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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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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大学衍义补卷三十二
             明 丘浚 撰
 治国平天下之要
  制国用
   鬻算之失
秦始皇四年令百姓纳粟一千石拜爵一级
  臣按此后世纳粟拜爵之始呜呼爵禄者天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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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名器所以驭其臣民而富贵之者也上持
  富贵之柄以驭下之人使其委身尽命以为吾用
  以成天下之务以通天下之志以阜天下之财上
  以承天意下以奠民生中以安君之位者也为君
  者顾乃倒持其柄以授之民而以其所以为贵之
  器而博其粟于民以为富是非但失其爵以驭贵
  之柄而并与其禄以驭富之柄失之矣名器之失
  自秦政始作俑之尤万世之下咸归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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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孝文时晁错说上曰欲人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
在于使人以粟为赏罚今慕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
得以除罪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观
农功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人之所种生
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所之甚欲也使天下
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年塞下之粟必多矣
  臣按晁错之言有所见于利而无见于义知其为
  利而不知其为害何也盖为治必立纪纲立纪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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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赏罚明赏罚在爵与刑今爵可以粟得刑可
  以粟免则赏罚不明赏罚不明则纪纲不立纪纲
  不立则国非其国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或曰错之
  意在贵粟以劝农夫农人勤生而务本无所俟于
  爵自不犯于刑其贪爵而犯罪者皆民之逐末者
  也逐末者以财而易粟输之县官以得爵免罪恃
  有爵以凌暴倚无罪以为奸塞下之粟虽多而国
  中之奸愈肆是则错之此议专于利而背义利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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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得而害己随之富有四海者裕用足边之策岂
  无它道而必用此哉
后汉灵帝开西邸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
于西园立库以贮之又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
百万
  臣按自晁错建议之后若景帝武帝成帝安帝虽
  皆卖爵然多以岁有荒旱边有警急用度不足不
  得已而为之至灵帝则卖爵以为私藏书之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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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贻讥千古
唐肃宗至德二年御史郑叔清奏请敕纳钱百千与明
经出身不识文字者加三十千
  臣按自秦汉以来卖官已非令典至唐肃宗乃至
  卖私第焉呜呼王嘉有言王者代天爵人尤宜谨
  之盖以位天位也禄天禄也五服之章天所以命
  有德非一人所得私也私之不可鬻之可乎傅曰
  维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记曰论定然后官之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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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爵之假之以名器固不可论不定而官之爵
  之尤不可夫设科取士虽非古典而士大夫由是
  以进身是即古论秀之法必须论定而后官之者
  也今不论其所业而论其所输名曰明经而实则
  输钱彼粗知文墨者犹之可也而不识文字者亦
  与焉其取用无艺一至于此哉
宋孝宗诏曰鬻爵非古制也理财有道均节财用足矣
妄轻官爵以益货财朕甚不取自令除歉岁民愿入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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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饥有裕于众听取旨补官其馀一切住罢见在绫纸
告身缴赴尚书省毁抹
  臣按孝宗此诏谓自今除歉岁民愿入粟赈饥听
  取旨补官其馀一切住罢则是非歉岁不行非民
  愿不强临时取旨不为定例今则著为定例不问
  岁之歉否不顾民之愿否遇有意外兴作既知其
  不可取之常赋又不敢请之内帑首以鬻官为
  上策呜呼以古人驭世治民之器而为博易钱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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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识治体者不为也我祖宗以来最重名器内外
  官年未七十致仕者不与冠带犯赃私者除名为
  民当是之时民以官爵为贵冠带为荣其所以荣
  贵之者以有钱不能买故也近世司国计者取具
  目前而建为纳粟赐冠带之令后又加以散官所
  幸者尚不至如前代卖见任官耳且国家无甚警
  急虽少有亏欠然犹未至于甚不得已也乃因有
  所营造兴举财未匮而逆计之荒未至而豫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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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为此一切不得已之策然行之既非其义而守
  之又不以信方其卖之之时惟恐民之不售也而
  强与之既与之后而又多方折辱之百计科率之
  遂使民之视冠带也如桎梏然宁出粟也而不肯
  受官噫此等之事非至于甚不得已不可行也盍
  反思曰今吾于可以己之时而遽行之行之而又
  失信于人一旦驯致于不得已之地吾又将行何
  策而卖与何人哉小人苟顾目前不为远虑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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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请非甚不得已者宜痛裁之万一至于甚不得
  已人皆可与也惟犯赃官吏决不可焉何也彼为
  贪财而失其冠带上之人又贪其财而与之是则
  上下交为利矣又何责彼为哉(以上/鬻官)
唐玄宗天宝未安禄山反杨国忠遣御史崔众至太原
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万缗
  臣按此后世鬻僧道之始
穆宗时李德裕言初徐德兴为坛泗洲募人为僧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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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福人输钱三千淮右小民规影徭赋失丁男六十万
不为细变
  臣按民之为僧何预于君而小人乃以度僧为资
  上福殊不思天以好生为德度民为僧是阏绝天
  地生生之仁岂天所好哉致一人于死地尚足以
  感伤天地而有以召灾矧绝六十万人之生意其
  召灾又何如哉以是为求福臣不信也
宋神宗熙宁元年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鬻度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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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佐一时之急自今宫禁恩赐度牒裁减稍去剃度之
冗是年因公辅始卖度牒
  臣按前此虽鬻僧未有牒也卖度牒始于此
神宗问王安石曰程颢言不可卖度牒为常平本如何
安石曰今度牒所得可置粟凡四十五万石若凶年人
货三石则可全十五万人性命
  臣按天子以天下为家四海为富佛教未入中国
  之前民未为僧官未卖度牒未尝无边事无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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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闻其有乏用度者王安石自以孔孟负其学以
  尧舜待其君乃欲假度僧之法以活民之性命臣
  不知其何见也
熙宁二年赐五百道度牒付陜西宣抚司易见钱籴榖
七年又给五百道付河东运司修城
高宗绍兴七年有言欲多卖度牒者高宗曰一度牒所
得不过三百千一人为僧则一夫不耕其所失岂止一
度牒之利若住数年其徒当自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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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按佛入中国千有馀年世之英君钜儒非不欲
  去之但习俗已成深固盘结终无可去之期唐宋
  以来有度僧之令至熙宁中始为牒以鬻之宋高
  宗曰一人为僧则一夫不耕臣窃以为一夫不耕
  则国家失一人之用非但吾不得其人一身之用
  而吾之子孙亦并不得其子若孙用焉诚反而思
  之曰此辈可终去乎若有可去之几禁而绝之上
  也若度不能禁与其纵之孰若取其身庸而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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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犹为愈也伏读律文有曰僧道不给度牒私自
  簪剃者杖八十若由家长家长当罪住持及受业
  师私度者与同罪并还俗臣有愚见请今后有欲
  为僧道者许与所在官司具告行勘别无违碍量
  地方远近俗尚缓急俾出关给度牒路费钱收贮
  在官造册缴部该部为之奏闻给牒发下所司遇
  祝圣之日行礼毕府州正佐亲临寺观依其教法
  当众簪剃毕然后给牒若有不待给牒擅自簪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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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依律问罪及罪其主令之人其给度也府不过
  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非阙不补
  如此则国家虽不得其身力之用而得其佣钱以
  代其役既得其钱岁终或解京或留州以为赈济
  饥荒惠养孤老及脩造桥梁之用如此则僧道少
  而人知自重既无所损于其教而彼之得度也免
  跋涉之劳道途之费彼亦乐为之矣若此者虽非
  圣人中正之道然势至于此无如之何与其任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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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为不若有所节制失之于彼而得之于此犹为
  彼善于此也(以上/鬻僧)
汉武帝元狩四年初算缗钱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
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臣按此汉以来征榷居货之始古者关市之征盖
  恶其专利就征其税非隐度其所居积之多少而
  取之也武帝于元光初既算其行者之舟车至是
  又用公卿言凡居货者各隐度其财物之多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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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啇贾末作率计有缗钱二千者出一算于手力所
  作者率计有缗钱四千者出一算呜呼出诸途者
  既正其赍载之具藏诸家者又算其储积之物取
  民之尽一至此哉
武帝元光中始算啇车至是又算民𦨣
  臣按算啇之车已为无名而又算民之车与𦨣凡
  民不为吏不为三老骑士苟有轻车皆出一算啇
  贾则倍之𦨣五丈以上出一算呜呼缗钱之法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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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啇贾设也至其后乃算及民之舟车遂使告缗
  者遍天下则凡民有蓄积者皆为有司所隐度矣
  不但啇贾末作也呜呼取民之财而至于如此民
  何以为生哉(以上/告缗)
唐肃宗即位时两京陷没民物耗弊乃籍江淮富商右
族赀蓄十收其二谓之率贷
德宗时国用不给借富啇钱约罢兵乃偿之搜督甚峻
民有自经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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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按唐行率货及借钱令以万乘之君而借货于
  民已为可丑况又名曰借货其实夺之又可丑之
  甚也人君其尚制节谨度毋使国家之贫至于如
  此史册书之贻丑万世哉(以上/借货)
德宗时军用不给乃税间架算除陌钱
  臣按民房屋有税及官用省钱始此所谓税间架
  者每屋两架为间计间税钱除陌钱者凡公私给
  与及买卖每钱一缗官除五十钱呜呼为国而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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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至此可谓无策矣(此算间架/除陌钱)
宋太祖开宝三年令朴买坊务者收扺当
  臣按朴买之名始见于此所谓朴买者通计坊务
  该得税钱总数俾啇先出钱与官买之然后听其
  自行取税以为偿也元初亦有此法有以银五十
  万两朴买天下差发者有以银五万两朴买燕京
  酒课者有以银一百万两朴买天下河泊桥梁渡
  口者耶律楚材曰此皆奸人欺上罔下为害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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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奏罢之(此朴/买)
宋神宗元丰中王安石行新法既鬻坊场河渡又并祠
庙鬻之募人承买
哲宗元祐中刘挚言坊场旧法买户相承皆有定额请
罢实封之法酌取其中定为永额召人承买
  臣按所谓承买者凡有坊场河渡去处先募人入
  钱于官承买然后听其自行收税以偿之也墟市
  之聚集既买之津渡之往来又买之甚至神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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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赛亦买之为国牟利之琐琐至于如此虐民慢
  神不亦甚哉(此言/承买)
宋元祐五年御史中丞傅尧俞言监司以今岁蚕麦并
熟催督积年逋负百姓必不能用一熟之力了积年之
欠且令带纳一料侯秋成更令带纳
  臣按民间耕蚕一年之收仅足以供一年之赋有
  所逋负积压既多有非一熟所能偿了尧俞所建
  带纳之说是诚有司追徵逋负之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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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杭州苏轼言朝廷恩贷指挥多被有司巧为艰阂故
四方皆有黄纸放白纸取之语虽民知其实止怨有司
然陛下未尝峻发德音戒饬大臣令尽理推行
  臣按轼他日又言今民荷宽政无他疾苦但为积
  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举
  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自祖宗以来每有
  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用而
  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祖宗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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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
  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
  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
  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损虚名而收实利
  也轼之此言足尽百姓逋负之利害伏望圣明于
  凡德音之布准此以施行天下穷民不胜之幸
孝宗时朱熹上封事伏见祖宗旧法凡州县催理官物
已及九分已上谓之破分诸司即行住催版曹亦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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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由是州县得其赢馀以相补助贫民有所拖欠亦得
迁延以待蠲放恩自朝廷惠及闾里此诚不刋之令典

  臣按宋朝催理破分之法后世亦可遵行(以上/追理)
徽宗宣和末陈亨伯以发运兼经制使利用诸司财计
而以经制为名绍兴初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又因经制
之额增析而为经总制钱
  臣按叶适言维扬驻跸国用益困吕颐浩叶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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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总财事四顾无策于是议用陈亨伯所收经制
  钱者其说以为征啇虽重未有能强之而使贩卖
  酒虽贵未有能强之而使饮若头子之类特取于
  州县之馀而可供猝迫之用梦得士人而其言如
  此盖辨目前不暇及远亦不足怪也由是言之则
  宋所谓经总制钱盖出于不得已而为一时权宜
  之计当是时也所谓强敌压境岁有荐食吞噬之
  谋翠华南巡未知税驾息肩之所兵屯日盛将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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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命而却敌之功无岁无之固非计财惜费之时
  何暇为宽征薄敛之事所惜者和好之后遂因仍
  用之而不能除以为一时生民之害耳后世人主
  苟未至猝迫无措之时决不可行此等事
光宗时赵汝愚言诸县措诸月摏钱其间名色类多违
法最为细民之害试举其大者则有曰曲引钱曰纳醋
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
两讼不胜则有罚钱既胜则令纳欢喜钱殊名异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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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非一
  臣按自古取民之财之多无如宋朝者天下税务
  酒务无处无之且如成都一府税务二十一处酒
  务三十五处其岁额皆四十万以上然此大郡也
  若夫中郡如凤翔者税务亦十有五酒务亦二十
  有五当世之民何以堪哉至于南渡之后又有所
  谓经总制钱月桩之类所谓月桩者其取之尤为
  无谓其间殊名异目皆是于常赋之外经制之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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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生别计然皆当时权宜不得已而为之事已世
  殊悉皆革罢惟所谓罚讼者之钱今世藩宪郡邑
  犹藉此以为攫取之计朝廷虽有明禁视之以为
  虚文夫家人之为此为公也今世之为此假公以
  营私也乞峻发德音著为常宪分文以上皆准以
  枉法之赃庶几革官吏贪墨之风厉士夫廉隅之
  节(此经总制/月桩钱)
    以上论鬻算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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