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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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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正传卷七     明 湛若水 撰
  庄公(名同桓公子母文姜夫人哀姜/年十四即位在位三十二年)
(庄王/四年)元年(齐襄五年晋缗十二年卫惠七年黔牟三年/蔡哀二年郑厉八年子仪元年曹庄九年陈)
(庄七年卒杞靖十一年宋庄十/七年秦武五年楚武四十八年)
春王正月
 正传曰书春王正月义已见前元年宜书即位不书
 者或史之阙文耳夫所谓元年者即位之始年也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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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宜书即位即不宜书元年矣左氏以为文姜出故
 不称即位公谷皆以为君弑子不言即位为正胡氏
 以为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之故则桓公书即位矣乃
 为有所承与请命耶其说之不一皆不可信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
 正传曰夫人即文姜孙者逊避也夫人先在齐因而
 不归若孙避然君母虽恶不可以言奔国史之词也
 书三月夫人孙于齐则夫人之恶自见矣夫人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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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构二国之祸而桓公见弑于齐文姜与焉内不自
 安外不见容观其孙则其罪恶可知而莫掩矣固不
 待去夫人之氏然后见也左氏以为不称姜氏绝不
 为亲礼也则孰若不称夫人乎胡氏又以书夫人孙
 于齐为权恩义之轻重为得之亦时史之善书者为
 之也夫人姜氏何以与弑公羊曰夫人谮公于齐侯
 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于其
 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乘焉搚干而杀之愚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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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其实傅也观其傅而其弑逆之罪可见矣
夏单伯逆王姬
 正传曰单姓伯字鲁大夫之命于天子者也逆者迎
 也王姬者天子之女下嫁于齐者也逆王姬在冬至
 秋乃筑馆而此夏书单伯逆王姬者见单伯始承命
 之非正而鲁君臣之忘礼义也斯时也失礼义之端
 也天子方召单伯使逆王姬而使鲁君主之单伯鲁
 君当以丧服辞于天子之廷而其与弑君父之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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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戴天之大义居丧不可与婚姻之大礼并著矣失
 此不图卒陷于不忠不孝之罪可追悔耶故谷梁曰
 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
 齐为礼其义不可受也胡氏曰此明忘亲释怨则无
 以立人道矣皆是也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正传曰外者鲁之郊外也书筑王姬之馆于外著失
 礼之中又失礼也忘君父之雠弃居丧之礼而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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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婚以逆王姬已为有罪矣其筑馆于外者左氏以
 为为外礼谷梁以为变礼之正谓仇雠之人非所以
 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故筑之于外也此
 犹紾兄之臂者谓之姑徐徐云尔夫主王姬者以自
 公门出礼也其初受命之不正则今并与主王姬之
 礼皆失之此所谓失礼之中又失礼焉者也春秋书
 之其罪不可掩矣胡氏亦曰庄公有父之雠方居苫
 块此礼之大变也而为之主婚是废人伦灭天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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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于此事一书再书又再书者其义以复雠为重
 示天下后世臣子不可忘君亲之意故虽筑馆于外
 不以为得礼而特书之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正传曰林陈侯名书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纪邻国
 之大变也有赴则史书之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正传曰荣叔王之大夫公羊曰锡者何赐也命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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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愚谓书使荣叔来锡
 桓公命观于此传则其非自见矣是故一举而有三
 失焉谷梁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是一
 失矣又曰生服之死行之礼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
 正甚矣是二失也胡氏曰桓公弑君篡国而王不能
 诛反追命之无天甚矣是三失也愚谓书曰一人三
 失怨岂在明周王之无道具三失焉何以立于天之
 下诸侯之上乎其不称天者史之省文耳岂有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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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匹夫作春秋去天王而不天之耶啖助以为不称
 天王宠篡弑以渎三纲误矣
王姬归于齐
 正传曰书王姬归于齐见不义非礼之始中终也公
 羊曰何以书我主之也谷梁曰为之主者归之也胡
 氏曰鲁主王姬之嫁旧矣在他公时常事不书此独
 书者以归于齐故也逆于京师筑馆于外而不书归
 于齐则无以见其罪之在也书归于齐而后忘亲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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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怨之罪著矣春秋复雠之义明矣愚谓观于此三传
 而其所书王姬归齐之取义自见矣
齐师迁纪郱鄑郚
 正传曰迁者迁其民物而取之也公羊谓不言取之
 为襄公讳谷梁谓迁纪于郱鄑郚皆非也书齐师迁
 纪郱鄑郚则齐君暴横之罪甚矣胡氏曰郱鄑郚者
 纪三邑邑不言迁迁不言师其以师迁之者见纪民
 犹足与守而齐人强暴用大众以迫之为己属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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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迁者自是而灭矣春秋兴灭国继绝世则迁国邑
 者不再贬而罪已见矣愚谓此无贬词而其罪自见
 诚如胡氏之言则他经有一字近似者又何必执之
 而后义可见耶可以𩔖推矣至于邑不言迁迁不言
 师之语亦义例之不通者
(庄王/五年)二年(齐襄六年晋缗十三年卫惠八年黔牟四年/蔡哀三年郑厉九年子仪二年曹庄十年陈)
(宣公杵臼元年杞靖十二年宋庄十/八年卒秦武六年楚武四十九年)
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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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书葬陈庄公纪邻国之大事又见葬之得礼
 也陈侯林元年十月卒至是乃五月而葬诸侯之礼
 也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馀丘
 正传曰庆父者杜氏以为庄公时年十五则庆父庄
 公庶兄于馀丘者公谷皆以为邾之邑也书公子庆
 父帅师伐于馀丘则庆父弱君专权用众暴小之罪
 见矣胡氏曰庄公幼年即位首以庆父主兵卒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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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之祸于馀丘法不当书圣人特书以志乱之所由
 为后戒也鲁在春秋中见弑者三君其贼未有不得
 鲁国之兵权者公子翚冉为主将专会诸侯不出隐
 公之命仲遂擅兵两世入杞伐邾会师救郑三军服
 其威令之日久矣故翚弑𨼆公而寪氏不能明其罪
 庆父弑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其恶公子遂杀恶及视
 而叔仲惠伯不能免其死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春
 秋所书为戒远矣愚谓此则经外之意也至于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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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曰伐此邑耳其曰伐志庆父之得兵权则泥矣语
 季氏伐颛臾非伐邑耶
秋七月齐王姬卒
 正传曰书齐王姬卒著忘义失礼之终也鲁弃齐之
 雠为忘义以丧主婚为失礼至是王姬之卒犹以系
 鲁焉罪之终也罪之终者罪之始始之也公羊曰外
 夫人不卒此其卒者我主之也谷梁谓为之主者卒
 之也胡氏曰内女嫁为诸侯妻则书卒王姬何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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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内女为之服也故檀弓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
 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夫服称
 情而为之节者也庄公于齐王姬厚矣如不共戴天
 之义何此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也特
 卒王姬以著其罪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正传曰禚地名书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则姜氏齐
 侯淫乱之罪自见矣左氏曰书奸也姜氏于齐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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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齐侯于姜氏为兄同产相淫天理人伦之大变王
 法所必诛而不以赦者谷梁谓踰境言会为非正是
 责斩关之盗以穿窬也胡氏曰妇人无外事送迎不
 出门见兄弟不踰阈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今会齐侯于禚是庄公不能防闲其母失子道也故
 赵匡曰姜氏齐侯之恶著矣亦所以病公也曰子可
 以制母乎夫死从子通乎其下况于国君君者人神
 之主风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国何若庄公者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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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以思父诚敬以事母威刑以督下车马仆从莫不
 俟命夫人徒往乎夫人之往也则公威命之不行哀
 戚之不至尔愚谓此正论也然前谓去姜氏为贬之
 者则此不去姜氏又何说耶
乙酉宋公冯卒
 正传曰冯宋公名书宋公冯卒义见前
(庄王/六年)三年(齐襄七年晋缗十四年卫惠九年黔牟五年/蔡哀四年郑厉十年子仪三年曹庄十一年)
(陈宣二年杞靖十三年宋闵公/捷元年秦武七年楚武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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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正传曰溺者公子名溺也公羊谓吾大夫之未命者
 理或然也书溺会齐师伐卫则鲁之君臣忘雠伐亲
 之罪并著矣故左氏以为疾之是也夫卫于鲁为同
 姓兄弟之国义不可伐而弑君之雠未复乃与之会
 兵同伐人其忘雠释怨天理灭矣故春秋书之而著
 其罪不待不称公子以为贬谷梁之说凿矣
夏四月葬宋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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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书葬宋庄公纪恤邻之大事也其月而不日
 者史略之也谷梁以为月葬故也非也
五月葬桓王
 正传曰书五月葬桓王纪天下之大事而其失礼之
 非自见矣天子七月而葬过之非礼也公羊以为改
 葬谷梁以为或尸以求诸侯或危不得葬皆非也左
 氏曰缓也是也胡氏曰左氏曰缓也天子七月而葬
 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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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外姻至王崩至是盖七年矣先儒或言天子不志
 葬又以为不言葬者常也夫事孰有大于葬天子者
 而可以不志乎死生终始之际人道之大变岂以是
 为常事而不书也愚谓此说得之矣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正传曰季者纪侯之弟也酅纪邑名入于齐者以酅
 事齐也书纪季以酅入于齐则纪能以小事大存宗
 祀可见矣国君死社稷正也然而太王亦尝去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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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今季度势不支能以地
 事齐请后五庙以存姑姊权而得正也左氏曰纪于
 是乎始判胡氏曰大夫不得用地公子不当去国盗
 地以下敌弃君以避患非人臣也故春秋之义私逃
 者必书奔有罪者必加贬今季不书奔则非窃地也
 不书名则非贬也诸侯兄弟贬则书名宋辰秦针之
 类是也不贬则书字蔡季许叔之𩔖是也纪季所以
 不书奔者有纪侯之命矣所以不书名者天下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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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众相陵天子不能正方伯不能伐屈己事齐请后
 五庙其亦不得已而为之者非其罪也所以无贬乎
 愚谓是也然书名者未必皆贬可贬者未必皆名而
 其是非自见矣其又云入者难词也谷梁亦云入者
 内弗受也则皆当时义例之惑也
冬公次于滑
 正传曰滑郑地名书公次于滑讥救难之不勇也左
 氏曰将会郑伯谋地故也郑伯辞以难凡师一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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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谷梁曰次止也有畏也欲救
 纪而不能也胡氏曰次于滑讥之也鲁纪有婚姻之
 好当恤其患于齐有父之雠不共戴天苟能救纪抑
 齐一举而两善并矣见义不为而有畏也春秋之所
 恶书公次于滑以讥之也或言夫子意在刺无王命
 若讥其怯懦则当褒其勇者春秋乃鼓乱之书为此
 言者误矣易于谦之六五则曰利用侵伐师之六四
 则曰左次旡咎进退勇怯顾义何如耳岂可专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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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乱而不与乎
(庄王/七年)四年(齐襄八年晋缗十五年卫惠十年黔牟六年/蔡哀五年郑厉十一年子仪四年曹庄十二)
(年陈宣三年杞靖十四年宋闵/二年秦武八年楚武五十一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正传曰祝丘鲁地名书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则
 非礼之罪自见矣礼内言不出于梱外言不入于梱
 兄弟相见不踰阈而可以与外国诸侯相享于外乎
 谷梁曰飨甚矣享齐侯所以病齐侯也胡氏曰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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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君之礼所以训共俭也两君相见享于庙中礼也
 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非两君相见又去其国而
 享诸侯甚矣
三月纪伯姬卒
 正传曰纪伯姬者鲁女之嫁于纪者也书纪伯姬卒
 则亲亲之义见矣谷梁曰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
 也吾女也愚谓吾女则有服有葬故来赴来赴则史
 书之故春秋有无他褒贬者此之𩔖也又何词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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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正传曰垂地名遇者会之别名假若不期而会如偶
 相遇然也书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则不正之义自
 见矣苏氏以郑伯为子仪胡氏以为实厉公也非子
 仪也
纪侯大去其国
 正传曰大去者犹言尽去也书纪侯大去其国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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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守国之罪也左氏曰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
 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愚谓此实录也公羊以大
 去为齐灭之不言灭为齐襄公贤者讳以其能复九
 世之雠及谷梁又云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
 小人加乎君子皆非也惟程子曰大去责在纪也非
 齐之罪也齐侯郑伯遇于垂方谋伐之纪侯遂去其
 国齐师未加而已去故非齐之罪也而胡氏又曰大
 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顾也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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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争国为小而不为以去国为大而为之者也夫守
 天子之土疆承先祖之祭祀义莫重焉委而去之无
 贬欤曰有国家者以义言之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
 则当效死而勿去以道言之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
 人亦可去而不守于斯二者顾所择如何尔然则拟
 诸太王去邠之事其可以无愧矣曰太王去邠从之
 者如归市纪侯去国日以微灭则何太王之可拟哉
 愚谓择者择于义也故死之其义正也度其去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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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失其人民不弃其宗庙其义权也胡氏又谓圣人
 与其不争而去而不与其去而不存与不争而去是
 以异于失地之君而不名不与其去而不存是故书
 叔姬归酅而不录纪侯之卒则非矣夫去而不存则
 虽不争而去以失人民宗祀非圣人之大义所与也
 焉得遂以不名为与之反以不卒为非之耶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正传曰书齐侯葬纪伯姬纪吾女之大事有报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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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而齐侯之罪益著矣夫灭纪者齐也纪有伯姬之
 丧而灭之者亦齐也使其丧之无所归而于我殡者
 亦齐也故曰书之则齐侯之罪益著矣公谷皆以为
 隐而葬之误矣胡氏曰葬纪伯姬不称其人而目其
 君者见齐襄迫逐纪侯使之去国虽其夫人在殡而
 不及葬然后襄公之罪著矣愚谓不待不称齐人而
 目其君而义亦已见矣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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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前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正传曰齐人谷梁以为齐侯是也史外之之词公谷
 以为讳与雠及卑公之敌以卑公非也及者言公与
 之主在公也书公及齐人狩于禚则鲁忘亲与雠之
 罪自见矣谷梁子曰公不复雠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胡氏曰父母之雠不共戴天兄弟之雠不与同国九
 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市朝今庄公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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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不与共戴天则无时焉可通也而与之狩是忘亲
 释怨非人子矣夫狩者驰骋田猎其为乐下主乎己
 一为乾豆其事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心者宜于此
 焉变矣故齐侯称人而鲁公书及以著其罪愚谓及
 者与也非贬词也但书此事则鲁之罪著矣不待以
 书及称人而后见也
(庄王/八年)五年(齐襄九年晋缗十六年卫惠十一年黔牟七/年蔡哀六年郑厉十二年子仪五年曹庄十)
(三年陈宣四年杞靖十五年宋闵/三年秦武九年楚文王熊赀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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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王正月
 正传曰无事亦书时月义见前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正传曰书夫人姜氏如齐师则夫人齐侯之丑大暴
 于众矣胡氏曰师者众多之地按齐诗载驱刺襄公
 无礼义盛其车服疾驱于通道大都与文姜淫之诗
 也其三章曰汶水汤汤行人彭彭鲁道有荡齐子翱
 翔彭彭者多猊也其四章曰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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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有荡齐子游遨儦儦众猊也曰会曰享犹为之名
 也至是如齐羞恶之心亡矣夫人之行不可复制矣
 春秋书此以戒后世谨礼于微虑患于早之意也
秋郳犁来来朝
 正传曰郳国名即后王命以为小邾者夷狄之附庸
 也犁来其名书郳犁来来朝则以小事大之义见矣
 凡不朝王而私相朝会者皆非之此何以取之曰已
 朝王也史未之传耳观王命以为小邾可见其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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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氏曰能修朝礼故特书曰朝其后王命以为小邾
 子盖于此己能自进于礼矣愚谓名之者乃史之常
 非有他义义在取其来朝耳左氏以为未命公羊以
 为微国谷梁以为微国之未爵命者胡氏以为夷狄
 之附庸故名皆求义之过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正传曰书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则列国擅
 兴无王之罪著矣左氏曰冬伐卫纳惠公也公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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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愚谓
 所谓辟王者辟违王命也故谷梁程子皆以为诸侯
 逆抗王命故人以贬之胡氏曰桓公十六年卫侯朔
 出奔齐经书其名以王命绝之也又党有罪以纳之
 故贬而称人愚谓抗违王命观下王人子宇救卫可
 知矣设若朔果当纳则当约与国上告天子正其名
 去其不当立者而纳之于礼为得矣况不当耶乃私
 相兴兵而纳焉非擅兴无王而何盖不待称人以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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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而其罪不可逭矣凡诸传所谓贬其爵而称人者
 皆未敢信也诸侯之爵未有天子之命岂得擅贬再
 不朝则削其爵乃天子之权也而擅行焉则与擅兴
 伐人之罪何以异耶盖人者乃史氏众称之词耳
(庄王/九年)六年(齐襄十年晋缗十七年卫惠十二年黔牟八/年蔡哀七年郑厉十三年子仪六年曹庄十)
(四年陈宣五年杞靖十六年宋/闵四年秦武十年楚文二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宇救卫
 正传曰子宇其字书王人子宇救卫则王法持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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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与列国抗王之罪见矣王人者王者之人尊贵之
 称非书人而贵之也胡氏曰朔陷其兄使至于死罪
 固大矣然其父所立诸侯莫得而治也王治其旧罪
 而废之可也又藉诸侯之力抗王命以入国愚谓观
 此则诸侯助之入者为非而子宇救卫者为是盖不
 待称人称字而后见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正传曰朔卫侯名书卫侯朔入于卫则王人不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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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国之众而列国与卫侯抗王之罪已著不必泥入
 字而后见也胡氏惑矣卫宣公之子三人曰急子烝
 于夷姜所生曰寿曰朔宣姜所生夷姜缢宣姜与朔
 构急子使盗杀之寿子争往俱死焉朔立是为惠公
 于是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怨朔共立公子黔牟朔奔
 齐故程子曰朔搆其兄而使至于死其罪大矣然父
 立之诸侯莫得而治也王治其旧恶而废之宜也愚
 谓黔牟之立当时左右二公子必受命于王也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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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王人子宇救之
秋公至自伐卫
 正传曰书公至自伐卫者君举必书而兵戎又国之
 大事也故书之则其抗王党恶之罪自见矣公谷乃
 以致不致为言而胡氏亦曰卫朔书名书入以著其
 恶王人书字书救以著其善外则诸侯书人内则庄
 公书至而春秋之情见矣是皆拘于义例之惑也故
 春秋之不明皆义例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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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螟虫之食禾者书螟者国史有灾则书也圣
 人笔之而不削示天戒也
冬齐人来归卫俘
 正传曰俘左氏公羊皆作宝盖以释所谓俘者宝也
 书齐人来归卫俘则列国党恶受赂之证鲁侯首恶
 之罪不可掩矣左氏曰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
 愚谓左氏必有所据公羊以为齐人让卫宝乎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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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胡氏曰俘
 者二传以为宝按商书称遂伐三朡俘厥宝玉则俘
 者正文也宝者释词也言齐归卫宝则知四国皆受
 朔之赂矣春秋特书此事结正诸侯之罪也夫以弟
 弑兄臣弑君篡居其位上逆天王之命人理所不容
 矣彼诸侯者岂其弗察而援之甚力则未有以验其
 丧心失志迷惑之端也及书齐人归宝然后知其有
 欲货之心而后动于恶也世衰道微暴行交作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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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宝贿赂公行使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
 相与不至于篡弑夺攘则不厌也春秋书此结正诸
 侯之罪垂戒明矣愚谓此说是也
(庄王/十年)七年(齐襄十一年晋缗十八年卫惠十三年蔡哀/八年郑厉十四年子仪七年曹庄十五年陈)
(宣六年杞靖十七年宋闵五/年秦武十一年楚文三年)
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正传曰防鲁地云会者齐侯来防而姜氏会之也左
 氏以为齐志是也书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则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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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不正之恶渎乱之罪不可掩矣此据事直书夫人
 姜氏而其恶自见又可以见前之不书姜氏先儒以
 为贬者之类皆非也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正传曰夜中者夜之中也书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
 如雨史纪天变也圣人笔之于春秋示戒焉耳胡氏
 曰恒星者列星也如雨者言众也人事惑于下则天
 变动于上前此者五国连衡旅拒王命后此者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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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文更霸中国政归盟主而王室遂虚其为法度废
 绝威信陵迟之象著矣汉成帝永始中亦有星陨之
 异而五侯擅权贼莽居摄汉之宗支扫荡几尽天之
 示人显矣春秋谨于天象至矣愚谓虽无应圣人犹
 书以示戒迅雷风烈必变之意也若必一一求其事
 以应之则凿矣若有不应则人君能无萌不信之心
 矣乎
秋大水无麦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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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大水者谷梁曰高下有水灾曰大水书秋大
 水无麦苗史纪灾也圣人笔之畏天灾而伤人穷也
 麦苗麦早于谷苗杜氏曰周之秋今五月平地出水
 漂熟麦及五谷之苗愚谓此正麦苗之时谷梁以为
 麦苗同时是也胡氏曰书大水畏天灾也无麦苗重
 民命也畏天灾重民命见王者之心矣忽天灾而不
 惧轻民命而不图国之亡无日矣春秋所以谨之也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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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传曰谷即济北谷城县齐地也书夫人姜氏会齐
 侯于谷则夫人越境而会其渎乱甚矣胡氏曰防鲁
 地也谷齐地也初会于禚次享于祝丘又次如齐师
 又一岁而冉会焉其为恶益远矣明年无知弑诸儿
 其祸淫之明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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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正传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