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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x 页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答问(讲学论礼)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42H 页
答沈明仲问(壬戌八月二十五日)
 读法第三条自首章以下多对说将来。如首章言命性道教戒惧谨独大本达道。二章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之类耶。(中痛)
来说是。
 章句序。此序恐当分六节看。自中庸(止)作也为第一节。总论中庸之所由作。盖自上古(止)庶几也为第二节。推本渊源所自而言。盖尝论之(止)加于此哉为第三节。就原头上说。以明心法之妙。以实第二节之义也。自是以来(止)明且尽者也为第四节。申论作中庸之意。以毕第一节之言也。自是而又再传(止)亦有之矣为第五节。言心法之传既绝而复续。以明中庸之功。某自蚤岁(止)终篇为第六节。言章句之所以作。以垂道统于无穷也。如何如何。
天台吴氏作三节看。盖以岂有以加此以上为一节。弥近理而大乱真以上为二节。行远升高以上为三节。愚意失其传而作以上当为一节。欲并作四节看。更详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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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微妙而难见注。云峰胡氏曰气以成形。是之谓人。理亦赋焉。是之谓道。胡氏必欲以人与理分。而言多未莹。气以成形。理亦赋焉。然后方可谓之人。安有独得气而可谓之人者乎。必若下文朱子之说然后为无病也。如何如何。
朱子之说固为完备。但上文论人心曰或生于形气之私。此亦专指形气一路而言。云峰之说。未可轻议也。盖析之极其精而欲尽其大。自是朱子家法也。如何如何。
 其曰天命率性则道心之谓。曰道曰道心。本非有二。但道就事物上说。道心就情意上说。心之发而合乎道者。为道心也。如何。
此段何必就事物情意说。上文既曰道心原于性命之正。所谓性命。岂非天命之性率性之道耶。故曰天命率性。即道心之谓。
 子程子。明道耶伊川耶。
辑略被借于李同甫。近当考以报之。
 第一章第一节小注。朱子曰云云。或以率性为循性命之理则为道。如此却是道因人方有也。道者本性之不为气蔽欲昏。自然发见。各有条理分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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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谓。若有意于循而循之则已不是道之得名。此朱子之所以有此说耶。
来说亦然。朱子所谓率性。如人率之也。及循字非就行道人说者。已见其大意矣。
 第二节小注。潜室陈氏云云。那曾一歇走离得。何谓也。
未详。但一歇。恐是一切歇后之意。谓以道为一切歇后而走离之也。如何如何。
 勿轩熊氏。按大全先儒姓氏熊刚大建阳人自号勿轩。又按熊氏名禾字去非建安人。果是一人而互出耶。或是两人而混称耶。
勿轩熊氏。四书序本先儒姓氏及理学通录。皆以禾去非为主。而独性理大全以刚大系之。未详。退溪曾问于奇高峰而亦未有定论。
 喜怒哀乐。七情之中遗惧言乐之义。退陶亦不言。不知其何故。今可推究其由耶。
何敢轻论。但喜怒哀惧爱恶欲者。举七情之全而言之。喜怒哀乐者。就七情中姑以阴阳两边大者而言之。盖喜乐属阳。怒哀属阴。若代乐以惧则不成两边矣。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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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心正。吾之气顺。致中言心。致和言气者。方其未发。气不用事。而心位乎中。故言心而不言气。及当其既发。气动而周流事物。故言气而不言心耶。
心正气顺。从上文至静之中应物之处说下来。来说亦自是。
 第二章注。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上文言中无定体。随时而在。则是言时中之中。而论其用功则只曰戒谨恐惧。而不及于动时工夫者。何耶。盖欲致已发之和。当先致未发之中。故从体用缓急之序。而且所谓在我者。即在中之义故耶。
此段得之。
 目录中分注。恐不必录。只书几条如何。(心学至诀)
目录分注。欲见其各条所本古语。恐无甚妨。
 诗曰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此章非主于论敬。赞文王行敬之效。似不当在于此间。又与下篇论圣贤章重复。
以敬止为非主于论敬则然矣。但此段章句既曰无不敬而安所止。则虽是功效。乃全体之敬。顾何可以不入此间耶。今谨降置第四。
 敬者宅心之要。(心经发挥)凡书名皆舍本名。直书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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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书。虽是意在令人易寻。而舍本逐末之义。人多不晓。或改从本名。不然载之凡例中似宜。操约者敬而已矣。(心经)既非经文则当曰心经附注。下仿此。
此书本从如心经,近思录类辑之书而成。故不必表其本书也。
 临川吴氏曰云云此条在此亦好。不如移之于圣贤之敬章下。如何如何。
谨闻命。但此段今以一心之主宰等语改之。
 主一无适之敬。问主一无适。朱子曰只是莫走作。如读书时只读书。着衣时只着衣。此即主一无适。此条明白。添入如何。
学或注此条固切矣。只是比辑要所引薛氏行第一步云云之说稍缓。故不免有所取舍。盖此书不用叠说故也。
 文中子曰。闲邪存其诚。(见上)既见于上者。后不复出。以从省约如何。
示意似然。第亦欲见其所本之意重。故不得不尔也。
 总言诸先生言敬之异。此书与发挥之例有异。此条恐不必别为一章也。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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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斋说亦同。今降置末段。
 总言其心收敛。惟畏近之之敬。大槩此书未免条目太碎。此上下章无甚别义。合而一之如何。
此说甚超诣。已因明斋诸说改正。
 总言敬之内外动静始终。敬者无内外无动静无始终者也。此题恐不包。不知者将曰敬有内外动静之别。更加贯字或兼字如何。此书题目。鄙意间有未稳者。如惟畏近之之敬。敬有虚实之类是也。幸更消详如何。
更下贯字兼字之说亦好。但上下诸文。皆同一例。则此恐不可独异。
 专言敬之纲目。此条恐当在于貌事之间也。
已易置其目略如示意矣。
 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此书主论心法。则至于事君治民之事。固有所不暇及者。敬之为功。通贯圣学之终始。则亦有所不必别言者矣。然其所引诸说。泛及于治人分上者亦多。或于下篇之末别立条目曰敬以事君敬以治国敬以平天下。以此上下条及笃恭而天下平等语实之。则其于体用之道。尤为完备。而为儒家一部全经。未知如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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欤。
遇意欲先表五伦之大者。以见其馀矣。明斋以为此书只取敬字要义。则不必如此。故今并删去责难于君以下诸条。
 朱子曰。敬者主一无适之谓。主一无适。为敬之正训。似当注于首章之下。使人开卷瞭然可也。不然此以上言主一无适甚详。不必更录于此也。
亦在删去中。
 专言敬以明天理。上蔡谢氏此条恐当移入上章之下。
此说尽看得精密。谨已移入五峰胡氏之上。
 专言敬以审义利。此以上四章附于上篇如何。
谨闻命。
 兼言敬义。朱子曰敬以直内。是持守工夫。义以方外。是讲学工夫。此当添入如何。
语虽好。而似不甚切于此书。故不敢添载也。
 兼言敬恕。陈氏曰敬者吾心之所主而仁之存也。恕者吾心之所以达而仁之施也。主敬持己。行恕及物。则内外无私意而仁在是矣。陈氏此说颇好。分注于在家无怨之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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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所录既多。亦不敢添。
 道德诚仁。在于恕简之下者。可得闻其说欤。若曰由用而达于体。故其序然也云尔则精一克复。又在其下矣。
道德中仁之类。其义虽大。自是别件道理。自与恭庄慎恕简云者。不无亲疏远近之差。所以先此而后彼然也。如何如何。
 兼言敬与操存。敬者操存之道。非于敬之外。别有操存工夫。若曰敬以操存则可。若于中间下一与字则分明是两件工夫。其可乎哉。此则因诸书或言敬或言操存之异名而合论之。故以此立目也欤。然恐或不能无学者之疑耳。
示意亦然。但操者存心之功。而敬者所以存心之道。下与字却不甚妨。
答沈明仲(昏礼○己巳十二月十七日)
婿妇之服已多通变。使者恐不当更用盛服。所谓纳采纳币同日行之者。恐是指纳采之书纳币之币同入一函者耳。若各具一书则似非同行之谓。纳吉之语。似非当用之文。
女饰当以时服为主。所谓时服者。似是出于宋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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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长裙之制。其首饰亦古副编次之遗意。但俗姆误为诡状。不可猝变。是可叹也。向来前辈以华冠纯衣纁袡行之。虽有所据。亦未必合于家礼。斟酌古今之意。未知孰胜也。
亲迎馔品。亦无定式。顷年谨以家礼蔬果及五礼仪五果床之文。酌定而行之。恐无大悖也。如何如何。
答郑真卿问(祭仪○辛未九月四日)
 阶下随地(止)叙立。此言祠堂庭中立屋子耶。家礼及备要图式无之。未知其制如何。家众分东西叙立。则东西各立屋耶。抑以一屋兼覆之耶。此下有家贫止立一间之法。亦称家不得已之事。勿删如何。
此段家礼辑览立屋于庭中。如今 国陵丁字阁之制。既涉于僭。又不足以并覆东西两庭。恐非是。愚意如今关王庙之制。前檐外连作一二间。无中绝之状者。乃所谓以屋覆之者也。如何如何。一间之法。为此非全书。只是行礼节度。故阙之耳。
 为四龛。以备要图观之。两旁皆当以板隔之。上下亦必以板为之。而龛底使之稍高于堂中平地耶。抑与平地相等耶。以近北一架为四龛。以今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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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架计之。一架之广。未满半间许。于此设一卓。奉神主于其上。正至俗节。皆就龛内陈设考妣两位合十四器。已似狭窄。龛内又有祔位则亦十四器。况一龛而祔数位者乎。恐难容设。何以为之。
龛。我国公私所用。皆为壁藏之制。壁藏外别置卓子以祭之。故祔位及祭物皆难容如示意固也。近世湖中诸公考据。以为当就近北一架三间内。不为壁藏。只以木板隔作四龛。而上则以板覆之。下则不用板。又就各龛中置卓。设主及馔而行之云。此说恐是。
 告授官祝昭告于故某亲云。则通指高曾祖考。而自称则孝子某云。于高曾而称孝子未可。此非以最尊为主之例。备要改孝玄孙。以此悬注恐宜。时祭奉主就位。祝告高曾以下而称孝孙。此亦恐当以改称玄孙悬注。如何如何。
授官祝。以告祢为主。与最尊者为主之意各是一例。通用无妨。时祭奉主时。祝乃通称。故只称孝孙。初献时祝乃各称。故于高祖考称孝玄孙云云。自不同也。幸更详之。
 按来月当作今月。注若用初丁而在初一二日。则告庙当在前月。此注恐当改。(以下时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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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以来月为文。而注以或用今月之意。
 焚香。朔参焚香后有再拜之文。而此则无之。时祭降神。不可有杀于朔参。恐依备要再拜二字悬注于焚香之下。
此拜诸家礼皆无之。独备要添载。故不敢从。问解中亦论其义矣。
 斟酒。朔参则主人受注斟酒。反注取盘盏。此则主人受盘盏。执注者斟酒于盏。节次不同者何欤。
时祭三献。皆主者东面立。执事者斟酒。乃听命于神之意。降神此礼亦其意也。与朔参自不同。
 
盐楪醋瓶。盐楪即灸肝加盐所用者。而但加盐不载本文。只见于备要注者何欤。醋瓶似是用于醋楪者。而今以酱代醋。则亦当以酱实之耶。
本文不言用盐之义未详。醋瓶则醋楪。虽代以酱。恐诸馔不无用醋之处。故不改矣。
 尊丈(止)他所。下阖门时休于他所者。启门后就位。而参神时休于他所者无还入之文。其所就位。当在何时。
所谓尊丈先休于他所者。亦入就位云者。正指参神后休于他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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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维仲春。按家礼改春夏秋冬字见上云。恐当以此悬注。
家礼夏秋冬各随其时七字。只见于奉主祝注中。不见于正祝。可以通行。此不敢有异。
 祢四时祭墓祭土神祭皆加祭字。而祢及忌日独无祭字者何欤。(祢)
忌日祢独不加祭字者。亦依家礼仪节杂仪。
 要诀(止)所祭之主注。诸祠堂叙立。主人升焚香之节。已见于时祭。而此曰如祭祢之仪。祢曰如时祭之仪云。则其义已备。恐不必悬注再拜一款。时祭祢祭皆无。则恐不可于忌日独行诣祠堂(止)焚香。似皆当删。只存告于所祭之主六字如何。(忌祭)
要诀忌祭有叙立再拜语。盖为在庙诸主也。今为祢祭事同。故移之矣。
 布席设馔。家祭及土神祭皆用卓子。而此则用席。其故何也。原野之礼。有所降杀故耶。(墓祭)
依家礼如此。盖似亦以体魄在土。异于庙龛故也。或以木床代之。而不为高足。其亦可耶。
 土神祭陈馔。一如家祭。则必有饭羹。而无侑食进茶者何欤。若欲杀于家庙。则如要诀墓祭插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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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献。进茶于终献耶。(土祭神)
依所示添注于皆如家祭之仪下。无侑食进茶云者。乃要诀文。亦不敢变耳。
 焚祝文。家祭则无焚祝文一节者何欤。备要虞祭敛主下注。祝揭祝文而焚之(止)留祝板后仿此。则家祭焚祝。似在纳主之后。引依备要悬注于纳主条如何。
此本仪节文。祭礼初无焚祝之文。以程子说观之。恐自古如此。其独虞祭为之者未详。
答白采叔问(丧礼○戊申九月三日)
外孙奉祀。世俗多行之。盖非礼也。当以朱子答汪尚书书为法。苟或终无立后之人。则如所示称谓。其亦可否。至于旁题。问解有当阙之说。似当准此。未知如何。
陷中书讳。不分男女。此家礼之意也。但我国妇人不如中朝之俗有讳有字。每以幼名当之。殊似未惬。然与其全阙。此为稍胜耶。
承重孙或曾玄孙之妻为祖父母服一段。沙溪于备要,问解两书所论甚备。可考而行之也。盖未论他义。以礼只云夫承重则从服。更不云姑或祖妣在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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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观之。此实为的据。未知如何。
备要为妻杖期条引丧服疏。天子以下至士庶皆不为庶子之妻为丧主之说。果涉疑异。然奔丧曰凡丧父在为主疏曰。亦主庶妇。是同宫者也。集说曰子有妻子之丧则父主之。统于尊也。此二说者。皆谓主凡子妇。而朱子答陈明仲朔祭子为主之问。亦引以为案。然则所谓为主者。非止如郑氏所谓与宾客为礼者。断可知也。盖既以父为主。告辞题主似当准此。但小记曰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虽颇参互。礼有明文。诚不可废也。然此殊系变节。切须更询慱礼之君子。庶不大误耳。
 续考语类曰妻丧木主要作妻名。不可作母名。若是妇。须作妇名。翁主之。此尤为主丧之明證也。
答郑士仰问(学○庚申十一月二十八日)
 孟子谓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又有礼食则饥而死。亲迎则不得妻。奚趐食色重之说。朱子断之曰义理与事物。其轻重固有大分。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轻重之别。圣贤于此斟酌。固不肯枉尺而直寻。(从利而废义者)亦未尝胶柱而调瑟。(执一而无权者)断之一视理之当然而已。槩以此为处事之权衡。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49H 页
此实义理至要处也。如牛溪从和一议亦出于此。以为天下道理。只有不肯枉尺上一句而已。则又安用更说未尝胶柱下一句耶。古今人国此讼甚多。日者承诲。亦尝以近日事义理发问。妄意在国存亡为重。敢以权轻重仰解。然窃谓必明于此义。然后事理可辨也。如陈代所问不见诸侯。系圣贤行道济时。固可谓之理之重者。不可谓之从利废义也。其义与得食得妻无异也。如国之存亡。亦可谓之理之重者。不可谓之从利废义也。其义与得食得妻亦无异也。然则于此也。必主常道。不复行权。则不谓之胶柱可乎。然又归重存亡。不慎经常者。则又必疑其为枉尺。如何哉。(孟子)
从古圣贤所以立言垂教者。只有义理一道而已。独孟子于屋庐子之问。乃以礼与食色并举而互言之。意益分明。但其所以处乎食色者。又莫非主于义理。则是亦一途焉耳。所喻出处存亡二义之不同。恐只是当事与未当事之辨。孔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朱子释之曰君子见危授命则仕危邦者无可去之义。在外则不入可也。乱邦未危而政刑纪纲紊矣。故洁其身而去之。既曰无可去之义则其于存国活君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49L 页
之际。苟可以得行权宜者。实无所不用其极。虽以存亡班之食色之类。而其所关系反有过于礼之轻者。安可以枉尺直寻目之耶。既曰洁其身而去之则其于去就出处之分。自有不可苟焉者。虽其行道济时。固亦所谓得妻得食之类。而是则在我之礼不啻不轻。其非胶柱而鼓瑟从可知矣。总之一则周旋危乱之邦。迹近乎徇禄。而其心在于存国活君。其道合于权宜。一则脱屣君臣之间。事近乎乱伦。而其心谨于去就出处。其道合于礼义。则所谓食色与礼。乃所以各适其当事。未当之衷者。又何彼此轻重之可言耶。惟其不然而一切反是。所谓主存亡者终必归于富贵权利。而所谓主出处者亦将陷于爱身自私。皆有以得罪天理而无所逃矣。如何。
 孟子言性善以仁义礼智。其情可以为善言之。所谓善是就人之性言。如玉雪犬牛之性不得与也。是就本原上言。气禀不得与也。中庸天命之谓性。程朱谓通人物所得之理而言。犹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之谓也。则牛耕马驰无非是也。中庸所谓性。果与孟子性善之性。若是不同耶。若曰理无不善。物之理亦善。则仁义礼智之善亦可通之物。而事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50H 页
事物物之理。亦皆曰性善可乎。此义理大节。愿闻明辨。
中庸论性。就造化上言。故通乎万物。孟子论性。就吾人上言。故必称尧舜。然人物之异性。不在于天命之一原。而在乎气禀之不同。苟或通其一路。则虎狼之于仁。蜂蚁之于义。犹夫吾人者可见也。但所得气禀各有偏塞。正如孟子所论犬牛之性。则所得之理亦随而异。若乃以此谓之不能如人性之粹然则可。遂谓其所得天命之性亦皆不善则不可。且如真氏之论至以博噬踶躅之类皆归之于气禀。则万物之理同称为善。尤无疑矣。
 私亲典礼。时尝闻以以小宗合大宗之嫌为證。然丧服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疏谓君父祖废疾。受国于曾祖。为其父祖持斩。此说明是以私统合尊统。未知此说曾有所辨破者否。(典礼)
丧服所谓今君受国于曾祖。盖指国君有世子世孙废疾或早卒。而其子传统于曾祖者也。若以范镇所论悼考事较之。果似无异矣。然此丧服之说。虽未及为君。犹是其国之世子世孙。又其子得立则非可谓之小宗也。至于戾太子父子当时武帝虽筑思子之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50L 页
台。终未复其位号。又其国统传于昭帝。至昭帝崩而宣帝入承大统。盖昭帝以天子而称祖太宗也。悼考以皇孙而称考小宗也。故曰以小宗而合大宗。其与仪礼似同而实异矣。当时朴潜冶全以丧服此文为称考之的證。则沙溪力辨其非是云。
答郑士仰问(丧礼○乙丑七月二十日)
 从侄之丧。其后事未定。其丧祭之节。齐斗等为之权行。至于题主。妇人主祀虽非正礼。既未立后则无他道理。将以显辟题主如何。
大功主人之丧。疏曰妻不可为主。而子犹幼少。未能为主。问解亦曰妇人无奉祀之义。又曰若不得已。或依此题主耶。(问解两条皆作疑辞)盖以曾子问及朱子答李继善者揆之。子则虽以姑幼不可为主。而必当即以其名题主甚明。此所谓大功主人之丧之义也。若只有妻则恐当用诸亲题主摄行。以待立后而不用妻。(如奔丧父在父为主以下及家礼班祔条及丧礼备要题主祝。必先主叔侄兄弟而后别录皇辟之意。皆可考也。盖所谓父为主以下。周以待宾客为言。与主馈奠者不同。然若无其子则义当通用。虽妻亦然。但谓不可先于男主耳。此与服三年者。其义自异耳。)其以曲礼祭夫曰皇辟之言。而至于易乾坤之大位。题主奉祀。岂不重难乎。然则曲礼之文。无乃在家诸亲皆无。如周元阳所谓祭无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51H 页
男主。故不得已而为此者耶。然今世俗必不安于诸亲摄行而安于妻称皇辟。恐难抑而行之。此特言鄙人平日之见。量处是仰。
 题主虽从其妻。至于虞祔等祭。须依小记诸说主丧者为之。果为无疑耶。
虽以皇辟题主者。虞祔诸祭。依小记行之恐当。
 小记言大功主人之丧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云。则虽朋友亦为之祔祭也。然而祔者。是宗子之事。庙中宗事。与丧事有间。元无主人。行之不便。今主丧者于亡者。既非主祭。于祖庙又属旁亲。则祔祭祝词文字俱非其宜。未知无主而行祔礼者。其礼如何。且适于某亲之祝。见称于旁属。得无未稳耶。并乞裁教。
祔。重祭也。童子贱妾所不得废。且以朋友而犹为之祭。况于诸亲乎。盖其为亡友而行人庙中事者。以有幼子为之主故也。朱子答李继善曰儿名摄主告。今虽诸亲为之主丧。所主者乃不过拜跪之节耳。其祝辞则当用皇辟云云。旁亲之嫌。恐非所论也。虽或摄行。若先告摄行之意。则馀仿家礼随宗子所称之说。斟酌以处之无妨。曾见鲁西丈每论人家祔祭。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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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介子某之例。择其子孙代行宗子之礼。如此然后无不祔之家矣。
 家礼卒哭章祝曰。来日隮祔于祖考某官府君。继之曰此云祖考。谓亡者之祖考也。是盖本于礼经之文也。祔祭章祝。告祖祝云隮祔孙某官。其曰孙者。是从祖考称亡者也。非从主人所称也。右两节所称既如是矣。独于告亡者祝云哀荐祔事于先考适于某考某官府君。其曰某考。盖从主人所称之意也。故备要直作适于显曾祖考。其不从亡者而从主人称曾祖者。大与卒哭章隮祔于祖考之文上文隮祔孙之义相违。未知何义也。窃念前祝与后祝宜无异同。祔亦当称祖考者耶。
卒哭章祖考谓亡者之祖考者。诚如来示矣。第于祔祭告旧主祝。已曰适于某考某官府君。与仪礼所谓适尔皇祖某甫者不同。盖士虞疏尔女也。指死者而言。盖至朱子之世。风气制度。与三代时不同。难以直用纯古之礼。故改尔皇祖曰某考。于是仪节又从而为辞曰适于显曾祖考云云。此实由于朱子变尔字为某考而然。非备要之失也。
 迁于厅事。是朝后自祖庙遂迁厅事也。非自停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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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处行迁也。备要乃引丘仪。于其停枢之处略移动之说何也。
堂者中堂也。厅者外厅也。初丧既殡于中堂。今自庙当迁于外厅。以示即远之义。而人家未必有中外两所。若是初殡于厅事。则其势只得还于旧停之处。略加移动云尔。此乃仪节之意。而备要引之者也。
答郑士仰再问
 题主当用诸亲为正之教。诸亲若是宗子则可主无后之丧无疑。今亡者为宗子。诸亲非宗子也。虽可姑摄祀事。其直主庙中之主。则亦所不敢。无宁用皇辟之说如何。
示喻敬悉。题主诸亲非宗子。又为远属之难安。生亦念之深矣。以此言之。用皇辟之说尤似可用。但有一说。昔年洪参判处厚家之丧。孙死有妻而诸父居丧。兴平尉之丧。无妇人而有弟。皆不得立后。及当祥禫改题之节。来问于生。生乃仿退溪答寒冈之意。谓当用诸父及弟代数亲属。改题先代神主。而但阙旁题。(准仪礼称子不称孝之义)且以或侄或兄之主。姑祔祖庙。(准家礼大祥后吉祭前奉新主之制)必俟异日立后而始为改题。并著旁题矣。如此则先相国以上自是士仰之曾祖位。似与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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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虽其下称显伯父显从兄。与彼又似难安者。是亦一条直下以男主摄行祀事之义也。今若书显皇辟则三年后当改题其先驸马曰显舅。犹有可据者。以上诸位则虽欲尽成女主。决然推不去矣。且以直长君既称显辟。则必当迁入正室。必入正室则相国先君势当遆迁。未立后而先遆迁。又甚不便。以此推之。必先定三年后事。而后可以皇辟题主。如何如何。但有一碍。以从侄题主则准礼练祭之后为之祥禫。亦无可据之文。鄙意此则当旁照于家礼大祥条下注不须言为子而祭之义。盖彼亦服尽而犹主祭故也。鄙见如此。唯在更加细量而审处之。
 祔祭鲁西所论使子弟代行之礼。是有主而代行之说也。(如答李继善诸有幼主可摄者曰已无难矣)今日所禀。乃元无主人之礼也。有幼主。正可行摄。元无幼主。将何以摄。此尤是理穷处也。今下教曰祝辞则当用皇辟云云。然则此将通虞祔皆当以称皇辟摄祝耶。然以诸亲摄妇人。已非其宜。又况以夫家从叔父而称使摄之。尤加不便。此与幼主可摄者大不同。其势难行如何。若果以称皇辟摄之。则其祝当如何耶。惟退溪答郑寒冈问。有摄祀事子某敢告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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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虽为亲子。其无幼主之变则实为可据。故将于庙中先祖欲用此例。而惟于祔祭新旧隮适之辞。俱系旁亲。实为太泛而无当。所以为难。幸乞更加裁教。
若曰当称显辟则亦无不可摄妇人行事之义。如礼经所谓无女主则男子拜宾者。足以为据也。昔者慎斋常言尊行不当用使字。故鄙则尝答人问。以为当用属字耳。祝辞则亦以孤子本语略为修用为善。又若以摄行言之。恐无庙中祔祭之异。此段最可领悟矣。
 
改尔皇祖考曰某考之教闻命矣。然于卒哭章直曰祖考。则未尝改尔皇祖之义也。且与隮祔孙之义相应矣。独于祔祝改之。其或改或不改。先告与后祝称号不同。所以为疑未能释然也。(今于此若从尔皇祖之义如卒哭章祝。则称祖称孙。俱系亡者。虽以诸旁亲属告之。无大泛之嫌而可行耶。)
祔祭祝。与卒哭果有不同之嫌。然家礼以后至今遵用。如欲反以古礼参用。又与朱子欲从孤子行祔于练后之说。而不免进行于卒哭后者异矣。
答沈士磬问(丧礼○己酉)
𨓏岁邂逅。知哀夙有美质。意欲共学而未遂。盖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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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远也。今承所谕。乃于居忧穷僻之中。考据礼文。咸得肯綮。尤切感叹不已。虽以謏闻未克有所开析。而实望继此不替质难。少酬宿意。千万勉旃。秋后欲更定居坡山。正是海使径由之处。则音信相通。似易于京口耳。
 考诸礼经及先儒说。父在母丧。祥后彻几筵祔庙云。而退溪答或人书曰祥后朝夕上食用白布衣。以此观之。世俗皆祥后上食明矣。且朱子曰卒哭后馈食。虽非古礼。礼宜从厚。今祥后止上食。似非朱子从厚之意。又于人子情理不胜缺然。当从朱子从厚之意及退溪先生用白布衣之文。祥后奉主于别室。以终三年之上食。然后祔庙如何。
所示朱子退陶说诚然。第朱子之论。统指卒哭后上食而言。且宋朝时王之制。不论父之在否而服母三年。则固无怪乎此也。退溪云云。亦为时俗所行而发。然今国制子为父在母丧杖期。故沙溪诸先生欲据此以准仪礼之朱子之意者(朱子尝以卢履冰杖期之说为是)自是正礼。盖既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则恐难再设馈食如他丧。此非薄于母也。尊在于父。不得不尔。今之尽三年上食者。情也非礼也。礼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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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或不能相及。惟在孝子择而行之如何耳。
 先儒云祭以平生所嗜。如所不嗜不设可也。然则桃鲤之属。非所祭也。而如平生所嗜则亦祭否。如酒酝之属虽可祭之物。非平生所嗜则不必用否。
祭以平生所嗜。人情之必至。然若在三年之内则固无妨碍矣。若入庙以后则并设诸位。恐有所不敢。酒酝祭物之主。况神道异于生人。岂可废也。
 礼记曰祭服敝则焚之。横渠先生曰丧服必于除日散诸贫者或守墓者可也。今人焚埋。又似恶丧服。丧服亦人所用则埋之虽不可。而焚乃取阳之义耶。祭服丧服。何有焚与不焚之异。若散之贫者。则是反亵其服。与其亵之也。孰若焚之之为愈。
丧祭两服焚散之义。横渠之说备矣。具见疑礼问解中。大抵俗情视丧服。与祭服无异。故以此为嫌。然殊不知散诸贫者。初非所以亵之。而其末流之或亵。亦无如之何矣。盖本非如祭服可敬者也。
 礼记又曰父母之丧哭无时。释之者曰小祥后哀至则哭。此说有违于卒哭后哀至不哭之节。哀至不哭。乃后贤折衷耶。
凡哭无时有三种。一是未殡哭不绝声。二是殡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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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思忆则哭。三是既练庐中哀至而哭也。礼于虞后已曰朝一哭夕一哭而已。乃反于练后复用初丧之制者何也。盖卒哭以后小祥以前。犹有朝夕哭。故节去无时之哭。使少降杀于未葬。而今既无此则又使孝子或一日或二日以至五日十日。哀至便哭。不为忘亲也。其所节次极有精义。
 檀弓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冠则小祥练服之冠乃缟冠也。大祥后之缟冠。何以谓之练服之冠耶。此说可疑。且父在母丧。大祥之后三年之内受吊。不可谓过时也。当从文氏子待于庙之义以深衣练冠受吊则似合情理。于礼亦似无妨。如何。
深衣者。麻衣也。练冠者。小祥之冠也。与大祥时缟冠自不同。而来谕疑之未详。父在母丧祥后受吊之节。祭毕丧除。亦可谓过时矣。然子贡于夫子。三年已毕。犹能相向而哭焉。况此屈情之制。于其亲旧而行之。有何不可。但麻衣练冠。恐今人难创耳。
 曲礼苞屦扱衽厌冠不入公门注。吉冠有缨有梁。丧冠无之。故厌帖然。然则丧冠本无缨乎。家礼有绳缨布缨图。无乃释记之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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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缨之缨。考礼记本文皆作纚字。非丧冠本无缨也。
 檀弓孔子既祥五日。弹琴不成声。十日成笙歌。此云既祥。盖指禫后而言欤。此等文以辞害意处也。伏望详教。
成笙歌一段。旧所听莹。今更详之。若以王肃说则二十五月下旬行祥。祥后又即行禫。故十日成笙歌而无所碍也。若以郑注则二十五月下旬行祥。待踰月异旬而成笙歌。二十七月始行禫。又待踰月而奏八音之乐。盖笙歌非正乐。故犹可于禫前为之云也。温公朱子以王说为是。而勉斋修通解续。并存两家所难。以备学者参考。盖非定论也。然王说于中月禫。是月吉祭之义。殊未通快。且祥之日鼓素琴及五日弹琴。与笙歌不甚远。则恐郑注终似稍长了。然此既系先儒未定之论。不敢妄辄。俟后详订计也。
答沈士磬问(丧礼)
 近世以中单衣代深衣。非古也。伣于初丧。护客已制中单衣。已成之服改之未安。故仍着。练时欲以深衣改之。而丧服之两制亦似未安。何如。
备要中衣条曰或用中单衣之制不妨。以此观之。初既蹉跌。不必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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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以居庐为重。而今伣虽欲居庐。严亲之侧。朝夕之定省供奉无人。不果庐焉。家亦墓傍故也。伣以臆情朝夕几筵之哭馀。更之墓拜哭。此于居庐之意何如。
居庐本非古礼。乃吾东旧俗然也。栗谷之论盖有所为而发。尝见朱子答胡伯量曰坟土未乾。时一展省。何害于事。但不须立庐墓之名耳。依此酌处似好。
 礼大夫以上朔望皆有奠。士则朔而已云。而沙溪先生答同春书曰望奠。馔品差减而行之可也。以古礼观之。则士之望奠。馔品虽减。果嫌于僭。以参谒之义论之。则沙溪答说。亦合情义。从沙溪不可谓之僭乎。
从沙溪说。恐不可谓僭。
 檀弓上篇曰。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注。异居而虽远。亦当往哭。下篇曰。闻远兄弟之丧。同国则往哭。注云同国者。以其不远也。若如上篇则虽千里之外。亦可离丧侧而往哭乎。上下篇礼意。何其矛盾耶。
所谓虽缌必往者。亦指同国而言。注中异居而虽远云者。殊未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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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无夏日三上食之文。而昔者听松行之云。此亦有所据耶。如非礼。甚无谓者则栗谷必不书于行状中。行之亦无妨耶。
礼无三上食之文。独我国文昭殿之制如此。岂听松孝思无穷。姑遵此制耶。栗谷之载于行状。亦非以为后世法。只明其当时自致之实耳。
 古礼虽有去纚。而无还纚之节。开元礼及社氏说丧人有敛发之义。伣据此及沙溪所论以布网巾代纚敛发。而众皆非之如何。为骇俗见。中涂去纚。亦甚不可。参商指教伏望。
沙溪虽云云。似非正论也。然今之士夫亦间有用之者。若指为太骇则过矣。
 先儒言父母丧中子死则成服前废朝夕祭。而不言节祀。节祀虽成服前可行否。且亲丧葬于先茔侧。而丧中又遭宗子妇丧。则宗子葬前废先墓祭礼固然也。废祭子先墓。而独祭亡亲于先墓之侧未安。如何。
朝夕上食。乃不可废之节。子丧成服之前犹且废之。况于节祀乎。葬同先祖者。恐虽三年之内。不当独祭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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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沈士磬问(近思录○壬子七月十五日)
 叶氏以动而生阳(止)静极复动。为太极流行之妙。相推于无穷。以一动一静(止)两仪立焉。为二气对待之体一定而不易。此说殊未通快。两仪立焉者。固是对待一定底。互为其根者。实是相推无穷底。岂可以相推无穷。为对待一定说了。
叶氏说固与朱子少出入。然亦自有意。盖欲以见太极之妙。无方礼无穷尽也。
 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公恕爱有序。叶注先释恕爱后公字。文势倒错可疑。
先释恕爱后释公者。盖亦明恕爱之由于公也。不必致疑。
 惟务养情性及诗人情性等语。皆先情后性何义。抑互言耶。
此类不一。抑从用力处言。故如是否。
 明道先生曰人之为学。忌先立褾准。濂溪之圣希天。文定之以明道自期等语。莫是立标准之事乎。盖彼以立志之不可卑下而言。此以工夫之不可躐等而言欤。
先立标准。如计较期待之病。是已不专为躐等而言。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57H 页
谢显道下学工夫欠了。而遽以谓已至不思而得之地。故曰何思何虑。伊川所谓近日事之事。指工夫而言欤。
近日事。正指上蔡用工处。而遽以何思何虑对。所以被伊川锻鍊者也。详见渊源录中。
 朱子曰。性者我之所得于天底道。义是众人所共由底。文义终不觉得分明。
盖言道义之本于性我与众人字。亦只是一个也
 若于一事上思未得。且别换一事思之。若思未得。置不复用心力思之。则何时有可得乎。盖穷思极虑终未得。然后别换一事思之。亦可欤。
所谓思未得非指卤莽而泛思。恐示意兼在其中矣。
 思毋邪毋不敬在存养编。而只说道循行而无存养底意思何。
循而行之。便是存养。恐不可分说。
 一事事。无乃一于事事。消了病云耶。
似然。退溪曰只得作逐事看亦是。
 或云近思录如庸学。文理接续。首尾贯通。皆有次序。小子初信。反覆推绎。其次序则或有接续处而亦不的然。至若齐家篇父子兄弟夫妇婚丧。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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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壹不知其次序也。
此等说鄙亦不免听莹。但味其接续分明处。而不必求其龃龉难通处。庶乎可矣。
 或曰蛊之九二传曰巽顺将承。虽害于理。亦当曲从乎。害于理而曲从则如何使之身正事治乎。曰当如舜之夔夔齐慄蒸蒸又不格奸则似不害于理。而可使正治从当就正。
既曰使得于义。又曰使之身正事治。初非曲从之谓也。如瞽瞍事。人伦莫大之变。取譬太不相近。
 法立而能守此段。疑在治法而在治道何义。
放郑声远佞人乃为治之道
 因论口将言而嗫嚅云。此段之在临政篇何义。其于居官任职。事上抚下。待同列选贤才处世之道。何所指归。
此是论事明决之义。于所举数条。恐当统看。如何如何。
 学记进不顾其安。横渠说文势倒错。终未觉得。
只下文不尽材不顾安二句。似参互。其他条理分明。无不可晓者。
答李载叔问(孟子○甲子)
 孟子序说庆源辅氏曰未敢便道(止)以其知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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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堉按真知则行无不至。辅氏说如此。未知如何。
辅氏似就圣智巧力上立意。参以孟子平日气像。恐亦得之。如一以贯之同。而朱子便谓子贡自知识入道。曾子自践履入道。盖亦不无其义耳。
 云峰胡氏曰心之德(止)是用。 堉按以爱为仁之用则可。岂可以爱之理。为仁之用乎。至于事之宜。则朱子曰事理当然之理。然则以当然之理。为义之用可乎。虽因混沦亲切等语。分体用言之。毕竟恐未稳。
体用之说。其例不一。仁体义用。专以性而论者也。仁体爱用。兼以性情而论者也。至于以心之德为体。爱之理为用。是亦有兼专之别。盖心之德。以仁之全体而言。爱之理。以仁之偏处而言。皆以其理为主者也。义亦然。只在体认而研究之也。
 双峰饶氏人性灵(止)爱物难。 堉按此虽可为一说。然恐未的确。夫仁民爱物之难易。岂独以性灵无知之致。然则他人之性。不灵于吾兄弟之性。而其仁民又不如亲亲之尤易乎。愚以为其难易之不同。只是个亲疏远近之分而已。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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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又曰君子之于物也。爱而不仁。于民也。仁而不亲。横渠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煞分明。恐饶氏之说未得为通论也。
 云峰胡氏梁惠王问(止)有不同。 堉按梁惠,齐宣之问两贤字。固无所异。而但孟子之答适异矣。以孟子之答推之。以为惠宣之问亦无所异。未知如何。
梁惠,齐宣所问之意不同。故孟子答之亦不同。非适异也。
 胥相也。 堉按集注胥字俱释以相字。谚解则上胥字以互相之意言之。下胥字以看相之意言之。未知何义也。
以相字释胥字虽同。而上所谓相者。互相之义也。下所谓相者。相视之义也。唐本下相字右边著一小圈。乃去声之别标。
答李载叔问(易○丁卯六月十四日)
 伏羲已上(一板注)已上。即伏羲以后文王以前否。
已上谓伏羲之身以上。不干其后事也。
 名之(止)之名(二板注)。易字恐非常人所能造也。以为并出于造书契时。未为不可。而吴氏以为后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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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者为之。抑有所据耶。八卦名亦谓何人所造也。似亦并出于伏羲时。未知如何。
本义曰伏羲以三画之卦名之曰乾。然则易字必先于乾坤等字明矣。况书契始于伏羲时。谓后之造字者为之。其误可知。
 古无(止)之道(三板注)。古无此二字。何以知之。而且谓作易者为谁也。
既以书契谓始于伏羲。则伏羲已前之古时无此二字审矣。作易者亦指伏羲。系辞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本义云指文王言。各有主也。
 
一者(四)。一以单音读之如何。
卜筮全书一读作单。一读作坼。
 实居(止)乾也(十一。板注)此说恐非圣人本意。未知如何。
双湖父子深有所发于易道。不可轻议。此段所论。虽非主意。恐亦可备一说。如何。
 在田(止)雨施(十三。板注)既曰云行雨施。在天之事。又曰在田。乃云行。其义何谓也。
在田以下。欲更就在天之事中。分始终说。盖九二之爻。龙虽在田。既曰出潜离隐。泽及于物。则是亦可谓云行也。恐不至大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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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跃在渊(十四。板注)以程传释之则当曰跃()。以文言九四传文见之尤晓。未知如何。
程传释传文之义。诚如来说。第谚解所训。与本义无异。岂以文言本传与本义同故耶。然从本义为胜。
 彖曰(十六。板注)以本义见之则古易彖字下有传字无疑。未知如何。
古周易有上下经及十翼之别。十翼首曰彖上传。此圈上注。乃其题辞也。今本义合于程传。故此题辞无所施。附见注上矣。来说当有传字者是。
 建安(止)切也(十八。扳注)此终始之说恐未然。
此说虽与本义不同。亦可为一说。
 各正性命(十八。板注)据物而言故先言性耶
上文曰万物资始又曰品物流形以物为主故曰性命来说是
 龟蛇(止)贞也(二十三。板注)亦两朔易之义。愿闻其详。
智于四时为冬。于方属北。肾与龟蛇皆其类也。故朱子引王氏说为言。所谓肾两者。五脏心肝肾脾肺皆一。而肾有肾及命门。龟蛇亦雨者。青龙白虎朱雀皆一。而玄武有龟及蛇。所以證贞字之贞而固也。朔字之义。书传详之。朔易。邵子曰以阳气自北方而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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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而尽。谓交易循环也。意亦可见。
 云峰(止)天也(二十三。板注)终始之说。恐似得之。而首出之首。本以乾言。以元言之。恐未然。
本义亦曰此言圣人之利贞也。云峰说不必深非。
 象者(止)辞也(二十四。板注)所谓象者。指潜龙勿用以下言之。而潜龙勿用以下。但言爻象。至于卦之两象则元无所言。谓之卦之上下两象。此甚可疑。而且以此文义观之。则古易经文彖曰间象曰间。俱有传字。若无传字则何以知象者云云。指潜龙勿用而言耶。以下文彖传之语观之。则其有传字尤似明白。未知如何。
此亦十翼中象上传之题辞也。盖象者。总大象小象而言。上下两象者。如乾卦象曰乾上乾下。其象传曰天行健是大象。两象之六爻者。如乾卦初爻曰潜龙勿用。其象传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是小象。
 安定(止)可知(二十四。板注)所谓九十馀万里八十里万三千六百馀息之说。始见何书。而亦何以知其然耶。
似出于书纬考灵图郑玄注。盖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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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以此推之。大槩与胡说不远也。惟倚杵之说。与书传蔡氏说各异。
 足以和义(二十九。板注)以朱子所论见之。则当释曰义(乙和  去寸厼。)未知如何。
谚解以本义和于义为据恐是。
 义无不和(三十。板注)此释经文和义。而经文和字在义上。此则和字在义下。何其异也。愿闻其说。
凡训释之例。亦有常有变。其直训可通者。如传义所训仁礼智是也。其必委曲乃通者。此段本义是也。盖利物足以和义。最难看。不如此则义不明故也。
 
属北(止)尽之(三十。板注)著用二字方尽之义。可得闻欤。
属北方见上智于四德有始终之义。故便著用两字。如曰贞固曰是非皆此意。
 用舍(止)在物(三十三。板注)用舍固在于人。而曰在我非誉。亦在于物而曰不在于物。未知何谓也。
用舍虽在于人。此以已之用于世舍于世言。故曰在我非誉。虽亦在于物。此以已之不求知于时言。故不在物。其义亦通。
 只是(止)闲他(三十四。板注)闲之为义。即在外在内之物。闲之而使不得出入也。邪若在内则逐之可也。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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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之有。且既云君德则邪不在里可知。所谓闲邪者。但闲其在外之邪也。未知如何。
邪者在外。如物欲之类。闲者止也。与论语注所以止物之出入不同。其曰君德而犹有邪者。虽圣罔念作狂也。故本义乃引文王无斁亦保之文以明之。
 至之谓(止)思也(三十八。板注)至之终之之谓意思。即何谓也。愿闻其义。
至之终之。从忠信修辞上出来。忠信是心。修事是事。然则至之是进德事。谓意思也。随他到那处者无可疑。虽终之是居业事。实为忠信里面所有。谓意思也。随他到那处者亦无甚疑。盖其不曰工夫。而曰意思者。进德居业。是皆君子细微工夫。非若制行形见上事故也。此注上文多称意思。意味者可见。
 进修惕厉(三十九。板注)惕厉即惕其厉之谓也。而与经文惕若厉无咎有异耶。
进修。指进德修业而言。惕厉。指惕若厉而言。来谕惕其厉恐不然。
 其说(止)他说(四十七。板注)其说与他道云云何谓也。而所谓注中指本义言耶。
他指赵善誉谓其说许。他言圣人做一部易。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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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只是刚底一边。坤只是柔底一边也。注中云者。谓本义或疑以下。
 以鬼(止)他矣(五十一。板注)既曰天且不违。又曰况于鬼神云。则天与鬼神自有分别。以鬼神为天地云者。抑何义欤。愿闻其说。
凡言天地。多以形体为主。而程传乃言天地者道也。即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故曰以鬼神为天地矣。
答李同甫问(学○辛酉十二月五日)
不动心之义。重在养气。来谕固好矣。但养气知言。俱是不动心之功。而知言又在其先。则安可舍而不言耶。此愚之意也。
朱子曰。养气一章在不动心。不动心在勇。勇在气。气在集义。勇固为养气之功夫。然若论其主张原本。则始于告子两勿上。不可诬也。后考或问。其说正然。新安陈氏亦曰下文知言养气。其根已安于此。须更详之。
心者合理气之谓。问者乃曰反动其心之心。果何所主。故敬对之曰主理而言。盖此心字虽曰以全体而言。其实则与志字无别然尔。如何如何。
此亦答问者之意也。人之生天地间。不足以论乎其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四十二 第 362H 页
外者。亦先儒说乎。
老泉所论孟子。曾见印行唐本。许白云五节之说。在通考中。俟后奉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