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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五十二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五十二卷目录

 钱钞部汇考八
  淮南万毕术〈青蚨 天钱图〉
  晋书〈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董逌钱谱〈古钱 平钱 僭伪钱 北地钱 海东番钱 宋朝钱 元朝钱钞 正用品〉
  洪遵泉志一〈正用品〉

食货典第三百五十二卷

钱钞部汇考八

《淮南万毕术》《青蚨》

青蚨还钱,青蚨,一名鱼,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等置瓮中,埋东行阴垣下,三日后开之,即相从。以母血涂八十一钱,亦以子血涂八十二钱,以其钱更互市。

天钱图


《晋书》《天文志》

北落师门。西北有十星,曰天钱。

《宋史》《天文志》

天钱十星,主钱帛所聚,为军府藏。明,则库盈;暗,为虚。太白、荧惑守之,盗起。彗、孛犯之,库藏有贼。

《董逌·钱谱》《古钱》

《管子》曰:汤七年之旱,禹五年之水,汤以庄山之金;禹以历山之金并铸币,以救人之困也。至周始以金银为钱。太公立九府圜法:始名为钱,钱之形,以圆含方,轻重以铢。《国语注》云:古曰泉,后转而曰钱。《食货志》曰:禹汤始用金铸钱。周立九府圜法: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言钱之流布,通于泉流。秦铸半两钱,汉高祖铸八铢钱,文帝铸四铢钱,武帝铸五铢钱,又铸半两钱,又铸赤侧钱,一当五。汉兴,有榆荚钱,以前钱难用,更铸榆荚小钱,以一当百,状如榆荚。王莽铸货泉,径六分,重一铢,曰小钱,一当十三铢。曰法钱,一当十五铢。曰幼钱,一当二十七铢。曰中钱,一当三十九铢。曰壮钱,一当四十。并大钱,一当五十。立为九品。汉公孙述铸铁钱,梁王铸鹅眼钱。《食货志》曰:贮藏曰泉,流行曰布。古文钱半两。《汉志》曰:秦始皇铸质,如周钱,重如之,其文曰半。两汉吕后铸,重八铢。文帝铸重四铢。应劭曰:今民间半两中,最小轻者,是四铢钱也。汉武帝建元元年,铸重三铢,如钱文曰三铢,封寅曰三铢,又有别铢穿下,有三竖文,恐以此三画为三铢之别。铢重三铢,文曰半两。今有折二小钱,共六样,皆篆文。五铢,汉武帝元狩五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王莽废,光武复兴。魏帝黄初二年铸。西晋、南朝宋武帝亦铸小五铢钱,谓之帷。文帝,后魏宣帝,魏文帝,又有鸡目五铢。隋文帝铸小五铢,其制轻小,八九万才满半斛。唐高祖武德四年,废五铢钱,行开元钱。今以篆文推之,有七样。大五铢钱,今有内廓者。小五铢钱,亦有内廓者,而前文之面,后有点两星。大五铢钱无内廓者,钱之背有点四星者。昔人《钱谱》引钱合曰五铢,又有穿上一星五字,上下各一星。南朝梁宋名两柱钱,镘面傍一星至三星者,五字之内上下各一星,上或有小星字,或有五字,穿上横文,穿下横文,外四角缺文,有廓,无廓,阔然不可穷尽。疑皆当时工人之意,非有别于年代。今考于古四角缺之,有廓无廓,自是一种,总未尝考也。又封寅曰:别有最小五铢,文字轻薄,未见。《晋志》曰:吴兴沈充又铸小五铢钱,谓之沈郎钱是也。四道五铢,后汉灵帝铸钱,背内廓四角有路,抵于外轮。《汉书》云:灵帝中平三年,铸四出文钱,流布四海。
《钱谱》曰:五铢钱,有四出道,于边缘俗,谓之角钱。或谓岂非此钱既成,京师将坏,而出流布四海乎。至董卓焚宫,乃劫銮舆西幸长安,悉坏五铢钱矣。传形五铢,封寅曰:传形五铢,刘备所铸,文字轻重大小,与五铢无别。但以五字在左,铢字在右,谓之传形。今考古蜀,尝铸矣。但不言传形耳。
货泉,王莽所铸,径一寸,重五铢。今又有内廓者,有重廓者。其后光武起舂陵泉乡,文成白水真人是验其谶也。大泉五十,《国语注》云:王莽铸大钱五十,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直如其文。今有折二钱,又有小铸,亦不多见。今见镘有斗剑龟蛇之文者,未之考也。大泉五百,吴王孙权嘉禾五年铸,一当五百文。大泉二千,未详所铸年代,一当二千。
大泉当千,吴孙权赤乌元年铸,一当千。
太平百钱,未详所铸年代,一当百。
四铢,南朝宋文帝铸,又宋世祖铸,比重四铢。
直百五铢,南朝梁武帝铸,一当百。
布泉,陈文帝天嘉二年铸,钱文曰布泉,一当百与,五铢并行。后周武帝保定元年亦铸布钱,以一当五。今有玉著篆者,有柳叶篆文,有重廓者。董逌《钱谱》云:藏曰泉,流曰布。又引石氏曰:钱径重四铢,悬针书日者,自梁武帝以来有之。文曰布泉,谓之男钱。《梁书》曰:布泉,径一寸,重四铢半,妇人佩之,即生男也。天子频下诏,非敕铸之钱,并不许用。敦素,疑王莽时铸,亦无所据。后周布泉字,皆玉著,与此甚异。
大货六铢,《陈书·宣帝纪》曰:大建十一年七月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隋志》曰:陈宣帝铸大货六铢,以一当五。铢之十与五铢并行,后复当一,人皆不从。乃相与讹言六铢钱,有不利县官之象。徐氏曰:谣言大货六铢,有类人叉腰哭。未几,宣帝崩,竟至陈亡。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此钱矣。
五行大布,《后周·武帝纪》曰:建德三年六月壬子,更铸五行大布钱,以一当十,与布泉并行。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钱,不得入四关。张台曰:小者至径八分,旧钱之文上五下行,又有上大下布字,皆古篆文。
永通万国,《后周·宣帝纪》曰:大象元年十一月,初铸文曰永通万国,径一寸三分,重十二铢,背面肉好。又有径一寸二分半,重八铢,皆一当十,货永通泉。后周宣帝铸永泉货,以一当十。南唐李璟亦铸大钱,以一当十。《大定录》曰:显德五年七月,江南李氏铸永通钱,货永安五铢。
大和五铢,后魏献文帝皇兴年中铸,其文曰大和五铢,径一寸,重五铢。常平五铢,比齐文帝天保三年改铸,其文曰常平五铢,径八分,重五铢,皆篆文。
以上右钱计二十一样,自秦至隋,所铸之钱,其钱之大小,文之篆籀,廓之有无,推之共五十三样。董逌曰:又有所谓异钱,虽不见于传记,然制作之近古者,今录之。如李唐铸撒帐钱,其文有曰长命富贵,金玉满堂。又有忠孝传家,五男二女,天下太平,封侯拜相之类。又博戏之钱,背有字,皆镘者不及录。

《平钱》

开元通宝,《唐会要》曰:唐高祖武德四年七月十七日,铸。欧阳询制词及书,字含八分篆隶二体,俗谓之开元通宝,其钱径八分,重十二铢,积十钱仅重一两,得重轻大小之中,今开元通宝钱镘,有文如初月者。《谈宾录》曰:武德初,行开元通宝钱。初进样时,文德皇后搯一粉甲痕,因不复改。郑虔《会碎》云:熙宁中,刘斧攒青琐高议,且曰:事由明皇贵妃。彼徒见钱文有开元字,便乃谓明皇,亦不考实之过。又有左桃开元钱,双桃开元钱,篆字开元钱。封寅曰:武宗会昌五年,铸开元钱。时废天下佛寺,宰相李德裕请以废寺铜钟佛像,及僧瓶碗等物,命所在铸钱。扬州节度使李绅,乃以所废寺品铸钱,背加昌字,以表年号。又有敕令铸钱,所各加本郡州号名为背文。
〈京兆〉〈河南〉〈凤翔〉〈汴梁〉〈江陵〉〈广西〉〈湖南〉广〈广东〉〈福州〉〈淅东〉〈江西〉〈镇江〉〈成都〉〈湖广〉〈兖州〉〈东川〉〈襄州〉〈河北〉〈西川〉〈宣州〉〈燕山〉〈扬州〉〈蓝田〉 共二十三件

乾封泉宝,《唐会要·高宗祀》:昊天上帝于泰山,改乾封年铸,径一寸,重十二铢六分,以一当十。其年,凡旧钱皆废。明年,因谷价踊贵,商贾不行。又明年,诏罢之,仍行开元钱。洎乾封泉宝,唐肃宗乾元二年,第五琦请铸小钱,径寸,每缗重十斤,与开元通宝参用,以一当十。今有折二钱。又有小钱,第五琦复为相,命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四分,重十二铢,其文承目,背之外廓为之重轮,又为之重棱,每缗重十二斤,以一当五十。法既屡易,物货腾踊,米斗钱至七十,饿死者满道。上元元年,减重轮钱,一当二十。开元旧钱,与乾元钱皆以一当十。代宗即位,乾元小钱一当二,重轮大钱一当三。元载作相,凡大小钱,皆以一当一。《唐书》谓之重窥钱。今有当三折二小钱。
大历元宝,唐代宗铸。
建中通宝,唐德宗铸。
天成元宝,后唐明宗年号,至德年间,安庆绪亦改元天成,未知铸钱否。
天福镇宝,晋氏旧史以为赵石晋所铸。
汉元通宝,后汉刘知远年号。
周元通宝,后周世宗毁天下铜佛铸。
以上钱,系大唐至于五代末所铸,共四十二样。

《僭伪钱》

得一元通宝,唐史思明僭铸。
顺天元宝,见上。
保大元宝,江南王璟铸。
唐国通宝。
大唐通宝,南唐世家铸,《五代史》不载。又有钱子。天感元宝,未详所铸之地。
寿昌元宝,辽道宗寿昌年铸。
大兴平宝,钱之镘有丁字,疑五代僭伪钱也。
天德重宝,伪殷王建所铸之镘有殷字者。
乾亨重宝,伪汉刘俨所铸。
永平元宝,前伪蜀王建铸。
通政元宝。
天汉元宝。
光天元宝, 俱同上。
乾德通宝,前伪蜀王衍铸。
咸康元宝,前伪蜀王衍铸。
广政通宝,前伪蜀孟昶改元。
以上系唐末并五代间僭伪所铸共二十四样

《北地钱》

乾亨通宝,宋太平兴国七年,耶律隆序铸。
统和元宝,宋太平兴国八年,耶律隆序铸。
太平元宝,宋天禧五年,耶律隆序铸。
清宁通宝,宋至和二年,耶律隆序铸。
咸雍通宝,宋治平二年,耶律洪基铸。
大康元宝,宋熙宁七年,耶律洪基铸。
大康通宝,同上。
大安元宝,宋神宗元丰七年,洪基铸。
乾通元宝,徽宗崇宁元年,延基铸。
天庆元宝,宋政和二年,契丹国主在燕山府铸。阜昌重宝,宋高宗建炎四年,知济南府刘豫叛降金,金人以山东、河南、陕西为济国,立豫,僭号,改元阜昌。以上并载于《圣政录》及见《纪年通谱》
大定元宝,金世宗铸镘有甲酉字。
正隆元宝,金海陵王铸于大元府。
以上系北地钱,共一十三样。

《海东番钱》

三韩重宝楷书一样  东国通宝楷书篆二样东国重宝      海东通宝
海东重宝      朝鲜通宝贡书
以上系海东番钱,共八样。董逌《钱谱》引徐氏曰:又有屋驼国钱,径七分,厚薄肉好不异中夏。敦素曰:字文若梵书,凡十样。

《宋朝钱》

圣宋元宝,宋太祖铸。 宋元通宝,同上。
太平通宝,宋太宗铸。 至道元宝,宋真宗铸。
淳化元宝,      咸平元宝,
景德元宝,      大中通宝,
祥符通宝,      天禧通宝,已上宋真宗铸。天圣元宝,      景祐元宝,
皇宋通宝,      庆历重宝,
明道元宝,      至和元宝,
至和通宝,      至和重宝,
嘉祐元宝,      嘉祐通宝,已上宋仁宗铸。治平元宝,      治平通宝,英宗铸。
熙宁元宝,      熙宁重宝,
元丰通宝,神宗铸。  元祐通宝,
绍圣元宝,      绍圣通宝,
元符通宝,已上宋哲宗铸。崇宁通宝,徽宗年号。崇宁重宝,      大观通宝,
政和通宝,      重和通宝,
宣和通宝,      宣和元宝,
靖康元宝,钦宗年号。 靖康通宝,
建炎通宝,高宗年号。 建炎元宝,
建炎重宝,      绍兴元宝,
绍圣通宝〈见上〉,  隆兴通宝,孝宗年号。
乾道元宝,      淳熙元宝,
绍熙元宝,光宗年号。 庆元通宝,宁宗年号。
嘉泰元宝,      开禧元宝,
开禧通宝,      嘉定元宝,
大宗通宝,理宗年号。 绍定通宝,
端平元宝,      端平通宝,
嘉熙元宝,      淳祐元宝,
宝祐元宝,      开庆元宝,
景定元宝,      咸淳元宝,度宗年号。德祐元宝。
已上系宋朝钱,共一百三十五样。

《元朝钱钞》

中统元宝,世祖造。   至元中行宝钞,
至大银钞,武宗造。   至大通宝,武宗造。皇庆通宝,仁宗。    至治通宝,英宗。
至和通宝,       至正通宝,顺帝年号。
已上元朝,钞三样,钱一十四样。
《洪遵泉志一》《正用品》《洪遵泉志一》《正用品》

右虞钱,《史记·平准书》曰: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贾逵注《周语》曰:虞夏商周金币三等,黄为上币,铜钱为下币。
图图

右夏钱,《管子》曰:禹五年水,民之无𥼷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赎之。郑炜《南北史》隽曰:高谦之为铸钱都督长史,乃上表曰:禹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救人之用。
图图

右商钱,《管子》曰:汤七年旱,民之无𥼷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赎之。郑炜《南北史》隽曰: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赎人之卖子者。《史记·殷本纪》曰:帝辛,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
图图

右周钱,《前汉·食货志》曰: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钱圜函方,轻重以铢。荀悦《汉纪》曰:周制钱有文,外圆内方。李奇曰:圜一寸,重九两。顾烜曰:重十二铢。李孝美曰:按二家之说,若谓重九两,则景王时不患轻也。若谓止十二铢,则更铸者又何加焉。
图图

右景王钱,《国语》曰: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王弗听,卒铸之。贾逵曰:大钱者,大于旧,其价重也。前汉《食货志》曰:景王患钱轻,更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唐固曰:重十二铢,又曰大钱五十。郑众曰:钱始一品,景王铸大钱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失本制。唐固所谓大泉,乃王莽时钱,非景王所铸,明矣。又景王至赧王十三世,而周亡。后有战国秦汉币物,改转不相因,先师所不能纪。或云大钱文曰宝货,皆非事实。余按顾烜《钱谱》、金光袭《钱宝录》、李孝美《钱谱》,以大泉宝货,两存之。董逌《钱谱》始去大泉。余谓此钱当以班史为正,董说得之矣。
图图

右齐钱,《前汉·食货志》曰: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退,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遂显伯名。《管子》曰:桓公令左司马伯公,将白徒铸钱于庄山,令中大夫王邑载钱二千万,求生鹿于楚。
图图

右晋钱,《吕氏春秋》曰:赵宣孟见骪桑之下,有饿人下车为之食。与钱百,而遂去之。《春秋左氏传》曰:赵盾,晋大夫。
图图

右楚钱,《史记·循吏传》曰:孙叔敖为楚相。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相言之。王复如故。王许之。《越世家》曰:楚王每赦,使使者封三钱之府。
图图

右赵钱,《史记·苏秦传》曰:秦自赵之燕,贷人百钱为资。《张仪传》曰:赵王使人微随张仪,奉以车马金钱。余谓春秋之时,下迨战国,以铸泉立币,各擅其利。惟齐制见之《管子》,故暴白后世,诸国无所稽考,遂致淟汨不传耳。
图图

右秦钱,《史记·秦本纪》云:惠文王立二年,初行钱。
图图

右秦半两钱,《前汉·食货志》曰:秦兼天下,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傅瓒曰:钱之形质如周钱,唯文异耳。顾烜曰:秦始皇铸重十二铢。敦素曰:尝得此钱,径寸三分,重八铢。
图图

右荚钱,《史记·平准书》曰:汉兴,更铸钱。至孝文时,荚钱益多轻。《前汉·高后纪》曰:六年,行五分钱。应劭曰:所谓荚钱者。《食货志》曰: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如淳曰:如榆荚也。伏无忌曰:汉铸荚钱,重三铢。顾烜曰:今世犹有小钱,重一铢半,径五分,文曰汉兴小篆文。余按班马二史,皆云荚钱,不载钱文。顾烜之说,盖近之矣。金光袭、董逌皆因之,李孝美以为楷书文,曰汉兴荚钱,自科斗之法熄,而篆隶行。至东汉末,始变为楷,何其说之妄耶。
图图

右八铢钱,《前汉·高后纪》曰:二年,行八铢钱。顾烜曰:高后时,既患荚钱之轻,又苦秦钱之重。故更铸八铢钱。《旧谱》曰:重八铢,文曰半两。
图图

右四铢钱,《前汉·文帝纪》曰:五年夏四月,除盗铸令。更造四铢钱。《食货志》曰:孝文五年,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应劭曰: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者是也。
图图

右三铢钱,《前汉·武帝纪》曰:建元元年春二月,行三铢钱。《食货志》曰: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四十馀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多即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有司言: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封氏曰:半两钱有重三铢,两字之中,唯作十字,不复为两人,而穿下有三竖文,岂于此以三画为三铢之记耶。余按此钱史氏以为销半两,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则三铢之文明矣。李孝美又画半两钱于其下,盖蔽封氏之说也。
图图

右半两钱,《前汉·武帝纪》曰:建元五年,罢三铢钱,行半两钱。颜师古曰:新铸作也。李孝美曰:张台说半两之品甚众,有传形者,有肉郭者,有对文者,有隐起字者。
图图

右五铢钱,《前汉·武帝纪》曰:元狩五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六年,诏曰:日者以币轻多奸,农伤而末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之。《食货志》曰:有司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摩取鋊。孟康曰:周布为质,文漫皆有。《旧谱》曰:此钱厚大者,径一寸,重五铢。张台曰:此钱品数最多,有传形者,名蜀钱,肉好。有郭者,名梁钱。背文四出者,名角钱。及有赤侧当两女钱之类,文皆五铢。又于此外,有穿上一星至五星,穿下一星,穿上下各一星,漫面穿傍一星至三星,五字之内,上下各一星,背上或有小字,或有王字,穿上横文,穿下横文,穿面四角决文,穿背四角决文,有郭,无郭,阔缘,细缘,不可穷尽。李孝美曰:今世所见五铢,如张台之说,一一甚多。但赤侧四出文,蜀梁当两女钱,并穿上下各一星者,自有品,自不当更引于此。
图图

右钟官赤侧钱,《史记·平准书》曰:武帝铸五铢钱。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卖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食货志》曰: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馀。如淳曰:以赤铜为其郭也。今钱见有赤侧者,不知作法云何。《汉书音义》曰:俗所谓紫绀钱也。
图图

右五铢钱,《后汉·五行志》曰: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曰;五铢,汉家货也,明当复也。述遂诛灭。《光武纪》曰:建武十六年,始行五铢钱。注曰:武帝始为五铢钱,王莽时废,今始行之。《晋书·食货志》曰:汉钱旧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至光武中兴,除莽货泉。建武十六年,马援又上书曰:富国之本,在于食货,可如旧铸五铢。帝从之。于是复铸,天下以为便。
图图

右四出文钱,《后汉·灵帝纪》曰:中平三年,铸四出文钱。《献帝春秋》曰:灵帝作角钱,钱犹五铢钱,而有四道,连于边轮,识者以为妖徵。窃言钱有四道,京师将破坏,此钱四出,散于四方乎。遂如其言。《旧谱》曰:径寸一分,重四铢,文曰五铢,背文四出,俗谓之角钱。余按此钱今世尚有,字画明澈,背文四出,径寸,重三铢一参。
图图

右五铢钱,《魏志》曰:文帝黄初二年春三月,初复五铢钱。冬十月,以谷贵罢。明帝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铢钱。《晋书·食货志》曰:魏明帝世,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图图

右直百钱,顾烜曰:汉献帝建安十九年,刘备铸。《零陵先贤传》曰:刘备初攻刘璋,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军不足。备甚忧之。刘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布。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郑玮《南北史》隽曰:崔祖思云:刘备取帐钩铜铸钱,以充国用。《旧谱》云:径七分,重四铢。
图图

右直百五铢钱,《晋书·食货志》曰:梁武帝铸五铢女钱。二品并行。百姓或私以古钱交易,有直百五铢。顾烜曰:径寸一分,重八铢,文曰五铢,直百。刘巴说刘备铸直百钱,传形五铢。此又近之,未知孰是。张台曰:今自巴蜀至于襄汉,此钱甚多,皆是昭烈旧地,断在不疑。李孝美曰:皇朝宗正少卿赵安易使蜀,以蜀用铁钱甚贱,物价益贵。因上言,请如刘备时铸大钱,当百余。按此钱,封氏列不知年代品,然考诸家之说,则刘备所铸,审矣。钱凡四种,有径九分,重五铢者,字文明坦,肉好背面皆有周郭,世多有之。有径七分,重三铢八参者,形制窳薄。有一种面文相类,背肉粗恶,穿左有为字,又有铁钱重五铢四参者,轮郭重厚,字文湮晦。
图图

右传形五铢钱,顾烜曰:刘备铸,直百钱,传形五铢,今所谓蜀钱,即传形五铢也。时有勒为直百者,亦有勒为五铢者,大小称两如一,并径七分,重四铢。三吴诸属县行之,其文为五铢者,京师亦颇用焉。《旧谱》曰:刘备与直百,同时铸文字,轻重大小与汉五铢无异,但五字居左铢,字居右,谓之传形。
图图

右大泉五百钱,《吴志》曰:孙权,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旧谱》曰: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五百。余按此钱径寸一分,重四铢六参,今世有之。
图图

右大泉当千钱,《吴志》曰:孙权,赤乌元年铸当千大钱。《江表传》:孙权赤乌九年诏曰:谢宏往日陈铸大钱,云以广货,故听之。今闻民意不便,其省息之,铸为器物,勿复出也。《晋书·食货志》曰:孙权铸当千钱。故吕蒙定荆州,赐钱一亿。钱既太贵,但有空名。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小者谓之四文。《旧谱》曰:径寸四分,重十六铢,文曰大泉当千。余按此钱有二品,大者径寸五分,重十二铢六参,字文夷漫,轮郭重厚,颇艰得之。小者径寸三分,重七铢二参,世多有之。《旧谱》:所图盖其小者,以为重十六铢,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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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铢钱,《宋书·文帝纪》曰:元嘉七年冬十月戊午,立钱署,铸四铢钱。《颜竣传》曰:轮郭形制,与五铢同,用费损,无利,故百姓不盗铸。张台曰:据所见背面,皆有周郭,径七分,重二铢,已下文甚分明。《旧谱》曰:文曰四铢,重如其文。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四参,肉薄好阔,背面皆有周郭,字文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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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当两大钱,《宋书·文帝纪》曰:元嘉二十四年六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两。明年五月己卯,罢。裴子野《宋略》曰: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六月,初行大钱,一当细钱两,既而钱形不一,民弗之便。明年五月己卯,罢当两大钱。《旧谱》曰:重八铢,文曰五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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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孝建钱,《宋书·世祖纪》曰:孝建元年春正月壬戌,更铸四铢钱。《颜竣传》曰:世祖即位,铸孝建四铢。顾烜曰:孝建元年,铸四铢钱,一边为孝建,一边为四铢。旧谱曰:径八分半,重四铢,文曰孝建,背文曰四铢。孝建则薤叶,四铢则大篆。其后稍去四铢,专为孝建,渐至薄小,文字夷漫。至明帝泰始三年,罢焉。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今世尚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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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铢钱,《宋书·前废帝纪》曰:大明七年冬,诸郡大旱,米一升数百。孝建已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转伪小,商货不行。永光元年春二月庚寅,铸二铢钱。三月甲辰,罢。九月戊午,开百姓铸钱。《宋书·颜竣传》曰:前废帝即位,铸二铢钱,形或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无轮郭,不磨铝,如今之剪凿者,谓之耒子。《旧谱》曰:此钱文曰二铢重如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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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景和钱,顾烜曰:宋中废帝景和元年铸,重二铢,文曰景和。其年还用古钱。金光袭曰:其文小篆。余按此钱,李孝美不入谱。烜,梁人,距宋不远,其说当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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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鹅眼钱,顾烜曰:宋中废帝景和元年铸,沈庆之既申前议,放百姓铸,遂转轻伪,亦有钱形大如鹅眼,故谓鹅眼钱。以线贯之,乃适投水中不沈,随手碎坏,不可料数。商货不行,尺帛斗米,动踰一万。《隋书·食货志》曰:梁末,又有两柱钱,及鹅眼钱,于时人杂用。其价同但两柱重,而鹅眼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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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馀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武帝乃铸钱,肉好周郭,文曰五铢,重如其文。顾烜曰:天监元年铸,径一寸,文曰五铢,重四铢三参二黍,每百枚重一斤二两。张台曰:五铢钱皆无好郭,唯此一种有之。李孝美曰:按此钱亦多见之。复有一种径八分,重三铢,形制惟肖,而面漫薄恶,疑当时所盗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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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公式女钱,《隋书·食货志》曰:梁武帝文别铸五铢,除其肉郭,谓之女钱。顾烜曰:天监元年,铸公式女钱,径一寸,文曰五铢,称两如新铸五铢,但边无轮郭,未行用。又听民间私铸,以一万二千易取上库古钱一万,以此为率。普通三年,始兴新铸五铢,并行用,断民间私铸。张台曰:背有好郭者,谓之公式女钱。背无好郭者,正谓之女钱。盖听民私铸,有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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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铁钱,《梁书·武帝纪》曰:普通四年冬十二月戊午,始铸铁钱。《隋书·食货志》曰:梁普通中,乃议尽罢铜钱,更铸铁钱。人以铁钱易得,并皆私铸。及大同已后,所在铁钱,遂如丘山,物价腾贵。交易者以车载,不计数,唯论贯耳。顾烜曰:五铢铁钱,径一寸一分,文曰五铢,背为四出文。余按此钱,今世有之,轮郭重厚,字迹微漫,背文四出,径七分,重三铢六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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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吉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吉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吉,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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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通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通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通,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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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富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富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富,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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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当十钱,《北史·姚僧垣传》曰:梁元帝时初铸钱,一当十,赐僧垣十万贯,实百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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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柱钱,《梁书·敬帝纪》曰:太平二年夏四月己卯,铸四铢钱,一准二十。壬辰,改一准十。丙申,复闭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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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陈书·文帝纪》曰:天嘉三年闰二月甲子,改铸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初出,一当鹅眼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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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货六铢钱,《陈书·宣帝纪》曰:太建十一年秋七月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钱。《隋书·食货志》曰:以一当五铢之十,与五铢并行。后还当一,人皆不便。乃相与讹言曰:六铢钱有不利县官之象。未几而宣帝崩,遂废而行五铢。竟至陈亡。徐氏曰:当时谣言,大货六铢钱,叉腰哭天子。盖篆书六字,类人之乂腰耳。余按此钱制作精妙,肉皆有周郭,径寸重如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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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和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用也,高祖始诏天下用钱。十九年,公铸粗备,文曰太和五铢,诏京师诸镇皆通行之。在所遣钱二备炉冶,民有欲铸,听就铸之,铜必精炼,无所和杂。余按此钱径八分,重如其文,铜质粗恶,字文湮漫,计当时令民自铸,故其制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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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世宗永平三年冬,又铸五铢钱。肃宗初,京师及诸州镇或铸或否,或有止用古钱,不行新铸,致商货不通,贸迁颇膈。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太和五铢乃大魏之通货,不朽之常模,宁可专货于京邑,不行于天下。请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及新铸五铢并古钱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听行之。鸡眼、环凿,依律而禁。诏从之。自后所行之钱,民多私铸,稍就小薄,价用弥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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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孝庄永安二年秋,诏改铸,文曰永安五铢,官自立炉,起自九月至三年正月而止。官欲贵钱,乃出藏绢,分遣使人于二市卖之,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者犹三百。利之所在,盗铸称众,巧伪既多,轻重非一,四方州镇,用各不同。《杨侃传》曰:时所用钱,人多私铸,稍就薄小,乃至风飘水浮。侃奏:听人与官并铸,使人乐为,而俗弊得改。旨下尚书,八座不许。后再奏,孝庄从之。乃铸。《旧谱》曰:径九分,文曰永安,五铢,重如其文。李孝美曰:此钱径八分,周郭完厚所见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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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土字钱,面文永安,五铢,幕文有一土字,径九分,重二铢,四参铜色,纯赤,轮阔皆夷,计后魏所铸。余按东西魏,皆铸永安五铢,故存于今甚多。其品有三,面文独曰永安五铢者,幕文土字者,背文四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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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北史·西魏文帝》:大统六年二月,铸五铢钱。十二年三月,铸五铢钱。《旧谱》曰:以赤铜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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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齐神武霸政之初,承魏犹用永安五铢。迁邺已后,百姓私铸,体制渐别,遂各以为名。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紧钱、吉钱,河阳生涩、天柱、赤牵之称。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以绢布。神武帝乃收境内之铜及钱,仍依旧文更铸,流之四境。后魏《食货志》曰:孝庄永安二年,铸永安五铢钱。迁邺之后,轻滥尤多。武定初,齐文襄王奏革其弊。于是诏遣使人诣诸州镇,收铜及钱,悉更改铸,其文仍旧。然奸侥之徒,越法趋利,未几之间,渐复细薄。六年,文襄王以钱文五铢,名须称实,当秤钱一文重五铢者,听入市用。钱重一斤四两,自馀皆准此为数。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市,各置二秤,悬于市门,民所私用之秤,皆准市秤以定轻重。凡有私铸,悉不禁断,但五铢,然后听用。若入市之钱,重不五铢,或虽五铢而多杂铅锡,并不听用。若有辄以小薄杂钱入,有人纠获,其钱悉入告者。其小薄之钱,若即禁断,恐人交乏绝。畿内五十日,外州百日为限。群官参议,咸以时谷颇贵,请待有年。王从之乃止。余按齐神武文襄皆相东魏,至文宣帝始受禅,此钱当系之东魏。董逌谓之北齐永安五铢,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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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常平五铢钱,《北史·齐文宣帝纪》曰:天保四年春正月己丑,铸新钱,文曰常平五铢。《隋书·食货志》曰:文宣受禅,除永安之钱,改铸常平五铢,重如其文。其钱甚贵,且制造甚精。《旧谱》曰:径八分。李孝美曰:此钱径寸,旧谱列在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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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布泉钱,《后周书·武帝纪》曰:保定元年秋七月,更铸钱,文曰布泉,以一当五,与五铢并行。建德五年春正月,废。《旧谱》曰:径寸其文,左曰布,右曰泉,皆玉筋篆,非男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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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布钱,《后周书·武帝纪》曰:建德三年六月壬子,更铸五行大布钱,以一当十,与布泉并行。四年秋七月己未,禁不得出入关,布泉听入而不出。《旧谱》曰:径寸一分。张台曰:此钱小者至径六分,其旧钱之文,上五下行,左大右布,又有大布字翻在上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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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通万国钱,《后周书·宣帝纪》曰:大象元年十一月丁巳,初铸永通万国钱,以一当十,与五行大布并行。《旧谱》曰:径寸三分,重十二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又有径寸二分半,重八铢已下者。张台曰:此钱轮郭与布泉相似,其小者至径七分,亦有轮郭,阔厚及对文者。李孝美曰:此钱今世所见亦多。又有径寸五分,重十八铢,背面皆有此四字者。铜色青白,制作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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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白钱,《隋书·高祖纪》曰:开皇元年九月,行五铢钱。《食货志》曰:高祖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乃更铸新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每一千重四斤二两。钱既新出,百姓或私有镕铸。三年四月,诏四面诸关,各付百钱为样。不同者,即坏以为铜,入官。京师及诸州邸肆之上,亦皆立榜,置样为准。不中样者,不入于市。后诏晋王广、汉王谅、蜀王秀听于杨、鄂、并、益四州,各立五炉铸钱。是时钱益滥恶,乃令有司,括邸肆见钱,非官铸者皆毁之。数年之间,私铸颇息。大业已后,王纲弛紊,遂多私铸,钱转薄恶。初每一千犹重二斤,后渐至一斤。或剪铁鍱,裁皮糊纸以为钱,相杂之。货贱物贵,以至于亡。《唐书·食货志》曰:隋行五铢白钱。《旧谱》曰:径一寸,重一铢六黍,肉郭平阔,五字右边傍好,有一画,馀三面无郭,用镴和铸,故钱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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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开元钱,《新唐书·食货志》曰:高祖入长安,民间行线环钱,其制轻小,凡八九万才满半斛。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参,积十钱重一两,得轻重大小之中,其文以八分、篆、隶三体。洛、并、幽、益、桂等州皆置监。赐秦王、齐王三炉,裴寂一炉以铸。《旧唐书·食货志》曰:开元钱之文,欧阳询制词。其字含八分及隶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俗谓之开通元宝钱。《郑处会粹》曰:初进蜡,摸文德皇后搯一甲迹,故钱上有搯文。李孝美曰:此钱元字次画端,或有挑向左者,世谓之左挑,而俗甚爱重。背文亦有两甲痕者,铜色黑浊,不至精好。余按开元钱,唐高祖始铸,其后高宗乾封、肃宗乾元以至大历建中、咸通,各因其年以名钱。然行之不久,惟开元钱,唐三百年冶铸相继,故流行至今甚多。详考此钱,郭有大小,肉有轻重,皆岁久适然。凡八分,篆隶三品,而背有甲文者,制作精好。今世尤多。李孝美独图其一,失之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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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封钱,《新唐书·食货志》曰:乾封元年,改铸乾封泉宝钱,径寸,重二铢六分,以一当旧钱之十。踰年而旧钱多废。明年,以商贾不通,米帛踊贵,复行开元通宝钱。《旧唐书·食货志》曰:乾封元年,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初,开元钱俗谓之开通元宝钱。及铸新钱,乃同流俗,乾字直上,封字在左。寻寤钱文之误,却用旧钱。二年正月,诏乾封新铸之钱,令所司贮纳,更不须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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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元十当钱,《唐书·食货志》曰:乾元元年,经费不给,铸钱使第五琦铸乾元重宝钱,径寸,每缗重十斤,与开元通宝参用,以一当十,亦号乾元十当钱。元载《肃宗实录》曰:乾元九年秋七月,铸。《旧谱》曰:径寸之分,重五铢。李孝美曰:此钱今世最多,而大小不同。自寸二分至七分,相较一分,凡有六品,字体形制,略无小异。


右重轮钱,《唐书·食货志》曰:第五琦为相,复命绛州诸
炉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二分,其文亦曰:乾元重宝,背之外郭重轮,每缗重十二斤,与开元通宝钱并行,以一当五十。肃宗以新钱不便。上元元年,减重轮钱以一当三十,开元旧钱与乾元十当钱,皆以一当十。代宗即位,乾元重宝钱以一当三,重轮钱以一当三,凡三日而大小钱皆以一当一。自第五琦更铸,犯法者日数自,州县不能禁止,至是人甚便之。唐《肃宗实录》曰:乾元二年九月戊辰,新铸大钱,其文依乾元重宝,而重其轮以别之,一当五十。《旧谱》曰:径二寸四分,重十二铢。李孝美曰:此钱有两品,小者至薄,而文字昏暗,径寸,重五铢。大者极厚,而制作精好,径寸五分,重十四铢,与《唐志》《旧谱》所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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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小乾元钱,金光袭曰:乾元二年,新铸小钱,一当一。余按此钱重三铢三参,径与开元钱同。今世所存至多。计肃宗所铸,而史氏疏略不载。金氏之说,未知何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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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历钱,张台曰:大历是代宗年号,计此时所铸。余按此钱径九分,重三铢六参,铜色昏浊,字画遒劲。史氏不叙铸作之因,切考《代宗实录》云:大历四年正月丁酉,开内道铸钱等使,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源两监,增置五炉铸钱。许之。岂非当时铸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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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开元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六参。余按此钱,铜质浑厚,字文明坦。质之史氏,无改铸大钱之文。以意推之。唐《食货志》云:建中初,判度支赵赞采莲州白铜铸大钱,一当十,以权轻重。安知斯钱非当时所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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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建中钱,《唐书·食货志》曰:建中初,户部侍郎韩洄以商州红崖冶铜多,请复洛源废监,起十炉,铸钱十万二千缗,每千钱费九百。德宗从之。江淮多铅锡钱,以铜荡外,不盈斤两,帛价益贵。销千钱为铜六斤,铸器则斤得钱六百,故销铸者多,而钱益耗。判度支赵赞采莲州白铜铸大钱,一当千,以权轻重。《旧谱》曰:赞熟计自以为非,乃寝不下。张台曰:按此钱未施用,今民间往往有之。轻小于开元钱,径十分,重二铢。以下文曰建中通宝,文字漫暗,铜色纯赤,肉好薄小,殊乖白铜大钱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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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新开元钱背文,《唐书·食货志》曰:武帝废浮屠法,永平监官李郁彦谓以铜像、钟、磬、炉、铎皆归巡院,州县铜益多矣。盐铁使以工有常力,不足以加铸,许诸道皆得置钱坊。淮南节度使李绅,请天下以州名铸钱,京师为京钱,大小径寸,如开元通宝。苏冕《唐会要》曰:会昌六年二月,敕缘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起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权停。《旧谱》曰:武宗会昌年铸,时初废天下佛寺,宰相李德裕奏请以废寺铜钟佛像、僧尼瓶碗等,所在本道铸钱。扬州节度使李绅,乃于新钱背加昌字,以表年号而进之。有敕遂敕铸钱之所,各以本州郡名为背文。于是京兆府以京字在穿上,洛阳以洛字在穿上,成都以昌字在穿上,西川以益字在穿上,蓝田县以蓝字在穿右,襄州以襄字在穿上,江陵府以荆字在穿右,越州以越字在穿下,宣州以宣字在穿左,江西以洪字在穿上,湖南以潭字在穿左,兖州以兖字在穿上,浙西以润字在穿上,鄂州以鄂字在穿上,平州以平字在穿上,兴元府以兴字在穿上,梁州以梁字在穿右,广州以广字在穿右,东川以梓字在穿上,福州以福字在穿上,丹州以丹字在穿上,桂阳监以桂字在穿右,扬州以扬字在穿上。李孝美曰:此钱背文复有襄字或在穿右,梁字或在穿上者。但扬字钱终莫之见,疑当时巳行昌字,而未尝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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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通钱,《旧谱》曰:唐咸通十一年,桂阳监铸钱官王彤进新铸钱,文曰咸通元宝。寻有敕停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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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成钱,宋白《续通典》曰:天成元年十二月,敕中外所使铜钱内铁镴钱,即宜毁弃,不得行使。二年八月,禁销铜钱。四年,禁铁镴钱。余按此钱径九分,重三铢六参,文曰天成元宝,计当时所铸,而《五代史》《后唐纪》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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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福钱,宋白《续通典》曰:晋天福三年十一月,诏三京邺都诸道州府,无问公私,应有铜者,并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左环读之,委盐铁司铸样,颁下诸道,令每一钱重二铢四参,十钱重一两。郑向《五代开皇纪》曰:天福三年十一月,诏许天下私铸钱,复官铸。十一月,诏建钱炉于栾川。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四参,铜质薄小,字文昏昧,盖以私铸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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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汉通钱,宋白《续通典》曰:汉乾祐元年四月,膳部郎中罗周裔上言,请在京置钱监,俾铜尽为钱,以济军用。苏耆《开谭录》:汉乾祐中,以晋室鼓铸钱弊,伪滥非一,乃禁铜货,悉归公帑。余按此钱径寸重三铢六参,文曰汉通元宝,字文明坦,制作颇精,盖惩天福之弊,则汉代所铸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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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周通钱,《五代史·周纪论》曰:世宗即位之明年,废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时国中乏钱,乃诏毁天下铜佛以铸钱。《四夷附录》曰:周世宗遣尚书水部员外郎韩彦卿,以帛数千匹,市铜于高丽,以铸钱。郑向五代《开皇纪》曰:显德二年九月丙寅,诏禁天下铜器,始议铸钱。《五代会要》曰:显德二年九月,敕云:今采铜兴冶,立监铸钱,冀便公私,宜行条制。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火珠铃铎外,其馀铜器,一切禁断。苏耆《开谭录》曰:世宗朝,铸周通元宝钱,于后殿设巨炉数十,亲观鼓铸。李孝美曰:径寸,重五铢,文曰周通元宝,形制精妙,与唐开元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