎入于科禄之涂。则虽其能苟度目前。不为已甚。曾何足于吾道有毫分之光。于士友有毫分之幸。吾仲思每不遗弃。欲与立达。如此之至。见爱之厚。宁不知感。而自不觉惭汗也。春兄云云。亦岂不知。特以不在朝廷故。遂冒入至此。亦不免苟且。流俗与小人。岂但隔壁而已。直不容发耳。仆入城虽久。而困于新直。殊无友朋讲论之益。纵有之。亦难得仲思诲言精切也。
与任仲思
仆昨朝忽哭都事从兄之女。惨恸不可言。曾与仲思论降而无服者麻之义。今依此行之。果无疑否。夫为本生祖父母大功。其妻当降为之小功。本生祖父母为之报服。亦当小功否。若为小功。则反重于为己之庶孙妇缌。似无此理。若为之缌。则又非旁尊不降及报服远之之义。如何而可。折正下教。
既脱服而更服者。要限反哭。则再虞虽行于反哭之日。似不应服其服。反哭后宜即除之。迁葬毕事告庙之哭。亦不宜服吊服。服本为见柩而设。葬过宜即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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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俱望下示。
与任仲思
士冠礼陈冠服。东领北上。其下叙服与冠。皆以爵弁为先。玄端为后而北上。注云先服卑故取便也。其意似谓卑服在南。则从外取用为便。然家礼图。深衣在上。襕衫在下。似非本旨。冠则缁冠在下。幞头在上。冠服异陈。又不经见。今欲以襕衫幞头皆陈于上。未知如何。迎宾至阶揖。三让而升。三加升降。但一揖让而升。注云杀于初也。然则此一揖一让。迎宾是三揖三让。每让必有揖耶。家礼只云揖让。只一揖一让耶。醮后冠者拜宾后。仪礼家礼。俱无拜赞之文。今见行仪节多有之。不知昉于何书。先祖所撰仪节。不曾携来。不得检看可恨。
答任仲思
曾子问中语。旧看以为士缌不祭。则凡缌疑若皆同。而同姓之缌。于祖考有服则是公也。故不祭。外亲之缌。于祖考无服则是私也。故不敢不祭。要以分别此同异之辨而已。不可引此。反说于死者有服则不祭也。死者有服而己无服者。其类却多。于此又皆是同姓之服。不应遗其多且重。而但说此而已也。未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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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奔所生父母丧。服色只当用齐衰之制。如四脚巾。恐用不得初终。变服齐衰以白巾。或可用此耶。不敢臆说。
答任仲思
左右答林生书论明德处。以其至贵至美以下二十二字。莫或未安否。古圣贤于理道幽明之体。明得尽。譬如目见面前事实。实见佗光明。故称天命曰明命。帝曰明帝。神曰明神。德曰明德。初只是常例说话。而后人黯黮了本地。不见那本明之体。故朱夫子极力发明。不啻谆复。然尚未说到左右所云云如此也。若如尊指。则是圣贤别欲赞美明德。不是常训雅言之体。固已不安。而其所谓至贵至美至大至尊。殊号特称之云。太翻腾不稳贴。却似外家说话。恐使人转向别处去也。愚见偶尔有此。幸更教。来见邵博闻见后录。载刘莘老,刘元城论劾伊川章疏。与孔苏文字并列。其说极差异。如元城是温公门人。未尝立党。而何故有此。又况其师荐之而其弟驳之。岂有此理。邵是康节之孙。非妄言者。求之不得其说也。刘莘老是朔党。似应有此。但此是何等大节目。而不害其同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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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何耶。元城事曾有见否。幸教破。计会语。曾见语类论民篇福建赋税(一百十一板)条有之。乃谋计之意也。
与任仲思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是以云者。正承上二句之意。如云君子所以远庖厨者。为是二者故耳。注云亦以预养是心而广为仁之术。亦以预养云者。若与上文为别义者然何耶。君子于田猎也。舍矢如破。于祭祀也。省牲莅杀。亦何尝见生不见死。闻声不食肉耶。此只为所奉养于己者言之。故远庖厨者。正所以为不见其生不闻其声之术耳。衅钟是有国之典礼。则君子之见此。宜以为当然。而宣王之易牛。乃恻隐之发而过节者也。特孟子方导达其善心。故谓其有得于君子远庖厨之心。非谓即合于君子之礼也。
乐民之乐。忧民之忧者。是己以天下为忧乐也。民乐其乐。民忧其忧者。是天下以己之忧乐为忧乐也。乐以天下。忧以天下。是兼二层说耶。专指下款耶。此节是说功效。则只论下款为是。注意似亦然。
胜其任不胜其任。是指工师与匠人之任耶。匠人斲而小之。为不善用材。人君欲小用贤者。为不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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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意如此否。教玉人彫琢玉。是譬教贤者从我之意否。或谓教只是使字之意。谓其不使贤者治国家。何故异于使玉人治玉也。其说如何。
孟子丧父时甚幼。未得为士。有何三鼎之祭耶。岂本是公族。故有世禄之秩耶。
武丁虽中兴。非如少康者。何故曰朝诸侯有天下耶。岂史或失传耶。
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天下之人。大抵不耘苗者耳。若以多寡分数论之。则忘者为多而助长者为寡。孟子之云然何耶。岂此方从有志于为学者而言。故专就助长一边。论其多寡。而下文不耘苗一句。只是带说耶。
以为无益而舍之者。正是自弃者。与有志于为学而有时閒断者。意义大别。若专以此充忘一边则似亦未备。未知如何。
今有杀人者。此问答似是以杀人者之可杀。譬燕哙之可伐。上杀人者。即有杀人之罪者。下人字即指此杀人者。可杀者即谓杀此杀人者。未知然否。私杀杀人者。则即以杀人杀人。犹以燕伐燕也。
彼一时此一时。时虽不同。岂有怨尤之意哉。彼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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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以怨尤看。此一时当以不豫看。
于崇得见王。退而有去志。而其閒齐攻燕燕人畔。有许多年月。而丧母葬鲁。又归于齐而复仕焉。前后必不下十年。既有不合而若是迟迟。诚有不可晓者。不受禄之仕。安能如是之久耶。
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此二句是纲领。恭与礼下。当于世禄及教民上看否。
卿大夫士。均有圭田五十亩。似无差等。八口之家受田百亩。而馀夫得二十五亩。又似太厚可疑。
故曰或劳心或劳力。至治人者食于人六句。皆似古语。而注以四句为古语何欤。
答任仲思
闵丈书意。谨悉下问之盛。而文钦素昧礼学。何敢有所拟议。况盛答所论。證据详明。义例疏通。似可底行而无窒碍。尤无能有所可否也。文钦尝疑文元公所议为祖为母。不宜异同。又见老传。癈疾者之子。专以主丧为重。而代服之礼。如彼其严。及其父死而反归重于不忍变在之义者。轻重缓急。又何其大不相侔也。若果如盛论。则无复此疑矣。但父先亡而母死者。仪礼经文父卒则为母五字。既甚明白。孔颖达,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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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之说。又足为羽翼。吾先祖所书于沙溪答书之后者。(别集二卷十板)又似以此议为是。故区区之意。亦与盛见无异。至于母先亡而父亡而改受服者。于经传俱未有明据。虽以祖服一例推之者。似为紧切。而此条亦无明据。终觉不能十分信到。始知朱子之亚圣而必取徵于郑说。诚有以也。此若果可以改受服。则如为长子之不斩。为妻之不杖禫。姊妹之为兄弟之为父后者。大夫之子之降旁亲。凡以父在而不得为者。皆当一一追变。不知礼意诚如是。无一可疑否。乞更入商量。
与任仲思
殇服齐衰大功之殇。中从上者。本为至亲情重而为此制。则似当皆指本服。今有出嫁女其弟为人后。而死于中殇之年。则此当以本期之殇当之而为缌否。抑以小功之殇当之而无服否。幸为量教。
答任仲思
所谕未能晓然。既曰妇人为昆弟为人后者之长殇中殇云。则先降己之出嫁。次降出后而次降殇。岂不明甚。只是既曰为其昆弟云。则本是期亲情重。虽变而为小功。而疑可从初例耳。如大功七月。亦为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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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服之遽轻降大功。升数之较粗。皆有微意。未知如何。监役从兄之子。为殇死者。当何服。若用此议。则当为缌麻。商教之。
答任仲思
斯道不幸。陶翁奄弃后学。帲幪一撤。依仰无所。痛苦之怀。有不可言。伏此穷峡。讣书不到。传闻变出逆旅。不得其详。政增悲郁。承此书示。此实斯文之至厄。而今古所罕有者。远外追闻。尚不堪臆塞。矧尔亲见。何以为怀。示谕出疆变礼。既云君大夫士一节。而郑注棺柩未安。未忍即成服。极有精义。原明之见。不可破也。第所谓疏衰之制。有非仓卒所可讲定。无宁照破殡之制。用布深衣为可否。横渠,延平之丧。皆当有变礼可观者而无所传焉。可叹。殡与成服对言。来意亦是。而君大夫何故不与往日耶。此等处正难考究。望更示教。吊服加麻。曾与左右论。当用缌之腰首绖矣。今果尔否。幸从速便详教之。
与任仲思
近看汪份四书。其辨小注中所取朱子说添删补缀分合之非。及驳破诸说同异处。引證详明。言语精采。终是胜似东人也。大学只虚灵不昧四字。说明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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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足一段语。谓出格庵赵氏四书纂疏。本是北溪之语。而大全误以为朱子云。故考之语类。皆无此等语。再详下款。其言二字。似佗人赞扬朱注之语。亦为可疑。近来尊奉此一段。以为律令。岂不可愧。须更审一审也。说话却长。佗时面讨耳。
与沈士徵(公献)
尊王考卒哭奄过。伏惟追慕何任。窃听道路之言。 王子诞降。庆洽遐迩。无以名言。仍闻告 庙以后。设科取士。次第有期。审如是。足下当赴试否。今之世。居王父母丧而应举。以为当然。谓应举与从政等耳。夫礼作于周公孔子。而科举起于其后。后周孔而制礼者程朱也。齐衰之丧。三月而从政者。古礼之所许。而程朱之礼。居祖父母丧者。无得应举。使周孔而作者。亦如是而已。今何宜舍程朱之礼。而远引从政之文以解之也。且从政由于公。应举由乎己。足以行吾志也。夫科举者。世所谓吉庆之盛节。故国家陈乐锡酒。而亲戚朋友必以相贺。礼父有丧服。子为之缟冠玄武。不忍纯吉也。而况己方持服而求与乎吉庆之盛节。其安与否何如也。朱子答人之问曰。不安则勿为。此仲尼答宰予之意也。其可不畏乎。王安石有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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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然而然者众人也。已然而然者君子也。仆不以众人望足下。辄有是书。虽不能闻斯行之。愿加之心思也。
答沈士徵
日前蒙书询令季不主尊仲母丧者当义与否。私自反复。欲有所对。继从令姊闻外舅欲以令季于今春取室。此果然否。仆外人。何敢与知于足下家事。既蒙辱问。聊陈一二。足下试思之。夫为人后者。非为其名而已。将使因其名而致其实者也。谓之父谓之子者名也。生而养之。死而哀之。主其丧与祭者实也。苟使生不养死不哀。不主其丧与祭者。则恶在其为父为子而安用立后焉。今令季非特外舅心与之。而尊仲母心受之而已。虽令季亦心以为母子矣。将宜及此大故。请 君命为主后者。而纵不能然。又安忍使之乘是时昏娶也。夫为人后者。由人而立名。非若生我者之出于天也。故人鲜克自尽于此。于此不克自尽。不可以为人。然幼稚之年。不晓礼义。又在乎长者之教诱耳。闻令季遭此丧。哀痛殊切。然人心易化。事变于外而情易乎内。故居丧者不听乐。不与人坐。足下试思使令季昏娶宴乐。愉佚其心志而能保此哀否。
閒静堂集卷之二 第 323L 页
得室家之乐而忘此哀者。于令季不为过否。使粗晓义理者。能安于此否。使子弟陷于过者。于父兄为当道否。且为人后者必请 君命者。所以重其礼耳。乃若其情则非待 君命而始有之也。今尊仲母之葬而卒哭几日矣。而乃使之昏娶宴乐。诿之于无 君命也。及三年之后受命之日。始欲使之追致其孝。则不亦左乎而适以欺之也。且使非为后者。即为世叔母齐衰期者。齐衰之丧而嫁娶。礼之大防也。令季既不为后。理不应待三年。独不可过期岁乎。昏姻人道之始。万福之原。何宜不恤礼义。不揆情伦。专以利害之私。苟且行之也。固知妄论无益于事。然相爱之意。计不为罪耳。
与洪养之(梓)
文钦鲜从士大夫游。不识有聪明者几才智者几。然意如养之者亦甚少也。文辞虽若不可已者。然举天地所赋与之大。为小艺役。尽弊其聪明才智。岂不大可惜也。每诵春兄云役于物则其心梏。梏则失其神明周流之体。此信然也。如养之非甚癖文辞者。盖亦为是役者也。苟欲不役于文辞。则脱然知所取舍矣。
与洪养之
閒静堂集卷之二 第 324H 页
仆性粗浅。读书不能晓深义。近益游惰。识知益昏昧。而请于足下扣其疑义。固甚愚妄。还赐辱书。不许与闻。谓以书难疑。雅不欲焉。将秖益固陋尔。仆愧而不敢恨。然朋友者道之所存。固不以匪道相渎。其有匪道。又当为教诲之。即仆不肖厕朋友之后。仆所请。足下宜听之。诚不欲焉。亦宜原不欲之故。明以教之。岂宜一言画而拒之。使不敢复问。仆窃怪之。且假使足下益固陋。岂非朋友之罪也。而足下言若是。又岂非惑耶。夫疑思问愤思通。古圣贤皆欲之。足下独不欲。甚非常理。岂以吾所不知。人亦莫知。而不欲降下耶。抑只以仆愚昧。不足问耶。亦通晓大致。小疑微惑。不足为害耶。抑欲思而自通。不肯假于人耶。是皆未可知。昔者文父尝为仆言世之为儒者。粗读书谈理。便驰文词连笺牍。往复相侈。出而誇人曰。此某问此某答。无益于穷理之功。而专务取是名。我甚疾之。不欲为是。仆时驳之以为惩人之噎而废己之食也。足下之意。良犹彼耶。然则仆为此书先犯戒。然足下毋太疾。少示其指意所留。使仆毋怪足下。
答申成甫(韶)
顷书垂诲谆谆。感叹之馀。足以见向学之志不倦。敬
閒静堂集卷之二 第 324L 页
服敬服。连读何书。所事如何。成甫之志诚美矣。但恐读书不能研究。行之不能强力。心与理不相入。身与事不相安。又无师友相儆发。独学寡助。久而不得其味。力倦志解。致自欺而欺人也。此初学通患。区区过虑。敢以为献。乞念之。所读书。必反复深研。著切身心。要必见之行事乃得也。研之有疑。方好致思。思之有通。疑而未得。并宜劄录勿忘。佗时幸得参闻一二也。有友人嘲文钦以为自己有饭不肯吃。劝与佗人。正好笑。然足下试饱吃了。向我说滋味自己一碗饭。固未尝亡晚饭更当有味也。
与申成甫
黄子书来。言足下善学琴。能为新声。足下之疾。多郁滞幽邑。而琴之用。能流动血脉。纾振心神。则学之固善也。而能为新声则未善也。仆亦喜琴。少机警不能学。遂论古今之变。以为琴不可学。夫清浊不分。往复不辨。挻而鼓之。声之方发。吾心翕然纯明。及其绝而不乱。繇是声而裁之。宜有以加于此者。然使世之工者操而和之。奏其所谓曲谱者。曲未一变。吾心已繁聒而不可支。是岂特不知音之过哉。淳浇正淫之别诚然也。夫声而有不用者。已缓则不可以和。已急则
閒静堂集卷之二 第 325H 页
不足以和。故五声者天地之中声也。乐而有不行者。已朴则不足以感人。已靡则不可以教人。故琴瑟者。先王之正乐也。古之乐。钟鼓有声而无曲。笙箫有曲而无辞。琴瑟则有其辞。五曲者固风雅之盛。而十二操者又皆贤圣所作。其辞或有存者。皆明白易知。夫以中声正乐。而被之以风雅之盛。贤圣之所制。其能感发歆动。和平敦厚。禁止于邪。以正人心者。岂不然哉。故君子无故。不去琴瑟。而孔子曰。兴于诗成于乐。琴何可不学。虽然乐之坏久矣。而东国为尤甚。至于今。又有甚者。夫东国之琴。有声而无词。其有词者。皆倚歌而已。而又皆闾巷鄙俚之言耳。所谓被之以风雅之盛。贤圣之所制者。邈然不可闻矣。近世以来。声音益繁碎辨急而巧为悦人。所谓新声者。皆已急而不足以和。已靡而不可以教人者。顾乐而为之。尝从故老闻 先王法驾出宫。卤簿乐作。及至南门。乐九变。今则不及于半。而已终而复始矣。嗟夫数十年之閒。而声音之升降。乃至于此乎。夫以既坏之乐。被之以闾巷鄙俚之辞。而其繁碎辨急又如此。则其于禁止其邪而正人心者。何足与论哉。秖可以丧人之守而已。故以为琴不可学。足下谓困于病。学问举业。不
閒静堂集卷之二 第 325L 页
敢复论。足下之言学。不出于日用伦常。则于疾病也。独安得废之。又学琴喜新声。仆恐足下之志或怠矣。故为之言。
答申成甫
以前所蕴结。既不足尽宣于信宿之閒。而方来诒阻。又无涯期。归卧深山。殊不胜怀。然亦知此为无益。只是各能努力。知识能明得几分。气质能变得几分。方为不负朋友。相见方有面目。不尔。虽十二时中无时不思。终不过儿女之恋耳。
与申成甫
久不承音。极寒。伏惟调摄保啬。有讲习存养之可言者乎。区区瞻恋。家兄比住山寺。而仆适有忧故相绊。留著家中。亦可庶得静閒有所业。而顾放废已久。收拾不上奈何。比理尚书旧课。别无可言耳。旧日欲知古琴之制。苦无凭信。近阅朱书。有琴律说。乃朱先生斟酌裁量。以立琴制者。不知后贤曾有依此制作者否。但恨其中尚多不可晓处。无从讲质。又制度亦多阙略。此则当时自有其制。故先生略而不论。而今无可考奈何。如有藏蔡西山集者。试为借惠如何。博考群书。若尽得其制。便欲依样造一琴。以就朱先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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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成父亦可留意。琴材亦可访问也。
答申成甫
屡年邻比。讲不得一书。追可愧悔。诚如来谕。大抵心主不定而阅世稍久。草木猥杂下种日繁。义理之言。全不透入心里。譬如油浮水面。了无相合之望。更何论精义研几乎。非由疾患。非由精神不足。全坐此病。近益觉得如此。而无术除之。成甫虽有病。计坐此亦多。未知如何。方读朱书。苦被忧患缠绕。数日或一开卷。开卷又如所云云。有何所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