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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五十二卷目录
钱钞部汇考八
淮南万毕术〈青蚨 天钱图〉
晋书〈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董逌钱谱〈古钱 平钱 僭伪钱 北地钱 海东番钱 宋朝钱 元朝钱钞 正用品〉
洪遵泉志一〈正用品〉
淮南万毕术〈青蚨 天钱图〉
晋书〈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董逌钱谱〈古钱 平钱 僭伪钱 北地钱 海东番钱 宋朝钱 元朝钱钞 正用品〉
洪遵泉志一〈正用品〉
食货典第三百五十二卷
钱钞部汇考八
《淮南万毕术》《青蚨》
青蚨还钱,青蚨,一名鱼,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等置瓮中,埋东行阴垣下,三日后开之,即相从。以母血涂八十一钱,亦以子血涂八十二钱,以其钱更互市。天钱图
《晋书》《天文志》
北落师门。西北有十星,曰天钱。《宋史》《天文志》
天钱十星,主钱帛所聚,为军府藏。明,则库盈;暗,为虚。太白、荧惑守之,盗起。彗、孛犯之,库藏有贼。《董逌·钱谱》《古钱》
《管子》曰:汤七年之旱,禹五年之水,汤以庄山之金;禹以历山之金并铸币,以救人之困也。至周始以金银为钱。太公立九府圜法:始名为钱,钱之形,以圆含方,轻重以铢。《国语注》云:古曰泉,后转而曰钱。《食货志》曰:禹汤始用金铸钱。周立九府圜法: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言钱之流布,通于泉流。秦铸半两钱,汉高祖铸八铢钱,文帝铸四铢钱,武帝铸五铢钱,又铸半两钱,又铸赤侧钱,一当五。汉兴,有榆荚钱,以前钱难用,更铸榆荚小钱,以一当百,状如榆荚。王莽铸货泉,径六分,重一铢,曰小钱,一当十三铢。曰法钱,一当十五铢。曰幼钱,一当二十七铢。曰中钱,一当三十九铢。曰壮钱,一当四十。并大钱,一当五十。立为九品。汉公孙述铸铁钱,梁王铸鹅眼钱。《食货志》曰:贮藏曰泉,流行曰布。古文钱半两。《汉志》曰:秦始皇铸质,如周钱,重如之,其文曰半。两汉吕后铸,重八铢。文帝铸重四铢。应劭曰:今民间半两中,最小轻者,是四铢钱也。汉武帝建元元年,铸重三铢,如钱文曰三铢,封寅曰三铢,又有别铢穿下,有三竖文,恐以此三画为三铢之别。铢重三铢,文曰半两。今有折二小钱,共六样,皆篆文。五铢,汉武帝元狩五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王莽废,光武复兴。魏帝黄初二年铸。西晋、南朝宋武帝亦铸小五铢钱,谓之帷。文帝,后魏宣帝,魏文帝,又有鸡目五铢。隋文帝铸小五铢,其制轻小,八九万才满半斛。唐高祖武德四年,废五铢钱,行开元钱。今以篆文推之,有七样。大五铢钱,今有内廓者。小五铢钱,亦有内廓者,而前文之面,后有点两星。大五铢钱无内廓者,钱之背有点四星者。昔人《钱谱》引钱合曰五铢,又有穿上一星五字,上下各一星。南朝梁宋名两柱钱,镘面傍一星至三星者,五字之内上下各一星,上或有小星字,或有五字,穿上横文,穿下横文,外四角缺文,有廓,无廓,阔然不可穷尽。疑皆当时工人之意,非有别于年代。今考于古四角缺之,有廓无廓,自是一种,总未尝考也。又封寅曰:别有最小五铢,文字轻薄,未见。《晋志》曰:吴兴沈充又铸小五铢钱,谓之沈郎钱是也。四道五铢,后汉灵帝铸钱,背内廓四角有路,抵于外轮。《汉书》云:灵帝中平三年,铸四出文钱,流布四海。《钱谱》曰:五铢钱,有四出道,于边缘俗,谓之角钱。或谓岂非此钱既成,京师将坏,而出流布四海乎。至董卓焚宫,乃劫銮舆西幸长安,悉坏五铢钱矣。传形五铢,封寅曰:传形五铢,刘备所铸,文字轻重大小,与五铢无别。但以五字在左,铢字在右,谓之传形。今考古蜀,尝铸矣。但不言传形耳。
货泉,王莽所铸,径一寸,重五铢。今又有内廓者,有重廓者。其后光武起舂陵泉乡,文成白水真人是验其谶也。大泉五十,《国语注》云:王莽铸大钱五十,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直如其文。今有折二钱,又有小铸,亦不多见。今见镘有斗剑龟蛇之文者,未之考也。大泉五百,吴王孙权嘉禾五年铸,一当五百文。大泉二千,未详所铸年代,一当二千。
大泉当千,吴孙权赤乌元年铸,一当千。
太平百钱,未详所铸年代,一当百。
四铢,南朝宋文帝铸,又宋世祖铸,比重四铢。
直百五铢,南朝梁武帝铸,一当百。
布泉,陈文帝天嘉二年铸,钱文曰布泉,一当百与,五铢并行。后周武帝保定元年亦铸布钱,以一当五。今有玉著篆者,有柳叶篆文,有重廓者。董逌《钱谱》云:藏曰泉,流曰布。又引石氏曰:钱径重四铢,悬针书日者,自梁武帝以来有之。文曰布泉,谓之男钱。《梁书》曰:布泉,径一寸,重四铢半,妇人佩之,即生男也。天子频下诏,非敕铸之钱,并不许用。敦素,疑王莽时铸,亦无所据。后周布泉字,皆玉著,与此甚异。
大货六铢,《陈书·宣帝纪》曰:大建十一年七月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隋志》曰:陈宣帝铸大货六铢,以一当五。铢之十与五铢并行,后复当一,人皆不从。乃相与讹言六铢钱,有不利县官之象。徐氏曰:谣言大货六铢,有类人叉腰哭。未几,宣帝崩,竟至陈亡。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此钱矣。
五行大布,《后周·武帝纪》曰:建德三年六月壬子,更铸五行大布钱,以一当十,与布泉并行。四年七月,又以边境之人多盗铸,乃禁五行大布钱,不得入四关。张台曰:小者至径八分,旧钱之文上五下行,又有上大下布字,皆古篆文。
永通万国,《后周·宣帝纪》曰:大象元年十一月,初铸文曰永通万国,径一寸三分,重十二铢,背面肉好。又有径一寸二分半,重八铢,皆一当十,货永通泉。后周宣帝铸永泉货,以一当十。南唐李璟亦铸大钱,以一当十。《大定录》曰:显德五年七月,江南李氏铸永通钱,货永安五铢。
大和五铢,后魏献文帝皇兴年中铸,其文曰大和五铢,径一寸,重五铢。常平五铢,比齐文帝天保三年改铸,其文曰常平五铢,径八分,重五铢,皆篆文。
以上右钱计二十一样,自秦至隋,所铸之钱,其钱之大小,文之篆籀,廓之有无,推之共五十三样。董逌曰:又有所谓异钱,虽不见于传记,然制作之近古者,今录之。如李唐铸撒帐钱,其文有曰长命富贵,金玉满堂。又有忠孝传家,五男二女,天下太平,封侯拜相之类。又博戏之钱,背有字,皆镘者不及录。
《平钱》
开元通宝,《唐会要》曰:唐高祖武德四年七月十七日,铸。欧阳询制词及书,字含八分篆隶二体,俗谓之开元通宝,其钱径八分,重十二铢,积十钱仅重一两,得重轻大小之中,今开元通宝钱镘,有文如初月者。《谈宾录》曰:武德初,行开元通宝钱。初进样时,文德皇后搯一粉甲痕,因不复改。郑虔《会碎》云:熙宁中,刘斧攒青琐高议,且曰:事由明皇贵妃。彼徒见钱文有开元字,便乃谓明皇,亦不考实之过。又有左桃开元钱,双桃开元钱,篆字开元钱。封寅曰:武宗会昌五年,铸开元钱。时废天下佛寺,宰相李德裕请以废寺铜钟佛像,及僧瓶碗等物,命所在铸钱。扬州节度使李绅,乃以所废寺品铸钱,背加昌字,以表年号。又有敕令铸钱,所各加本郡州号名为背文。京〈京兆〉洛〈河南〉兴〈凤翔〉梁〈汴梁〉荆〈江陵〉桂〈广西〉潭〈湖南〉广〈广东〉福〈福州〉越〈淅东〉洪〈江西〉润〈镇江〉昌〈成都〉鄂〈湖广〉兖〈兖州〉梓〈东川〉襄〈襄州〉丹〈河北〉益〈西川〉宣〈宣州〉平〈燕山〉扬〈扬州〉蓝〈蓝田〉 共二十三件
乾封泉宝,《唐会要·高宗祀》:昊天上帝于泰山,改乾封年铸,径一寸,重十二铢六分,以一当十。其年,凡旧钱皆废。明年,因谷价踊贵,商贾不行。又明年,诏罢之,仍行开元钱。洎乾封泉宝,唐肃宗乾元二年,第五琦请铸小钱,径寸,每缗重十斤,与开元通宝参用,以一当十。今有折二钱。又有小钱,第五琦复为相,命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四分,重十二铢,其文承目,背之外廓为之重轮,又为之重棱,每缗重十二斤,以一当五十。法既屡易,物货腾踊,米斗钱至七十,饿死者满道。上元元年,减重轮钱,一当二十。开元旧钱,与乾元钱皆以一当十。代宗即位,乾元小钱一当二,重轮大钱一当三。元载作相,凡大小钱,皆以一当一。《唐书》谓之重窥钱。今有当三折二小钱。
大历元宝,唐代宗铸。
建中通宝,唐德宗铸。
天成元宝,后唐明宗年号,至德年间,安庆绪亦改元天成,未知铸钱否。
天福镇宝,晋氏旧史以为赵石晋所铸。
汉元通宝,后汉刘知远年号。
周元通宝,后周世宗毁天下铜佛铸。
以上钱,系大唐至于五代末所铸,共四十二样。
《僭伪钱》
得一元通宝,唐史思明僭铸。顺天元宝,见上。
保大元宝,江南王璟铸。
唐国通宝。
大唐通宝,南唐世家铸,《五代史》不载。又有钱子。天感元宝,未详所铸之地。
寿昌元宝,辽道宗寿昌年铸。
大兴平宝,钱之镘有丁字,疑五代僭伪钱也。
天德重宝,伪殷王建所铸之镘有殷字者。
乾亨重宝,伪汉刘俨所铸。
永平元宝,前伪蜀王建铸。
通政元宝。
天汉元宝。
光天元宝, 俱同上。
乾德通宝,前伪蜀王衍铸。
咸康元宝,前伪蜀王衍铸。
广政通宝,前伪蜀孟昶改元。
以上系唐末并五代间僭伪所铸共二十四样
《北地钱》
乾亨通宝,宋太平兴国七年,耶律隆序铸。统和元宝,宋太平兴国八年,耶律隆序铸。
太平元宝,宋天禧五年,耶律隆序铸。
清宁通宝,宋至和二年,耶律隆序铸。
咸雍通宝,宋治平二年,耶律洪基铸。
大康元宝,宋熙宁七年,耶律洪基铸。
大康通宝,同上。
大安元宝,宋神宗元丰七年,洪基铸。
乾通元宝,徽宗崇宁元年,延基铸。
天庆元宝,宋政和二年,契丹国主在燕山府铸。阜昌重宝,宋高宗建炎四年,知济南府刘豫叛降金,金人以山东、河南、陕西为济国,立豫,僭号,改元阜昌。以上并载于《圣政录》及见《纪年通谱》。
大定元宝,金世宗铸镘有甲酉字。
正隆元宝,金海陵王铸于大元府。
以上系北地钱,共一十三样。
《海东番钱》
三韩重宝楷书一样 东国通宝楷书篆二样东国重宝 海东通宝海东重宝 朝鲜通宝贡书
以上系海东番钱,共八样。董逌《钱谱》引徐氏曰:又有屋驼国钱,径七分,厚薄肉好不异中夏。敦素曰:字文若梵书,凡十样。
《宋朝钱》
圣宋元宝,宋太祖铸。 宋元通宝,同上。太平通宝,宋太宗铸。 至道元宝,宋真宗铸。
淳化元宝, 咸平元宝,
景德元宝, 大中通宝,
祥符通宝, 天禧通宝,已上宋真宗铸。天圣元宝, 景祐元宝,
皇宋通宝, 庆历重宝,
明道元宝, 至和元宝,
至和通宝, 至和重宝,
嘉祐元宝, 嘉祐通宝,已上宋仁宗铸。治平元宝, 治平通宝,英宗铸。
熙宁元宝, 熙宁重宝,
元丰通宝,神宗铸。 元祐通宝,
绍圣元宝, 绍圣通宝,
元符通宝,已上宋哲宗铸。崇宁通宝,徽宗年号。崇宁重宝, 大观通宝,
政和通宝, 重和通宝,
宣和通宝, 宣和元宝,
靖康元宝,钦宗年号。 靖康通宝,
建炎通宝,高宗年号。 建炎元宝,
建炎重宝, 绍兴元宝,
绍圣通宝〈见上〉, 隆兴通宝,孝宗年号。
乾道元宝, 淳熙元宝,
绍熙元宝,光宗年号。 庆元通宝,宁宗年号。
嘉泰元宝, 开禧元宝,
开禧通宝, 嘉定元宝,
大宗通宝,理宗年号。 绍定通宝,
端平元宝, 端平通宝,
嘉熙元宝, 淳祐元宝,
宝祐元宝, 开庆元宝,
景定元宝, 咸淳元宝,度宗年号。德祐元宝。
已上系宋朝钱,共一百三十五样。
《元朝钱钞》
中统元宝,世祖造。 至元中行宝钞,至大银钞,武宗造。 至大通宝,武宗造。皇庆通宝,仁宗。 至治通宝,英宗。
至和通宝, 至正通宝,顺帝年号。
已上元朝,钞三样,钱一十四样。
《洪遵泉志一》《正用品》图《洪遵泉志一》《正用品》图
右虞钱,《史记·平准书》曰: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贾逵注《周语》曰:虞夏商周金币三等,黄为上币,铜钱为下币。
图图
右夏钱,《管子》曰:禹五年水,民之无𥼷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赎之。郑炜《南北史》隽曰:高谦之为铸钱都督长史,乃上表曰:禹遭大水,以历山之金铸钱,救人之用。
图图
右商钱,《管子》曰:汤七年旱,民之无𥼷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赎之。郑炜《南北史》隽曰:汤遭大旱,以庄山之金铸钱,赎人之卖子者。《史记·殷本纪》曰:帝辛,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
图图
右周钱,《前汉·食货志》曰: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钱圜函方,轻重以铢。荀悦《汉纪》曰:周制钱有文,外圆内方。李奇曰:圜一寸,重九两。顾烜曰:重十二铢。李孝美曰:按二家之说,若谓重九两,则景王时不患轻也。若谓止十二铢,则更铸者又何加焉。
图图
右景王钱,《国语》曰: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王弗听,卒铸之。贾逵曰:大钱者,大于旧,其价重也。前汉《食货志》曰:景王患钱轻,更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唐固曰:重十二铢,又曰大钱五十。郑众曰:钱始一品,景王铸大钱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失本制。唐固所谓大泉,乃王莽时钱,非景王所铸,明矣。又景王至赧王十三世,而周亡。后有战国秦汉币物,改转不相因,先师所不能纪。或云大钱文曰宝货,皆非事实。余按顾烜《钱谱》、金光袭《钱宝录》、李孝美《钱谱》,以大泉宝货,两存之。董逌《钱谱》始去大泉。余谓此钱当以班史为正,董说得之矣。
图图
右齐钱,《前汉·食货志》曰: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退,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遂显伯名。《管子》曰:桓公令左司马伯公,将白徒铸钱于庄山,令中大夫王邑载钱二千万,求生鹿于楚。
图图
右晋钱,《吕氏春秋》曰:赵宣孟见骪桑之下,有饿人下车为之食。与钱百,而遂去之。《春秋左氏传》曰:赵盾,晋大夫。
图图
右楚钱,《史记·循吏传》曰:孙叔敖为楚相。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相言之。王复如故。王许之。《越世家》曰:楚王每赦,使使者封三钱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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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赵钱,《史记·苏秦传》曰:秦自赵之燕,贷人百钱为资。《张仪传》曰:赵王使人微随张仪,奉以车马金钱。余谓春秋之时,下迨战国,以铸泉立币,各擅其利。惟齐制见之《管子》,故暴白后世,诸国无所稽考,遂致淟汨不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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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秦钱,《史记·秦本纪》云:惠文王立二年,初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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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秦半两钱,《前汉·食货志》曰:秦兼天下,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傅瓒曰:钱之形质如周钱,唯文异耳。顾烜曰:秦始皇铸重十二铢。敦素曰:尝得此钱,径寸三分,重八铢。
图图
右荚钱,《史记·平准书》曰:汉兴,更铸钱。至孝文时,荚钱益多轻。《前汉·高后纪》曰:六年,行五分钱。应劭曰:所谓荚钱者。《食货志》曰: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如淳曰:如榆荚也。伏无忌曰:汉铸荚钱,重三铢。顾烜曰:今世犹有小钱,重一铢半,径五分,文曰汉兴小篆文。余按班马二史,皆云荚钱,不载钱文。顾烜之说,盖近之矣。金光袭、董逌皆因之,李孝美以为楷书文,曰汉兴荚钱,自科斗之法熄,而篆隶行。至东汉末,始变为楷,何其说之妄耶。
图图
右八铢钱,《前汉·高后纪》曰:二年,行八铢钱。顾烜曰:高后时,既患荚钱之轻,又苦秦钱之重。故更铸八铢钱。《旧谱》曰:重八铢,文曰半两。
图图
右四铢钱,《前汉·文帝纪》曰:五年夏四月,除盗铸令。更造四铢钱。《食货志》曰:孝文五年,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应劭曰: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者是也。
图图
右三铢钱,《前汉·武帝纪》曰:建元元年春二月,行三铢钱。《食货志》曰: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四十馀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多即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有司言: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封氏曰:半两钱有重三铢,两字之中,唯作十字,不复为两人,而穿下有三竖文,岂于此以三画为三铢之记耶。余按此钱史氏以为销半两,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则三铢之文明矣。李孝美又画半两钱于其下,盖蔽封氏之说也。
图图
右半两钱,《前汉·武帝纪》曰:建元五年,罢三铢钱,行半两钱。颜师古曰:新铸作也。李孝美曰:张台说半两之品甚众,有传形者,有肉郭者,有对文者,有隐起字者。
图图
右五铢钱,《前汉·武帝纪》曰:元狩五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六年,诏曰:日者以币轻多奸,农伤而末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之。《食货志》曰:有司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摩取鋊。孟康曰:周布为质,文漫皆有。《旧谱》曰:此钱厚大者,径一寸,重五铢。张台曰:此钱品数最多,有传形者,名蜀钱,肉好。有郭者,名梁钱。背文四出者,名角钱。及有赤侧当两女钱之类,文皆五铢。又于此外,有穿上一星至五星,穿下一星,穿上下各一星,漫面穿傍一星至三星,五字之内,上下各一星,背上或有小字,或有王字,穿上横文,穿下横文,穿面四角决文,穿背四角决文,有郭,无郭,阔缘,细缘,不可穷尽。李孝美曰:今世所见五铢,如张台之说,一一甚多。但赤侧四出文,蜀梁当两女钱,并穿上下各一星者,自有品,自不当更引于此。
图图
右钟官赤侧钱,《史记·平准书》曰:武帝铸五铢钱。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卖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食货志》曰: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馀。如淳曰:以赤铜为其郭也。今钱见有赤侧者,不知作法云何。《汉书音义》曰:俗所谓紫绀钱也。
图图
右五铢钱,《后汉·五行志》曰: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曰;五铢,汉家货也,明当复也。述遂诛灭。《光武纪》曰:建武十六年,始行五铢钱。注曰:武帝始为五铢钱,王莽时废,今始行之。《晋书·食货志》曰:汉钱旧用五铢,自王莽改革,百姓皆不便之。至光武中兴,除莽货泉。建武十六年,马援又上书曰:富国之本,在于食货,可如旧铸五铢。帝从之。于是复铸,天下以为便。
图图
右四出文钱,《后汉·灵帝纪》曰:中平三年,铸四出文钱。《献帝春秋》曰:灵帝作角钱,钱犹五铢钱,而有四道,连于边轮,识者以为妖徵。窃言钱有四道,京师将破坏,此钱四出,散于四方乎。遂如其言。《旧谱》曰:径寸一分,重四铢,文曰五铢,背文四出,俗谓之角钱。余按此钱今世尚有,字画明澈,背文四出,径寸,重三铢一参。
图图
右五铢钱,《魏志》曰:文帝黄初二年春三月,初复五铢钱。冬十月,以谷贵罢。明帝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铢钱。《晋书·食货志》曰:魏明帝世,司马芝等举朝大议,以为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今若更铸五铢钱,则国丰刑省,于事为便。明帝乃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
图图
右直百钱,顾烜曰:汉献帝建安十九年,刘备铸。《零陵先贤传》曰:刘备初攻刘璋,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军不足。备甚忧之。刘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布。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郑玮《南北史》隽曰:崔祖思云:刘备取帐钩铜铸钱,以充国用。《旧谱》云:径七分,重四铢。
图图
右直百五铢钱,《晋书·食货志》曰:梁武帝铸五铢女钱。二品并行。百姓或私以古钱交易,有直百五铢。顾烜曰:径寸一分,重八铢,文曰五铢,直百。刘巴说刘备铸直百钱,传形五铢。此又近之,未知孰是。张台曰:今自巴蜀至于襄汉,此钱甚多,皆是昭烈旧地,断在不疑。李孝美曰:皇朝宗正少卿赵安易使蜀,以蜀用铁钱甚贱,物价益贵。因上言,请如刘备时铸大钱,当百余。按此钱,封氏列不知年代品,然考诸家之说,则刘备所铸,审矣。钱凡四种,有径九分,重五铢者,字文明坦,肉好背面皆有周郭,世多有之。有径七分,重三铢八参者,形制窳薄。有一种面文相类,背肉粗恶,穿左有为字,又有铁钱重五铢四参者,轮郭重厚,字文湮晦。
图图
右传形五铢钱,顾烜曰:刘备铸,直百钱,传形五铢,今所谓蜀钱,即传形五铢也。时有勒为直百者,亦有勒为五铢者,大小称两如一,并径七分,重四铢。三吴诸属县行之,其文为五铢者,京师亦颇用焉。《旧谱》曰:刘备与直百,同时铸文字,轻重大小与汉五铢无异,但五字居左铢,字居右,谓之传形。
图图
右大泉五百钱,《吴志》曰:孙权,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旧谱》曰: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五百。余按此钱径寸一分,重四铢六参,今世有之。
图图
右大泉当千钱,《吴志》曰:孙权,赤乌元年铸当千大钱。《江表传》:孙权赤乌九年诏曰:谢宏往日陈铸大钱,云以广货,故听之。今闻民意不便,其省息之,铸为器物,勿复出也。《晋书·食货志》曰:孙权铸当千钱。故吕蒙定荆州,赐钱一亿。钱既太贵,但有空名。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小者谓之四文。《旧谱》曰:径寸四分,重十六铢,文曰大泉当千。余按此钱有二品,大者径寸五分,重十二铢六参,字文夷漫,轮郭重厚,颇艰得之。小者径寸三分,重七铢二参,世多有之。《旧谱》:所图盖其小者,以为重十六铢,非也。
图图
右四铢钱,《宋书·文帝纪》曰:元嘉七年冬十月戊午,立钱署,铸四铢钱。《颜竣传》曰:轮郭形制,与五铢同,用费损,无利,故百姓不盗铸。张台曰:据所见背面,皆有周郭,径七分,重二铢,已下文甚分明。《旧谱》曰:文曰四铢,重如其文。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四参,肉薄好阔,背面皆有周郭,字文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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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当两大钱,《宋书·文帝纪》曰:元嘉二十四年六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两。明年五月己卯,罢。裴子野《宋略》曰: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六月,初行大钱,一当细钱两,既而钱形不一,民弗之便。明年五月己卯,罢当两大钱。《旧谱》曰:重八铢,文曰五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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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孝建钱,《宋书·世祖纪》曰:孝建元年春正月壬戌,更铸四铢钱。《颜竣传》曰:世祖即位,铸孝建四铢。顾烜曰:孝建元年,铸四铢钱,一边为孝建,一边为四铢。旧谱曰:径八分半,重四铢,文曰孝建,背文曰四铢。孝建则薤叶,四铢则大篆。其后稍去四铢,专为孝建,渐至薄小,文字夷漫。至明帝泰始三年,罢焉。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今世尚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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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铢钱,《宋书·前废帝纪》曰:大明七年冬,诸郡大旱,米一升数百。孝建已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转伪小,商货不行。永光元年春二月庚寅,铸二铢钱。三月甲辰,罢。九月戊午,开百姓铸钱。《宋书·颜竣传》曰:前废帝即位,铸二铢钱,形或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无轮郭,不磨铝,如今之剪凿者,谓之耒子。《旧谱》曰:此钱文曰二铢重如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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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景和钱,顾烜曰:宋中废帝景和元年铸,重二铢,文曰景和。其年还用古钱。金光袭曰:其文小篆。余按此钱,李孝美不入谱。烜,梁人,距宋不远,其说当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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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鹅眼钱,顾烜曰:宋中废帝景和元年铸,沈庆之既申前议,放百姓铸,遂转轻伪,亦有钱形大如鹅眼,故谓鹅眼钱。以线贯之,乃适投水中不沈,随手碎坏,不可料数。商货不行,尺帛斗米,动踰一万。《隋书·食货志》曰:梁末,又有两柱钱,及鹅眼钱,于时人杂用。其价同但两柱重,而鹅眼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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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馀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武帝乃铸钱,肉好周郭,文曰五铢,重如其文。顾烜曰:天监元年铸,径一寸,文曰五铢,重四铢三参二黍,每百枚重一斤二两。张台曰:五铢钱皆无好郭,唯此一种有之。李孝美曰:按此钱亦多见之。复有一种径八分,重三铢,形制惟肖,而面漫薄恶,疑当时所盗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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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公式女钱,《隋书·食货志》曰:梁武帝文别铸五铢,除其肉郭,谓之女钱。顾烜曰:天监元年,铸公式女钱,径一寸,文曰五铢,称两如新铸五铢,但边无轮郭,未行用。又听民间私铸,以一万二千易取上库古钱一万,以此为率。普通三年,始兴新铸五铢,并行用,断民间私铸。张台曰:背有好郭者,谓之公式女钱。背无好郭者,正谓之女钱。盖听民私铸,有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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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铁钱,《梁书·武帝纪》曰:普通四年冬十二月戊午,始铸铁钱。《隋书·食货志》曰:梁普通中,乃议尽罢铜钱,更铸铁钱。人以铁钱易得,并皆私铸。及大同已后,所在铁钱,遂如丘山,物价腾贵。交易者以车载,不计数,唯论贯耳。顾烜曰:五铢铁钱,径一寸一分,文曰五铢,背为四出文。余按此钱,今世有之,轮郭重厚,字迹微漫,背文四出,径七分,重三铢六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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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吉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吉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吉,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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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通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通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通,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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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富钱,顾烜曰:普通四年,铸大富铁钱,大小轻重如五铢文,曰五铢大富,背文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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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当十钱,《北史·姚僧垣传》曰:梁元帝时初铸钱,一当十,赐僧垣十万贯,实百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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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柱钱,《梁书·敬帝纪》曰:太平二年夏四月己卯,铸四铢钱,一准二十。壬辰,改一准十。丙申,复闭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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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陈书·文帝纪》曰:天嘉三年闰二月甲子,改铸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初出,一当鹅眼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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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货六铢钱,《陈书·宣帝纪》曰:太建十一年秋七月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钱。《隋书·食货志》曰:以一当五铢之十,与五铢并行。后还当一,人皆不便。乃相与讹言曰:六铢钱有不利县官之象。未几而宣帝崩,遂废而行五铢。竟至陈亡。徐氏曰:当时谣言,大货六铢钱,叉腰哭天子。盖篆书六字,类人之乂腰耳。余按此钱制作精妙,肉皆有周郭,径寸重如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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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太和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用也,高祖始诏天下用钱。十九年,公铸粗备,文曰太和五铢,诏京师诸镇皆通行之。在所遣钱二备炉冶,民有欲铸,听就铸之,铜必精炼,无所和杂。余按此钱径八分,重如其文,铜质粗恶,字文湮漫,计当时令民自铸,故其制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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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世宗永平三年冬,又铸五铢钱。肃宗初,京师及诸州镇或铸或否,或有止用古钱,不行新铸,致商货不通,贸迁颇膈。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太和五铢乃大魏之通货,不朽之常模,宁可专货于京邑,不行于天下。请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及新铸五铢并古钱内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听行之。鸡眼、环凿,依律而禁。诏从之。自后所行之钱,民多私铸,稍就小薄,价用弥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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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五铢钱,《后魏·食货志》曰:孝庄永安二年秋,诏改铸,文曰永安五铢,官自立炉,起自九月至三年正月而止。官欲贵钱,乃出藏绢,分遣使人于二市卖之,绢匹止钱二百,而私市者犹三百。利之所在,盗铸称众,巧伪既多,轻重非一,四方州镇,用各不同。《杨侃传》曰:时所用钱,人多私铸,稍就薄小,乃至风飘水浮。侃奏:听人与官并铸,使人乐为,而俗弊得改。旨下尚书,八座不许。后再奏,孝庄从之。乃铸。《旧谱》曰:径九分,文曰永安,五铢,重如其文。李孝美曰:此钱径八分,周郭完厚所见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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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土字钱,面文永安,五铢,幕文有一土字,径九分,重二铢,四参铜色,纯赤,轮阔皆夷,计后魏所铸。余按东西魏,皆铸永安五铢,故存于今甚多。其品有三,面文独曰永安五铢者,幕文土字者,背文四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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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五铢钱,《北史·西魏文帝》:大统六年二月,铸五铢钱。十二年三月,铸五铢钱。《旧谱》曰:以赤铜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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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安五铢钱,《隋书·食货志》曰:齐神武霸政之初,承魏犹用永安五铢。迁邺已后,百姓私铸,体制渐别,遂各以为名。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紧钱、吉钱,河阳生涩、天柱、赤牵之称。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以绢布。神武帝乃收境内之铜及钱,仍依旧文更铸,流之四境。后魏《食货志》曰:孝庄永安二年,铸永安五铢钱。迁邺之后,轻滥尤多。武定初,齐文襄王奏革其弊。于是诏遣使人诣诸州镇,收铜及钱,悉更改铸,其文仍旧。然奸侥之徒,越法趋利,未几之间,渐复细薄。六年,文襄王以钱文五铢,名须称实,当秤钱一文重五铢者,听入市用。钱重一斤四两,自馀皆准此为数。其京邑二市、天下州镇郡县之市,各置二秤,悬于市门,民所私用之秤,皆准市秤以定轻重。凡有私铸,悉不禁断,但五铢,然后听用。若入市之钱,重不五铢,或虽五铢而多杂铅锡,并不听用。若有辄以小薄杂钱入,有人纠获,其钱悉入告者。其小薄之钱,若即禁断,恐人交乏绝。畿内五十日,外州百日为限。群官参议,咸以时谷颇贵,请待有年。王从之乃止。余按齐神武文襄皆相东魏,至文宣帝始受禅,此钱当系之东魏。董逌谓之北齐永安五铢,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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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常平五铢钱,《北史·齐文宣帝纪》曰:天保四年春正月己丑,铸新钱,文曰常平五铢。《隋书·食货志》曰:文宣受禅,除永安之钱,改铸常平五铢,重如其文。其钱甚贵,且制造甚精。《旧谱》曰:径八分。李孝美曰:此钱径寸,旧谱列在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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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布泉钱,《后周书·武帝纪》曰:保定元年秋七月,更铸钱,文曰布泉,以一当五,与五铢并行。建德五年春正月,废。《旧谱》曰:径寸其文,左曰布,右曰泉,皆玉筋篆,非男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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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布钱,《后周书·武帝纪》曰:建德三年六月壬子,更铸五行大布钱,以一当十,与布泉并行。四年秋七月己未,禁不得出入关,布泉听入而不出。《旧谱》曰:径寸一分。张台曰:此钱小者至径六分,其旧钱之文,上五下行,左大右布,又有大布字翻在上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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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永通万国钱,《后周书·宣帝纪》曰:大象元年十一月丁巳,初铸永通万国钱,以一当十,与五行大布并行。《旧谱》曰:径寸三分,重十二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又有径寸二分半,重八铢已下者。张台曰:此钱轮郭与布泉相似,其小者至径七分,亦有轮郭,阔厚及对文者。李孝美曰:此钱今世所见亦多。又有径寸五分,重十八铢,背面皆有此四字者。铜色青白,制作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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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白钱,《隋书·高祖纪》曰:开皇元年九月,行五铢钱。《食货志》曰:高祖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乃更铸新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每一千重四斤二两。钱既新出,百姓或私有镕铸。三年四月,诏四面诸关,各付百钱为样。不同者,即坏以为铜,入官。京师及诸州邸肆之上,亦皆立榜,置样为准。不中样者,不入于市。后诏晋王广、汉王谅、蜀王秀听于杨、鄂、并、益四州,各立五炉铸钱。是时钱益滥恶,乃令有司,括邸肆见钱,非官铸者皆毁之。数年之间,私铸颇息。大业已后,王纲弛紊,遂多私铸,钱转薄恶。初每一千犹重二斤,后渐至一斤。或剪铁鍱,裁皮糊纸以为钱,相杂之。货贱物贵,以至于亡。《唐书·食货志》曰:隋行五铢白钱。《旧谱》曰:径一寸,重一铢六黍,肉郭平阔,五字右边傍好,有一画,馀三面无郭,用镴和铸,故钱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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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开元钱,《新唐书·食货志》曰:高祖入长安,民间行线环钱,其制轻小,凡八九万才满半斛。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径八分,重二铢四参,积十钱重一两,得轻重大小之中,其文以八分、篆、隶三体。洛、并、幽、益、桂等州皆置监。赐秦王、齐王三炉,裴寂一炉以铸。《旧唐书·食货志》曰:开元钱之文,欧阳询制词。其字含八分及隶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俗谓之开通元宝钱。《郑处会粹》曰:初进蜡,摸文德皇后搯一甲迹,故钱上有搯文。李孝美曰:此钱元字次画端,或有挑向左者,世谓之左挑,而俗甚爱重。背文亦有两甲痕者,铜色黑浊,不至精好。余按开元钱,唐高祖始铸,其后高宗乾封、肃宗乾元以至大历建中、咸通,各因其年以名钱。然行之不久,惟开元钱,唐三百年冶铸相继,故流行至今甚多。详考此钱,郭有大小,肉有轻重,皆岁久适然。凡八分,篆隶三品,而背有甲文者,制作精好。今世尤多。李孝美独图其一,失之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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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封钱,《新唐书·食货志》曰:乾封元年,改铸乾封泉宝钱,径寸,重二铢六分,以一当旧钱之十。踰年而旧钱多废。明年,以商贾不通,米帛踊贵,复行开元通宝钱。《旧唐书·食货志》曰:乾封元年,改造新钱,文曰乾封泉宝。初,开元钱俗谓之开通元宝钱。及铸新钱,乃同流俗,乾字直上,封字在左。寻寤钱文之误,却用旧钱。二年正月,诏乾封新铸之钱,令所司贮纳,更不须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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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乾元十当钱,《唐书·食货志》曰:乾元元年,经费不给,铸钱使第五琦铸乾元重宝钱,径寸,每缗重十斤,与开元通宝参用,以一当十,亦号乾元十当钱。元载《肃宗实录》曰:乾元九年秋七月,铸。《旧谱》曰:径寸之分,重五铢。李孝美曰:此钱今世最多,而大小不同。自寸二分至七分,相较一分,凡有六品,字体形制,略无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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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重轮钱,《唐书·食货志》曰:第五琦为相,复命绛州诸
炉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二分,其文亦曰:乾元重宝,背之外郭重轮,每缗重十二斤,与开元通宝钱并行,以一当五十。肃宗以新钱不便。上元元年,减重轮钱以一当三十,开元旧钱与乾元十当钱,皆以一当十。代宗即位,乾元重宝钱以一当三,重轮钱以一当三,凡三日而大小钱皆以一当一。自第五琦更铸,犯法者日数自,州县不能禁止,至是人甚便之。唐《肃宗实录》曰:乾元二年九月戊辰,新铸大钱,其文依乾元重宝,而重其轮以别之,一当五十。《旧谱》曰:径二寸四分,重十二铢。李孝美曰:此钱有两品,小者至薄,而文字昏暗,径寸,重五铢。大者极厚,而制作精好,径寸五分,重十四铢,与《唐志》、《旧谱》所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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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小乾元钱,金光袭曰:乾元二年,新铸小钱,一当一。余按此钱重三铢三参,径与开元钱同。今世所存至多。计肃宗所铸,而史氏疏略不载。金氏之说,未知何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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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历钱,张台曰:大历是代宗年号,计此时所铸。余按此钱径九分,重三铢六参,铜色昏浊,字画遒劲。史氏不叙铸作之因,切考《代宗实录》云:大历四年正月丁酉,开内道铸钱等使,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源两监,增置五炉铸钱。许之。岂非当时铸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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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开元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六参。余按此钱,铜质浑厚,字文明坦。质之史氏,无改铸大钱之文。以意推之。唐《食货志》云:建中初,判度支赵赞采莲州白铜铸大钱,一当十,以权轻重。安知斯钱非当时所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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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建中钱,《唐书·食货志》曰:建中初,户部侍郎韩洄以商州红崖冶铜多,请复洛源废监,起十炉,铸钱十万二千缗,每千钱费九百。德宗从之。江淮多铅锡钱,以铜荡外,不盈斤两,帛价益贵。销千钱为铜六斤,铸器则斤得钱六百,故销铸者多,而钱益耗。判度支赵赞采莲州白铜铸大钱,一当千,以权轻重。《旧谱》曰:赞熟计自以为非,乃寝不下。张台曰:按此钱未施用,今民间往往有之。轻小于开元钱,径十分,重二铢。以下文曰建中通宝,文字漫暗,铜色纯赤,肉好薄小,殊乖白铜大钱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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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新开元钱背文,《唐书·食货志》曰:武帝废浮屠法,永平监官李郁彦谓以铜像、钟、磬、炉、铎皆归巡院,州县铜益多矣。盐铁使以工有常力,不足以加铸,许诸道皆得置钱坊。淮南节度使李绅,请天下以州名铸钱,京师为京钱,大小径寸,如开元通宝。苏冕《唐会要》曰:会昌六年二月,敕缘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起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权停。《旧谱》曰:武宗会昌年铸,时初废天下佛寺,宰相李德裕奏请以废寺铜钟佛像、僧尼瓶碗等,所在本道铸钱。扬州节度使李绅,乃于新钱背加昌字,以表年号而进之。有敕遂敕铸钱之所,各以本州郡名为背文。于是京兆府以京字在穿上,洛阳以洛字在穿上,成都以昌字在穿上,西川以益字在穿上,蓝田县以蓝字在穿右,襄州以襄字在穿上,江陵府以荆字在穿右,越州以越字在穿下,宣州以宣字在穿左,江西以洪字在穿上,湖南以潭字在穿左,兖州以兖字在穿上,浙西以润字在穿上,鄂州以鄂字在穿上,平州以平字在穿上,兴元府以兴字在穿上,梁州以梁字在穿右,广州以广字在穿右,东川以梓字在穿上,福州以福字在穿上,丹州以丹字在穿上,桂阳监以桂字在穿右,扬州以扬字在穿上。李孝美曰:此钱背文复有襄字或在穿右,梁字或在穿上者。但扬字钱终莫之见,疑当时巳行昌字,而未尝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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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咸通钱,《旧谱》曰:唐咸通十一年,桂阳监铸钱官王彤进新铸钱,文曰咸通元宝。寻有敕停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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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成钱,宋白《续通典》曰:天成元年十二月,敕中外所使铜钱内铁镴钱,即宜毁弃,不得行使。二年八月,禁销铜钱。四年,禁铁镴钱。余按此钱径九分,重三铢六参,文曰天成元宝,计当时所铸,而《五代史》、《后唐纪》不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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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天福钱,宋白《续通典》曰:晋天福三年十一月,诏三京邺都诸道州府,无问公私,应有铜者,并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左环读之,委盐铁司铸样,颁下诸道,令每一钱重二铢四参,十钱重一两。郑向《五代开皇纪》曰:天福三年十一月,诏许天下私铸钱,复官铸。十一月,诏建钱炉于栾川。余按此钱径七分,重二铢四参,铜质薄小,字文昏昧,盖以私铸不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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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汉通钱,宋白《续通典》曰:汉乾祐元年四月,膳部郎中罗周裔上言,请在京置钱监,俾铜尽为钱,以济军用。苏耆《开谭录》:汉乾祐中,以晋室鼓铸钱弊,伪滥非一,乃禁铜货,悉归公帑。余按此钱径寸重三铢六参,文曰汉通元宝,字文明坦,制作颇精,盖惩天福之弊,则汉代所铸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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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周通钱,《五代史·周纪论》曰:世宗即位之明年,废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时国中乏钱,乃诏毁天下铜佛以铸钱。《四夷附录》曰:周世宗遣尚书水部员外郎韩彦卿,以帛数千匹,市铜于高丽,以铸钱。郑向五代《开皇纪》曰:显德二年九月丙寅,诏禁天下铜器,始议铸钱。《五代会要》曰:显德二年九月,敕云:今采铜兴冶,立监铸钱,冀便公私,宜行条制。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火珠铃铎外,其馀铜器,一切禁断。苏耆《开谭录》曰:世宗朝,铸周通元宝钱,于后殿设巨炉数十,亲观鼓铸。李孝美曰:径寸,重五铢,文曰周通元宝,形制精妙,与唐开元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