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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湖集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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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湖集卷之三
 书
  
渼湖集卷之三 第 56H 页
答松岩李公(载亨)
梦寐所不到。张生闯然入户。传致下赐手帖。仍道起居之详。忽不自知塞北之在千里外。而恍乎躬承德仪声容之盛也。未审春寒。道体神相益福。元行粗保亲旁。随分读书。去冬迁先祖先父先兄三葬。私心痛冤。天地罔极。时事愈往愈不忍见。直恨此身何为而尚在人间世。饱此无限愤痛。往往诚不免怨天而尤人。则深自愧其学力之疏浅。而负大君子郑重之至戒也。居敬穷理之谕。实惟程朱先生血心为万世学者。直指门路。不学则已。如有志于学者。舍是而何以哉。年来非不略见此意。所大可皇恐者。气质旧习之所蔽。而或不能有以奋然自克。则虽自谓未尝一日而忘废。而怠肆苟偷之乘之也。盖多其时矣。此事只论自己诚否。本不干他人身上。而其维持磨切之功。则亦有所不能无资于人者也。故孟子虽道其归而求之。有馀师矣。而周子则曰。道义由师友有之。其义不亦重乎。其聚不亦乐乎。元行祸故以来。固不能为交游寻访。而此地尤无读书有志之士可与相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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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尝不北望归鸿。慨然而兴想乎。时因往来。惠之德音。不徒问此死生而已。则区区所愿获于执事者也。不宣。
与洪应教(凤祚)参议(龙祚)
伏惟春寒。佥尊体动止神相增福。瞻慕不可言。元行曩至骊上。行改题主之礼。 恩光所被。益不胜感泣。独自伤不肖精诚。无以上格。以伯祖当日血忠。未蒙明主之尽察。幸逢此时。尚饮恨九泉之下。哀痛之极。亟欲一碎首自暴死。犹畏其僭猥。且冒而为之。或疑其一家言无益。秪有伤耳。然则既不敢自言。人亦无为之言者。将以此泯泯已乎。然以 先朝大臣。为 宗社定大策。身死奸凶之手。今又以非罪抱天下至枉。其屈伸显晦。与 君诬世道相关系。此公义之不容已。非一人之私也。若是者又焉知当世无一人慷慨一言。悟 明主之心。而使吾冤得伸乎。其亦未可必乎。独所惧则有之。或者以今日其大者既正。其细者又不足深争。遂浸微浸忘。此事永已。是伯祖之心。终不白于此世。不肖穷天之痛。亦无时而少慰矣。此区区所为日夜腐心。戴盆泣血。反有甚于往日者也。是以敢以书先于一二在朝之贤。以卜公义之如何。
渼湖集卷之三 第 57H 页
此所与赵公者。亦其一也。今不缄以往。盖亦冀执事一览耳。区区之望执事。与望于赵公者同。故其说亦无二也。知公义之必不已。而且言之者。其情亦可悲也。其果为公义。一出其力。不落莫否。惟拱以俟之而已。不宣。
与退渔金丈(镇商)
曩拜。客扰未稳。归来怅叹。日间冬暖。尊体神相增福。区区瞻仰。不容少已。前疏闻至今见阻。进退之计。竟当何居。果一登 前席。得尽所言。前禀朱夫子奏劄故事。恐不可不更商。而且此实执事平生第一开口。而义理之明暗。世道之消长。亦未必不由于是。不可以不慎也。不识其间已有成说否乎。万一事不如意。不免于径归。则犹可以一疏尽忠。以自附于以言报之义耶。昨有一士友论执事今日进退而言曰。此丈之来。诚不偶然。若终于泯默。则或有疑其难进之说。而以为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也云尔矣。此言虽戏。亦足以有发否。读至此。想发一大噱也。君子语默。实非细故。馀怀耿耿。辄以此申焉。语多僭越。皇恐皇恐。
与李尚书(箕镇)
渼湖集卷之三 第 57L 页
向日赐书。至今感慰。旅舍春寒。尊体动止神相增福。区区瞻慕。不容言也。元行支离不死。复见先伯祖复官之 恩。感祝之极。不胜涕血。联劄一案。自此可谓昭晰痛快。有辞于天下后世。 大圣人作为出寻常。固万万。而相公回 天之力。亦不可诬也。甚盛甚盛。虽然。伏读前后 圣教。先伯祖当日之忠。尚未蒙洞察。丝纶之间。多有所不敢闻者。今日之事。谓之复官则可也。谓之昭雪则犹未也。戴盆之冤。于此益深。自痛不孝无状。不能碎首 北阙。以暴其万一。而环顾当世。无能为之出气尽言。以开悟 明主之心而白其冤者。生死幽明。皆将抱此闷闷。终掩抑而不见伸乎。嗟乎悲哉。非执事与相公。吾谁望焉。且伏读相公前日 筵奏。以为以他罪罪之。而非其情而违于理。则当更有陈暴今日 圣上之所未释然者。如以为得其情而当于理。则固不敢有望于今世矣。如以为不然。则相公既以此告于 君矣。不可以毕其说乎。夫匹夫抱枉。仁者且悲之。今伯祖之冤。虽未尽伸。既许复官。则是犹得为大臣也。以 先朝之大臣。抱千古之冤。赍穷天之恨。而其事又有关于大义。则此岂独一人之私哉。或者有谓元行辈宜自讼其冤。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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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非一人之私。则何敢以公议难俟。而先自犯于僭越之诛乎。此区区之所不敢出也。然无论人己。如欲辨之。则必先明 圣上所以罪之者何在而后随事为说。乃不虚耳。 圣教所谓事君做事。使之一心无他。此所谓正君君臣臣之义者。或疑于三变之说。或疑于三字之 教。(二说之辨。并在下。)不知其意之果何在。挑得之招。亦不知谓以何事挑得如何。虽元行辈亦未尝闻此事。此皆不可以不一请者也。然挑得之云。当日鞫狱。初不以是问从兄。从兄亦不以是有所言。此已无可论者。从兄于虎龙。亦不曾相识。何缔结之有。如书名事。尤有不难辨。夫以当国首相。主建 储之议。一国上下莫不知之。何必区区书名字。以求其知而知哉。此三尺童子之所不为。曾以是为可疑乎。今以此为罪。而上及于伯祖。若有犯于君臣之分者。岂不冤哉。且从兄所坐者非他也。彼辈尝疑其有力于建 储。故其始在囚也。按狱者以为事关 东宫。俟狱毕议处。而因赵洽诬告。不一与洽面质。日夜淫刑。遂杀桁杨之下。其意冀其一言诬服而将有所及。竟不一开口而死。呜呼尚忍言哉。从兄逢家国罔极之际。忘其位分。以效其忠义。遂及于祸。世有仁人。当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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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悲其不幸。今反以非罪。蒙悖戾之名。不亦伤哉。抑愚有慨然者。敢复陈于下执事。夫今日诸公。必力言大臣事。正建 储代理之案者。为关于 圣诬也。然则不但于大臣为然。凡被当日之祸者。莫不皆然。盖壬寅之狱。其本由于建 储代理。而其案则三手而已。三手者。刀也药也废立也。此三者。其时爰辞前后屡变。罅漏百出。一言一事。无非诬者。且凶党之以此为罪者。亦非谓诸人自为篡逆也。其意实在 圣躬耳。故愚尝曰。欲辨 圣诬者。必先明大臣之为忠。不明乎此。虽自谓辨 圣诬。吾不信也。欲明大臣之为忠者。必尽雪诸人之枉。不雪乎此。虽自谓明大臣之为忠。吾不信也。何也。盖虽位有贵贱之殊。人有贤不肖之分。而此狱者。只是建 储代理一案。非有异也。故至如洽盛节之类。亦罪之以诬告则可也。仍之以三手则不可也。虽一人。不脱于此案。则是以虎龙之言。犹为虚实相半。而置 圣躬于疑似黯黮也。故曰以此狱为言者。非臣子之义也。然而闻近日 筵奏。已有不可晓之论。令人痛伤。不知世道之忧。将止于何处也。昔乙巳之狱。只士类之祸耳。非有与于 君上者也。奇明彦以武定勋为非伪。栗谷尝深斥之。
渼湖集卷之三 第 59H 页
如尹任辈。先生亦自不满。并一体昭洗。盖不如是。不可以正名也。况此关于 君上。而不止士类之祸而已乎。使栗谷生于今日。其严辞力排。当何如也。伏惟执事之明。必不待人言而知之。况今日世道之责。岂不在于吾执事与相公乎。惟执事以明彦为戒而栗谷为法。则世道之幸也。元行自经辛壬之祸。世变又不一矣。所以隐忍苟活。食息于人世者。诚以 圣人在上。天道必复。庶几及未死之日。得一暴先志。归见吾父祖。含冤抱痛。于今数十年。始一当可辨之会。迹危人微。无所控诉。卒复掩翳而止。则生为不孝之人。死为不孝之鬼。今以吾执事与相公之重。终得以昭洗。则虽不敢以为私恩。亦可以藉手而慰逝者于地下。是以敢沥血而一言之。伏惟执事哀怜而垂察焉。今此穷苦之怀。亦欲自达于相公。而僭猥是惧。敢先闻于下执事。幸以此转闻。得一言可否。千万大惠也。哀痛迫切。渎冒威尊。皇恐皇恐。不宣。
 三字 教三变说云云。(详见与赵参判书不复录。)
与李尚书
窃闻光膺 新命。进据铨席。凡在善类。莫不为世道贺。然今日此任。亦大未易。欲黜陟幽明。尽行吾意。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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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有乖时义。不足以当 圣上之心。不然。又丧失素守。厚招有识之讥议。昔者一朋友尝有为亚铨者。区区妄有先事之戒。而后因彼有误。遂至有多少辞说。尚不敢知此出于一人之私见。而非天下之公义乎。抑在公义。固亦有当然者耶。每欲一质于当世之君子。今执事适在此位。必有精义之前定者。敢以当时往复。略冀一察。苟其私也。固无足复论。或未必不出于公。则刍荛之言。当为君子之择。平生出入门下。受知不可谓不厚。慕义不可谓不勤。惟愿其出处施措之间。粹然一出于义理之正。无有利害计较之累。卓然拔于流俗而有以大服贤士大夫之心。则虽不佞。亦与有其荣。畸孤之踪。且得以无阻于门墙。岂非幸之大欤。且伏闻向日 筵中。有所谓大臣者。奖执事克世其家。不事党论。独以未尝任用人之职。致 圣明之不察。未知此言果信否。如其信然。则今日之除。亦安知其不出于试之之意乎。不识执事于此将何以应之。以无负 圣主之恩。而章先人之志乎。此又执事之所宜慎。敢拱以俟焉。荷见爱之深。干冒威尊。皇恐皇恐。
答李尚书
渼湖集卷之三 第 60H 页
为人后者。于其所生父母。程子则称伯叔父母。至于尤翁。始复有伯仲叔季之说。未知其当谁适从。而程子之论。必自有意义。则今此季母二字。恐当只作叔母。虽用尤翁之言。窃以原序推之。亦不应踰叔而称季。幸更详之如何。
答李尚书
 子丧殡在异处。行亲祥当否。
今此礼疑。闵丈所谓只当先论其同宫与非同宫。而定其葬前行祭与否者。诚可谓得其要领。而其出入同异辨论得失者。亦皆精博有据。甚可喜也。但区区于此犹不无馀疑。何也。盖古人固有父子同宫兄弟异宫之说矣。然而当时亦有未必尽然者。以父子而异宫者亦有之。如支子异居是也。以兄弟而同宫者亦有之。如诸父昆弟之丧。同宫则次于异宫是也。然则原其所以为同宫异宫者。岂亦为其情理之浅深而然欤。如丧在同宫。则不得以行祭者。不过曰尸柩为凶。笾豆为吉。不可以相干耳。即此笾豆之陈废。惟在于尸柩之远近而已。惟此之外。更无别义。故愚以为殡在同宫。则虽臣妾必葬而后祭。殡在异宫。则无论某丧。而皆可得以祭也。虽兄弟之丧。而同宫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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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也。虽其子之丧。而异宫则可行也。兄弟之异宫也。而其丧适在内。则不为其平日之非同宫而可行也。其子之同宫也而其丧适在外。则不为其平日之非异宫而可废也。若以其主丧者之不安于斋沐行祭云尔。则恐亦有可言者。如为长子服斩。则其言固宜然矣。(如今丧虽亦长子而非服斩。则与他期只一般。)而等是服期。则凡支子与兄弟之丧。其情与其礼。又何择焉。抑同宫异宫之义。横渠所论备矣。而亦只以古人虑远曲尽人情为辞。则其意盖主于事势。而亦非以为亲疏厚薄之差也。不然。与程子所戒爱其父之子。却轻于己之子者。若少相碍。此则非为论今日之礼者。而愿闻精义之所在。以祛其疑耳。至于诸兄弟子侄。恐无过期不除之理。其说甚当。所引朱先生先满先除。别设祭奠二说。又极明白而无可疑矣。
答节谷宗丈
 无暴其气。善养浩气此二者。前日看作两件事。近日始觉其不然。养浩气。即是无暴其气。盖蹶趍常人之暴气。不能集义。即学者之暴气。
养气与无暴其气。犹养而无害之义。无害固亦所以为养。而细言之则既养矣。而又不可以害之也。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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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即是无暴。无乃太少曲折乎。且以蹶趍。为常人之暴气。不能集义。为学者之暴气。亦未安。盖蹶趍之说。泛言夫凡气之动志者如此耳。非必排定为此是常人事。彼是学者事也。暴气与不能集义。亦有阔狭之殊。不可言不能集义是暴气。细思当自有见。
 集注。程子曰。气动志者什一。○此指学者。故曰什一。常人则气动志者。似不止于什一。
此亦不分常人学者。泛言人之由志动气者常多。而由气动志者常少耳。深体认之。可见实是如此。
 集注充塞无间矣。小注新安陈氏看作无有间断之意。愚意则是无空缺之意。
此间字是间隔之间。所谕无空缺之意者极是。陈氏所谓无有间断之者。若只说无作为之害以间断之。则亦不妨。如以此直释无间之间则诚有病。
 配义与道。○道义之间着与字。分别太甚。可疑。
朱子曰。道与义别而言之。则道是体义是用。如父慈子孝是义。所以慈所以孝是道。据此则道与义。一体一用。既有可以别言之者。着与字于二字之间。何足疑乎。
 小注朱子曰。未至于浩然。便作起令张王云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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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浩然。而便作起令张王。谓己刚毅发挥去做事。其果有益于充其气乎。养浩之君子。非若宋人之愚。则必不为是。于助其长。似不衬贴。愚意则以为助长者。只是欲速成。凡事之似义近名者。费力为之。而多出于有意之私。以此看之。未知如何。
夫未至于浩然。而作起令张王。谓己刚毅无所屈挠。要发挥去做事。果无益于充其气矣。善养之君子。固无是矣。而或不能皆善。而昧于用功之节度者。非怠而忘乎。则必欲速而助之长。亦不免于上说之患。陷乎宋人之愚。而反有害于其气矣。岂徒无益而已哉。似义近名。又别是一事。不干助长之说。
 敢问所安。曰姑舍是。○问答。皆以地位所到言之。而天台潘氏以愿学与否。答李氏之问。其说果如何。
潘氏说。盖谓孟子之所愿学者。正在孔子。如颜子之不幸短命。未及至于圣人者。不肯自期云尔。未见有疑。
答节谷宗丈
 集注所谓内外本末。交相培养云者。正为孟子养浩气言之。而以此释无暴其气之义。故无暴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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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兼包养浩之事矣。今见来书。以无暴专为无害之义。则所谓内外本末交相培养者。只言无害之义而不干于养浩之事。
无暴其气。固亦为养气之一事。而以养即是无暴。为不可者。盖养与无暴。语意自不同。譬之为农。养云者。如灌溉粪治之类是也。无暴云者。如去恶草之类是也。灌溉粪治之力虽勤。而苟不去其恶草。则苗受其害而终不得其养矣。然其实去其所以害苗者。亦所以为养苗之功。又非截然二事。此所以以无暴而论养气。亦无不可者也。愚之初说。亦何尝以无暴。为不干于养乎。但直谓养即是无暴。则为少曲折耳。且此言又有所甚不可者。盖为养亦多术。如持志集义皆是也。非直去其为害者而可为养也。故无暴固所以为养。而养不止于无暴。今言养即是无暴。则疑若以无暴而蔽乎养。亦岂非未安者乎。○内外本末交相培养。非止释无暴其气之意。今曰云云。恐亦为语病。
 小注朱子曰。未至于浩然云云。○详考集注意。则此助长者。似是由集义以养气者。而但有欲速之心。径欲其浩然。失其节度。故于小注朱子说。不能无疑矣。告子之不能集义。而强制其心。以助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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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似与此章所论助长功程不同。集注言告子事者。岂亦因论由集义以养气。而失其节度者。而遂并及告子之助长。而非直解本文正义耶。
勿忘勿助长。朱子既言集义养气之节度。则今以此助长。为论由集义而助长者。可谓当矣。若告子之助长。初不能集义。而只强制不动。则宜不得与此一律。然初不能集义。而强制不动。与做一二合义而欲搏取浩然者。皆是一个助长耳。故此章正义。虽若专论集义者之助长。而告子之助长。亦隐然带在。未尝遗也。不可以此为直在本文正义之外也。
 
敢问所安。○集注之说。分明是说造诣浅深。潘氏之说既如此。云峰之说亦同。无乃公孙丑以造诣问之。而孟子微有不愿学颜子之意而答之如此耶。
公孙丑之问。虽以地位为言。而乃若孟子则方学圣人而未已。不肯安于数子之所至。故曰姑舍是。盖以颜子之几于圣。犹不幸短命。而有一间之未达。则不敢遽以是自愿而已。非谓吾所至已高而不欲与之班也。程子之论颜,孟曰。颜,孟虽无大优劣。观其立言。孟子终未及颜子。朱子亦曰。孟子明则动矣未变也。
渼湖集卷之三 第 63H 页
颜子动则变矣。由是观之。颜子之于孟子。固过之而无不及。亦可见矣。孟子乃谓吾胜于颜子。而不肯比论。则是孟子亦妄人耳。未论其他而此岂理耶。
答节谷宗丈
 愚以为集义以养气。即所以无暴其气。又以为孟子之养气。无大于集义。若言养气。则虽无集义字。人可以集义所生者见之也。故言养气处。辄遗集义字。左右误认愚意。以所言养气者。皆作寡言语慎动作等事看之。然于第一书论无暴气条。有曰不能集义。乃学者之暴气也。则固以养气为集义之事矣。左右偶未之察耶。
元行亦非直疑执事专以寡言语慎动作。为尽养气之能事也。但养气之术。不止无暴一事。而今言养气即所以无暴。则疑若以无暴一事。而蔽乎养者。是则为可嫌耳。不能集义。即暴气者亦然。不能集义包得阔。不止暴其气。为不能集义耳。若改上说为无暴亦所以致养。而下说则为暴气亦不能集义之一端云尔。则庶乎其可矣。
 内外本末。交相培养。○方论养气。而并举内外。内外字当删而不删者也。左右所谓语时病者。岂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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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此耶。
内与本以心而言。外以言而言。独末云者是以气言耳。今并举内外本三字。以为此释无暴其气之义。故果以此为语病耳。今更详之。又非独此也。交相培养。若致养其气。亦非正释无暴其气之义。盖因论告子不求气之失而言气之为助者亦大。则不可以暴之。故必当有以致养。而孟子则知其如此。故无暴而能培养之云尔。若谓致养其气中。已带过无暴意则可。以此谓专释无暴之义则不可。(且致养之事。不独令无暴而已。致养是宽说。无暴是窄说。不可作一㨾看。于此有契则馀皆可以脱然矣。)
 
朱子小注说。不能无疑者。盖愚意助长。不过从集义上妄有所作为。而小注说。以虚自张王者。谓之助长故也。程朱之言。亦多以助长为集义上病痛。朱子曰。一向都以义为主故失之。程子亦曰志乎义理而心不安乐。正是剩一个助之长。似皆以用心太过为助之长。若作起令张王者。则于作为之说有合焉。而其全文意思。终有所不安于心者。夫集义以养气者。其心本在于为善也。则虽未善养。以至浩然。其病痛亦不过如程朱之所云。岂有妄自张王未刚毅。而谓己刚毅之理乎。此条若看作
渼湖集卷之三 第 64H 页
此等人集义以养气。而但有等待之心。气犹未充。径欲自试于做事上。则亦无可疑者。而注说不如此。此所以累蒙开喻而未能解惑者也。
朱子所言一向都以义为主故失之者。详玩全文语意。则似谓论集义所生则是主于义而言。论配义与道则是主于气而言。今论配义与道。而亦主于义而为言。则失之云尔。初非助长之说。则恐不当援而为言。程子说。固足以发明助长之义。然助长亦非一事。如程子此言。固助长。如朱子小注说。亦助长。不可执一而废百。今来谕所谓集义以养气。而有等待之心。气犹未充。而径欲自试于做事上者。亦可谓极精确。而此固朱子小注之意。非有异也。请以朱子此语。而證其无异于盛论可乎。夫如一边集义在此。等待那气生。是盛论所谓集义以养气。而有等待之心者也。气未至于浩然。是盛论所谓气犹未充者也。便作起令张王。谓己刚毅要发挥去做事者。是盛论所谓欲自试于做事上者也。惟未刚毅而谓刚毅。是盛论之所不同。然夫所谓径欲试于做事者。必亦自谓能做而试之矣。既谓之径则其强其不及。又可知矣。亦何以远于彼哉。如曰其心不敢谓能做而惟欲径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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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为妄殆益甚矣。元行知执事不谓也。(大抵此等虽有志于为善者。不能无欲速助长之心。则亦或有难免者矣。此与为恶不同。不可谓学者尽能不为也。)其言之同于朱子。若合符节。而今以己说为无可疑。于朱子说。犹以为不如此。何也。
 程子曰。今志于义理。而心不安乐云云。如此者。只是德孤。叶氏释德孤之意。恐未安。愚则以为用心太过。气失其养。故不能配义与道。气不足而徒有德义。故曰德孤耳。
叶氏说。愚意未见有疑。程子此说。虽有助长语。而不是论养气事。则不必以气失养诸说牵合之。以释其义也。
答俞相国
延笃书。窃爱其言有味。僭有所迤及矣。乃蒙辱赐反覆。副以琼章。有以窃仰大君子好察迩言之盛心。感叹何已。然所以教羿不射者。惟恐其或失耳。如可以无失。则亦何必以不射为高耶。但射而不中。宁不射胜耳。此君子所以审于自量而不苟为轻进也。人能存此不苟进之心。则虽进而必有可观。民不失望矣。善止之说。虽好而不能活看。恐又流于一偏。敢复申之如此。伏惟大度恕此狂妄。
渼湖集卷之三 第 65H 页
与俞相国(论农岩年谱)
辛卯 大明毅宗皇帝崇祯纪元后二十四年。(本朝孝宗大王二年。)
庚子(显宗大王元年。)
  以后仿此。
 昨来下教诚有理。更按纲目。自有己亥汉高帝五年之例。则以 崇祯几年。系之于辛卯之下。亦不为无据矣。但 皇明本朝俱以细字双注。则于尊周室大一统之义。终似未严。今如是书之。较益稳帖。未知盛意更如何。此大义理所关处。且足为今日通行之法。愿详闻而奉以周旋焉。
与俞相国
比日蒸溽。伏惟匀体起居神相增福。瞻慕区区。一入城闉。便了长夏。想非雅怀所乐。今则 国家无事。挂冠之请。其庶得遂乎。窃所侧耳以俟也。元行久病馀。惫苦未易苏。私闷何可尽喻。牧渔二老。一时沦逝。不知今日是何运气。死了一世善类。乃至于此。无论平日情好之深。而其行谊风节。皆当于古人中求之。恸惜之极。只不胜多涕。而向来观水轩中追游谈宴之乐。此世又可得耶。伏想盛怀于此。一倍怛然。无处说
渼湖集卷之三 第 65L 页
抱。敢此略布。
答俞相国(论金将军应河事)
天朝封爵。此何等隆典。而 皇明旧史及我 朝诸先辈如白江,潜谷叙述。皆无少概见。而独有此乱中杂录一段耳。未论诏文文体之如何。而有难据此为信明甚。尤翁之如是为说。诚有所不敢知者。如非别有所闻而其可信有过于信史及先辈诸文字者。则恐未免偶失照检于传闻之误耳。恨不及扫门而仰质也。
与俞相国
松京金时铎墓碣篆额。其徒欲仰禀于閤下。惧僭不敢。曾见尤翁于姜孝元。为之述其表而仍并书之。此则犹是表章节义之事。而寒泉则于金时铎之父。亦撰其墓文。文既可则书亦无不可否。未知尝以此等为如何也。如以为可则大君子数字之惠。为一方学者之劝者甚大。幸商量以教之。义有未安则不敢强耳。
答俞相国
教意谨悉。自 上将许其休致。而使其入请。则何可不进乎。若既进而终未得 命。仍留不出。则是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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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退媒进之嫌。以是为辞而浩然以归。亦无所不可矣。未知如何。但求退而行。得请而止。则恐终失德邻耳。如无忘前日东都门一语则幸矣。
与俞相国
窃闻一造 天陛。遂获挂冠之请。 恩言隆挚。荣动簪绅。此自昔贤士大夫之所共愿欲。而未能者何限。而閤下乃一朝得之。伏想欣快之剧。感祝尤无涯也。即伏问鼎茵起居益神劳。百福种种。不任攒贺之至。元行病忧一向关心。自失邻庇。益悄然无趣。奈何奈何。望间一临之计。果可免纬繣。而从今以往。虽未易久淹。犹可时时来往。以詑 圣朝优惠之恩否。昨日前席。亦微及此意。如前教否。灯下眼暗。作字不谨。皇恐皇恐。不宣。
与俞相国
近因山祠事。有欲仰禀久矣。每意几杖早晚近临。欲躬承面诲。而今不可待矣。谨以别纸陈闻。乞赐俯览而明教之。且于曩者。以冲庵年谱事。敢因洪生乐莘有所告。想蒙记有此事。专仰閤下文献之徵与其子孙有所云云而归矣。固知此等烦溷。有伤安之之义。而此实斯文重事。且其事迹。计亦无多。使左右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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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閒考出。似不甚难。难于传写。则只以所载册子。付签下借。则可自此录取。不过数日间事耳。望更终惠焉。谱草或恐有参考处。辄以附纳。皇悚皇悚。
  别纸云云(即与权亨叔书。见下。)
 此书。即所与一二朋友问议者也。其中一主别庙位版之说。一主祭时纸牌之说。其参差如此。未知谁为得失。而一人又言影堂之法。专以影为主。虽如遂翁无影则亦不可配。今此诸说。皆是苟道。以苟道享之。非所以尊奉其人。今为其如是。不得已而已焉。非为其人之贤。不合于配食而然也。既无善策则势有不行。而所以隆事者。或致讥议之来。则为至未安耳。此不惟士林如是。虽为其子孙门生之心。亦宜无不同者。此论尽似直截。未知如何。并财教之。
答俞相国
 人有丁忧而居墓下者。村疠忽炽。苍黄脱身出避。不得家舍。未及移奉几筵。而守庐墓奴又方痛。但练期只隔旬日。其前决难乾净还入。亦难奉出几筵。或言宜上墓行练事。而合葬之地。压尊不当哭祭。或云纸榜过行而亦未安。或云待乾净还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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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未知三说果孰宜。而此外又或有合礼可行者耶。
练祥之上墓行之。未之前闻。纸榜亦未安。待归家卜日而行之。又非如家有丧故。主人有病之类。愚意莫如入奉几筵。归而行之。为最正当。尤翁以世人置家庙而独出。为非事亡如事存之义。况三年内几筵。尤何可置之空舍。而脱身独来耶。疠气虽甚可畏。如其亲不及出。则岂可不亟往而奉来耶。
与赵参判(观彬○与仲氏联名)
伏惟春寒。尊体起居神相增卫。瞻慕区区。峻行等隐忍苟活。乃至于今。幸蒙先伯祖复官之 恩。惝恍感激。不知死所。已以新 命告先人之庙。聚首涕血。秪令冤肠益摧。及读来书。又不胜悲咽也。今日之事。联劄一案。可谓昭晰洞快。当日我 圣上处义之正。诸大人殉 国之忠。自此有辞于天下万世。即吾辈死亦可以瞑目矣。复何恨之有。虽然。伏读前后 圣教。至论伯祖事。 日月之明。尚有不尽烛。其言多不敢闻者。曩日固无论。幸而遇此时。而视吾首。其盆尚在。岂不悲哉。岂不悲哉。昔齐女号天。震风击殿。燕臣痛哭。飞霜陨夏。此精诚之感也。顾惟不肖既无以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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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穹。以明其父祖之心。不孝之罪。固无所逃。顾瞻一世。又无为之出气力尽忠智。为 明主痛哭一言。使圣心廓然。则吾谁望于今之世也。其亦抱此冤苦。终掩郁于千古乎。嗟乎。今日非吾执事。复谁与开口耶。夫 圣上之前后罪伯祖者。曰臣择君也。曰随泰耇入。收还备忘也。曰子若孙也。曰缔结宦寺也。曰谋害李某也。夫所谓择君者。前后为此 教屡矣。实未尝明有所指。茫然不识其何谓。然尝谓居大臣之位。为宗社定大策。择人固其职耳。择人亦有何罪。且使当日真有所择。择之而归于 圣躬。尤足以彰大公于天下。破泰亿门生国老之说。益有光耳。何足病乎。然若当日则实有万万不然者。夫 孝庙 显庙之孙。肃庙之子。惟 圣上一人在耳。自在 潜邸。令德彰闻。国人莫不归心。若是者何事于择。虽欲择之。舍 圣上而何归。即凡民之讴歌狱讼者。尚不肯舍吾 君之子。况以伯祖之忠。受 先王罔极之恩。乃舍吾君之子而归于他。岂其理哉。是以或语及定策事。辄愀然曰。吾 君之子。有一人焉。谁敢有异议。建 储之日。退归语人曰。赵相真不可及。在閤门外。谓诸公曰。今日之议。非吾 君之子。当死争之。极未易遂。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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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不已。此足以见伯祖之素心。且凶党之必甘心于伯祖者。诚以为忠于吾 君也。自夫泰耇冒嫌之疏。已可见矣。令伯祖果有贰于吾 君。当时之祸。必不至于偏酷。此亦可以明矣。然而以 圣上之明。尚疑于李绅不利之言者。(见纲目唐敬宗卷。)于伯祖平日之忠。犹未深察也。伯祖立朝四十年。忠信谨慎。夷险不二。直道而行。不知有利害祸福。是以 肃庙晚际。深知其可仗。至有发白心丹之褒。伯祖亦益自感激。常愿为肃庙一死。庚子 大丧。国势孤危。人心疑惧。大祸发于朝夕。诸臣之自谓见几者。多稍稍引去。当此时。伯祖爵禄已足。年位已至。超然远举。岂不知身安家保而便于私哉。诚不忍忘 先王之殊遇。付 宗社于危亡。是以独凝然不动。正色引义。收召溃散。以尽送往事居之义。每念 景庙圣疾未瘳。国本无托。日夕忧遑。歔欷流涕。见者莫不感叹。及建 储事成。曰吾责塞矣。即上章乞退。以明其心。卒因时势益㞃。不听其去。遂及于祸。呜呼痛哉。然其爱 君忧国之衷。万死如丹。诗骚咏叹。发于流窜死生之际者。至诚恻怛。可泣鬼神。其临没。又对故相国闵公以为建 储宗社之福。今 东宫恐难保。 东宫终无恙。归拜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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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辞矣。因失声流涕。又寄书先伯父曰。天若祚宋。宗国不至倾覆。出而奉 明主延国脉。使余嘉悦于冥冥。呜呼。使千载之下闻此。必有抆涕而悲之者。孰能一诵 明主之前。以冀其感悟乎。昔汉文帝以欲立齐王。绌刘章之功。先儒议之曰。刘章功不在平勃之下。大臣不能开陈。使盛德之主。终负疵议。文帝乃惠帝之介弟。当日当立者。舍文帝而谁欤。然章以其私欲立其兄。可谓非矣。先儒之论尚如此。盖非其以一时之失。掩宗社之大功。且示人不广。非人君之度也。假使伯祖果犯三字之案。毕竟奉 圣上入储位非他人。遂以此罹惨毒之祸。亦非他人。则及至今日。宜蒙 明主之矜察。况无刘章之失。有平勃之功。尚疑于悠悠之说。令其心不白。嗟乎。竭忠贞之力。建 宗社之计。既不免戕害于奸凶之手。又不免掩抑于圣明之世。此岂非穷天极地之冤哉。至于随入云云者。又岂当日之所乐为哉。亦不得已也。夫代理之事。既有左右可乎。 世弟可乎之 教。则联劄之请。乌可已也。及泰耇之入宣仁也。不由政院。径至 上前。则其事机之叵测。又何如也。况有逆竖妖婢和应群奸。鬼闪神秘。呼吸风雷。当此之际。纵泰耇独入。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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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生仓卒。将谁使防之。若此者。虽欲无随入得乎。其收还备忘者。其时事亦至难言。缓之亦生祸。急之亦生祸。知急而不知缓。知缓而不知急。则皆足以败事。事败而祸生。则 宗社必亡。 圣躬必危。皆目前事耳。不止诸臣之鱼肉而已。岂不凛然寒心哉。然则其或缓或急。随机应变。周旋弥缝。要以存 宗社而保圣躬耳。此见其苦心血忠。恶见其罪也。且不得已而至此。由其有使之然者耳。今置其使之然者。而罪其不得已者。呜呼其亦冤矣。且凶党既以此为案。是反罪其不遂代理也。然而建 储者此人也。请代理者此人也。以此殉 国者此人也。使 国家得有今日者皆此人也。其不遂代理者。亦迫于渠辈凶谋耳。今顾谓之不忠。若渠辈所谓无人臣礼。若门生国老。若国必亡。凶言悖辞。百般血战于建 储代理。甚至锻鍊诬狱。谋害 圣躬者。皆不一言惩讨。何也。由前则罪代理。由后则又罪其不遂。岂自觉前之为逆。而欲免诛于后欤。亦前之馀怒。不欲释于后。而不暇顾其矛盾欤。其骋闪幻之辞。肆荧惑之谋。可谓无君甚矣。然而 容光之照。犹未蒙洞察。在彼则置之。在此则罪之。此所为日夜腐心吁天而无从者也。若子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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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有可以一言尽者。何也。曰虎龙之所告。一镜之所罗织。以为诬乎。以为非诬乎。如以为非诬。则其为案者三手。而三手者。其时爰辞。前后屡变。罅漏百出。无一事非诬者。谓之非诬不可也。如以为诬。则其所言者。皆诬而已。又何足据哉。今 圣教所谓挑得之招。不知谓以何事挑得如何。然当日鞫狱。初不以是问从兄。从兄亦不以是有所言。固已无可论者。若虎龙则初不相识。何有于缔结乎。至书名事。尤有不难明者。夫以当国首相。主建 储之论。一国上下莫不知之。何必区区书名字。阴求其知而后知哉。此三尺童子之所不为。曾以是为足疑乎。然而今以此为罪。而上及于伯祖。若有犯于君臣之分者。岂不冤乎。且从兄所坐者非他也。凶党常疑其与闻于建 储也。故其始在囚也。按狱者以为事关 东宫。俟狱竟议处。后因赵洽诬告。不一与洽面质。日夜淫刑。竟至于杀。其意冀其一言诬服。将有所及。而卒乃缄口结舌。忍死于桁杨楚毒之下。呜呼。尚忍言哉。从兄逢家国罔极之会。忘其位分。以效其微忠。遂及于死。仁人君子当怜其心。悲其不幸。今反以非罪蒙悖戾之名。不亦伤哉。夫虎龙,一镜。以为非逆则已矣。既诛其身。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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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言。死于其诬者。尚坐于旧案。此以其言为犹有可信也。是使 圣诬愈深。贼势愈张。世道之祸。甚于猛火。此岂独一人之私痛哉。然而今之君子。犹恐其说之尽破。其亦可为痛心也。所谓缔结宦寺者。真有之。亦不足为罪。况其不然者耶。昔宋丞相赵汝愚当光宗有疾。宗社危急。将策立宁宗。而其势不得太后意不可。遂使知閤门使韩侂胄。因内侍关礼入白。遂定大策。夫侂胄贱流也。关礼小宦也。身为大臣。不能自达于太后。用一贱流。托一小宦。崎岖于幽阴之中。其迹可谓不正矣。然汝愚之功。朱子许之。侂胄,关礼。亦未尝议其罪。韩琦以数宦者。定策有功。请迁官于英宗。虽被富弼之难。然后世不以此贬其忠。诚以处当日之事变者。不如是无以斡旋。其势然也。况如辛壬之间。其事尤有至难焉。 先王不幸有疾。绝嗣续之望。 三宗血属。惟吾 君而已。然而前有泰耇之谗螫。后有凤辉之沮摇。内有尚俭,石烈之潜害。外有一镜,虎龙之显逼。 圣躬之祸。迫在俄顷。忠臣义士望九阍而心折。当是时。有如关礼数宦之属。能自献其忠劳。以赴危亡之急。必将抑而禁之欤。抑否也。(缺)如谋害李相国。尤有不待辨者。夫两家有累世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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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昏姻之恩。苟非大无状之人。必不忍相害。此事理之至明也。先伯祖与李相国。少年心交。白首不渝。俱荷 肃庙知遇。一心共贞。以忠相勉。卒乃同议大策。同死酷祸。生无韩,富之失欢。而死有李,杜之齐名。虽至子孙之不肖。亦不敢废先人之谊。今言相害。即问诸路人。必知其不信矣。然而哓哓之谈。上惑 天听。又添一重之案。宁非痛哉。虽然。窃观近日 纶音。若缔结谋害二者。皆无所复及。不知已蒙 俯察否乎。他三说者。尚有不释然者。曰使之一心无他。曰十九下教诸语。可以见之。至子若孙之说。尤有甚焉。呜呼。先伯祖以 社稷纯忠。效万世之大功。被千古之奇祸。此天下之至冤也。当今 圣人在上。万物咸新。独其所以罪伯祖者。又有出于壬寅诬案之外。尚以何许人藉重惎间之言。孤忠郁而不白。子孙之冤诬。并累于其躬。至今饮恨于九泉之下。峻行等每念之及此。未尝不沫血号天。崩心痛骨。宁欲溘死而无知者也。嗟乎。孰能以此一闻于吾 君者。或有言今日 圣心稍悟。不肖辈宜及此一鸣其冤。不肖辈亦思之。然又念伯祖之枉。虽未尽伸。其官既复。则是 先朝之大臣也。以 先朝大臣。身死于 国。抱天下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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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其屈伸显晦。又有关于 君诬世道。此公议之不容己者也。今何敢以公议难必。先自犯于僭越之诛乎。然则泯默而姑俟之其可也。既又念他人之言虽公。或不若自言之为快。则宁自言之为是欤。又焉能泯默而俟于人欤。又退而念之。有能洞明伯祖之心。深悲伯祖之枉。而上为 君诬世道之重。沥肝血以尽其忠。且处公议之地。而其言之为快。不异吾之自为。则又何必自言而不俟于人欤。夫此人者。将非吾忠翼公之贤子乎。然则今日穷苦之言。安得不发于执事。虽执事。亦岂忍相辞乎。是以以所欲赴愬于吾君者。忍痛泣血而陈之。且以伯祖所为诗数篇随献。伏惟执事哀怜而垂察焉。抑执事今日进退。不敢知其何居。然执事虽不欲遽立于朝。诚以执事一言之重。上告下说。遍勖同志。使伯祖之志。一朝得暴于 天日。庶几他日地下。藉手而归拜父祖。先忠翼公之灵。亦岂不曰予有后欤。呜呼。既不能自为其父祖。一洗之而死。又迹危人微。无所号诉。而独告于吾执事。其亦可悲也已。不宣。
与闵承旨(亨洙)校理(通洙)
伏惟春寒。佥起居益福。瞻溯区区。正朝。尝往杨州。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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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山讫。遗人先相国墓下。候佥执事去留。以谋一拜。则驾已发矣。怅然自失。至今不能忘也。元行冤苦苟活。不图今日闻先伯祖复官之 命。俯仰感痛。不胜清血之交迸。惟是前后 丝纶。尚有不释然者。其言多不敢闻。即官虽复。而覆盆之冤。乃弥深耳。窃自痛不孝无状。无以感格 仁天。暴其父祖之枉。又伤当世无能为世道公义。流涕一陈。以冀 明主之悟。将抱此冤郁。泯泯而死而已乎。伏惟今日闻此而能哀之者。亦惟佥执事数公而已。然则不肖辈望于斯世者。非佥执事数公而又谁欤。曩日骊上。窃承教于尊伯氏从氏。则又益闻佥执事志意之所素存。言论之所素定。皆卓然不苟。果非人之所及。而不失先相国遗风。于是益信吾之所望果不虚。然则世道公义之责。将必在佥执事。不肖穷天之痛。其亦庶几一伸乎。悲幸之心。宁有既乎。近者有一书于国甫丈。请与佥执事同观。盖所欲言于执事者。与言于此丈者无异。故今不复有他辞。惟览其书。哀其志而赐其可否。区区之望也。所论三字三变之说。尝思之熟。窃谓如此乃是。不审尊意如何。亦深思而明教也。万万不任悲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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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元华伯(景夏○论溪谷中庸说)
 修道之教云云。
礼乐刑政。圣人设教之具也。戒慎恐惧。君子由教之事也。二者各异。而合而观之。故不相入而相病。此尤翁答李汝九此疑者也。
性道教三言。中庸之纲领也。只以戒惧中和解教字。则于学者用功。虽似切近。若参赞化育及尽人物之性数语。终包不尽。礼乐刑政说得阔。戒惧中和。只由教之事。而不能包设教之具。礼乐刑政。尽设教之具。而又不遗由教之事。
 
费隐云云。
所谓费隐之义。始于十二章。而终于二十章云者。非谓他章所载。皆非费隐。而独此为费隐也。首章论中和。第二章以下论中庸。二十一章以下论天道人道。末章复论首章之义。章章所论。各有所主云耳。若如此言。则何独费隐。中庸一篇。孰非中和之理。而独于首章论之。孰非中庸之理。而独于二章以下十章论之。孰非天道人道之说。而独于二十一章以下十二章论之乎。其为拘滞亦甚矣。
 章句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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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之法。亦何所一定也。意足辞毕。则一语为一章而非不足。意不足而辞不毕。则万语为一章而非有馀。何足疑乎。
答元华伯
自天命之性。至修道之教。皆通人物而言。注中所谓因人物之所当行而品节之者是也。若以修明释修字。而戒慎中和释教字。则此事乃人之所能而非物之所能。圣人之教独在人。而物则无所与焉。性道皆通人物。而教则举一而遗一。上下全不相贯。岂不谬哉。
与吴兄伯玉
窃闻近以伸雪事。颇有分等之论。穷乡远蛰。不可知其真否。然果有之。恐亦未之思也。夫壬寅之狱。始于镜,虎之搆诬。则今以镜,虎为逆者。何敢以此狱为言。况其所以为案者。三手而已。三手者。刀也药也废立也。非有他也。此三者。当日爰辞前后屡变。罅漏百出。无一不脱空者。虽如洪致中辈。至此亦明白洞辨。其言俱有据。则尤无所可论。而又况凶党之必以三手。为诸人罪者。非以诸人自为篡逆也。其意专在 圣躬耳。故凡系此狱者。虽一人。或不快伸。处于忠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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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间。则是置 圣躬于疑似黯黮也。此岂今日臣子之敢为乎。故常曰虽自谓辨 圣诬。而不明大臣之忠。则 圣诬未可谓辨矣。虽明大臣之忠。而不一洗诸人之冤。则大臣之忠。未可谓明矣。盖虽位有尊卑。人有贤否。此狱只是建 储代理一案。非有异者。虽欲分之。何可得乎。昔乙巳之祸。亦岂人人尽醇而无疵。而栗谷皆一体请雪。无少区别。当时如奇明彦之论。以武定宝鉴为非伪勋。则先生又严斥之。及其死。有吊其不幸者。或言其以此偏见。若得施设。必害于政。此人之死。何足为不幸。则先生又以为此言虽过。识者或不深非。夫当时之事。只士流之祸。而非有关于 上躬也。犹且如此。则使先生闻今日之议者。其严辞峻攻。尤如何也。且今 圣心初悟。长夜向晨。今日在朝之贤。正当精白一心。戮力 王室。明义理严惩讨。以赞 圣上维新之化。而乃以此说行于其间。害世道而增贼势。无乃不仁乎。执事之明。必不待愚言。而信以执事之声名位望。为侪流所推服。而正色昌言。痛明此义。如当日栗谷之为。则其为 国家世道之赖。何可胜言哉。惟执事幸察之。且有一先事之虑。执事正以此时。处铨官之位。其辨忠邪慎用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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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其激扬之政者。未知果如何。而既已正建 储代理之案。则其有犯于此者。自当为逆无疑也。不知其为逆。则是不明也。知其为逆而且用之。则是助于逆者也。朱子以为贼也可捉也。可放者。是贼边人也。夫以贼处于可捉。可放者。尚归于贼边。则况放之不足。而又官以劝之乎。向闻执事送言家兄。索去辛壬凶人名籍。窃有以仰盛意之所在。但此不必为吾一家之私。公义之严。又有所甚可畏者。此不可不知也。且虽以私言之。凡向来凶人。皆吾祖吾姑之所沫血腐心。不与共天者也。执事于此。亦岂可不慎乎。万一有失。虽元行亦不知所以自处。知执事必不至此而辄云尔者。亦平日爱慕惓惓之心也。平生畸危。动辄忤世。此可独览而去之。勿为人作祸。乃见相爱耳。
与吴兄伯玉
窃闻今日翻案之议。将定于执事之手。 圣诬之屈伸。 宗国之兴丧。将决于此。(缺)夫今日之议。亦无他焉。盖原其狱则起于建 储。而语其案则皆诬。语其死则皆冤。语其大义则又关于 君父之至尊。而非一二人之私也。使其案一日存于天地之间。将国不国而人不人矣。今日群臣。不及此痛明之。千古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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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史书之。乌得免于忘君附贼之诛乎。故曰此狱者。当无问其位之尊卑。其人之甲乙。而必尽举而一洗之。可以名正言顺而有辞于天下万世。今之言者。且屑屑于人物评品之间。一再转而致显命之凶言。使其大义由此而益坏。乱贼由此而益肆。夫显命辈之必沮一二人并伸者。执事真以为此为一二人争与夺欤。其必不然。何也。盖彼曹既已分 先王与吾 君而二视之。且自为轻重于其间。而以其死于建 储者。坐之以关 先王之罪。彼其意以为若是。则虽尽洗馀人之冤。尽去当日之案。此狱之归于逆。尚自如也。呜呼。此其计至巧而其情亦易见矣。然而吾方自为惑乱。相与堕其术中而不悟。宁非痛哉。(以下缺)
答宗丈稚明
曩至骊上拜赐书。旅舍春寒。起居增福。区区瞻慰何已。族侄冤苦不死。幸蒙先伯祖复官之 恩。惝恍感祝。涕血交迸。已以 新命告先庙。遂行改题主之礼。摧痛秪益新耳。然窃见 丝纶之间。 日月之明。犹未尽烛于覆盆。曩日固当尔。幸而遇此时。而又如此掩郁已耶。穷苦之极。直欲吁天而无从。今日君子孰能有哀之。而为 明主流涕一言。以冀其感悟乎。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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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执事今日之义。亦不必每事难进。进而行之。不可则止耳。不知盛算果何如。万一处可言之位。又将何所先也。近所与某公书谨拜献。盖所望于执事者。与某公无异。故其言亦无异也。窃想谅此苦心而哀怜之也。十日 筵说。尝承谕。多所痛快。及见其出朝纸者。不特不痛快耳。大臣之言。多有不可晓者。世道之祸。甚于洪水猛兽。令人痛心。奈何奈何。荷爱念之厚。聊发妄言。览而裂之。与某人书。亦勿使不可见者见之。此意当亦察之也。不宣。
与宗丈稚明
沙桥分路。尚使人惘惘。况闻有千里 严谴。冒盛炎倍道疾驱。绝重溟之险。处于瘴疠蛇虺之窟。亲戚相爱之心。岂能无黯然耶。虽然。男儿堕地。已有四方之事。夷险荣辱。亦何足置欣戚于其间耶。独穷居不能早闻。不及少出中路。以作净安之别。因瞻季通不挫之容。此为耿耿耳。不知几日得入岛。岛中凡百。果与所闻何如。正此炎蒸。体中能不大损否。今日士流平生所最信而深仗者。惟执事若子三数公耳。尝以为此数公者。虽经百劫火。其铁心石肝。必不受毫发销铄。此则无可忧者。惟晦翁所谓今日吾人之进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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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乃异时国家拨乱兴衰之所系。非但一时一身之得失荣辱者。乃数公之所深勉。古人言气质之用小。学问之功大。如数公之诚忠正直慷慨明决。固非人人所及。然天下义理无穷。事变不一。有不可以胜究者。非其平日涵养之厚。格致之精。有充盛蓄积之素。其何以临大疑而不惑。任至重而不惧乎。然则今日所以处数公于穷荒绝岛。使其牢骚困苦。动忍增益。以付异日世道之责者。安知非天意欤。若数公无敢恃其气质之美。亦可以足吾之用。而粗成一时之名。而益汲汲乎学问之业。先立乎其大者。而以为早晚格 君正国之本。则吾道之幸也。区区千里之望。止于此而已矣。不宣。
与宗丈稚明
所付锦城与家奴两便下书。次第入手。谨审迩来起居之详。区区欣慰。殆不减合席承诲。惟是瘴乡冬暖。痰湿添苦。此深远虑。不知近寒调候神相增福。眷聚已如计否。衰年调度。此事有不可已。且人生此世。何处不可居。长城独非 王土耶。遂便作久图。亦何不可。乍去乡国。即邑邑不乐。岂达人丈夫也。族侄近添寒感。作四五日痛。今幸少安。而履献之病。方出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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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间。日夕熏心不可言。向来辞 召命书。书内屡承提及。故一通录上。虽属已往。区区衷赤。亦尽于此矣。未知盛见云何。今日难进之义。亦不止于祸故自废而已。使此身出而真有益于 宗国安危。微躯何足惜。正惟此事决做不得。不敢变其枯死穷山之志。亦可悲耳。非执事。谁与开此口耶。岁色忽此垂穷。何由作缩地术。一相对输泻。以慰此怀耶。伏想执事亦为之怅然也。不宣。
与李子三(台重)
窃承又被 严谴于穷荒千里之外。僻处无闻。不及出候中路。仰瞻元定不挫之容。慨叹之馀。岂胜惘然。然黑岛甲山。自古称谪居第一恶地。如吾执事前后所言。皆寂寥数句。曾不能一尽平生愿忠之意。痛明大义。力扶世道。庶几 圣心之一悟。独南绝重溟。北尽穷发。谚所称不做屦价者。可发千里一大笑也。不审何时得到。配到后起居神劳增福。元行粗保碌碌。自叔氏兄来莅近邑。意从者早晚一过。必欲一往会。世故澒洞。人事喜乖。临风怅黯。不可胜言。千万乞为世道。益加保重。不宣。
与李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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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事。处义不苟。树立卓然。虽古所称铁汉。殆莫能过之。令人为之敛衽。且为 圣朝贺有人也。只衰年炎海。触冒烟瘴。宿痾其能无所添否。是不能无虑。其亦有冉冉来迎而可以卜官行之无恙者乎。古人以为元城东窜西逐。历遍七州远恶凡七年。无一日病。年几八十。坚悍不衰。此非人力所及。殆天相也。由是观之。岭海果不能杀人。而天之于正人君子。未尝不阴厚而默护之盖如此。然则今之为执事忧者。亦可以少慰矣乎。虽然。执事之身愈困而其道则愈伸。自此世道之责。且浩然有所归。而虽执事。有不得以辞者矣。天生一代人物。终未有閒他而莫之用者也。即异日执事之还。其身之用舍进退。固有所不敢必。而其一言一动。皆将为世所点检。其有关于世道时运之兴替者。何如也。执事其亦及此閒暇。益读前日未读之书。求以穷理正己。以为早晚格 君之本。尤深察易师卦书益稷之训。正色出来。为上下一诵之。又继以朱先生答留相数书。益发其馀义。以警一世。使邪说伏息而正论兴行。则谁以执事为非真个元城也。当时如范,吕诸贤。其平生德望。岂不亦一时之选。而只为读此等未熟。不知邪正之不可以相容。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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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城之言。而延入李邓数辈。遂致群奸之汇进。卒以其身自相狼狈而不暇。而国事随去矣。此两公所以有愧于元城也。不识高明以为如何也。古人云天下之宝。当为天下惜之。是以虽区区之愚。亦愿执事之论议德业。愈益粹然。而果为元祐完人也。敢言之如此。惟执事幸察。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