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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斋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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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斋集卷之四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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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四学儒生。拟请 还收泮儒定配。改撰 山陵志文疏。
伏以臣民无禄。 圣考宾天。 因山将迫。万事都讫。盛德不可终忘。 明时不可复见。凡厥含生。孰不号泣而吁天也。况臣等久沐 先大王教育之恩。与知父子之为父子。君臣之为君臣。终免为禽兽之归者。繄谁之力也。仍窃伏念我 先大王临御四十馀年。其 洪谟盛烈。孰非可称。而惟其待士一节。实往古所罕见也。盖尝以为我 朝三百年国脉。惟士气是赖。为士者宁激而不可渝。为人 上者宜扶植而不宜摧折。观乎陈东等建祠之 命。可知已。惟其如是也。故为士者。莫不自砺。 国家有大事。辄相率而进言。言若可采。则必 嘉奖之不容口。言或不中。未尝不 剖析而开谕之。间或有不可不 诲责者。亦不过 戒之以退而读书。呜呼。此岂非 后王之所当法乎。臣等始闻馆儒尹志述以志文事欲陈疏。既发论设厅议事。而斋生辈畏缩不敢应。终至捲堂而出。先大王时。何尝有此耶。此无他。信 殿下不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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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也。臣等于此益思 先王所以待臣等者。而相与饮泣而窃叹也。俄而志述定配之 命果下矣。向者畏缩而不敢应者。果有先见之明矣。志述果妄矣。自有是 命以来。都下儒生鸟骇而兔顾。交相诏戒曰。今之士非昔之士。 朝廷事何与我哉。只此已非先王时气象。呜呼。孰使之然也。臣等非不知含默之为良图。而伏自思念。 先大王四十年培养之意。终不可孤。我 殿下一时之过举。尚庶几改诸。臣等请冒万死一陈焉。今 殿下之罪志述者。一则曰语及私亲也。一则曰搆捏大臣也。一则曰沮戏大事也。夫既下一私字。则是 殿下亦不敢遂以为亲也。 殿下既不敢为亲。则为 殿下臣子者。本无可讳之义。况可讳之于 先大王述德之文乎。志述本意。不过如此。非但志述。世之稍解义理者。亦莫不为然。今大臣岂独不知而为此别件义理。以资凶贼之口也欤。呜呼。大臣之受 恩于 先大王。顾何如哉。其所欲报之者。又当何如哉。十年侍药。终莫效金縢之功。号天顿地。图报无所。则其所自尽其诚者。只此文字而已。岂不欲殚竭心力。备尽铺扬。使天下万世。咸知我先王盛德事也。特过于周思。未免有私意参错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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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及至公议齐愤。不可但已。则为公议受罪。不亦可乎。而惜乎其计不出此也。呜呼。 玄宫一闭。莫之复开。 圣志一误。虽悔曷及。此志述所以出位敢言。欲使 殿下无憾于终事也。而 殿下不少留意。猝然加之以沮戏之目。夫无志可也。用此文不可也。志述之沮戏。不犹愈于苟用不当用之文乎。况自志述进言之日。至于 因山。尚有四十个日。以夜继日。将为八十日。及时图之。犹可足改。恶在其沮戏也。 殿下试观近日诸臣之疏避。何尝有一人不以阙漏。为可恨者哉。由是观之。其心则皆志述也。今日罪一志述。明日又有一志述。又明日又有一志述。 殿下其能人人而罪之乎。虽能人人而罪之。百千代百千人之口。 殿下其将奈之何哉。是 殿下欲强讳而愈不能讳。欲速完而愈不能完也。 殿下何不深念于此乎。伏愿 殿下。更加恕究。亟 命收还尹志述定配之 命。仍用其言。更 令他臣划即改撰。俾 国家元气无斲削之患。 圣考幽志无阙漏之恨。千万幸甚。臣等无任愤痛忧叹激切祈恳之至。
代三道儒生。请辨 圣诬疏。
伏以昊天不吊。五载之内。荐降大割。伏惟我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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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孝至爱。重罹险衅。旧哀新恸。何以自抑。惟我 大行大王。深惟 宗社之大计。了无物我之私意。乃以至艰至大之基。付之 殿下而不疑也。伏惟我 殿下哀疚之中。尤以不克负荷。为大恐惧。乃于此际。天大雷而电。景色非常。伏惟我 殿下怵然警动。不遑宁处。臣等伏闻 殿下诞降明旨。侧求直言。其于破朋党伸冤枉之道。不啻反复丁宁。于休大哉。 王言一播。远近咸耸。凡为 殿下臣子者。孰不欲精白一心。仰裨万一。而数年以来。 国运阳九。士祸孔惨。凡我 肃考遗民。虽有孑遗。方且惴惴焉。无一分生气。谁肯辄复妄发。以随任敞,尹志述之后乎。然而臣等窃伏惟念我 肃考五十年培养士气者。正为如今时。犹庶几可恃也。况 殿下使之言。然而不言。是臣等负 圣考也。负 殿下也。臣等以是为惧。乃敢纠率三道之士。千里裹足。疾声号吁。以冀 殿下之矜谅焉。呜呼。今日皇天之所以警告我 殿下者。岂无以哉。周公虽大圣人。虽时王之叔父也。亦一臣耳。然而金縢未启。主疑未释。则天乃动威。使成王不旋踵而大悟。今者不特 累朝礼遇之大臣。受诬而已。并与我 圣考而诬之。至于今日。宜即昭洒而未即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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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则天之动威。其严若是者。不亦宜乎。世之为士者。必曰斯文斯文。呜呼。斯文之重。臣等亦岂不知。然其重之中。尤有重焉。臣等何暇论斯文之是非。争一时之曲直乎。臣等请先以为 圣考辨诬之道。答 殿下求言。洪惟我 肃宗大王之于先正臣文正公宋时烈。其敬信之崇奖之者。为如何哉。及夫晚年宣举文集出后。劈破邪说之惑乱。深知士趋之关系。乃 手书华阳书院四字。 特遣近侍揭之。仍以备忘并镂板而揭之。其 教若曰。人主尊贤。出于至诚。则庶几正士趋而息邪说。又为 御制。以诏后世曰。父师轻重之说。曾有 下教矣。一自拟书墓文详览之后。予深究义理。是非大定。可以有辞于后世矣。为我子孙者。须遵此意。坚持勿挠。又于 大行大王代理之初。 圣批若曰。近日事处分定而是非明矣。可以不惑于百代也。事关斯文。顾不重欤。予意汝遵。莫之或挠。猗欤大哉。虽尧舜精一之训。何以过此。至若先正臣权尚夏。以时烈嫡传。受知于 圣考。平日 恩遇夐出寻常。前后 批辞。大加褒宠。至于温宫 赐对。握手从容。尤可见 圣心之虚伫。及夫 大行大王代理以后。其崇奖礼敬。一例无替。戊戌答书若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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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上常以尽诚必致之意。谆谆勉余。又于己亥答书若曰。 圣上静摄之中。一倍思想。缕缕勉余。以益笃诚礼。以此两度 徽批观之。 圣考之于尚夏。遇之一如时烈。必以终始勿替之意。勉戒于文字者。亦可见矣。视诸向者并镂之 圣教。不刊之 御制。何遽下一级哉。呜呼。 圣考于两先正。所以如此者。岂但欲正一时之士趋而已哉。盖将以息方生之邪说也。然而邪说未易息。而事变无穷已。则必于是昭揭 圣训。定为公案。使 圣子神孙。守之百世。永永勿坠。其忧之深而虑之远。若是其至矣尽矣。则虽欲荧惑而颠倒之。不亦难乎。而彼宣举种子。其徒寔繁。不容于 圣考之时。蓄憾蕴毒。无所于逞。挨到 仙驭之上宾。乃肆血囊之射天。敢以 圣考言事。谓皆非出于正。逐节变改。甘心弁髦。末乃并与斯文一大公案。而翻覆之如彼。杀妻降虏之宣举。背师诬父之拯。实圣考之所严斥者。而今乃复其既夺之官。至于 圣考所尊敬如两先正者。则或撤其享。或夺其官。嘻噫痛矣。此何心哉。此岂但仇视先正。欲为宣举父子报复而已哉。欲因是而溷淆其好 处分耳。此臣等所以不以先正贬辱为恨。而惟以诬及 圣考。腐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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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必欲沫血一陈者也。 殿下嗣服之初。躬亲听断。动皆合宜。中外人心。已翕然丕变矣。独于此事。因循苟且。不思反之正。何也。呜呼。为一代之宗师。而为群小所诬。犹足以拂人心而致天谴。况 圣考言事。光明洒落若是。而为群宵点污䵝昧而不显。则人心安得不抑郁。而天灾安得不荐叠乎。臣等以是知向者轰轰烨烨者。是启发 圣心之一大助也。臣等僭妄。窃有所意度者。或者 圣意以事在 先朝。不忍遽变而然欤。此则有大不然者。设令此事出 先大王本意。亦未免为过举。而我 圣考遗训十分真的。可俟百世。则在 殿下之道。惟宜一遵 圣考之好处分。而不宜固守 先王之过举。况我 先王本非有过举。只以有 疾患。故小人乘间而为是。则其非 先王之所知。 殿下岂不知之乎。然则此事非但诬圣考也。亦所以诬 先王也。 圣考之诬雪。则 先王之诬亦可雪。而 殿下为人子。为人弟之道。然后两尽矣。伏愿 殿下。深究本源之义理。仰体 圣考之训戒。黜者升之。夺者复之。为是者罪之。然后士趍可正。邪说可息。惟我 圣考。与 先王在天之灵。亦必悦豫于 陟降之际。而天心于是乎孚应。灾异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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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福祥。岂不休哉。岂不休哉。臣等以为天下万事。无大于为 圣考辨诬。故只此一款。欲为 殿下一陈之矣。此际伏闻有李义渊者。应 旨陈疏。大触时讳。至有设鞫之 命。臣等始以为喜。攒手相贺。终则却顾而忧。惘然失图矣。其喜而贺者。何也。天下岂有好死而恶生之人哉。自辛丑以后。为 宗社死者几何。为 圣考死者几何。为 殿下死者几何。触时讳死者亦几何。虽坑儒之时。犹待其转相告引而后为此。则未必如是之太无端耳。芟夷斩伐之馀。其存者能几何。自是厥后。父教其子。兄诏其弟。莫不以屏息匿影。苟全性命。为第一道理。今乃有一个义渊。忘其不赀之躯。欲为 殿下一死。向臣所谓我 圣考五十年培养士气之效果如是。而我 殿下食其报矣。呜呼盛矣哉。 国家无疆之休。终必赖此。臣等可不攒手以贺乎。其忧而失图者何也。天下之一治一乱。罔不在厥初。今日非 殿下之初乎。 大明高临。万物咸睹。向之屏息匿影者。今而后乃敢出头。正如方春之初。群蛰始动。体天行仁者。其忍摧伤之。使不得遂其性耶。况今群阴之馀。一阳方生。一扶一抑。在所当慎。 圣学高明。何待臣等之言。臣等先以我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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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所以待臣等者。为 殿下诵之。然后极言 殿下食言之失。呜呼。惟我 圣考洪功盛烈。莫非可述。而惟待士一节。尤出百王。虽如臣等之鲁莽者。亦知有君臣父子之义。能免为禽兽之归者。非 圣考之赐而谁也。盖尝以为我国以士气为命脉。宜扶植而不宜摧折。观乎陈东等建祠之 命。可见矣。惟其如是也。故 朝廷有大事。为士者辄敢尽言不讳。其言善则 褒奖之不容口。言或不中。则 谆谆教诲。只使退而读书。五十年间。未闻有一人以言而死者。此非后王之所当法者乎。今 殿下不必远法唐虞三代。惟我 肃考是遵是式。则足可以誉髦斯士。作新四方。而乃于 嗣服之初。摧折敢言之士。臣等于是益思 圣考。而为 殿下悲之。且义渊之言。岂徒发哉。实 殿下使之言耳。臣等伏睹 殿下求言之旨。至以言虽过中。予不为咎为 教。此臣等所尝获见于圣考时者。而今而后。复睹则彼义渊。亦必恃此而无惧矣。夫既使之直言。而以直言斥之。宋仁宗之所不为。而 殿下为之乎。是 殿下食言而罔臣等也。臣等可不为忧而失图乎。臣等反复思惟。莫知其所以意者。义渊之疏。不能明白切实。不足以感发 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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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然欤。臣等请冒万死。悉陈义渊之所未尽者。惟 殿下澄省焉。恭惟我 先大王百行纯至。民无能名。而惟友爱一节。尤非后世人君所能及也。彼义渊亦一 先王之臣子也。其意亦岂以 先王谓有一毫失德。而敢为诬蔑之语哉。盖以为 先王有疾患。不能总察庶务。当局者因是而矫诬假托。故曰辛壬以后事。皆非我 先大王之意。其意不过如此。而今之言者。直以此驱之于诬蔑之科。其谁欺欺 天乎。呜呼。辛丑以后事。非 先王之意云者。非义渊一人之言也。实四方听闻之所共然者也。盖此辈之缔结宦妾。矫诬 上旨者。观乎一二事。可以推知。何者。尚俭,石烈何等恶逆。而不欲穷覈。直请正刑。及其出付也。不即举行。使两婢无端自毙。尚俭则略施刑讯而不问其缔结之谁某。此无他。渠辈必有阴谋秘计。与逆俭相连者。故惟恐其缔结之或露也。至于 慈圣谚教。必出于变在目前。迫不得已之意。而独自开见。旋即封还。此其意果安在哉。自是厥后。一尚俭虽死。百尚俭尚在。内应外合。神鬼莫测。则外人何从而知之。然以其符验之著于外者见之。亦可见其矫诬之迹矣。呜呼。辛丑以后。何其请对之数也。其亦杀人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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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乎。或无发落而有发落。或不允而为允。只以出于渠辈之口者。为 君上出号发令之资。刑人杀人。都不关于人 主之事。执此而言之。虽谓之皆非 先王之意。不为无据矣。今台臣曰。果如其言。则大小刑政。皆出于谁。臣等必曰。皆出于渠辈。今台臣曰。将置先王于何地。臣等于此亦有说焉。呜呼。辛丑以后事。尚忍言哉。 圣考之受诬如前所陈矣。圣母之手札不见奉行。则侮辱甚矣。殿下之一身危逼窘迫。则 宗社几危矣。崇奉私亲。而 圣考之处分。归于过举矣。诛戮士类。而国家之元气。斲丧无馀矣。其他义理之晦塞。是非之颠倒。殆不可胜言矣。凡此等事。皆出于群凶之手。非我 先王之所知。故 先王之盛德至善。自无瑕玷矣。若以此等事。谓皆出于 先王之意。臣等死罪。亦不敢知将置 先王于何地。今 殿下以 先王之弟。履 先王之位。将欲置 先王于有过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于无过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于无过之地。则义渊之言是也。臣等以为先讨此辈矫诬之罪。然后播告中外。以明 先王之本意。则我 殿下善述之道。于是无憾矣。呜呼。四方之目可掩。而 殿下则必已洞烛矣。一边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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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钳。而上天则为之动威矣。 殿下何惮于此辈。而莫敢谁何。乃以护党二字。为义渊之罪。臣等窃恐从今以往。为士者以言为戒。一如向日。虽见 君父之益危。 宗社之将亡。亦无一人为 殿下言者。义渊之窜逐。虽不足恤。其于三百年 宗社何哉。伏乞 圣明。徐究而曲察焉。臣等又闻有李凤鸣者。陈疏请讨。前后谋危 殿下者。则 殿下特以朋党二字斥之。而至于泰耇,凤辉。则乃以两大臣断断无他。予已详知为 教。臣等窃意 殿下圣意。欲效 孝庙之于故相臣李敬舆故事耶。此则有大相不同者。 仁庙之舍嫡孙而立 次子。盖一时之权也。敬舆之所争执者。实万世之经也。惟其一心。只欲守经。无甚么意。故 孝庙知其为精忠。首先擢用。托以鱼水之契。于休大哉。 大圣人至公无私之德。无容议为。今日事则有不然者。噫。 先王既有疾患。又无嗣续。则建储之请。安得不早。而 三宗血脉。 先王同气。只有殿下一人。则历数之归。不待定策之日而可知矣。彼泰耇,凤辉者。亦岂不知而敢生他意。必欲沮败。此其果可谓断断无他乎。 殿下果不当立而立。则凤辉之疏。可谓立节矣。 先王果无疾患。则泰耇宣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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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可谓不贰所事者矣。不然则不过为逆而已。在所必讨而已。以 殿下之学之高明。何不早辨于公私忠逆之分。而乃为此顾藉容护之 教也。泰耇虽已鬼诛。凤辉则尚在矣。 殿下御极之日。即凤辉伏法之时。而今者不惟不讨。乃反宠擢。有若 孝庙之用敬舆。此实臣等所未敢晓者也。盖此辈之必欲谋危 殿下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最初一嫌字。实 殿下之祸根。而在此辈。已成不可两立之势。当时此辈之视 殿下若无。处置极容易矣。然而天定终能胜人。乃有八月二十日。则此辈之不自安。于是益急矣。其谋危 殿下者。安得不接踵而起也。然其所惮者。惟 圣母在耳。于是封还 谚教。以示必不奉行之意。使我 圣母。不得运用于祸变之际。若是者。岂但谋危 殿下而已哉。凡此皆泰耇倡之而凤辉为其传法耳。 殿下虽欲以自己事。一味谦让。独不念圣母之受困乎。 殿下若念及乎此。则其不可以大臣有所顾护也决矣。至于一镜。则直以恶逆之目。加之于 殿下之身。而尚此戴头于覆载之间。此何足以慰 宗庙之灵。而泄神人之愤乎。尤可痛恨者。今日喉院三司。无非耇,辉,镜三贼之血党。方其三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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恣行胸臆也。无一人为 殿下沐浴请讨者。及至疏远卑贱如义渊,凤鸣者。挺身发口。则乃迭出而攻之。只知有私党。不知有 君父。其罪已不可胜诛。至于益宽巨源。则乃以不可疑之事。敢疑不敢疑之地。噫嘻。是诚何心哉。夫以其立己而德之。古或有之。而史书讥之。后世议之。以 殿下之方寸湛然。有何一毫彷佛于是者耶。况定策一事。只是 两宫盛德事。何与于诸臣之事。虽或与之。只是为 宗社计而已。本非私于 殿下者则忠与不忠。非所可论也。又况义渊等。只是为 殿下讨逆而已。此何与于定策事。而必以为此藉口之资何哉。此不过欲以此胁持 殿下。使不得措手足耳。此辈胁持 君父。使不得措手足者。已成其习。至于今日。犹莫之悛耶。臣等伏读 圣教。至以每闻此言。宁欲溘然为 教。呜呼痛矣。为人臣而使吾 君至于如此。而能得不罪乎。虽磔其肉而夷其族。曷足以副其罪也。呜呼。权柄之移于下久矣。惟天以智勇锡我 殿下。盖欲使 殿下揽既颓之纲纪。安几危之 宗社。其意岂偶然哉。今 殿下不思所以奉答天意。委靡不振。乃至于此。因灾求言。未免为徒应故事。则虽日下十札。不足为修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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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可胜惜哉。可胜叹哉。臣等俱以草野微贱。亦尝沐浴我 圣考遗泽。目见 主势益孤。凶谋罔测。不忍袖手旁观。乃敢出位而言。 殿下以臣等言为可。则请亟正诸贼之罪。以谢义渊等。如以臣等为党于义渊。则臣等请同被其罪而不辞焉。呜呼。使臣等今日进言。明日就戮。是亦吾 君之赐也。此臣等之所大愿也。臣等愤痛积心。言不知裁。只有相率涕泣。恭俟处分而已。臣等不胜痛迫祈恳之至。
代三道儒生。请追崇 孝庙。配食以文正公宋时烈疏。
伏以天下之义。莫严于春秋。春秋之义。莫大于尊攘复雪。此则人之所以为人。国之所以为国。而不可一日无者也。惟我 太祖之所以开国。我 列圣之所以承家者。惟此而已。乃若 孝庙则当天地翻覆。义理晦塞之后。克以明此义于天下万世为己任。虽天不欲治。大勋未集。然其风声所暨。足以有辞。至今东方上自公卿。下至韦布。犹能知有此义而诵之。无是吾其左衽矣。然而时世寝以远。人心寝以忘。诵之虽不废。听之益可厌。于是有横议处士倡为异论曰。句践诈矣。延广狂矣。其徒继而为之说曰。空言无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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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传。别成义理。几使半一世人浸渍于其中。而不复有诵 圣祖之大义者。可胜痛哉。夫此义之在天地间。如日星焉。终不可灭。而有时而晦暗者。有物蔽之也。一去其蔽。则焕然复明耳。今者邪说充塞。此义不明。 殿下独不思所以明之乎。臣等尝闻。 殿下于臣下之死于此义者。莫不 旌褒而表章之。此岂特慰其忠魂而贲其后昆而已哉。盖将因此而欲明此义于一时也。在臣下犹如此。况于 圣祖有可以因此而益明此义。则尤岂可不思所以尽其道乎。臣等伏闻有以 孝庙尊号为言者。自 上令群臣会议。臣等于是不觉踊跃攒祝。以为既晦之义理。因此而可明。方肆之诐淫。因此而可熄。 宗社之庆。臣民之福。其不在此。俄而闻群议不一。遂至寝阁。臣等又不胜扼腕愤痛。直欲狂叫而不能已也。其时议者之言。臣等亦略得而闻之。请就其中数语而对辨焉。议者曰。既定世室。不必追上尊号。臣等窃谓 太祖创业垂统。尊为万世不迁之位。则虽微追谥。岂不足昭揭无穷。而先正之所以力请。 圣上之所以亟举者。其意盖以为不如是。则无以铺张 圣祖尊攘之功。称塞后民钦崇之意也。今于 孝庙。又何间焉。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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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已上之谥。无所不该。臣等窃谓孝字。其义固至广矣。惟至广。故异于专指。至若武字。 列圣尊号。亦多有之。未见其包括春秋大义。则此二字恐有未尽著明者。臣等以为必如 太祖之正义。 殿下之显义。然后方可以形容 圣祖之德业也。议者又曰。 殿下既勉受而推而上之。无乃未安。臣等窃谓此言极为未安。惟我 列圣。孰非持守此义。而若以时言。则皆平常无事之时也。故后世无所称述焉。惟 太祖当丽氏用夷之馀。克明此义。故为大焉。惟 孝庙当蛮夷猾夏之后。克明此义。故为大焉。惟 殿下当时世寝远。人心寝忘之际。克明此义。故为大焉。前圣后圣。其揆一也。然而我 殿下之所以为此者。实继述我 孝庙志事。则其本实自 孝庙始也。称扬之举。宜无异同。苟有人心者。孰敢以为 孝庙不必追上尊号。而特因 当宁事。为此追上云乎。伏况 殿下勉受尊号。夫岂乐为侈夸哉。盖欲明此义于一时也。今臣等必欲追上 圣祖尊号者。非敢谓 圣祖德业。必待是而后益光。亦惟曰将以明此义于天下万世也。而今之议者。以是为未安者。抑独何哉。臣等窃观近日有一种强为清议者。曰此事 上所乐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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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是论者。终近于谄。一人唱之。举世风靡。莫敢自异。是以当其献议也。虽平日慨惋者。亦莫不折而入于彼。呜呼。此而为谄。则先正癸亥之疏。亦出于谄耶。其不出于谄决矣。而今若是者。岂有他哉。惟有受病处故也。 殿下试思之。宣举文集出后。朝廷景色何如也。宣举之用意排布。讥斥大义者。一开卷可了然。而居可言之地者。皆心非而口不敢言。有一乡儒出万死为一言。则莫不且喜且愧。冀幸 处分之明快。及其党人恐动之言迭出。而 圣心不能无挠沮。则又皆惶怯疑虑。恐或染球腻。遂群起而斥之。其于宣举文字。则必曰挨逼。曰妄发。曰僭谬。而终不敢下诬辱二字。至于惩讨之典。一皆出于 圣断。而廷臣惟退坐观望而已。观乎此。可知其受病已痼矣。宜乎其持难于此事也。臣谨按先正癸亥之疏。有曰。记曰国奢示之以俭。夫俭之为德。不可一日废。而独于国奢之日。尤不可废者。盖圣人观时制义。各有其道。则今世之所当示者。果是何道也。事有至小。而所关至大者。况以 宗庙之重。而深明此义。则虽隶台下贱。其有不知者乎。呜呼。先正此言。其亦出于哀痛之至乎。 殿下试思之。今日义理之不明。人心之陷溺。视癸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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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哉。臣等谓今日观时制义之道。不外乎益明此义。而其所以明此义之道。亦莫大乎克完此事。 殿下试以臣等之言。更询于在廷。就其条列。一一覆议。则当时献议者。虽欲强为之说。恐不可得矣。然后亟举缛仪。追上美号。形容 圣祖德业。暴扬春秋大义。则其为 圣祖臣子者。孰敢不观感而知自新乎。如是而人心或有不正。邪说或有不熄者。臣等请伏诬罔之诛。抑臣又有说焉。 圣祖志业。既如是皎然。而其所与同德者谁也。其非先正臣文正公宋时烈乎。惟天既生 圣人。以当一治之几。则不得不又畀同德之臣。以了其事。是以 圣祖潜邸时。已与时烈。风期暗合。 御极之初。首先礼致。摆去后世君臣之仪貌。悉以心中所欲为者。敷告而责成焉。先正由是感激。直以身担当而不辞。其君臣之间。相与密勿谋猷者。至今追想。犹足以使跛躄增气。呜呼盛矣哉。生民无福。遽有己亥。先正亦知天定之不可胜。而顿无意于生世矣。然 圣祖既以明天理正人心为己仕。而亦以是付托于先正。故先正虽于攀髯之后。亦不敢不力。惟恐或负 圣祖所付托。是以见邪说害大义者。必瞋目张胆。出死力以攻之。观乎其遗疏。可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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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矣。然而一种人恶闻此义。遂闯起而显斥。不惟显斥先正。并与 圣祖而暗贬。由是先正之道不行于世。而 圣祖之志业。无以昭明于后世。呜呼可胜痛哉。韩愈曰。不塞不流。臣等则曰。不流不塞。何也。先正之大义不流。则今日之邪说不塞。今将若之何流之也。莫如尊先正以配 圣祖。使一世人。晓然知 君臣之为一体而已。臣等伏睹。近日以来。我 圣上于先正。其所以尊尚之者。至矣尽矣。独于配食一事。阙而不举。此则群臣之过也。见今跻配 孝庙之庭者。非无一代名臣硕辅。而若其奉承 圣祖大志。担当 圣祖大义者。恐无出于先正之右者。世之议者。或以为先正之死。不在己亥以前。不可追跻。此有司常规之言。非通达大体观时制义之道也。臣等死罪死罪。区区苦心。惟欲为明大义熄邪说之一助焉。伏愿 殿下亟恢 圣断。毋拘格例。俾两件大事。一时并举。则臣等虽万死。无馀憾矣。臣等无任激切祈恳之至。
代搢绅辨 圣诬疏
伏以日月不居 因山奄过。伏惟我 殿下孔怀之恸。何以自抑。仍窃伏念。我 先大王百行纯至。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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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名。而惟友爱一节。尤非后世人君所能及。其于 殿下。初无物我之心。乃以 嗣服之翌年。早定 储位。以系亿兆之望。此岂特仰体 圣考之遗意。亲承慈殿之明教而然哉。盖知 殿下之必能光 祖宗而裕后昆故也。其所投遗。至艰而至大。不知我 殿下将何以答其盛意也。臣等仄闻。我 殿下自 大丧之初。哭擗哀痛。一如庚子。大小物事。必以 躬亲。殿下之为 先王。务欲自尽者。已无容议。及见近日圣批。屡以尧舜之道。孝悌而已为 教。臣等于是。益知 殿下从事于斯。实下功夫者。盖有素矣。苟以是心。为出治之本。则何患乎尧舜之不若乎。臣等钦颂抃祝。只愿少须臾无死。获见光被风动之化也。虽然。帝王之孝悌。与匹庶有异。惟以继志述事为重。今者圣考盛德之事。为群凶所点瑕。 先王至善之志。为群凶所掩翳。 殿下犹不能辨白而扬扢之。臣等窃恐 殿下于继述之道。犹有所未至者。臣等请追诵二圣之志事。仰赞 殿下孝悌可乎。呜呼。昔我 圣考洪功盛烈。史不胜书。而当时 徽号。必以显义光伦四字上加。而不得辞焉。盖义者。是何义也。即 太祖所以立国。 列圣所以承家。 孝庙所以明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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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屦既倒之后者。而我 圣考乃能存之于岁月寝久。人心易忽之际。所谓天经地纬千万世大一统之义也。伦者是何伦也。盖指甲戌之光复。辛巳之诛讨。所以为人伦之至者也。自群凶当局以后。贬辱秉春秋之先正。崇奖诬 孝庙之俘虏。至以 圣考末年遗训。或谓之出于浸润之谗。或谓之非 先王之本意。至于辛巳 处分。何等严截。而或谓之不免疑惑。或谓之 微意可见。从头翻覆。无复馀地。噫嘻痛矣。显义光伦四字。至是而归于何地。 殿下念及于此。宁不饮泣而茹痛乎。然而因循苟且。不思辨白之道。何哉。惟我 先大王自量疾病之难强。嗣续之绝望。乃亲承 慈圣明命。手书 殿下爵号。 面付大臣。以定大策。其光明正大。从容缜密若是。而凤辉以为强迫催督。忙急草率。末乃结之以自今以后。必断自宸衷。此则盖言自今以前。非断自 宸衷云矣。至若代理之 命。实 大圣人权时通变。出寻常万万。而式遵丁酉故事。则本非可惊可疑之事。其时屡度 下教。可见 疾患之难强。而反谓之出于激恼。泰恒则比之乙酉之事。世良则敢为二日之喻。直以阴移天位断之。至于 教文而遂以一札。图得于 重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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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断案。使我 先王至公至正之举。归于不明可疑之地。伏想 陟降之灵。亦必痛恨于此辈矣。 殿下念及于此。宁不怵惕于中心乎。然而糊涂弥缝。不思扬扢之道。何哉。今以闾巷匹庶论之。其父兄有好心志。好事业。而为人所訾毁。则亦必雠其人。而思所以暴白。今 殿下以堂堂一国之主。自勉以尧舜之道。独令 二圣之志事。不得显扬于后世。可胜惜哉。或者 殿下犹未能尽烛此辈之心肠。而为其所误耶。臣等请溯其源而悉陈之。盖 圣考之所秉执者春秋。而此辈实春秋之反贼也。 圣考之所扶护者伦纪。而此辈实伦纪之罪人也。由是 圣考严斥而峻防。不啻如惩荆舒而遏猃狁。此辈自知其罪。千方百计。终无以售于 圣考之世。于是暗与己巳馀孽。合其声势。戴得 先王之私亲。为其后日之孤注。殊不知我 先王。但知有 三圣母。不知其有他。而妄自揣度。只待一日欲先效其私忠。则不复知有君臣父子之义。丁酉未安之 教。旋即悔悟。而群起迭出。龂龂不已。疑怒我 圣考。无所不至。及其 代理 命下。则乃欣欣相贺。溢于色辞。惟恐其事之不张大。 殿下试想当时景象。一何与辛丑时相反也。且泰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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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佐于 圣考。末年屡召而不起。至 先王嗣服之后。不勉而自出者。是何义也。以为 圣考严教。未及开释。故不敢出仕云尔。则 先王亦何尝以此事开释于渠辈乎。奎瑞则辛巳以后。奉身而退。终 圣考之世。未尝以一言自暴其本意。至 先王之时。始言出处本末。自许以见几而作。至自比于薛瑄。庚子则不肯入临。而今则必欲一拜于 殡殿。至终以军𠷢从事。忽又无端却走。若将浼焉。渠辈所谓领袖者如此。则其他又可知矣。呜呼。先王即 圣考之子也。殿下即 先王之弟也。为臣子者。惟当以事 圣考者事 先王。以事 先王者事 殿下而已。今此辈之必欲分而二之者。何也。父子而尚欲分而二之。又何惮于兄弟之间哉。然则 殿下之受困于此辈固也。无足怪也。古之人追先帝之遇。欲报之于陛下。今之人追 圣考之怨。欲逞之于 殿下。呜呼。是诚何心哉。盖亦有不得不然者矣。最初一嫌字为 殿下之祸根。而在此辈。已成不可两立之势。则此辈之所大恐。又不止于摈不容如 圣考时而已。当时此辈之视 殿下。不过一 王子耳。自以为处置极容易矣。然毕竟天之所命。不以人众而见胜。 殿下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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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贰极。则此辈之心益急矣。何暇顾名分之可畏也。始欲疑乱沮戏于定策之日。末又恐动胁迫于 听政之初。犹恐其不逞。则七人之疏。于是乎出。而呼吸之间。阖辟随意。内应外合。神鬼莫测。未久而尚俭事又出矣。 殿下于其时。只知有一二宦寺所蹴迫。而何能知外面有许多尚俭为其谋主也。臣等闻尚俭。即宁边所产。而镜贼为宁边府使时。一见而知其为奇货。遂率来于京。养育之教授之。以成就之。卒乃收效于一疏。其缔结指使之迹。已不可掩矣。又闻尚俭籍产时。有一册子。盖如日记者。至今藏在户曹云。若一经 睿览。则和应矫伪之状。必有现发处矣。然此岂一贼镜之所为。其时在廷者。盖莫非尚俭之外援也。宫中之事。虽非外人之所敢知。而若其符验之著于外者。亦有一二事可以證之者。其时 殿下。进不得伸诉于 大朝。退不得自便于 私邸。计无所出。乃 召群僚而 下询。则其苍黄窘迫何如。而必欲徐待明朝者。何意也。及其出付而不即举行。使两婢自毙者。何意也。尚俭处不问缔结之谁某者。何意也。梦祥之大抵相符。而不复鞫问。止请窜配者。何意也。内而尚俭馀党。外而按狱诸臣。犹有存者。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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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覈出而诘之也。至如 慈圣谚教。必出于变生目前。迫不得已。而独自开见。旋即封还者。又何意也。此则不难知矣。方其谋危 殿下也。所惮者惟 圣母在上耳。于是封还 谚教。以示必不奉行之意。使我 圣母不得运用于祸变之际。然后欲售其计耳。天佑我 宗祊。尚俭之计。不售于内。则虎龙之变书。又出于外。而究其宗旨。实自七人疏冀显二字出来矣。从古乱贼。指不胜屈。欲引古事。何处不得。而特拈出此二字者。盖用挟太后行鸩弑者也。此其变书之来脉。而犹恐其未尽彰著。又于 教文中申言之。虎,镜两贼之相为表里。既如是明白。而 殿下亦既洞烛于究问两贼之日矣。然始出冀显二字者。岂特一贼镜而已哉。今六人者在。 殿下何不一问此二字主意也。且虎贼既以不忍闻之说。构诬 殿下。则当时按狱者。不思明覈而痛辨。使中外晓然知 殿下被诬之状。而乃以语逼 东宫者。并不书出为请。使殿下久处于不黑不白依俙黯黮之地。其言虽似顾护 殿下。其意实欲 殿下之无以自明也。然则非虎龙诬之也。实诸臣诬之也。殿下何不以此一问于按狱诸臣也。且两贼之诬 东朝诬 殿下。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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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勋。何以为忠。噫。煌煌铁券。历历铜盘。臣僚环立。鬼神森临。 殿下此时跼蹐在座。何以为心。臣等不能以此时刎颈于坛下。以明我 殿下之冤。臣等实有愧于孟尝之客矣。尚何言哉。尚何言哉。镜贼则特不加一勋字耳。推奖之超擢之。一岁中。至上卿之列。彼其所欲。无不厌足。渠则自詑以洒落君臣之契。而岂我 先王之意哉。此辈仰一镜如泰山北斗。莫不奔走下风。一听驱使。及其败露之后。乃自言臭味之不同。至以猥琐之嫌。胪列于 殿下之前。其谁欺欺 天乎。夫所以扬彼者。乃所以抑此也。 殿下为此辈所抑。今几年矣。伏想 殿下何尝一日能安于梦寐乎。 殿下嗣位之日。即此辈伏法之时。而 殿下只知有一尚俭。而不知有百尚俭。潜伺于 殿下之左右。只知有一一镜。而不知有百一镜。布列于 殿下之朝廷。因循假借。不思惩讨。故此辈无所畏忌。益肆馀毒。或以为有何嫌忌。或以为不免后世疑惑。乃以不可疑之事。敢疑不敢疑之地。夫以其立己而德之。古或有之。而史策书之。后世议之。以 殿下之方寸湛然。有何一毫彷佛于此。而敢为虎,镜二贼所不道之语耶。况定策一事。只是 两宫盛德事。何与于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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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之事耶。臣等伏闻 殿下至以每闻此言。宁欲溘然为 教。呜呼。使吾 君至于如此。而能独不死乎。此辈之谋危 殿下。自始至终。脉络相连。一节加于一节。而论其先下手者。即耇,辉两人也。而 殿下不能劈破源头。乃以两大臣断断无他。予已详知为 教。或者 殿下欲效 孝庙之于故相臣李敬舆故事耶。此则有不然者。盖我 仁庙之舍嫡孙而立 次子。乃一时之权也。敬舆之所争。乃万世之经也。惟其一心。只欲守经。无甚么意思。故 孝庙知其精忠。首先擢用。托以鱼水之契。于休大哉。 大圣人至公无私之德。又何间然。惟我 先王既无嗣续。又有疾患。则建 储之请。安得不早。而 三宗血脉。惟 殿下一人。则历数之归。更无可议。况 名位已定之后。异于 询问始下之初。而耇,辉独敢为沮败之计。此岂可与敬舆故事。比而论之哉。 先王若有嗣续。则凤辉可谓立节矣。 先王果无疾患。则泰耇可谓不贰所事矣。不然则为逆而已。在所必讨而已。以 殿下之明。何不早辨于公私忠逆之分。而乃许以断断无他耶。夫疾病之来。虽大圣人所不能免。惟我 先王之有疾患。本无损于 盛德。则有何可讳之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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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辈必欲讳之者。何也。盖以 先王为无疾患。然后方可以建 储为不当。而逼 殿下于罔测之科耳。先王所患。只是有妨于酬应。本非关系于脩短。若简其事务。以养心神。调其脾胃。以进饮食。则南山之寿。宜无不可。而当局者始既讳之。不思颐养之道。及其日增月加。终难掩秘。则乃妄希一时之效。不顾根本之忧。一听狂医之言。连进峻攻之剂。以致胃气先坏。真元潜铄。终贻臣民无穷之恸。彼妄医者。实 殿下不共戴天之雠。而罪止于编配。此何足以泄神人之愤而慰 宗庙之灵哉。今日廷臣不能终始执法。必讨乃已者。无乃讳疾之义。牢不可破。并与用药始末而欲讳之耶。不然则必有所以然者矣。光佐之罪。与公胤无异。而今日廷臣。只知有光佐。不知有 君父。则此辈固不足以义理责之。而所可惜者。 殿下于大臣。惟以容护假借为务。目见其侍药不谨之状。而犹不能明正其罪。则向者谋危 殿下者之尚逭刑章。固其所矣。呜呼。此辈之行胸臆。亦已久矣。欲书其罪。罄竹难尽。而臣等急于为 四圣辨诬。他不暇论。殿下试以臣等之疏。逐节 澄省。则鬼蜮之情。必莫逃于 神鉴之下矣。 殿下虽欲以自己事。一味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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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安而受之。独不念 二圣志事之无以显扬于后世乎。况我 慈圣受此厚诬。必无乐乎含饴。则 殿下将何以养其志乎。臣等僭妄。或者 圣意以事关先朝。不欲遽变而然欤。臣等于此。亦有说焉。今若以教文等事。谓皆出于 先王之本意。则臣等死罪。将置 先王于何地也。 殿下以 先王之弟。履 先王之位。将欲置 先王于有过之地耶。抑欲置 先王于无过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于无过之地。则莫如先讨此辈之罪。以明 先王本意之不如是而已。伏乞 圣明。益加 睿念。徐究本末。可问者问之。可诛者诛之。特下 明命。备言前后事状。俾中外。咸知圣考之事光明洒落如是。 先王之志公正真实如是。然后 殿下为人子为人弟之道。于是两尽。而尧舜之治。不外乎是矣。臣等俱以 圣考遗臣。数年以来。目见 殿下危逼之状。腐心痛骨。宁欲无生。而形拘势禁。无地自效。屏息匿影。苟全性命。今赴 大葬。重入 城阙。瞻望 象魏。不胜忧恋。乃敢相率封章。以冀 垂察。而愤痛积心。言不知裁。并乞 天地父母。哀矜而恕谅焉。臣等无任情穷势急激切崩迫之至。
西斋集卷之四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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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疏后。因 严教引避启。
臣猥以无似。新入言地。追先父未究之志。感 圣明不弃之 恩。欲以一言。小效其责。今日即 君臣交接之初也。窃自以为 圣明在上。何事不可言。何言不可尽。臣以是狂喷乱呼。无所裁择。妄言之诛。臣无所逃。恐惧悚蹙。恭俟 严命。及承 圣批。十行谆谆。逐条辨论。虽朋友之间。接膝而话。无以过此。顾臣眇然微末。何以得此于 君父。臣奉读再三。不觉感涕之随下也。第其中不能无讶惑者。臣所论第一条中。一乱一治之说。只是泛论时运而已。何 殿下看得太深耶。自有天地以来。言治世者。宜无过于帝尧之时。而特以其有洪水之害。故孟子乃拟之于一乱。此何损于尧之盛德也。惟我 先王本来盛德。固无容议为。而当时群凶。矫诬浊乱。擅行杀戮。言其害则甚于洪水。论其时则盖亦百六之运也。 先王未及拨乱反之正。而乃以丕丕责。遗之我 殿下。臣之以一治。勉我 圣上。不亦宜乎。夫乱之一字。古今人臣之戒其君者。莫不用之。使臣进言于 先王。亦安得讳此字。此实从前凶党之所藉口。而 殿下助之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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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征伐云云者。臣亦有说焉。 殿下其以辛丑以后事。谓皆出于 先王之本意耶。或不允而为允。或无发落而有发落。直以出于渠辈之口者。依俙作 上教。一唯字一依字。都无难事。于是刑人杀人。都不关于人主之事。此则国舅屡言之。其时史官。亦追论之。非臣之臆度而创说也。况最初备忘之出于尚俭之手。中外之所共知。尚俭虽即诛死。安知其后不有他尚俭耶。此事正宜劈破。而 殿下则每欲掩覆。何殿下拘于细节。而忽于远图。至此之甚也。呜呼。当时事可胜言哉。颠覆 圣考之成宪。屠戮 圣考之遗臣。崇用谋危 殿下之贼。颁布诬辱 殿下之文。若以此等事。谓皆出于 先王之本意。则其贻累于 先王。当何如哉。然而 殿下未免为凶党馀论所挠夺。以讳疾为第一义理。欲遂以钳人之口。一时之口。虽可钳。百世之史册。其将如之何哉。且 殿下每以吾心泰然为主。此臣之所未敢知也。当其时 殿下于自己之祸福。虽能泰然。其于 宗社之存亡。亦能泰然而无所动念乎。事关 宗社。则 殿下宜不得辞其责耳。为 宗社讨乱贼。非 殿下之私事。又何泰然不泰然之可论乎。至于宦官事。 殿下既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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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人。则臣何必强谓之必有也。况又于廪食一事。亦可见 殿下爱弊裤之意。向臣之所忧者。至是而不复有矣。虽然。廪食之说。臣疏既有则可也三字。盖言此事则容或可也。而因仍假借则大不可云尔。本非请之之辞。而 圣批乃以非平日之予意为 教。臣之辞不达意。亦可见矣。臣方诣台引避。未及传启。而即又伏见 下政院备忘记。责臣罪臣。极其严峻。臣于是错愕失图。不知置身之所也。呜呼。天不欲平治我 国家耶。是何 圣心之未易开悟也。今 殿下以为处分既定。是与非不可谓不正。以臣观之。 殿下自临御以来。何尝有一二 大处分。可以大惩畏凶党。大镇服人心者耶。 殿下每以首诛镜,虎两贼。谓之天讨已行。而若泰耇之说出一嫌字。为 殿下祸根者。与凤辉之危动已定之 储位。并诬我 慈圣者。其馀缔结逆俭。主张阴谋者。左右观望。坐视成败者。尚不得各以其罪罪之。若是而尚可谓 处分已定乎。 处分如是模糊。则是非又安得大明。且殿下又何必是非云乎哉。四大臣为逆也则耇,辉为忠。四大臣为忠也则耇,辉为逆。一忠一逆。自有定形。不可易也。 殿下既以四大臣为忠。而 褒之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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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则是知耇,辉之真为逆也。既知其为逆而不以逆治之。欲以区区言辞分辨而定其案。看作党论中寻常素有之是非。此可以绝后世之疑惑乎。 殿下固不免有务胜之病。多少罅漏。莫非从此病中出来。此臣所以反复仰戒者。而今 殿下乃反以务胜责臣。今日为 殿下台阁。不亦难乎。 殿下又以此等言不欲闻为 教。呜呼。从今以往。 殿下虽欲闻之。其可得乎。臣草草一言。不足以感发 圣心。致有此 严教。使一时居台阁者。因是而日益解体。则此又臣之罪也。请 命递斥臣职。
拟论辛丑十二月初六日除授人。仍请 命改正诸人职名启。
向来群凶之缔结逆俭。矫伪幻弄之状。业已 圣明之所洞烛。而其中尤可疑者。辛丑十二月初六日事也。其许多除授之非出于 先王之所知者。亦有一二事可为證验。逆镜之吏参。贼徽之平兵。其所排布。一如其愿。宇宽之招。既凿凿有据。则其他各人。莫非此类。及今荆佐廷玉。亦不敢讳其镜,徽两贼与逆俭谋议之迹。则宇宽之言。益不可归之虚罔矣。执此究之。则其时群凶所受之职。即一宦官之所授也。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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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本源之道。不可不先正头颅。请其时初头除授人职名。 特命改正。
拟请壬寅捕厅从事官及当该军官。拿鞫严问启。
壬寅诬狱时。群凶之执以为赃物者。剑也银货也。至以搜得二物。为两捕将录勋之资。则其作为大机关者。必有所以然矣。剑事自已落空。不必更问。而至于银货事。称以搜得于德寺者。极涉异常。假令白望真有埋此处之事。渠既不直告而指示。则捕厅虽善于讥诇。何由而知之。直走而取来。如取自家物耶。又安知其搜得者之非埋寘者耶。至今传说多端。疑惑转甚。不可不一番明覈而处之。请其时捕厅从事官及当该军官。为先拿鞫严问。
拟论某人启
知人则哲。惟帝其难。是以自古贤君哲辟。莫不慎之重之。不徒取其名。亦必核其实焉。世有一种人。最难知而易见欺者。行己则乍阴而乍阳。出言则半白而半黑。徘徊于是非之间。顾瞻于进退之际。骤观之。若平恕君子。其卒也与小人同归。若此者。朱子所谓真小人也。然而此等人。必易售于一时。为害于国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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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也。惟能探得人主之意。善为迎合故也。今之时。亦有其人。即某是也。观其貌则端(缺)可爱也。听其言则谨厚可喜也。其知亦能卞忠逆。不欲陷于千古恶名矣。是故。当群凶秉国之日。小事则姑从之。大事则巧避之。稍示自异之色。以为后日之地。方其被驳于凶党也。其心必不以即今之见斥为戚。而以他日之收报为幸。此其心果为国乎。为身乎。果为国也。其时虽不得柄用于朝。亦颇异于一边人之死者死窜者窜。馀者惴惴不保朝夕者矣。何不以此时出万死为一言。以扶几亡之 宗社乎。惟其为国不如身。故随时俯仰。巧占便宜。当小人之时。则犹恐得罪于君子。不敢为索性小人。当君子之时。则又恐见祸于小人。仅能为半截君子。 殿下若究其本末。可知其为人矣。然而特以一时务荡平之故。姑取其摸棱而擢用之。彼则妄揣 圣意。无所忌惮。始登 筵席。首救光佐。若光佐者。比之辉,镜之挺身。与 殿下角立。决死生于一胜负者。固有间矣。盖其平日所揣摩者。不过曰辉,镜事成则同享其厚利。事败则独免于逆名而已。于是吹嘘声势。逡巡观望。佯若自异。夫身为大臣。忘君负国若是。而能免于诛死。古今宁有是哉。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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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为其所欺。每以彼善于此为 教。故今日相臣。乃敢以百口保之。此臣所谓迎合者也。不然。平日气味有相合者。不得不如是耳。自是之后。一种失志之人。自以为与辉,镜稍异者。其类寔繁而幸免窜逐。屯聚 辇下。百般揶揄。日夜望其引用。向者纷纭而起者。岂其无所恃而然哉。果然请释远命,真淳等。而其渐已见矣。臣恐他日开门纳贼。误 殿下国事者。必此人也。昔在甲戌。一九万倡为邪说。遂成辛壬之祸。不图今日。又有传法之沙门。呜呼。岂天不欲平治我国家。故生此等人于更化之初乎。谚曰。不见其形。愿察其影。伏愿 殿下。先事而虑。早为之所。
西斋集卷之四
 供状
  
戊申供状
白等矣身。虽甚无状。亦尝出入 侍从。粗知事 君之道矣。吾 君既命之死则不敢尤。况敢违拒乎。第传旨中。诬辱 先王一节。千万暧昧。故欲为一言而死。敢为拒逆是白如乎。矣身千万暧昧之状段。矣身自矢于心。事 君尽道。不顾一身之祸福。实平生所蓄者。故及为台谏。乃首陈一疏。欲为 先王洗积久之诬。为 当宁严讨复之义。若其第一件事。不过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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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治乱。以明 主上为责之重而已。从古说兴亡论治乱者。岂可胜数哉。谁知治乱两个字。终为 圣世杀谏臣之资耶。凡文字有主客轻重之分。矣身疏中。既曰当一乱之后。任一治之责者。尤岂可云云。今此句语。其主与重。在上段耶。在下段耶。不过以一治之责望我 殿下。故偶然并举其对句。此则读孟子口熟之故也。此何有深意于其间而然哉。及夫 圣上拈出此一句。 诏之以不称量。则矣身避辞。不得不略论其时党人矫诬浊乱之状。以为一乱之證。此正孟子以洪水故。拟一乱于大尧之世。矣身此语。亦何损于如大尧之 先王之德哉。夫气数所关。变易无常。一代之中。亦有一治一乱之可论者。惟我 先王新即位。首诛重遇。使己巳馀党。不得售其计。此时则当属之一治矣。及夫 圣疾渐加。而妖婢凶宦。用事于中。逆镜贼虎。合谋于外。一反圣考之处分。大杀圣考之遗臣。至使我 殿下。几不保于危疑之际。此则不得不属之于一乱矣。若使 先王。圣体康复。宝算绵长。则济其乱而为治。只在一转移之间。若此则谁敢不以一治归之哉。呜呼。上天不仁。不假 圣寿。使 先王不及自为。而乃以一治之责。遗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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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惟我 殿下。若大奋发大洗涤。用挽回世道。则后之议者。当以一治归之。若姑息苟且委靡不振。一如其时而止。则亦不过归一乱之世。其时则将乱将治之几也。矣身安得不以一治。勉我 殿下哉。此矣身所以为一治之说。而不自觉其陷于死罪也。一乱字也。而归属处。各自不同。今有人为言曰。昏乱淫乱。则此从君德上言之也。此果逼于 君上矣。若有人论说往事。而曰小人浊乱朝廷。曰谮言眩乱君听。则若此者。亦可谓为其所浊乱所眩乱。当为何如主云。而亦可以诬上断之耶。矣身疏语。只论臣下浊乱之状而已。本非从 君德上说去。则诬辱 先王四字。岂非千不近万不似者乎。而今之为言者乃曰。直归之于昏乱之主云。 圣上所谓非徵夏诬之。实渠辈诬之云者。其可谓不易之公案。又恐一乱之一勾语。甚孤单。不足以證成死罪。则乃复拈出拨乱二字。以为辅翼。夫必欲杀之。一个乱字足矣。何必为两个乱字而后足耶。拨乱反正一句语。世多有用之者。凡事之不好底。改为好底者。皆用此文字矣。李巨源用之于辛壬变更之后。则世无疵之者。矣身用之于责勉我 殿下之语。则必欲置之极刑。呜呼。同一非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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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意。而用之于 肃庙。则不罪而宠之。用之于 先王。则罪至于死。识者固已疑 圣世之刑政矣。今此拨乱一句语。亦同也。而彼此论罪。何其悬殊也。世降俗末。忌讳多端。嫌碍益广。今之为奏御文字者。必昼思夜度。横看纵读。或究字义之傍出。或虑出处之不好。涂之又涂。削之又削。屡易纸而后可。矣身窃尝心笑之以为 圣明之世。安用此过虑。不图今以一句语。至于此境。从今以往。为奏御文字者。必以矣身为戒。将无所不用其极。欲以中兴勉于君上。则恐人之将曰兴者亡之对也。有将亡然后为中兴。是指 先朝为将亡也。至于转危为安。倾否回泰等。恒用文字。亦不敢用之。若此不已。则惟缄口结舌。焚毁笔砚。然后方可免于诬上之科。不然则出言成章。谁能免于诬上之罪哉。从古谗人。摘抉文字。构成人罪者。虽或有之。岂有如今日台启之不成说者乎。矣身出身虽久。从仕之日无多。至于是非之场。倾夺之际。本不足有无焉。则虽党人之熟于杀人者。于矣身何所甘心哉。盖最初备忘之出于尚俭之手。中间威福之或不出于君上。即中外之所共知。而矣身疏出后。 圣上始为分明下教于筵中。于是渠辈之头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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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而百世之公案可定矣。党人安得不嫉矣身如仇雠。而犹不敢以此一节。请鞫问矣身者。盖恐矣身三寸舌之犹在故耳。直欲以一乱字。模糊杀得。以钳制一时之口耳。况杀得矣身。然后两大臣。方可以次第杀得。故先从易处下手耳。似此为计。路人亦知。岂 圣明有所未尽烛者耶。盖党人前后胁制之言。足以误 殿下故耳。其言曰。如此如此。则后世将疑 殿下。忽于为 先王之道。曰如此如此。然后 殿下为先王之道。至矣尽矣。由是 圣明不得不有所挠夺。宁遂杀一不辜。以谢众口耳。矣身死而 殿下为 先王之道由是益光。则是矣身之死。有益于国家。而无憾于天地。然矣身窃恐 殿下为 先王之道。在乎讨当时群凶之矫诬 先王者。不在乎强杀为 先王卞诬之矣身也。矣身之罪则有焉。身为台谏。不能明目张胆。亟讨群凶之矫诬 先王者。以慰我 先王陟降之灵。此则矣身之罪也。以此罪之。矣身敢不含笑就刑。若以诬辱 先王为罪。则虽断其舌。刳其腹。碎其骨为灰。当风而飏之。矣身万万不服其罪矣。矣身一死则决矣。以刃与挺。非所敢择。而但其所不服者。惟诬 先王之目耳。昔苏轼于馆试策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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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欲法仁宗之仁厚。则患百官有司渐至于媮。师神考之厉精。则恐监司守令流入于刻等语。当时台谏。论之以讽议先朝。罪将不测。夫媮与刻。专指其时臣下而言。则此何干涉于仁宗神宗两朝。而其时台言如此。甚矣党人之好构成人罪也。向非宣仁在上。照烛而保全之。轼安得免身首异处乎。今矣身不幸类是矣。论斥其时臣下。而乃谓之诬辱 先王。矣身不知专归罪于臣下。欲置 先王于无过之地者。为诬先王耶。欲自逃其罪。不顾贻累于 先王者。为诬 先王耶。如矣身疏贱者。虽不足道。如彼国舅者。独何心肠。欲诬 先王。而为前后疏若是班班耶。以此推之。矣身之言。可谓为 先王辨诬。不可谓诬 先王也。矣身前后未尝一登 天陛。获近 耿光。使吾 君。终无以知矣身之为何状人。此其为恨。当不与骨俱朽矣。至今区区所望。惟愿 圣明。更取矣身疏避。反覆阅览。究其语意心术之如何。如有可问者。 亲鞫而严问之。则矣身当一瞻 天颜。尽吐胸中所欲言。以毕平生愿忠之忱。然后退伏刑章。则矣身方可以无恨矣。呜呼。死者不可复生。杀人之事。本自不轻。况杀谏臣。尤非顷刻间容易之事。古今天下。宁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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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问。而径为结案者乎。矣身不得已为此拒逆者。非敢为死中求生之计。亦冀 圣朝慎刑之道无阙。而矣身愿忠之志可毕也。古人有尸谏者。矣身即一未冷之尸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惟我 圣上。勿以罪人之言而忽之。则矣身虽死。无所憾矣。顷日矣身之子击鼓也。既入差备门外。击器声出之后。掖隶捉付兵曹。则兵曹不为草记。无端逐出。如是者三。然后始为得达。此实三百年所无之事也。此辈拥蔽之习。犹莫之悛如此矣。今日此言。亦安知不为中间掩置。如向日鞫厅之为乎。万万冤痛是乎置。相考 处置。教味白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