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正庵集卷之十四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x 页
正庵集卷之十四
 杂著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2H 页
辨拙修斋四七说
 说曰。何谓理乘气而动。人既具仁义礼智之性。则必有仁义礼智之情。因所感之正。而天命之本体。便乘气而行。而初非气使而然也。
辨曰。四端虽是天命之本体。直发出来者。而其感而发之者。则气也。今谓天命之本体。便乘气而行。而初非气使而然。则是似发之之际。此理自动能乘气而行。而不资于气也。恐未然。
 
说曰。何谓气寓理而发。人既赋是形以为生。心之知觉。实寓行于血气之中。知觉之动。于形气而出者。莫非此心之从气而发。不得谓之理发者也。第其发也。气。未有独行之时。必寓所以发之理焉。实亦无非此心之流行。
辨曰。发明理之寓气。而无一句直言天命之本体者。曰。心之知觉。寓行于血气之中。曰。知觉之动。于形气而出者。无非此心之从气而发。曰。气未有独行之时。必寓所以发之理。实亦无非此心之流行。此其语意。似以心直为理也。此于心性之辨。混矣。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2L 页
说曰。道心者。亦是气用事后。感于物而生。
辨曰。道心虽感物而生。不可以气用事为言。且感物而后。气用事矣。岂有气用事后。感于物者乎。
 说曰。朱子曰。喜怒。人心也。喜其所当喜。怒其所当怒。乃道心也。又曰。四端。发于理。七情。发于气。每以四七分人道理气而言。
辨曰。四端七情。虽可分理发气发。而若以人心道心分属。则不可。盖以七情则是情之大圈。而包四端在中。人心则只是血气上所发之心。而非包道心在中者也。七情。实兼四端与人心道心矣。何可专以七情。为人心乎。朱子固有四端理发。七情气发之说。而本无以人心。专作七情者。今所引喜怒为人心。当喜当怒。为道心一段。只是包人心道心于七情中而言者。非以人心直作七情者。而今谓朱子每以四七分人道何哉。朱子之说。元不如此矣。
 说曰。喜其所当喜。怒其所当怒。哀惧其所当哀惧者。自当与四端。同实异名。而属之于理一边。其发于气者。特言其能喜能怒能哀能惧。但为是心知觉之发。而不脱乎气质粗浅上者矣。
辨曰。以七情为主气。盖以七情之兼理气善恶者。统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3H 页
以名之耳。然则七情之主气。固包得中节在中矣。非除出中节。属之于理一边。而只以其能喜能怒者。为气也。此恐非是。
 说曰。程子曰理一而分殊。朱子曰。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有或原或生之异。夫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则三者之同出于一心。而理之本一者。可知矣。有或原或生之异。则三者之发。其用不同。而分之万殊者。可知矣。
辨曰。程子所谓理一。以理而言。朱子所谓虚灵知觉。以心而言。今以虚灵知觉之一为理。一为同出于一心。为理之一本。则心性之辨。有未精矣。
 说曰。退陶虽不明。以七情为人心。而发于气者。自当归之人心。故推衍说去时。语多拘碍难通。且内出外感之说。以人心虽发于心中。而实外感于形气。道心虽感于外境。而实本具于心中之意而发。而语意亏欠。猝见难晓。
辨曰。退陶曾不以七情为人心。盖以人心。不足为七情故也。今以七情为人心。作退陶之说。至以退陶内出外感。只以四七言者。亦作人心道心看。此恐失退陶之意。而且人心道心。皆是心事。而主性命曰道心。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3L 页
主形气曰人心。今以性命形气。分内外则可。以形气与心中。分内外则不可。此亦似以心为性矣。
未发是形而下说
朱子曰。易。变易也。兼指一动一静。未发已发而言。太极言性情之妙。乃一动一静。未发已发之理。又曰。若以未发时言之。未发却只是静动静阴阳。皆只是形而下者。此以未发已发为心。而以未发已发上道理。为性也。
人之未发已发。只是动而生。静而生之动静。若太极则在动静之中。
朱子虽尝以动静。贴太极说。然又每以此专属之阴阳。盖如此说。然后道气之分。始明。
理与气二而一。则心之体。即性之体。心之用。即性之用。一而二则心之体。非性之体。心之用。非性之用。二义不相妨。但道器终不可混。则心之体上看性之体。心之用上看性之用。可也。只不可离而论也。
未发已发。是形而下。未发已发之理。是形而上。则不但未发上可分理气也。虽已发处。亦可分理气也。盖既主理而言。则性之用。亦不可杂于心也。
朱子曰。中和。以性情言者。寂感。以心言者。寂感。即未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4H 页
发已发。中和兼未发已发之理言。
又尝以事物未至。思虑未萌。一性浑然。道义全具。为言。事物未至。思虑未萌。即言未发。一性浑然。道义全具。即言未发之理。
不但寂与中分别言之。而感与和亦分别言之。则其于体用。皆可分别言之者。可见。
曰。感于物者。心也。其动者。情也。情根乎性。而宰乎心。曰。中节情也。其所以中节者。心也。此亦以情为性之用。而分别于心之感矣。
其未发也。五性具焉。具字。即心性之辨。
曰。性者。心之理。情者。心之用。则性情。即是心也。曰。心者。具此理而行此情。则性情非直是心也。
未发时。则心无所为。性体自如。故易于分别。已发处则心乃发用。和性而行。故难于分别。然细看则虽是已发处。其理气之分自在矣。
已发处心性之辨。以灵觉与恻隐羞恶等看。却易见也。
理在气中。性在心中。非气在理中。心在性中。故凡言理气者。必主气而言。言心性者。必主心而言。
朱子曰。体用是两物而不相离。故可以言一原。又曰。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4L 页
理象便非一物。故伊川但言其无间耳。窃谓言理气者亦然。以理气为二。而就其中言不相离之妙可也。以不相离之故。而遂混而一之则不可也。
程子所谓其本也。真而静。朱子释之曰。未发。即静之谓也。五性。即真之谓也。仁义礼智信。乃未发之蕴。而性之真也。观此语意。则以未发为心。以性为未发之理者。可见。
浑沦说。则未发即是中。中即是未发。然分别言。则未发与中。亦有所别。曰喜怒哀乐之未发。则是为只言心之未感。而未说到万理咸备处。到言中然后始为说得尽心性。
朱子与湖南诸公曰。思虑未萌。事物未至之时。为喜怒哀乐之未发。当此之时。即是此心寂然不动之体。而天命之性。当体具焉。故谓之中。自思虑未萌。至不动之体。即以心而言。天命之性。始指言性耳。
寂感与中和之分以心性。极其细微。而程子又分中与性言之曰中即性也。此语极未安。中也者。所以状性之体段。曰若以中为性。则中与性。不合曰中。止可言体。而不可与性同德。盖性则是直指仁义礼智之为物。中则是指性之在乎心。无所偏倚处。所以性与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5H 页
中不能无别也。今喜浑全而厌离析。以寂感与中和。与性情混而一之。则心性道器之分。圣贤之言之旨。有所昏矣。
朱子曰。以能知能觉。所知所觉。言未发已发。而能知能觉。是以心言。则未发为以心而言矣。
神字说
 易曰。不测之谓神。
按。须看不测二字。决非理之本体。
 太极图说曰。形既生矣。神发知矣。(注)形生于阴。神发于阳。
按。曰神发于阳。则非以神为理矣。神知二字。正言心之物事。而心是气则其非理也明矣。
 通书曰。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
按。曰发微。曰充周。则是以人心之妙用言。非直指形而上者。 朱子曰。微不可见。周不可穷。却是理如此。却是理如此之理字。亦非专以理之本体言。
 又曰。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注)本然而未发者。实理之体。善应而不测者。实理之用。
 诚精故明。神应故妙。(注)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精而明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应而妙也。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5L 页
按。寂然不动。虽曰是性。感而遂通。虽曰是情。而实以心之体用言。盖言心之体用。则性情自不外是。故以此谓之性情。然其所主而言者。则心也。然则以感而遂通为神者。岂是直以理言者乎。看应故妙。应妙二字及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云者。则神之非专以理言者。可见。 朱子曰。指造化而言。忽然在这里。又忽然在那里。便是神。问在人言之则如何。曰知觉便是神。触其手则手知痛。触其足则足知痛。便是神应故妙。此则直以神为知觉。而知觉即心也。心即气之精爽也。神非气乎。以心之知觉为气。以神明不测为心。是朱子定论。则以神属气。无可疑也。 黄勉斋曰。此身只是形气神理。理精于神。神精于气。气精于形。此说极精而神之为气。亦可见也。
 又曰。动而无静。静而无动。物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神也。(注)有形则滞于一偏。神则不离于形。而不囿于形矣。 物则不通。神妙万物。
按。此似以神为理。然恐亦只是以气之妙处言。不以气对言。而以形对言。则其意可见。朱子之解。亦未见其为直以理言矣。 神妙万物。妙万物三字。非以理言者。理则下妙字不得。妙字是运用弄得之意。 胡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6H 页
云峰以神明妙宰。训仁义礼智之智。此为认气为理。则此神字妙字之不可为理也。亦明矣。 朱子曰。神者。此理也。又曰。物者。指形气有定体而言。然自有一个变通底。在其中。须知器即道。道即器。莫离道而言器。可也。凡物皆有此理。这竹椅固是一器。到适用处。便有个道在其中。又曰。动而无静。静而无动。此言形而下之器也。动而无动。静而无静。此言形而上之理也。理则神而莫测。此三段。是直以神为理者。然朱子尝以觉属知后。以觉专属之心。而此以神为理者。与以觉为性者同。安知非为未定之论耶。
 
水阴根阳。火阳根阴。(注)所谓神妙万物者。如此。
 五行阴阳。阴阳太极。(注)以神妙万物之体言也。
 四时运行。万物终始。(注)以神妙万物之用言也。
按。周子不以所以根阳根阴者为神。而直以根阳根阴者为神。不以所以运行终始者为神。而直以运行终始者为神。则非直以为太极者。可见。
 又曰。厥彰厥微。匪灵匪莹。(注)此言理也。阳明阴晦。非人心太极之至灵。孰能明之。
按。此以阳明阴晦。释彰微。而以此谓之理。则其非直以太极之体言者。可见。且灵字只是虚灵之灵。则是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6L 页
以心言者。非直是理也。而今以此为理。则其以神为理者。亦非专以其本体言者。可见。 此章则直以灵为理。而图说则不直以灵为太极。此章则以刚柔善恶为性。而图说则以中正仁义为性。周子之言。亦各有所主之意者。可见。 太极图说。惟人得其秀而最灵。注曰。其心为最灵。有以不失其性之全。此则直曰。其心最灵。曰。有以不失。则是不直以灵为性。与此注少异。其一从本文语意而释之者。于此可见。 曰。人心太极之至灵。则是于心之灵处。兼太极言。然此与朱子他说。以虚灵。直为气者不同。盖主本文义释之。故如此矣。
 朱子曰。功用。言其气也。妙用。言其理也。又曰。良能是说往来屈伸自然之理。
按。此亦以神为理者。然朱子尝曰。二气阴阳。良能是其灵处。盖朱子以良能为妙用。灵为气之精爽。而谓之如此。则神之非直是理者。可见。且往来屈伸。自然之理理字。似非专以形而上者言。 中庸所谓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体物而不可遗。是言妙用处。而此亦只以鬼神言。则为以气而言者。非以理而言者。盖虽是气也。而其妙用。则为无形声之可言。何可以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7H 页
其无形声。而直以神为形而上。与太极混而为一乎。 理无形。气有形。然以此而为鬼神之不见不闻。亦是理则不可。心之虚灵知觉。亦无形矣。其可以其为无形。而以虚灵知觉。直为之理耶。无形之中。亦有理气之可分。鬼神之不见不闻。与心之虚灵知觉。即无形而有气者。理则形与气俱无者也。 朱子曰。忽然而来。忽然而往。方如此又如彼。使人不可测妙用也。又曰。功用兼精粗而言。妙用以其精者言。曰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妙更即是神。此皆以气之灵处言妙用也。此岂直以理言者乎。以心言则功用即知觉。妙用即知觉之神不测处。若理则是仁义礼智也。其别如此。 更详通书。则直以理之乘气运用不测处为神。盖合理气之用而言。而以理为主宰。故直谓之理之用耳。此与以理与神分属理气者。不相妨也。
主静说
 余于静中作主静工夫。工夫到时有见得到处。但乍作乍辍。或至全然废却。故辄记其一二所得之语。以为常目在之之资。
有知觉无思虑。即是未发境界。
静中。最忌睡瞌与思虑。振发精明。则昏气去而睡瞌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7L 页
自退。思虑乍发而亦明则觉。定则静。二者既去。则心中自无一物。
定则不乱。澹则不昏。定生澹。澹则静。
定则明生焉。庄子所谓宇泰。定而天光发。近是。
心不动。即是未发自然而视。自然而听。则不害为未发。
主静工夫。最忌知觉昏。
心随视聚。视有定处。心自在。此专一凝会。妙不可言。
闭眼则易昏。远视则易散。视常在眼。前地不移则神自会。
视法。远不过席。中不过膝。近则在鼻端。
昼视鼻端白。夜数出入息。
室中。静坐甚好。会中静坐。亦好。
可做生底虚静。不可做死底虚静。可做白底虚静。不可做黑底虚静。
常立脊梁骨。不可做死腰坐。
静坐时。忽有睡魔。此虽精神之短。然亦志不立之故。
人之做事。专靠精神。精神之长。多在静中。
气倦。最害事。
主静。亦养气。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8H 页
静坐气像自好。
心定时。气自肃。心烱处。理自涵。
志立则能静久。理明则能静而有物。
主静。必先明理。不明理则只是禅。
禅者。静定。与吾一般。但不以理为主。
禅家主静。以心别作一物。闪闪然置之目前。要不放去。吾儒主静。只是此心自存在躯壳里。常惺惺不昏昧。主一不走作。
吾儒主静。使性体昭昭不掩。性体昭昭不掩。则事到面前。便自去应接。而不以块然不应为事矣。事到面前块然不应。则是害于理也。害于理则害性体也。害性体而岂有能存心者乎。是则其所存者。不过心之影像而非真心也。
工夫间断时。须以主一惺惺等语。拈掇提撕。是似禅家持话头法。然不过用此语。警觉此心。使此心自存在耳。持话头法。则借得无意味无义理一个死底话置念头。口里将出此心影像。凑泊寄寓其上。手握一物相似。不放他出去。二者之辨。正在毫釐之间。
吾儒静坐。澹然无思而已。禅则静坐求见此心。
应接处。放过不照管。到静坐处。始求此心。则是以此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8L 页
心。为别件物事。揣摩想像。欲求得焉。如此用功。秪成落于禅魔。
静而有动。动而有静。吾儒之学。静而无动。禅学。动而无静。俗学。然禅之静非真静。俗之动非真动。
理自完全。气不好。故理随而昏。主静只欲退昏气。振精明。养得好气来。沛然承用。此理无亏欠了。
静则必利。动养得心气凝固。故发出来有神。
不主静。只是闲坐。静坐与闲坐不同。
静中看思虑所起。多是日间应接差处。应接时。随事精察。无有所失。则静中自减思虑。其昏昧亦缘此心。久为事物所役。到得稍休歇。便自入魔黑。所以主静。多在动上用功。
事到目前。而静坐不应。心便为静所动。却非静也。舍静求动。固不可。抑动求静。亦不可。
夜气之存。多在朝昼之不牿亡。静定之力。多在日用间自慊自快。内省不疚。最是主静养气第一方。
厌动与厌静。同。
以静御动。则动自专。动必听命于静。
心无主。则静而昏。动而错。
静有物。动有则。静有物。故能动。动有则。故能静。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9H 页
动处可观理之神。静里可验理之一。
与人言语遇事酬酢。亦以静为要。
静久。则应事处有力。
静须久。久则熟。熟则乐。其得力处。不比书册上得力。
静味淡然。非志立者。孰能乐。
心静时。衣带容貌。自然整齐。
静久。万理自会于心。
静中观物物益神。静中观理理益妙。
静中看。万事皆虚。亦觉万事皆实。
静坐时。便有脱略事务之心。有此心则天下万事。皆不足婴心。便有自大自奇之意。此为害事。禅家及象山辈。常有此个意思。
玩心高明。初间有傲意。
罗豫章入罗浮山。三年静坐。学者须有此工夫。可得力。只是旬月静坐。意思亦自别。
朱先生曰。人日用间闲言语。省得一两句。闲人客。省得一两人。用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如此一二年。何患不进。静坐又须省闲思虑。读书又须省闲文字。始得。静中穷理。穷了静坐。心理方融而为一。
静中常有鸢飞鱼跃意思。不是死静。禅家以云在青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29L 页
天。水在瓶同之。然鸢飞鱼跃。活象。天云瓶水。死象。自不同。
主静者。必先辨儒释之分。工夫不差。
人于一切世味澹然。可做主静工夫。
第一怕一忘字。最上禁即低陷。所痛抑是客心。
一时敬心存一时。一日敬心存一日。如此积累工夫。便一月敬心存一月。一年敬心存一年。终身敬心存终身。
主静。是涵养根本法。
渊泉之下。必有活水。静岳之下。必起云雨。
静一自无闲梦寐。静久自减闲动作。念虑自靖。言语自简。胸次自明洁。处事自整方。
静久则识性昏者自明。记性钝者自敏。精力短者自长。轻躁者自安重。浮露者自渊冲。自有深沉浓郁意思。自有浑然正大气像。
吕与叔六月中。缑氏危坐。是心主敬也。邵子之不炉不扇。亦是此意。
横渠言有法。动有教。昼有为。是动也。宵有得。息有养。瞬有存。是静也。此语甚好。
专于静则必厌动。厌动则却害静。所以程子不言静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0H 页
而必言敬。敬是动静俱存法。比主静。意却阔然。所谓主静。非曰偏于静也。即动静俱存。而动必主于静之意。与上蔡多着静不妨之说。不同。然则主静主敬。只是一般。
求中未发。静中体认。如吕,罗,李有病。然以此而谓静中全无所事亦非是。要当当静而静。以不求求。
濂溪主静。明道教人静坐。伊川只道敬。吕与叔求中未发。是主濂溪,明道。尹和靖敬字铸成。是主伊川。罗豫章,李延平看未发气像。自主濂溪,明道来。朱子则主敬。自主伊川来。然濂溪,明道主静。却是主敬。朱子主敬。便包主静。伊川亦见人静坐。每叹其善学。明道亦多说敬字。不必以明道专言静。伊川专言敬。然亦不无此个意思。
尹和靖敬谨醇一。李延平和平精切。二先生有敬者气像。
和靖赴乐会。听曲皆知之亦欢然。但拱手安足。终日未尝动。用一扇毕置架上。凡百严整有常。有僧见之云吾不知儒家所谓周,孔是如何。延平终日危坐。神彩精明。略无隤堕之气。行二三里路。常委蛇缓步。如从容室中寻常人。去近处。必徐行。远处必稍急。延平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0L 页
出近处如此。远处亦如此。寻常人叫一人。叫之二三。声不至。则声必厉。延平叫之不至。声不加于前。又如壁间有字。起头一看。延平则方其坐时。固不看也。欲看则起就壁下视之。终日无疾言遽色。此皆敬者事。敬者气像。
和靖主敬但不活。且才短。见得不透。只守之甚谨。如俗语抱得一个不哭底孩儿。谢上蔡较精彩较发越。和靖之病。当以上蔡救之。是以朱子曰。学者先看和靖文字。后乃看上蔡文字。但上蔡说道理。爱扬扬地。每说话到轩举处。必反巾䙋袖。掀髯攘臂。以见精彩。胡文定喜其如此。然上蔡欠敬者气像。学上蔡。不似学和靖谨恪。却无甚病。学上蔡不善。却是为游定夫定夫。是打破敬者。
吕氏求中。程子非之。罗,李体认未发。朱子病之。盖以工夫为压得太重。反害至静之体也。程,朱说极明白。而王阳明尝论静中工夫。谓时时刻刻。正目视。倾耳听。至如罗整庵所论。亦颇类此。谓人无思虑不作。万事未萌时节。虽至静之中。不害有思。但可无邪思耳。与程子才思。即是已发。朱子有知觉无思虑之说。一切相反。此皆不知未发者。背于程,朱者。学者不可不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1H 页
知。
众人似无未发。然孟子言人之牿亡良心。而谓有夜气。则即此夜气存处。是未发也。如盗蹠者。鸡鸣而起。孳孳为恶。则虽谓之全无未发可也。然直谓众人无未发。则为不然。圣人以下。未发当以分数多寡论也。然众人于须臾之顷。心体虽或乍明。旋即失去。不能立大本。则以众人之有未发。而并谓其能立大本不可也。然既曰有未发。则其未发与圣贤无别。与圣贤有别。则非未发也。
朱子曰。未发之前。不可寻觅。已发之后。不容安排。但平日庄敬涵养之功至。而无人欲之私以乱之。则其未发也。镜明水止。其发也。无不中节。观乎朱子此说。则罗,李体认未发之说。未免偏了一边。
体认之法。性静者善用之则亦无妨。
知主静与求中不同。工夫方是不差。
程子所谓静中有物。思虑不作故静。知觉不昏故有物。
静中有物。常使性体昭昭不掩也。(朱子曰。物只太极。)
寂寂不起思想。惺惺不入昏昧。静中工夫。惟此而已。
静中有物。即冲漠无眹而万象森然已具。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1L 页
孟子曰。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朱子曰。除却许多闲言语。减却许多闲安排。只看操则存一句是如何。为学而不能存心。许多用力。只觉闲是闲。
人当静而不静者。以有私欲。心下常闹热故也。平日若遏欲存理。则此心常澄净宁泰。岂有不静之事。是以周子曰。无欲故静。
不主静。只管发用。犹不添油。只管挑火。
不主静。日间所为。常浮露躁扰。无涵蓄雍容意思。
刻苦中。又须有优游涵泳工夫。敦笃中。又须有宽大舒畅意思。
强抑此心。使之宁帖。心下先觉闷塞无聊。此是操心未熟之病。
心烦时。又须疏畅一番。一向耐烦。却生病。
敬者常易不活。必须在活泼泼地用工。
胸中好是流转自在。
主静工夫。在义理浸灌中。始不枯槁。
不主静。观理昏。
学而无根本工夫。穷理只是口耳。饬躬只是边幅。
主静无他事。只是静时敬。只是涵养。
夜半睡觉起坐。意思比日间静坐时自别。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2H 页
形如泥塑。心如皦日。
主静。是骨子。
主静为君明理。为相克己。为将心是国。
  诗九章
昼居虚室白。夜坐子鸡先。境静群缘尽。心明一性全。森森万象会。寂寂七情前。澹定知何似。山中有宿泉。
澄源道所出。舍敬学无头。莫逐昏魔去。常令意马休。风光本地静。鸡犬自家求。昭旷一原上。奇功日日收。
七情苗脉正。全赖本源清。众善天机动。良心夜气生。浅深凭梦寐。出入验钟声。方寸还无物。照以一鉴明。
忽然濂老作。长夜破昏蒙。图象垂星日。胸襟抱月风。平生主静事。万古存心功。两程门下出。吾道更无穷。
河南一字敬。正类孔门仁。作圣群言统。存心万法真。铸成和靖辈。酿出晦翁人。佩服此宗旨。工夫要日新。
静中观气像。罗李一工夫。境杂知思际。人迷存省涂。昭昭灵觉在。澹澹念虑无。此是真消息。请君莫揣摸。
罗氏超然学。枉疑自陆传。分明心性辨。究极佛儒边。理气何为一。求中更是偏。程朱有定论。遵守莫天渊。
竺法迷英杰。阳明更活禅。主张浑使气。宗旨只任天。眼里观心苦。胸间着静偏。朱门一蟊贼。邪说久流传。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2L 页
百氏定洙泗。群言伏晦翁。儿童议父母。丘垤侮乔嵩。夫子岂轻重。世儒自𥌒聋。全书空坐读。孤负李黄同。
自警说
 惟皇上帝。降此下民。何以予之。曰义与仁。惟义与仁。惟帝之则。钦斯承斯。犹惧弗克。孰昏且狂。苟贱污卑。淫视倾听。惰其四支。亵天之明。嫚人之纪。甘此下流。众恶之委。我其鉴此。祗栗厥心。有幽其室。有赫其临。执玉奉盈。须臾颠沛。任重道悠。其敢或怠。(右。尊德性斋铭。朱子为程允夫作。)
 天地变化。其心孔仁。成之在我。则主于身。其主伊何。神明不测。发挥万变。立此人极。晷刻放之。千里其奔。非诚曷有。非敬曷存。孰放孰求。孰亡孰有。诎伸在臂。反覆惟手。防微谨独。玆守之常。切问近思。曰惟以相。(右。求放心斋铭。朱子为程正思作。)
 贪生莝豆不知羞。腼面重来蹑俊游。莫向清流浣衣袂。恐君衣袂涴清流。
 十年湖海一身轻。归对黎涡却有情。世路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不是讥诃语太轻。题诗只要警流情。烦君属和增危惕。虎尾春水寄此生。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3H 页
兢惕如君不自轻。世纷何处得关情。也应妙敬无穷意。雪未消时草已生。(右。朱子宿胡氏客馆。观壁间题诗。与林择之相和之作。)
 朱子答林择之书曰。湘江诸人欲心。不知果能便消否。第恐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耳。答王子合书曰。大抵吾辈。于货色两关。打不透。便更无话可说也。
 退溪答奇高峰书曰。示谕知深创两斧之为害。欲消除防捡。以免于坑堑之辱。此意甚善。顾滉乃是十许年前坑堑中人耳。至于老病摧颓。始得抽身出来。犹且时时有暮归喜猎之病。常自懔惕。以再见堕落为戒。何暇为公谋耶。而况告人之道。必积厚于己。然后其言有力而能动人。安有自身未大相远而言能动人者哉。然既以道义相待。不容默然于相规之间。敢欲献忱。亦不须别立话头。只以今写去铭诗为法足矣。盖知尊德性则必不忍亵天明嫚人纪。而为下流之事。知收放心则必勉于持敬存诚。防微谨独。而窒其欲守其身矣。虽然。人欲之险。乃有以柱天地贯日月之气节。一朝摧销。陷没于一妖物颊上之微涡。取辱至此。为天下诟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3L 页
笑如胡公者。其可畏如此。故朱夫子尚云。寄一生于虎尾春冰。而常持雪未消。草已生之戒。在我辈当如何哉。言之不尽。请以战喻。滉之于制欲。如败军之将。奋回溪之垂翅。坚壁清野。枕戈尝胆。厉兵誓士。而贼自不至。其或遇敌。或多设方略。不与交锋。而坐销西羌之变。或不得已。至于用兵。则当凿城怒牛。一举而扫荡燕寇。斫树发弩。顷刻而蹙死穷庞可也。如公则自负万人敌之气。多多益办之略。居四散四战之地。日与勍敌相遇。将反骄卒反惰。师律不严。或与之荡狎。虽幸克之。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更迭无已。兵安得不疲。气安得不馁。至此则其为谋。必出于下策。以为当持和战并用之说。或拔士王畿。以赴戍申之役。或运米枋头。以济符丕之饥。则吾恐超乘之勇。盖未可恃。而隶楚之兵。已入于郢都矣。故为公计。莫若济河焚舟。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示士卒无还心。乃可以成功也。
  右。奇高峰欲戒色。请教于退溪先生。先生写此铭诗以赠之。其答书。语意甚恳切。朱子答择之书。亦可警。故并录之。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4H 页
周恭叔。自大学早年登科。未三十。见伊川持身严苦。块坐一室。未尝窥牖。幼议母党之女。其女双𥌒。遂娶焉。爱过常人。伊川曰。某未三十。亦做不得此事。然其进锐者其退速。每叹惜之。后数年。周以酒席。有所属意。既而密告人曰。勿令尹彦明知。又曰。知又何妨。此不害义理。伊川归洛。和靖以告。伊川曰。此禽兽不若也。岂不得害义理。又曰。以父母遗体。偶娼贱其可乎。
 谢上蔡曰。恭叔只为立不做。便放了。
 胡文定曰。人须是于一切世味。澹薄方好。周恭叔才高识明。初年甚好。后来只缘累太重。若把得定。尽长进在。
 朱子曰。周恭叔学问。自是靠不得。
按。酒席一眄。自今视之。不是细故。而程子以下斥之如此。甚可畏也。夫禽兽不若。父母遗体之言。其裁义极精细。垂训极严截。今有欲戒于色者。必以此为法。然后可庶几也。不然而只以伤生为戒。则恐此轻彼重。终不能有所得力矣。虽然。此必其平日穷理工夫深。而见义极精。克己工夫至。而遏欲极果。然后能信得及守之力。不然。未有不以其言为太过者也。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4L 页
曹南溟曰。全仁云者。乃故贰相李彦迪之妓产也。其名曰玉刚者也。彦迪初出身。为庆州训道。畜其母为房直。故判书曹润孙时为庆尚水使。曾眄此妓。因彦迪上京。潜挑而去。彦迪已有娠。润孙取去七个月。乃生。名之曰玉刚。
 栗谷先生论晦斋曰。居家。不能远不正之色。
 沙溪问于栗谷曰。畜色。晦退均有其过。而先生独咎晦斋。何也。栗谷良久。答曰。凡观人之道。当分成德后与未成德前。退溪之失。在于年少时。晦斋既老而有此失。所以不能无别也。
按。酒席一眄。犹是一时之失。若其家畜则为害理。至于道学君子。其律身尤与他人自别。而晦退两贤。俱不能免于此。况后学哉。可畏可畏。然栗谷所论成德前后之说。可谓得当。而此亦论人则然。而自省则不如是矣。今以未成德之前为可恕。则学者于中年以前。虽不戒色而纵欲自恣。亦可乎。决知其不然也。
 静庵先生姿貌如玉。人无贤愚。见必慕悦。少时出征。夕投店舍梳发。有一艾亦自京来者。稍近侵昵。流注不去。先生恐夜来投寝。遽撤席。向昏移寓他家。或云。使之梳头。情若难制。此则恐非实传。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5H 页
静庵少时。尝夜坐读书。有一处子踰墙而来。静庵据义理责之。挞楚而送云。
 松都妓真。慕徐花潭。投寝三夜。终不能动得云。栗谷为黄海监司。巡到黄州。有妓柳枝者。年未二八。有姿色。以房妓侍之。未尝有情欲之感。其后先生或以远接使。或以省姊往来。柳枝在房。有侍寝之愿。先生明烛不近。制词喻情。
按。此可见诸先生之中。惟静庵资品最高处。学者所可法者其惟静庵乎。至如花潭,栗谷所为。则其操守尤可谓过人远甚。然学者工夫。既未及此。而遽以此为法。则其不骎骎然入于其中者。几希矣。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自有圣贤之明训。只当谨守而勿失也。
 牛溪先生入城日。适赴松江悬弧之会。先生及阶。见红粉在列。语主人曰。彼红粉。恐不宜于今日之会也。栗谷先生笑曰。涅而不淄。亦一道也。牛溪遂升座。
 栗谷,牛溪,松江同会李希参家设酌。石介以一时名娼在席。将行酒歌发。牛溪遽起。座上无敢挽止。
按。畅大隐力拒官婢行酒。程子闻而不悦之。以此观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5L 页
之。则红粉在列。似为无妨。然既请牛,栗两先生。为之宾客。则此何等会也。而必用红粉于座中乎。此则松江之过也。
 王阳明曰。初学时。心猿意马。絟缚不定。其所思虑。多是人欲一边。故且教之静坐息思虑。久之心意稍定。须教他省察克治。将好色好货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寻出来。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复起。常如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动。即与克去。斩钉截铁。不可姑容与他方便。方是真实用功。到得无私可克。自有端拱时在。
 
曹南冥谓宇颙,逑曰。天下第一铁门关。是花柳关也。汝等能透此关否。因戏言。此关。能销铄金石。汝辈平日所操到此。想应消散无馀矣。
  右说。亲切可省。故录之。
 李土亭妙岁。受易于花潭。侨寓邻舍主妇有姿色。促其夫行商。其夫怪之。佯出而瞰焉。至昏土亭明灯读易。主妇坐其傍戏之。土亭不顾。而戏之不已。土亭据理呵责。主妇久乃垂头愧泣。其夫夜扣花潭门曰。来此学问之士。真圣人也。具陈其由。花潭与之偕往听。不觉竖发。明日谢土亭曰。公敬德之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6H 页
师。非敬德之友也。而况受业耶。
 土亭于芬华声色。淡然无所好。性喜乘舟浮海。入济州。州牧闻其名。迎入馆。择美妓荐枕。指仓谷谓妓曰。尔若得幸。当赏一库。妓异其为人。必欲乱之。乘夜纳媚。无所不至。竟不被污。且恒居诲子侄。最戒女色。常曰。此而不严。馀无足观。
  右土亭所为。绝异于人如此。窃欲师法。故录之。
余于物欲上。惟色最患难制。年来颇用力于此。庶几其免乎坑堑之中。而往往此心闯发。如悍马铦锋。无以制伏。诚恐如此不已。则将不得为人也。乃集程,朱以下诸先生。戒人自警之语。且附愚一得之说。置诸案上。日夕寓目。以为服膺持循之资。此正君子流俗之分。圣狂舜蹠之几。则不可不大段着力者也。虽然。此岂草草工夫所可遏捺也。必也于尊德性求放心上。有所得力然后可也。盍于斯焉勉之哉。己丑仲秋。书。
案上四图
余自己丑八月初一日。始欲别立规模。为收放心之学。而因循成习。不能猛下工夫。乃以是月望日。入俗离山中。静坐一旬。其时自幸略有端绪之可寻。适有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6L 页
事故下山而来。忧患汩没。酬应胶扰。又复如前。虽或时时警策。要不失在山中时意思。而一日之内。失之者殆十八九。反不及邢七之三点捡。岂不为可哀之甚也。是用作为四图。置诸案上。以为日夕观省之资。其亦从脚跟下着实做去。而毋徒为一场说话。其可乎哉。九月晦日。书。
  
心君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收放心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正庵集卷之十四 第 437H 页
惺寂图
삽화 새창열기
  
四勿图
삽화 새창열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