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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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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四库全书

  北溪大全集卷十三

  宋 陈淳 撰

  说

  宗说上

  按礼经别子为始祖继别为大宗继祢为小宗宗其为
始祖后者为百世不迁之宗宗其为高祖后者为五世
则迁之宗盖诸侯适子适孙常继世为君自第二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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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不得祢先君而别于正适皆称别子其后子孙为
卿大夫则不敢祖诸侯必立此别子为始祖而别子之
世适则常继此别子之正统以主始祖之祭与族人为
宗为其所尊宗谓之大宗子虽五世外与之绝服者亦
皆为齐衰三月及其妻同虽妇人不敢降是谓百世不
迁之宗其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世适
后之以主庶子之祭与昆弟为宗谓之小宗子旁例而
降之其第一世继祢者曰继祢小宗为亲兄弟所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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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期第二世继祖者曰继祖小宗为同堂兄弟所宗为
服大功第三世继曾祖者曰继曾祖小宗为再从兄弟
所宗为服小功第四世继高祖者曰继高祖小宗为三
从兄弟所宗为服缌自高祖外五世则无服祖迁于上
而宗易于下是谓五世则迁之宗虽别子兄弟五人其
为宗法皆然大宗一与小宗四为五小宗五世外虽己
迁而复统于大宗更百世未尝绝故鲁人有同姓死以
其疏远而弗吊子思以为无恩之甚引夫子答季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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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以正之曰继之以姓义无绝虽万世而婚姻不通也
此大小宗之定说也不惟公子之为然或异姓公子之
来自他邦别于本国不来者亦谓之别子及庶姓之起
于是邦别于隐沦不起者亦谓之别子其继世为大小
宗法一与此同不惟公子继世之后为然其在当时或
先君之子今君兄弟等辈上不得宗君下又乏为后世
之宗不可无人主领则亦比附大小宗法以领之国君
之同母弟适夫人所生者谓之适昆弟其庶母所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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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之庶昆弟皆先君之子俱谓之公子而在士大夫列
者固有相宗之道焉君必为此公子士大夫之庶者立
此公子士大夫之适者为之宗使之宗之若有适母弟
则使一人为宗以领公子死则公子为之齐衰九月其
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礼如大宗更不立庶昆
弟为之宗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君无适母弟则择庶
昆弟一人为宗以领公子死则公子为之大功九月其
母妻无服礼如小宗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或公子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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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他公子可为己宗而亦无他公子来宗于己是谓
有无宗亦莫之(阙)此乂大小宗之变例也为宗子者在
大宗所主始祖别子之祭小宗所主小宗祖祢之祭其
为体甚专宗子压族人于外宗妇领族妇于内其权为
甚重而族人所以祇事宗子者其礼又为甚严冠娶必
告丧练祥必赴虽贵富不敢以入其家必舍车徒于外
有归器衾裘车马必献其上而自服用其次非所献不
敢以入其门若富具二牲必献其贤于宗子夫妇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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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宗敬焉终事而后敢私祭为支子者不敢干其祭或
宗子有疾而当摄则必告而后祭若宗子为士庶子为
大夫则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
荐其常事若宗子无罪而去国则以庙从或有罪去他
国庶子为大夫而居则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
事其辞于宾则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国使某辞或庶
子无爵而居则望墓为坛以时祭及宗子死必告于墓
而后得祭于家称名不言孝所谓摄主又不敢备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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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祭不旅不嘏不绥祭不配不归胙或有殇与无后则
从祖附食庶子不得僭祭之及不得僭为长子斩凡拳
拳于宗子若是其敬者何哉皆以尊先祖之正体而不二
其统一人情之所趋而不背其本也惟其如是故上有
以事祖祢而尽尊尊之义下有以合族属而笃亲亲之
恩是虽历世代愈远分枝系愈蕃而人知宗𣲖所自来
本支昭穆不乱而宗庙常严家有宗党时相接长幼疏
戚有纪而骨肉不离自国姓达于庶姓通天下无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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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通天下无二俗如小记所谓序昭穆别礼义而竭人
道白虎通义所谓长和睦通有无而纪理族人文王世
子所谓孝弟之道达君臣之道著邦国有伦而众向方
大传所谓社稷重而百姓爱刑罚中而庶民安财用足
而百志成礼俗形者皆于是乎见则其立宗之效固不
甚大矣哉此有周而上王化之所以为盛礼乐达于天
下道德一而风俗同者其大纲目端有在乎此也

  宗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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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宗法不幸厄于秦火不见全经又幸而复出于汉
儒杂记之书学者因得以考识其遗意其纲领大槩见
大传小记其变礼条目见曾子问而其所旁照者又间
见于曲礼内则丧服传文王世子王制等诸篇然其残
文有阙晦而不章者可不讲订以明之乎或问大传小
记皆无大宗之文但曰继别为宗而己何以见其为大
宗耶曰宗者尊也以其为先祖主为族人之尊故族人
来共尊之与事其先祖因推尊为宗子而得宗之名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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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别子之后乃其世世适派无旁枝之间虽更百世族
属之远亦咸宗之而无所迁改非谓大宗而何况以下
文继祢者为小宗形之则见此为大宗决矣必欲更明
白无疑则当云继别为大宗而礼志亦己有如此云者
可以补其字之所不足也曰既曰继祢者为小宗矣又
曰宗其继高祖者何小宗所继之不一耶曰小宗有四
或继祢或继祖或继曾祖或继高祖皆至五世则迁以
其五世则迁比大宗为小故谓之小宗由己上言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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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祢为第一世继祖者为第二世继曾祖者为第三世
继高祖者为第四世至高祖之父则为第五世己亲尽
无服当祧而不复祭是谓祖迁于上由己下言之则继
高祖者至子为五世继曾祖者至孙为五世继祖者至
曾孙为五世继祢者至元孙为五世视族人皆是四从
兄弟无服更不复与之为宗而各自随近相宗是谓宗
易于下要之四小宗初皆继祢为始而末皆至继高祖
为终故原其始则云继祢而要其终则云继高祖况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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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祢者乃指别子之庶子所谓继祢者指庶子所生
之适子继此庶子之后与亲兄弟为宗其文承继别大
宗之下是从别子宗法旁杀而为之正小宗立法所从
始所以必亚大宗而立言曰继祢者为小宗也曰继高
祖者之身正是第四世而又为宗未及满五世而礼经
乃以当五世则迁之言何也曰此言继高祖者至五世
则迁非指定继高祖者为己五世而当迁也但记文简
略其实即是指继高祖者之子为五世则迁而非谓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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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者之身也或问大宗继别子之后只是世世直派
适长非有他也而大传乃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
其主意又似归重于所从出之人何也曰按郑氏注无
此文亦无解此意至疏家则以为别子所由出者或由
此君而出或由他国而来果若然则是其所为宗者非
宗其继别子之世适是乃宗其别子所由出之先君与
其所由他国之公子也无乃支离迂折之甚乎故文公
以之所自出四字断为衍文谓作注时未误至作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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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始误耳今当删去则古人宗法明白直截易见如日
星而无可疑矣或问大传既曰庶子不祭明其宗也而
小记又曰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
其宗也三言大同小异果孰得而孰失耶今按大传之
文为正而意己足直谓非大宗则不得祭别子之为祖
者非小宗则各不得祭其四小宗所主之祖祢也若小
记中二言乃又有不祭祢不祭祖之别㨿其文意重复
似是衍字而郑氏乃曲为之说疏家又从而实之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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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祢则谓宗子庶子俱为下士得立祢庙宗子是祢适
故得立祢庙而得祭祢庶子是祢庶故不得立祢庙而
不祭祢明其尊宗以为本也于不祭祖则谓宗子庶子
俱为适士得立祖祢二庙宗子既得立祖庙祭之而庶
子是祖庶虽得自立祢庙而不得立祖庙祭之以正体
祖适居乎上者谓下正祢适犹为庶也此正推本崇适
明有所宗也族人上不得紊宗下又辟宗然后能相序
为五宗者悉然此于文虽亦可通而不免意折辞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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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传辞简意直而事反该悉也或问大传曰庶子不
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而小记又曰庶子不为长子
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大传之言与丧服传之言一同而
小记之言又有增损果孰得而孰失耶曰大传所谓得
字在小记则无之而小记所谓斩字在大传作三年又
无与祢二字彼此之义皆有所未尽者今当互取之曰
庶子不得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则语明而意备
矣原此文大要须己身是父适祖适承重乃得遂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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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极服之制其尊先祖之正体当如是也在马季良
注丧服云此为五世之适父乃为之斩盖以长子是继
高祖小宗之适而言其世数过于大远在郑氏注此言
不继祖祢则长子必五世所以破季长之说而不明其
世数及注丧服则曰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
盖以持服者是父之适子而言又不及祖之世数为未
尽若庾氏云用恩则祢重用义则祖重至己承二重则
为长子斩既承祖祢二重则亦犹父适祖适也疏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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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此意谓礼有适子者无适孙或己是祖正又是父适
若父犹在则己未成适不得重长重长必是父没后者
故云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或己虽是祖庶而却
是父适应立祢庙则己长子传重当祭而不为斩者以
祖庶厌降故也即是二辨参之则必兼父适祖适然后
可遂其服斩益以明矣疏又言礼为后者有四条皆不
服斩有体而不正若庶子为后者有正而不体若适孙
为后者有传重而非正体若庶孙为后者有正体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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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重若适子有废疾不立者四者皆期悉不得斩惟正
体又传重乃得极服此又以长子不得斩之变例言之
亦不可以不并知也或问内则曰适子庶子祇事宗子
宗妇以庶子祇事宗子固也宗子本适子也又以适子
祇事之如何其别也曰此适子谓小宗中父之适及祖
之适也庶子为大宗之庶子及小宗适子之弟也然正
体在乎上者谓下正犹为庶故以大宗子视小宗子虽
曰父之适祖之适而皆为庶也宗子指大宗子而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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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虽主事大宗子而其事小宗子者亦然故族人一身
凡事五宗既事亲兄弟之适继祢小宗又事同堂兄弟
之适继祖小宗又事再从兄弟之适继曾祖小宗又事
三从兄弟之适继高祖小宗与事别子世适继始祖大
宗为五若庶子是宗子亲弟俱为下士得立祢庙则宗
子立祢庙祭之庶子更不别立祢庙行祭惟助祭于宗
子祢庙若宗子庶子俱为适士得立祖祢二庙则宗子
立祖庙祭之庶子更不别立祖庙行祭惟助祭于宗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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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庙若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得祭曾祖而不合立庙
则宗子立庙庶子祭于宗子之家若己是宗子从父庶兄
弟父之适子则惟得于家自立祢庙而祖及曾祖亦必
于宗子之家寄立之若己是宗子从祖庶兄弟父祖之
适则立祖祢庙于己家而亦寄立曾祖庙于宗子之家
皆己供上牲宗子为祭之此其祇事宗子之所由本也

  宗说下

  此篇方起草未及竟而先生寝疾矣姑存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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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大意

  或问古人宗法果可以行于今与否欤曰后世颓风敝
俗与古人宗法相及者莫甚于今日生民秉彝良心天
理之不容泯没亦未尝不间见于世而近代先觉诸儒
宗所相与发明遗文故典者亦己昭昭有成说于世矣
盖今之所谓姓氏者几更世代离乱朝市变迁巳不复
上世圣人因生胙土之旧章百宗荡析或妄委其姓而
冒人户贯或妄以户贯与人而溷其宗何止于托汉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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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冒姓刘以狄种朱邪而附李属籍也至于无嗣续而
欲继绝者又不本圣人同宗为后之正典乃字育螟𧕅
昵非族类或取诸妻之党若鄫人立莒公子郭氏之立
柴荣或取女子之出若贾氏之立韩谧或公然取他族
苗裔若存勖之养宁嗣源之养王从珂或以他人妊孕
为己出不之怪若秦政之本吕不韦楚幽之本黄歇宋
苍梧之本李道儿又有若汉鬼之蓬头歆祀莫识为谁
何者意其得于荒茫遗弃不可知之中抑又有若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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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牛睿阴为暧昩者凡此数端不惟搢绅宦族为然在
阎闾编户之伍盖总总也岂知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
族是乃自为斩绝之道而非有嗣续之实也谱系真赝
既杂乱不明而宗庶昭穆又颠倒无辨或以弟为子或
以子为孙或位侄于叔之上班叔于侄之下是以族属
不相统恩意不相浃在族燕一序齿为仪不复省名分
尊卑之别在族会一视财为礼不复顾服纪疏戚之差
名家显族降为皂𨽻而不之知虽至亲以过门为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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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屋至卿相问其所从来则莫之识或识之每羞道其
祖甚至父母在巳析居异籍兄弟不相顾一如路人户
未割反互相残贼亲未尽不复相往来冠昏死丧不相
告贫穷患难不相恤故骨月第相告讦而无亲睦之风
族党务相争斗而乏逊顺之习于是有语及祀典则祢
巳附而高曾忘忽不致享祭有主而适庶相胜并立庙
或欲叙及宗法则皓首诸父不肯陪礼于少年适侄之
侧华发庶侄亦耻屈节于妙龄叔父之前家家自为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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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各有法人人自为法而各有心公卿大臣阀阅才易
一世即坠涂地贤人君子之后不复能世其家回视古
人宗法与之甚相反者盖莫甚于今日也然知有母而
不知有父者走兽之道也知有父而不知有祖者飞鸟
之道也人灵于物知有祖祢尊尊亲亲秉彝良心夫孰
不固有之本无古今贵贱之别虽更叔世衰微离乱之
极犹有孝义族类班班史册或九世同居相与忍为雍
睦者(张公艺)或宗族七百口设广席长幼以次坐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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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五代江州陈氏)或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者(后汉
其重)或缌服百口同㸑昆季相事如父子者(南史杨播)或累世
同居共庖兄弟至四从皆如同气者(唐刘君良)或子孙数世
至二百馀口犹同居共㸑田园俸禄皆聚一库而计口
日给饷者(本朝李昉)或奉兄轨如父公禄赏赐皆入轨之库
有所资须悉就轨请者(宋蔡廓)或奉叔母李如母兄弟
寸尺皆入李之库四时分赉一听李自裁者(北史崔孝
芬)则良心天理之不容泯没者固未尝不间见于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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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而近世先觉诸儒宗所相与发明遗文故典又昭昭
可覆如程子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
忘本须是明谱系立宗子法又曰若立宗子法则人知
尊祖重本而朝廷之势自尊此言宗法之为系甚重也
如曰宗子法坏则人不知来处以至流转四方往往亲
未绝不相识又曰宗子法废后世谱牒尚有遗风谱牒
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
亦薄此言无宗之为俗不美也如曰凡言宗者以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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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言人宗于此而祭祀也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于
己所以得宗之名非宗于人也则明其所以为宗之义
也如曰立宗子法亦是天理如木必有直干亦必有旁
枝如水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又有旁枝达而为干者
明其皆本于自然之势也至论所以行之之实则曰须
且如唐时立庙院仍不得分割祖业使一人主之又如
韦家宗会法月为一会以合族使骨肉之意常相亲其
间支子不祭则曰齐戒致其诚意与主祭者不异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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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身执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不别立庙为位行事而
巳虽不祭情亦可安其论长子不得为人后则曰若无
兄弟又继祖之宗绝亦当继祖如卑幼为大臣以今之
法自合立庙不可使从宗子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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