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一百八
卷一百八 第 1a 页 WYG0114-0487c.png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一百八  刑部尚书徐乾学撰
  丧制一
    乾学案丧制者何也今日通行之制也其冠
    以古制者何本所自也士子贡举之制汉所
    独严至今无变抑亦礼教之始也故次之职
    官忧服略定于唐淆于五代宋赖诸儒之力
    行金元益轻矣明洪武间稽古定制而
卷一百八 第 1b 页 WYG0114-0487d.png
   本朝益为精详传之万世可也武臣之制轻丧
    之制则昔所有而今无我
  皇上许武臣报艰煌煌明旨锡类之深仁无不遍
    矣丧禁古法也至今通行并志之为丧制云
   古制
曾子问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
葬而致事(注致事还其职位于/君周则卒哭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
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注二者恕也孝也子疏皇氏/云夏后氏尚质孝 丧亲恍)
卷一百八 第 2a 页 WYG0114-0488a.png
(惚君事不敢久留故既殡致事还君殷人渐文思亲弥/深故既葬毕始致事还君周人极文悲哀至甚故卒哭)
(而致事知周卒哭致事者以丧大事有三殡也葬也卒/哭也夏既殡殷既葬后代渐远以此推之故知周卒哭)
(也君子谓人君也人臣有亲之丧在上君子许其致事/是不夺人丧亲之心此谓恕也以已情恕彼也人臣遭)
(亲之丧若不致事是自夺思亲之心也故遭丧须致/事是不夺情以求利禄此谓孝也此据孝子之身也)
 (吕楠曰或问夏后氏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夫既闻丧即当致事于君如之何待殡葬后方致事)
 (也曰此礼之善者也初闻丧时只以哀亲为重/将他事皆不理矣故待殡葬始致事于君也)
 (徐师曾曰在君使之则为夺人丧亲之心非所以教/人孝也在臣从之则为自夺其丧亲之心非所以为)
 (孝也此二者皆/君子所不为也)
卷一百八 第 2b 页 WYG0114-0488b.png
王制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

 (陈浩曰从政谓给/公家之力役也)
杂记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
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注以王制言/之此谓庶人)
(也从政从为政者教令谓给繇役月疏与王制不同者/此庶人依士礼卒哭与既葬同三 故王制省文总云)
(三月也若大夫士三年之丧期不从政是/正礼也卒哭金革之事无辟是权礼也)
 (徐师曾曰一说王制以庶人言/而此则通大夫士言更详之)
卷一百八 第 3a 页 WYG0114-0488c.png
    乾学案此二条注疏及诸家皆谓指庶民力
    役之政然则大夫士之遭丧者独无致政之
    限乎愚意此二条皆指大夫而言非谓庶民
    也徐伯鲁虽疑其说而犹未敢决言何与
礼运三年之丧与新有昏者期不使(疏臣有丧昏则归/向家一期之间不)
(复使役也故/云期不使)
   选举制
汉律不为亲行三年丧不得选举(见扬雄/传注)
卷一百八 第 3b 页 WYG0114-0488d.png
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中邓太后下诏不为亲行服者不
得选举
    乾学案汉律不传说文注引汉律令语数十
    条无与丧相关者独扬雄传中孟康引此语
    读此然后知汉人不尽废古丧制也汉所严
    者惟大臣二千石刺史耳大臣国所系赖辄
    以丧去则废事二千石刺史皆有州郡之责
    略似封建时诸侯尽如古礼奔丧则迁代不
卷一百八 第 4a 页 WYG0114-0489a.png
    常故有请终丧而不得者礼不下庶人宜亦
    在所轻若夫士人无职事可领而身居庠序
    实为礼义所自出故独重之所以端风化之
    原也缘此又知二千石刺史以下必不尽夺
    其丧徒以律令之详不可得见耳
通典晋武帝太始中杨旌有伯母服未除而应孝廉举
天水中正姜铤言太常杨旌遭伯母丧几时而被孝廉
举又已葬未及为人后不案旌以去六年二月遭伯母
卷一百八 第 4b 页 WYG0114-0489b.png
丧其年十一月葬十二月应举不为人后乡闾之论以
孝廉四科德行高妙清白冠首必不谓在哀之人礼之
所责也博士祭酒刘喜议礼周之丧卒哭而从政进贡
达士为政之务也此敬君之命为下之顺礼因杀而顺
君命可也今旌十二月被举过既葬之后因情哀杀而
顺君命三年之丧则终其服周之丧一月而已明情有
轻重也又案律令无以丧废举之限博士爰干议案礼
周丧之末可以吊人也君子之仕行其义也今以丧在
卷一百八 第 5a 页 WYG0114-0489c.png
四科之一虽无善称亦应无咎博士韩光议孝廉清白
克让为德旌本周丧之戚猥当贡举不能辞退诗人有
言受爵不让旌应贬矣 毗陵内史论江南贡举事江
表初附未与华夏同贡士之宜与中国法异前举孝廉
不避丧孝廉亦受行不辞以为宜访问馀郡多有此比
案天水太守王孔硕举杨少仲为孝廉有周之丧而行
甚致清议今欲从旧则中夏所禁欲不举则方士所阙
闇塞意浅甚以为疑震(本论/无姓)议曰孝举古之名贡寻名
卷一百八 第 5b 页 WYG0114-0489d.png
责实模格宜高夫以宜高之姿必以迈俗为称动拟清
流行顾礼典况齐衰之丧身有伯叔之痛腰麻贯绖对
而不言不处大夫之位不统邑宰之官时无盟战代无
寇戎不受聘使之命不率师旅之役丧礼宜备哀情宜
毕古者周丧过三月而从政谓若今之职司有公除也
公除之制盖由近者多事在官不复从礼权宜之事耳
今当举者咸出布衣或在吏次且贡选之道在不拘之
地推让之宜得顺其心官无推让之刑法无必行之制
卷一百八 第 6a 页 WYG0114-0490a.png
平日且犹逊让况周年之忧乎若从公除则非正官之
例也若从高贡之举于情为慢丧于举为昧荣考之于
礼义则未闻(此下有/阙文)今戎车未息礼制与古不同今诸
王官司徒吏未尝在职者其高足成有一举便登黄散
其次中尚书郎被召有周丧正假一月耳何至孝廉独
不可耳为孝廉之举美于黄散邪如所论以责孝廉之
举则至朝臣复何以恕之宜依据经礼分别州国之吏
与散官不同又议曰震以王官司徒吏皆先由州郡之
卷一百八 第 6b 页 WYG0114-0490b.png
贡而后升在王廷册名委质列为帝臣选任唯命义不
得辞故遭周丧得从公夺之制周则迫命俯就至于州
郡之吏未与王官同体其举也以孝顺为名以廉让为
务在不制之限于时可得固让于宜可得不行况兼周
丧焉可许乎据情责实于义不通苟居容退之地虽小
必让苟在不嫌之域虽大不辞是黄散可受而孝廉可
拒也故孝在得申之位动则见恕是以州国之与王官
不同之理在乎此矣若乃权时制宜越常从变则孝非
卷一百八 第 7a 页 WYG0114-0490c.png
特命之徵举非应务之首庆代无纵横之务校礼则不
睹其事唯宜折之以理从其优者也
 (顾湄曰古人于期功之丧皆不得赴举重伦纪而轻/荣名也今人躁于得官忽于持服令晋人见之宜乎)
 (有腼面目今人/之不如古远矣)
    乾学案此所谓清议也齐衰之丧旁期之服
    而持议者不肯宽假读其词凛如秋霜即三
    年重丧可知矣当时京朝官刺史二千石及
    有聘使之命师旅之役者与布衣贡举者不
卷一百八 第 7b 页 WYG0114-0490d.png
    同古者期丧过三月而从政谓有职事者当
    公除非所言于未为王官者苟居容退之地
    虽小必让苟在不嫌之域虽大不辞古人厚
    大臣而重始进魏晋以来议礼者何其严也
宋史真宗纪天禧三年正月贡举人郭稹等见崇政殿
稹冒丧赴举命典谒诘之即引咎殿三举
 王栐燕翼诒谋录旧制期丧百日内妨试尊卑长幼
 同士人病之多入京冒哀就同文试洎中选被人论
卷一百八 第 8a 页 WYG0114-0491a.png
 诉不免坐罪天禧四年二月壬申翰林学士承旨晁
 迥上言诸州士人以期制妨试奔凑京毂请自今卑
 幼期服不妨取解诏从之自后冒哀求试者寡矣
 顾炎武日知录宋天禧三年正月乙亥诸路贡举人
 郭稹等四千三百人见于崇政殿时稹冒缌丧赴举
 为同辈所讼上命典谒诘之引服付御史台劾问殿
 三举同保人并赎金殿一举今制非三年之丧皆得
 赴举故士弥躁进而风俗之厚不如昔人远矣
卷一百八 第 8b 页 WYG0114-0491b.png
礼志仁宗天圣七年兴化军进士陈可言臣昨与本军
进士黄价同保臣预解送之后本军言黄价昨赴举时
有叔为僧丧服未满臣例当駮放窃思出家制服礼律
俱无明文况僧犯大罪并无缘坐犯事还俗准敕不得
均分父母田园又释门仪式见父母不拜居父母丧不
绖死则法门弟子为之制服其于本族并无服式望下
礼官详议许其赴试太常礼院言检会敕文期周尊长
服不得取应又礼为叔父齐衰期外继者降服大功九
卷一百八 第 9a 页 WYG0114-0491c.png
月其黄价为叔僧合比外继降服大功
选举志庆历时诏士子试于州者令相保任匿服有禁
 哲宗元祐时程颐看详学制谓士子遭祖父母丧不
得应举
 朱子曰伊川云祖父母丧须是不赴举法令虽不禁
 士子宜行之
 张文嘉曰朱子谓伊川此言法令虽无明文看来为
 士者为祖父母期服内自不当赴举余案宋史旧制
卷一百八 第 9b 页 WYG0114-0491d.png
 期丧百日内妨应试士人病之天禧四年学士晁迥
 言请自今卑幼期服听令应举天圣七年兴化军进
 士黄价赴举有叔为僧疑所服礼官检会敕文期年
 尊长服不得取应又礼为叔父齐衰期外继者降服
 大功僧合比外继降期之制从之如此则期丧格试
 宋氏祖宗以来有令式明文矣朱子谓法令无明文
 者岂渡江之后经乱之馀载籍轶亡无所遵守故邪
明制生员丁父母忧者不许赴乡试及提学官科岁二
卷一百八 第 10a 页 WYG0114-0492a.png
试举人丁父母忧者不许赴会试其监生及儒士丁忧
者亦不许赴试
 贺钦集某巡案考试丁忧生员先生曰此何理也坏
 人伦坏风俗孰甚于此古人凡有丧者天子之命三
 年不过其门教之孝也又曰好秀才决不出考忍心
 害理君子肯为之邪皆可叹也
景帝实录景泰五年春巡按直𨽻御史黄溥请罢举人
监生由服以广科目从之由服者二十七月正服之外
卷一百八 第 10b 页 WYG0114-0492b.png
馀服程限也先是北监祭酒刘铉奏称监生有家在京
者当依亲之时虽给文引仍在京潜住一闻行取勘到
原籍官司辄诣部告先复监亟求出身又有闻父母之
丧托故在京守制及由服未满即行起复速求利禄有
伤风化请禁止之上命凡监生犯此者到部即送法司
治罪自是举人监生有由服未满者不得会试故溥以
为言下礼部议时少傅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胡濙议
自今后监生除正服满外不问其由服程限内有无深
卷一百八 第 11a 页 WYG0114-0492c.png
浅到部者免问准令会试入监从之
   职官制
唐律疏议居父母丧冒哀求仕 谓父母丧禫制未除
及在心丧内者并免所居之一官并不合计闰 父母
死言馀丧 诸父母死应解官诈言馀丧不解者徒二
年半若诈言父母死以求假及有所避者徒三年若先
死诈称始死者减三等
 疏议父母之丧解官居限而有心贪荣诈言馀丧不
卷一百八 第 11b 页 WYG0114-0492d.png
 解者徒二年半为其已经发哀故轻于闻丧不举之
 罪
开元礼凡斩衰三年齐衰三年者并解官齐衰杖周及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若庶子为后为其母亦解官申其
心丧(皆为生/已者)若适继嗣改嫁或归宗三年以上断绝者
及父为长子夫为妻并不解官假同齐衰周
元史诸职官亲死不奔丧杖六十七降先职二等杂职
叙未终丧赴官笞四十七降一等终制日叙若有罪诈
卷一百八 第 12a 页 WYG0114-0493a.png
称亲丧杖八十七除名不叙亲久没称始死笞五十七
解见任杂职叙凡不丁父母忧者罪与不奔丧同(五刑/之目)
(凡七下至五十七谓之笞刑/六十七至一百七谓之杖刑) 诸官吏私罪被逮无问
已招未招罹父母大故者听其奔赴丁忧终制日追问
公罪并矜恕之 诸职官受赃丁忧终制日究问
明会典明初令百官闻丧不待报即去官后京官有勘
合在外官有引起复有程限夺丧短丧匿丧有禁视昔
加严云凡内外官吏人等例合丁忧者洪武二十六年
卷一百八 第 12b 页 WYG0114-0493b.png
定务要经由本部京官具奏关给内府孝字号勘合吏
典人等劄付应天府(今在京者劄/付顺天府)给引照回在外官吏
人等移文知会所在官司给引回还除父母祖父母承
重丁忧外期年丧服不许守制及移文原籍体勘明白
开写是否承重祖父母及嫡亲父母取具官吏里邻人
等结罪文状回报如有诈冒就便解部仍以闻丧月日
为始不计闰二十七月服满起复若有过期不行文移
催取到部果无事故在家迁延者皆送法司问罪
卷一百八 第 13a 页 WYG0114-0493c.png
 (何孟春馀冬序录洪武初百官闻祖父母伯叔兄弟/丧俱得奔赴二十三年夏四月甲戌吏部言祖父母)
 (伯叔兄弟皆系期年服若俱令奔丧守制或一人连/遭五六期丧或道路数千里则居官日少更易繁数)
 (旷职废事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馀期服制不许奔丧但遣致祭从之)
 (李文缵鹿溪新语洪武二十四年龙江卫吏以过罚/书写值母丧乞守制吏部尚书詹徽不许吏系登闻)
 (鼓上谓徽曰吏虽罚役天伦不可废使母死不居丧/人子之心终身有歉夫与人为善犹恐其不善者若)
 (有善而阻之何以为/劝徽大惭吏得终丧)
正统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
起复
卷一百八 第 13b 页 WYG0114-0493d.png
天顺二年令官吏以旧丧诈作新丧者发顺天府昌平
遵化蓟州等处为民系顺天府者发口外为民若父母
见在诈称死亡者发口外独石等处充军其闻父母丧
匿不举哀不离职役者原籍三千里之上限一年不及
者限半年过限者发口外隆庆(今改/延庆)永宁等处为民(近/例)
(止革去/职役)成化十五年令诈匿丧官员所在官司容情起
送或因他事发觉正犯悉照见行事例发落经该官吏
以枉法从重论
卷一百八 第 14a 页 WYG0114-0494a.png
凡在京堂上官丁忧吏部具奏给与勘合司属以下官
旧例类引奏请弘治元年奏准不引只类奏关给南京
堂上官丁忧亲自赴京奏给勘合司属以下官本部以
勘合发南京吏部填给起复赍赴本部类缴其京官公
差养病在外丁忧不给勘合及相继丁忧不以勘合并
官司申文赴部改填或勘合遭风失水无告官明文者
俱问罪 嘉靖十一年题准京官丁忧不分南北堂属
各于南北京关领勘合公差官员闻丧俱赴京复命事
卷一百八 第 14b 页 WYG0114-0494b.png
毕关领勘合在家养病省亲丁忧者不必关领南京公
差官员丁忧造册具本差人奏缴仍于南京关领勘合
 二十七年题准两京官出差丁忧免其来京准差人
赍执公文赴部告领勘合其馆局司所仓库等官止令
给引照回服满原籍官司查勘无碍给文送部听用
三十二年题准南京给由官员往回在途闻丧者俱照
公差丁忧官例
凡京官外补未出京及各衙门办事进士丁忧者候公
卷一百八 第 15a 页 WYG0114-0494c.png
文通状投部用手本送顺天府给引
凡太常寺官洪武三十五年定虽由乐舞生出身者闻
父母丧亦许回原籍守制
凡钦天监官洪武十九年令不守制后许奔丧三个月
凡太医院官及医士永乐元年令有父母没葬于京城
外者许依坟守制 嘉靖二十二年奏准太医院自堂
官外合属官生丁忧等预先送礼部查明转咨本部
凡匠官丁忧者奔丧二十七日赴部送监办事
卷一百八 第 15b 页 WYG0114-0494d.png
凡王府官父母没于任所者永乐元年令回原籍守制
凡王府仪宾遇父母之丧径自启王不分原籍远近暂
令前去奔丧量程定予假限事毕依期回还仍须各王
具奏
凡仓场官洪武二十六年令仓官放粮守支未绝闻父
母丧者交盘付见任官吏方许守制 嘉靖七年奏准
仓官闻丧有被上司拘留不回守制者拘留官吏参问
仓官问罪完日仍令回籍以给引日为始补守服制
卷一百八 第 16a 页 WYG0114-0495a.png
八年题准各处丁忧仓场官起复到部查系守支五年
之上者与守支尽绝者一体定拟升用付选三年之上
者对品改选不及改选者仍以原籍选用
凡办事官未满在部丁忧回家嘉靖二十六年题准比
照省祭事例服满不必起送补办各令守执原引候文
选司行取勘合到日本处官司查勘明白送部免其行
查就令补办满日赴选
凡阴阳医学官丁忧起复洪武二十八年令就彼复职
卷一百八 第 16b 页 WYG0114-0495b.png
凡世袭土官俱在职守制
凡官吏监生接丧弘治三年令官吏守制未满接服不
行申报及扶同官吏究问若称已行申报中途耽滞者
官员监生不许附选吏典不许实拨候行查至日定夺
凡官吏监生承祖父母忧不问何年父故及有无伯兄
应否承重或丁养父母忧不问自幼过房者俱行查
凡官吏丁忧除公罪不坐外其犯赃罪及系官钱粮依
例勾问
卷一百八 第 17a 页 WYG0114-0495c.png
凡外官丁忧去任不告给上司执照仓库等官虽告有
执照而经收钱粮数目不明王府官丁忧不告给长史
司执照在部办事官吏丁忧回家十年之上两考役满
吏丁忧七年之上起复到部者俱行查
凡官吏丁忧起复文移不问父母病故并闻丧服满月
日及那移洗改月日者称病不问得患与痊可日期及
无所在官司印信明文者俱问罪或咨申不黏连原籍
官吏人等执结或新除未任及给由官中途闻丧无所
卷一百八 第 17b 页 WYG0114-0495d.png
在官司执照或未任官闻丧不将原凭告缴或给假在
籍遇丧无原籍预申或限内外为事无招虽有招开还
职不明者俱行查或丁忧内曾经考察被劾降调公文
隐匿者送问降级
凡被论为事及考察去官诈称丁忧起复以图侥倖者
事发本衙门枷号一个月已除授者发口外未除授者
不论致仕閒住俱发原籍为民
凡官吏丁忧服满定限赴部在京北直𨽻四个月河南
卷一百八 第 18a 页 WYG0114-0496a.png
山东六个月山西陜西浙江江西湖广南直隶八个月
福建两广贵州四川十个月云南一年违两个月之上
者参问 嘉靖二十六年题准起复官违限一年之上
者送问二年之上虽有事故亦不准理仍行原籍查回
定夺 二十八年题准违限三年之上虽有患病公文
亦不准理送法司问完日赴选
嘉靖四十四年始定仪宾守制先是各王府仪宾不丁
父母忧至嘉靖四十二年周府南陵王睦柍上疏云文
卷一百八 第 18b 页 WYG0114-0496b.png
职上自九卿下及百僚皆知父母之恩而行三年丁忧
之制是以有父母者知报本而尽孝道也臣今见各王
府郡县主及郡县君选配仪宾请受诰封朝廷给与大
夫郎官之职系与文职一体相同缘何仪宾父母身终
不行丁忧之制遽忘鞠养之恩任取衣冠富贵之乐岂
为人子之道哉伏望皇上敕下礼部行令各省有王府
地方自今见爵仪宾凡有父母身故宜照文职官事例
将半俸停止服满之日方许具呈教授转呈布政司申
卷一百八 第 19a 页 WYG0114-0496c.png
请都察院方许开俸如是则仪宾得尽孝服报本之道
国家省禄粮旷耗之费疏入下礼部议明年景王载圳
亦疏云三年之丧自天子以达于庶人贵贱通行无所
降杀此古今一定之礼也今该周府南陵王奏称见爵
仪宾宜照文职事例丁忧守制揆之于礼诚为允当已
而益王厚炫奏称王府仪宾旧无丁忧之例惟弘治年
间有仪宾程秀母丧乞恩终制该部具题准令住俸给
假葬母省父续遇父丧四年未曾食禄此诚国家以孝
卷一百八 第 19b 页 WYG0114-0496d.png
治天下之道也乞敕该部定议通行天下至是御史林
润等以为言礼部尚书李春芳等议入始定是制
隆庆元年吏部主事郭谏臣请衍圣公终制衍圣公孔
子之后也秩一品先是凡遇父母之丧不行丁忧即请
承袭与军职同至是谏臣疏谓鲁为上世秉礼义之国
而孔子又万世礼义之宗今国家特世封为衍圣公秩
以一品者正以圣人后为能守礼以表率天下之人耳
不使其子孙守三年之制其何以责天下乞许遵制丁
卷一百八 第 20a 页 WYG0114-0497a.png
忧一如文臣下廷臣议覆许照文臣终制起复从之
凡治丧嘉靖四十二年题准内外官员为人后遇本生
父母亡故自愿回籍者许给假治丧在京照例具奏在
外呈详抚按就任放回定限二年馀原籍起送改选如
过三年者参究
本朝徐元文请饬丧制疏康熙二十二年左都御史徐
元文疏言旧例八旗汉军文职官员任汉阙者丁忧离
任守制任旗阙者不得丁忧伦常风化之地不容互异
卷一百八 第 20b 页 WYG0114-0497b.png
所当定议画一又康熙十二年例满洲督抚藩臬俱守
制二十七月而京朝官尚仍旧制三月后即出供职夫
亲丧在所自尽谓宜一体丁忧以崇孝道礼臣有父母
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律官吏丁忧公罪不行勾问盖不
欲夺其丧而忘其哀也今外官丁忧候代治事如平时
安有方寸愦乱之时而可责之以政事者听决而当则
为忘哀哀苟未忘必至废事请自今丁忧之官但无钱
粮舛误即听奔丧庶使忘哀罔利之风可以少变
卷一百八 第 21a 页 WYG0114-0497c.png
   武臣制
唐会要太宗时武官丁艰忧屡有起复者魏徵谏曰国
家草创之初武官不格丧制天下今既安定不可仍夺
其情必有金革之事自有墨衰之绖帝曰朕思之然为
武事未息故不可即止
宋史田况传况守秦州丁父忧诏起复固辞又遣内侍
持手敕起之不得已乞归葬阳翟既葬托边事求见泣
请终制仁宗恻然许之帅臣终丧自此始
卷一百八 第 21b 页 WYG0114-0497d.png
 沈括曰自唐末用兵文臣给舍以上武臣刺史以上
 丧父母者急于国事以义断哀往往以墨衰从事既
 泣哀则涖事如故号曰起复国朝袭唐制不改庆历
 中田元均帅秦凤奏乞解官终丧既葬托边事求见
 上曰陛下以孝治天下方边隅无事而区区犬马之
 心不得自从因泣下上视其貌瘠乃许终丧帅臣终
 丧自田始其后富公以宰相丁母忧仁宗诏数十竟
 终丧大臣终丧自公始
卷一百八 第 22a 页 WYG0114-0498a.png
 邵宝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而谓文武异道乎不
 得已而从金革古之人固有行之者矣若夫无事之
 时不失于用而以存礼乌乎而不可
韩缜传仁宗朝缜编修三班敕前此武臣不执亲丧缜
建言三年之丧古今通制晋襄墨衰从戎事出一时遂
著令自崇班以上听持服
 金坡遗事故事武官不持服韩汝玉奏请持服下两
 制台谏议唐子方欧阳永叔见各不同竟为两议而
卷一百八 第 22b 页 WYG0114-0498b.png
 上遂诏崇班以上持服供奉以下不持服论者以为
 如是则官高者得为父母服官卑者不得为父母服
 无官者将何以处之
宋史礼志仁宗庆历三年太常礼院上议曰礼记父母
之丧无贵贱一也又曰三年之丧人道之至大也请不
以文武品秩高下并听终丧时以武臣入流者杂难尽
解官诏自今三司副使以上非领边寄并听终制仍续
月奉武臣非在边而愿解官者听
卷一百八 第 23a 页 WYG0114-0498c.png
哲宗元祐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史官范祖禹论大使臣
持服状右臣近准枢密院录白高阳关路兵马钤辖兼
河北第六将杨永节为母亡乞解官行服续据本路都
总管司奏乞不许本官解官行服所贵得人协力勾当
奉圣旨依高阳关路总管司所奏者臣检会元祐编敕
诸武臣丁忧者若系小使臣及元是军班换授并见任
管军或充缘边路分总官钤辖都监知州县城都监寨
主都同巡检虽系大使臣并不解官其乞解官行服者
卷一百八 第 23b 页 WYG0114-0498d.png
除缘边任使奏候朝旨外馀并听臣窃以小使臣不解
官行服已损孝治之风朝廷恤小官非俸禄无以养不
得已而未之改耳自大使臣以上官既升朝禄亦足养
而缘边任使亦不解官其乞行服者又须奏候朝旨帅
臣因而奏留朝廷重违其情循例夺服惟狄咏是狄青
之子帅臣为之奏请特许解官当今缘边无异内地帅
臣遭丧者无不解官自馀将领寄任轻于帅臣非有金
革之事而无故夺其丧服全无义理若言藉才则方今
卷一百八 第 24a 页 WYG0114-0499a.png
武臣常患员多岂至无人可使若恤其贫则在内地者
均是人也何独于缘边恤之若以解官为优恩必待如
狄青之子然后许之则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古者庶
人有丧三年不从征役岂可仕至升朝以上而不使执
亲之丧臣愚欲乞今后大使臣以上丁忧者虽系缘边
任使并解官行服如遇有边事即许本路奏留系自朝
廷指挥庶使武臣皆知礼法有益风教而缓急藉才亦
不失金革从权之制如以臣言为然乞下有司修正
卷一百八 第 24b 页 WYG0114-0499b.png
 周煇清波别志熙宁间洛州平恩县直使王奎乞解
 官持父丧许之仍诏兵部自今有请如奎者宜即听
 许盖深嘉之也今小使臣固有许持服之文然类贪
 禄不去若谓食贫出不得已然大使臣岂俱富厚者
 虽平日谈仁义识礼法高自标置以儒者自处亦不
 能稍异流辈或谓除见隶军籍当金革从事馀盍更
 置俾从风化之厚其可乎
明世宗实录嘉靖十六年七月四川道试御史苏术疏
卷一百八 第 25a 页 WYG0114-0499c.png
言三年之丧通于上下高皇帝当干戈倥偬武臣不许
守制盖一时权宜之术而未必为万世法也今世士大
夫夺情起复即为公论所不容何独于武臣而限之乞
著为令甲俾之持服如文臣例若有缓急在行间亦当
以墨衰从事得旨夺情起复律有明文武职无守制例
皆系祖宗成宪术不谙法制辄欲变更本宜逮治姑从
轻降一级调外任己乃谪术滦州判官
明制武官遭父母丧不许解任奔赴
卷一百八 第 25b 页 WYG0114-0499d.png
 (许赞集保定总兵官申锡居父丧哀毁踰节及母卒/均谓武臣例不得守制乃力请于朝得奔丧治事人)
 (以为异数燕/居衰服三年)
 (何孟春曰武官父母丧不持服不解任不知始何世/夫金革军旅之事无避也者为其不以家难避国难)
 (也为此制者恐武官临难得为推避计耳天下无无/父母之人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而文武可异道乎)
 (今武官时当太平之际身列藩卫之间有父母丧而/不少异于平日岂谓真不得已哉然则今日之事当)
 (视其人若典军旅方在行阵遇丧奏闻留之终事方/听返丧次其在府司卫所可得尽丧礼者当听终制)
 (军事干涉不得已而出视事事毕复返丧次可/代者佐贰代之一切勿与庶几亦尽人子之礼)
 (伍袁萃曰武弁不丁忧唯本朝令甲为然前代未之/闻也国初寇乱未靖兵戈未息故特为推委避难者)
卷一百八 第 26a 页 WYG0114-0500a.png
 (设耳非常制也愚谓如遇极边冲塞羽檄旁午将领/不妨墨衰即戎事宁仍许终制斯可耳不然天下岂)
 (有无父之人哉抑三年之爱独文职/有之哉恐非圣主所以教孝意也)
 (汪琬曰子夏问曰三年之丧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欤孔子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丧大记既卒)
 (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左传子墨衰绖败秦师/于殽遂墨以葬文公如此则犹不脱衰绖非径即吉)
 (者也后世武臣俱不持丧服迄今犹然故律文有文/职官吏及应丁忧者条例盖武臣不在内也宋时常)
 (会议武臣持服事唐子方曰今日不可为高论欧阳/永叔勃然曰父母死令持服安得为高论窃谓天下)
 (无事武臣方优游内地/固当以永叔之言为正)
    乾学案武臣不丁忧之非义前人论之详矣
卷一百八 第 26b 页 WYG0114-0500b.png
    且武臣国之爪牙欲其不惜死耳不惜死不
    忍负其君也天下安有忍于亲不忍于君者
    从来贤者少不肖者多不肖者其不忍之心
    原无几唯有衰麻之饰以惨其目哭泣之声
    以动其衷庶少作其哀而此心尚可以不死
    若并此去之则不忍之心荡然矣然则武臣
    岂皆无父母之人而欲其移孝作忠讵可得
    乎
卷一百八 第 27a 页 WYG0114-0501a.png
   轻丧给假
开元礼凡齐衰周给假三十日葬五日除服三日齐衰
三月五月大功九月并给二十日葬三日除服二日小
功五月给假十五日葬二日除服一日缌麻三月给假
七日出降者三日葬及除服各一日无服之殇本品周
已上给假五日大功三日小功二日缌麻一日若闻丧
举哀其假九日除程
   丧禁
卷一百八 第 27b 页 WYG0114-0501b.png
周礼天官阍人丧服凶器不入宫(注丧服衰绖也/凶器明器也)
秋官蜡氏凡国之大祭祀令州里禁凶服者
礼运以衰裳入朝与家仆杂居齐齿非礼也是谓君与
臣同国(注臣有丧当致事而归仆又不可与士齿非疏/臣之有丧乃不致事身著衰裳而入君朝 礼)
(也/)
曲礼席盖重素不入公门(注席盖载丧车也杂记曰士/輤苇席以为屋蒲席以为裳)
(帷重素衣裳/皆素丧服也)苞屦扱衽厌冠不入公门(注此皆凶服也/苞藨也齐衰藨)
(蒯之菲也问丧曰亲始死/扱上衽厌犹伏丧冠厌伏)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
卷一百八 第 28a 页 WYG0114-0501c.png
(注此谓丧在内不得不入当先告君耳方板也士/丧礼曰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凶器明器也)
郊特牲祭之日丧者不哭不敢凶服
文王世子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心告
死必赴练祥则告(注赴告/于君也)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
不免有司罚之(注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
(注正正/礼也)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
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绝而列于庶人贱无能也敬吊
临赙赗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邦
卷一百八 第 28b 页 WYG0114-0501d.png
国有伦而众乡方矣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
也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隐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
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
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也
北史李谔传谔见礼教彫弊公卿薨亡其爱妾侍婢子
孙辄嫁卖之遂成风俗乃上书曰臣闻追远慎终人德
归厚三年无改方称为孝如闻大臣之内有父祖之没
日月未久子孙无赖引其妓妾嫁卖取财有一于此实
卷一百八 第 29a 页 WYG0114-0502a.png
损风化妾虽微贱亲承衣履服斩三年古今通式岂容
遽禠衰绖强傅铅华泣辞灵几之前送付他人之室凡
在见者犹致伤心况乎人子能堪斯忍复有朝廷重臣
位望通贵平生交旧情若弟兄及其亡没杳同行路朝
闻其死夕规其妾方便求娉以得为限无廉耻之心弃
友朋之义且居家理务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
上览而嘉之五品已上妻妾不得改醮始于此也
唐六典注诸大祀车驾亲行及斋官向祀祭之所本司
卷一百八 第 29b 页 WYG0114-0502b.png
预告州县及金吾相知令平明亲所行之路道次不得
见诸凶秽衰绖及闻哭泣之声散斋日不得吊丧问疾
宋史礼志庆历七年侍御史吴鼎臣言武班及诸职司
人吏曾因亲丧出入禁门甚有裹素纱幞头者殊失肃
下尊上之礼欲乞文武两班除以官品起复许裹素纱
外其馀臣僚并诸职司人吏虽有亲丧服未除并须光
纱加首不得更裹素纱诏送太常礼院礼官言准令文
凶服不入公门其遭丧被起在朝参处常服各依品服
卷一百八 第 30a 页 WYG0114-0502c.png
惟色以浅无金玉饰在家依其服制其被起者及期丧
以下居式假者衣冠朝集皆听不预今鼎臣所奏有碍
令文诏依所定
今制本朝康熙二十二年左都御史徐元文言案律文
凡居丧释服作乐筵宴嫁娶悉有明禁而比者士大夫
鲜克由礼或衰绖昏娶或丧中听乐或迟讣恋职或吉
服游谒此皆薄俗伤化不可容于
圣世者宜严行申饬
卷一百八 第 30b 页 WYG0114-0502d.png
 
 
 
 
 
 
 
 读礼通考卷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