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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八十七卷目录

 茶部汇考四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八则 成祖永乐四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六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八则 孝宗弘治十一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八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一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十则 康熙七则〉

食货典第二百八十七卷

茶部汇考四

明制茶课引由税额、仓贮及各司各所分理诸例。按《明会典·茶课》:国初,招商中茶,上引五千斤,中引四千斤,下引三千斤。每七斤蒸晒一篦,运至茶司,官商对分。官茶易马,商茶给卖。每上引仍给附茶一百篦,中引八十篦,下引六十篦,名曰酬劳。经过地方,责令掌印官盘验,佐贰官催运。若陕之汉中,川之夔保,私茶之禁甚严。凡中茶有引由,出茶地方有税,贮放有茶仓,巡茶有御史,分理有茶马司、茶课司,验茶有批验所。其例具后。
茶马司,陕西旧有巩昌府骆驼巷、稍子堡、高桥、火钻峪、临洮府伏羌、宁远四茶运所。嘉靖十四年,革。河州,洪武七年建。
洮州,永乐九年建。
西宁,洪武三十年,自秦州改建。
甘州,正统八年裁,嘉靖四十二年复建。
四川碉门。
批验茶引所,陕西徽州,永乐六年设于火钻峪,嘉靖三十六年改移白水江,就近管辖。
茶课数,陕西茶课,初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二斤一十五两五钱。弘治十八年,新增二万四千一百六十四斤,共五万一千二十六斤一十五两五钱。见今茶课五万一千三百八十四斤一十三两四钱,系汉中府属金州、紫阳、石泉、汉阴、西乡五州县岁办,分解各茶马司。
四川茶课,初一百万斤,后减为八十四万三千六十斤。正统九年,减半攒运。景泰二年,停止。成化十九年,奏准每岁运十万斤。见今茶课,本色一十五万八千八百五十九斤零,存彼处衙门听候支用,系石泉、建始、长宁等县并建昌、天全、乌蒙、镇雄、永宁、九姓土司办纳。折色三十三万六千九百六十三斤,共徵银四千七百二两八分。内三千一百五两五钱五分存本省赏番,实解陕西巡茶衙门。易马银一千五百九十六两五钱三分,系保宁府属巴州、通江、广元、南江四州县解纳。万历六年,巡茶御史册报新收银一千六百九十四两六钱九分五釐。
各处茶课钞数,应天府江东瓜埠巡检司,钞一十万贯。
苏州府,钞二千九百一十五贯一百五十文。
常州府,钞四千一百二十九贯,铜钱八千二百五十八文。
镇江府,钞一千六百二贯六百二十文。
徽州府,钞七万五百六十八贯七百五十文。
广德州,钞五十万三千二百八十贯九百六十文。浙江,钞二千一百三十四贯二十文。
河南,钞一千二百八十贯。
广西,钞一千一百八十三锭一十五贯五百九十二文。
云南,银一十七两三钱一分四釐。
贵州,钞八十一贯三百七十一文。
太祖洪武 年,议定茶法引由徵课易马之例。
《明会典》:凡引由,洪武初,议定官给茶引付产茶府州县。凡商人买茶,具数赴官纳钱,给引,方许出境货卖。每引照茶一百斤,茶不及引者,谓之畸零,别置由帖付之,仍量地远近,定以程限,于经过地方执照。若茶无由引,及茶引相离者,听人告捕。其有茶引不相当,或有馀茶者,并听拿问。卖茶毕,即以原给引由赴住卖官司告缴。该府州县俱各委官一员管理。 又定:一、凡茶引一道,纳铜钱一千文,照茶一百斤。茶由一道,纳铜钱六百文,照茶六十斤。诸人但犯私茶,与私盐一体治罪。如将已批验截角,退引入山,影射照茶者,同私茶论。一、山园茶主将茶卖与无引由客兴贩者,初犯笞三十,仍追原价没官。再犯笞五十。三犯杖八十,倍追原价没官。一、客商贩到茶货,经过批验所,须要依例批验,将引由截角,别无夹带,方许放行。违越者,笞二十。一、伪造茶引者,处死,籍没当房家产。告捉人赏银二十两。 凡徵课,洪武初,定凡卖茶去处,赴宣课司,依例三十分抽一分,芽茶叶茶各验价值纳课,贩茶不拘地方。 凡易马,洪武初,令陕西洮州、河州、西宁各该茶马司,收贮官茶,每三年一次,差在京官选调边军赍,捧金牌信符,往附近蕃族,将运去茶易马原额牌四十一面,上号藏内府,下号降各蕃,篆文曰皇帝圣旨,左曰合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洮州火把藏思曩日等族,牌六面,纳马三千五十匹。河州必理卫二州七站,西蕃二十九族,牌二十一面,纳马七千七百五匹。西宁曲先、阿端、罕东、安定四卫,巴哇申中申藏等族一十六面,纳马三千五十匹。先期于四川徵茶一百万斤,官军转运各茶马司。洪武四年,奏准收取陕西茶例。
《明会典》:四年,奏准陕西汉中府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县茶园每十株,官取一分,其民所收茶,官给价买。无主者,令守城军士薅培,及时采取,以十分为率,官取八分,军收二分。每五十斤为一包,二包为一引,令有司收贮于西蕃易马。
洪武五年,定四川徵茶易换及给引贩卖之例。按《明会典》:五年,令四川产茶地方,照例每十株官取一分,徵茶二两。其无主者,令人薅种,以十分为率,官取八分,有司收贮。 又令四川碉门、永宁、筠连诸处所产剪刀粗叶茶,立局徵税,易换红缨毡衫、米、布、椒、蜡,以备官用。其民所收茶,照江南茶法,于所在官司给引贩卖。
洪武二十一年,令差人闸办四川天全六蕃招讨司茶课,以为定额。
《明会典》云云。
洪武二十二年,定茶易马上中下之数。
《明会典》:二十二年,定茶易马,上等马每匹一百二十斤,中等马每匹七十斤,下等马每匹五十斤。洪武二十四年,诏有司听茶户采进建宁茶,仍禁碾揉为大小龙团。
《大政纪》:二十四年九月庚子,诏建宁岁贡上供茶,罢造龙团,听茶户惟采茶芽以进,有司勿与。天下茶额,惟建宁为上,其品有四,曰探春、先春、次春、紫笋。置茶户五百,免其徭役。上闻有司遣人督迫纳贿,故有是命。
《七修汇槁》:二十四年,诏天下产茶之地,岁有定额。以建宁为上,听茶户采进,勿预有司。茶名有四:探春、先春、次春、紫笋,不得碾揉为大小龙团。
洪武三十年,令四川置仓贮茶,以待客商中买,及与西蕃易马。又差官禁约私茶。
《明会典》:凡易马,洪武三十年,令四川成都、重庆、保宁三府,及播州宣慰使司,各置茶仓贮茶,以待客商纳米中买,及与西蕃易马。各设官掌管。 凡禁约,洪武三十年,诏榜示通接西蕃,经行关隘,并偏僻处所,著拨官军严谨把守巡视。但有将私茶出境,即拿解赴官治罪,不许受财放过。仍究何处官军地方放过者,治以重罪。 凡差官,洪武三十年,令自三月至九月,每月差行人一员,于陕西河州、临洮、四川碉门、黎雅等处,省谕把隘关口头目,禁约私茶出境。
洪武三十一年,以茶往西蕃易马。
《大政纪》:三十一年正月乙酉朔,曹国公李景隆赍金符往西蕃,以茶易马。还京,凡用茶五十馀万斤,得马一万三千五百八十匹,分给京卫骑士操养。
成祖永乐六年,令谕各关头目军士,设法巡捕私茶。并严违犯之律。
《明会典》:永乐六年,令谕各关把关头目军士,务设法巡捕,不许透漏缎疋、布绢、私茶、青纸出境。若有仍前私贩,拿获到官,将犯人与把关头目,各凌迟处死,家迁化外,货物入官。有能自首,免罪。
永乐十年,令四川安县茶课折收钞。
《明会典》云云。
《大政纪》:十年十二月甲寅,安县言岁徵茶七万三千三百八十四斤,比年茶株枯死,采纳不敷,乞茶课折钞。从之。
永乐十三年,差御史三员,巡督陕西茶马。
《明会典》云云。
永乐十四年,停止茶马金牌。
《明会典》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令四川所属办纳官茶,罢买民茶及支销,奏毁官仓积茶。
《明会典》:洪熙元年,令四川保宁等府所属原额官茶,照例办纳,罢买民茶。若官仓见积茶,堪中换马者,仍留支用芽茶,依当地时价,作官吏俸给支销。不堪换马叶茶,具奏覆验,烧毁。
宣宗宣德四年,令四川茶户免役,官地茶照民地起科。
《明会典》:宣德四年,令免四川茶户徭役。 又令四川保宁府巴县官地茶,照民地例起科。
宣德十年,题准开中许于四川官仓支运官茶之例。按《明会典》:凡开中,宣德十年,题准开中茶盐,许于四川成都、保宁等处,官仓关支官茶,每百斤与折耗茶十斤,自备脚力运赴甘州,支与淮浙官盐八斤。运赴西宁,与盐六引。
英宗正统元年,命罢运茶支盐事例。
《明会典》云云。
正统四年,革四川播州宣慰司茶仓,其茶折钞贮本司永丰仓。
《明会典》云云。
正统六年,奏准折给官仓收积陈茶。
《明会典》:凡折给,正统六年,奏准甘肃仓所收茶,自宣德及正统元年以前者,按月准给陕西行都司,并甘州左等卫所官员折俸布绢。每茶一斤,折米一斗。自后所积茶多,悉照此例挨陈折给。
正统七年,议准夔州茶课,亦运赴保宁仓,令军夫关运。
《明会典》:凡关运,正统七年,议准夔州、保宁二府所属茶,洪武间径运至秦州。永乐间,将保宁茶课置仓收贮。今令夔州茶课亦运赴保宁仓,一体令军夫关运。
正统八年,令筠连等县茶课,折收金州运茶,收贮易马。陕西甘肃仓茶折给。
《明会典》:凡徵课,正统八年,令筠连、高珙、宜宾等县茶课,每斤折钞一贯,各于该县徵收支用。 凡关运,正统八年,奏准金州芽茶一斤,收叶茶二斤,运西宁茶马司收贮易马。 凡折给,正统八年,令陕西、甘肃仓所收茶,折支军官俸给,每斤折米一斗五升。正统九年,题准四川、陕西起倩军夫,各将减运茶斤运赴褒城县茶厂。
《明会典》:九年,题准起倩四川军夫,给与口粮,将减半茶四十二万一千五百三十斤,陆续运赴陕西接界褒城县茶厂。 又议准将减运茶斤,陕西都司运三分半,布政司运六分半,除都司所属延安等八卫,延安所属葭州等六州县,不起军夫外,其馀有司军卫酌量起倩军夫,给口粮有差,俱直抵褒城县茶厂。
代宗景泰二年,令筠连等县茶课,仍办本色收给官军俸粮。又令陕西、四川委官巡视私茶,罢差行人。
《明会典》:凡徵课,景泰二年,仍令筠连、高珙三县茶课,折办本色,于本府仓收乌蒙军民府茶课,运纳于叙州府收,每斤折钞一贯,准给各卫官军俸粮。 凡差官,景泰二年,令陕西、四川二布政司,各委官巡视关隘,禁约私茶出境,暂罢差行人。
景泰四年,复差行人于陕西、四川禁约私茶。
《明会典》云云。
景泰五年,定各处缴销引由、解送馀茶、盘获私茶、及四川茶课司折给官军俸粮之例。
《明会典》:凡引由,景泰五年,令将引由照茶依例,批验截角。卖毕,随赴住卖所在官司告缴,封送,各该批验所类解本部查销。若有过期不缴者,批验茶引所每季查出商名贯址、引由数目,开报合干上司,转行各该巡按监察御史,按察司提问追缴,仍行各府州县查勘前项茶商,原领未缴引由,照例送销其批验茶引所。今后给散引由,务籍记茶商姓名、籍贯、茶斤、引数,每斤由一道,纳钞一贯,中夹纸一张,送部。钞送库交收,纸存印引。 凡徵课,景泰五年,令各处批验茶引所秤掣馀茶,年终类解该府,运赴本部,转送光禄寺收用。 凡禁约,景泰五年,令各处军民人等、官民马快等船并车辆头匹挑担驮载私茶者,各该官司盘获,茶货车船头匹入官,引领牙行,及停藏之家,俱依律治罪。巡捕人员受财纵放者,一体究问。 凡折给,景泰五年,令四川界首茶课司,于南京户部印给茶引,收贮在库。遇有官军折支俸粮,茶课给与引由,执照依例易卖。
英宗天顺二年,严蕃僧夹带私茶,及各衙门纵容收买增改关文之禁。
《明会典》:天顺二年,奏准,凡蕃僧夹带奸人并军器、私茶违禁等物,许沿途官司盘检,茶货等物入官,伴送夹带人送所在官司问罪。若蕃僧所至之处,各该衙门不即应付,纵容收买茶货,及私受馈送,增改关文者,听巡按御史、按察司官体察究治。
宪宗成化三年,令西宁洮河折收茶课。又差陕西巡茶官。
《明会典》:凡徵课,成化三年,奏准西宁洮河茶马司积多馀茶,年久湿烂。今后粗茶,每百斤收银五钱,芽茶三十五斤,亦量收五钱。无银收丝绢等项,俱解本省有司收候,以补收买茶课支用。 凡差官,成化三年,令差御史一员,于陕西巡茶,一年更代。
成化五年,令金州等处茶课,仍收本色。
《明会典》:五年,令陕西布政司,将金州等处茶课,自成化六年为始,仍收本色。其原折收银布,候丰年收买茶斤,送各茶马司收贮,以备易马。
成化七年,禁进贡回回蕃僧收买私茶。罢差官四川巡茶。
《明会典》:凡禁约,成化七年,令禁进贡回回蕃僧人等,于在京及沿途收买私茶。 凡差官,成化七年,罢差行人四川巡茶,令按察司分巡官,往来禁约。成化十一年,令取回陕西巡茶御史,仍差行人。按《明会典》云云。
成化十四年,仍差御史于陕西巡茶。
《明会典》云云。
成化十五年,令陕西巡茶御史招蕃易马,不拘年例,愿来者,听。
《明会典》云云。
成化十八年,令私茶有兴贩夹带五百斤者,照见行私盐例,押发充军。
《明会典》云云。
成化十九年,令四川保宁等府茶课,每岁运十万斤至陕西接界交收,转运各茶司支用。
《明会典》云云。
孝宗弘治元年,奏准,凡军卫有司,果无私茶,不许分派下人买纳作数。
《明会典》云云。
弘治三年,令召商买茶分收入官,及运拨易马。又禁进贡蕃僧收买私茶,追递年拖欠茶斤,折银,接济官军支用。
《明会典》:凡开中,弘治三年,令陕西巡抚并布政司,出榜召商,报中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方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为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 凡易马,弘治三年,以各边缺马,令招商,报茶,西宁河州各四十万斤,洮州二十万斤,运赴原拨茶马司,以茶百斤易上马一匹,八十斤易中马一匹。 凡禁约,弘治三年,令今后进贡蕃僧,该赏食茶,给领勘合,行令四川布政司拨发,有茶仓分照数支放。不许于湖广等处收买私茶,违者尽数入官。 凡折给,弘治三年,令四川递年拖欠茶斤,每芽茶一斤追银二分,叶茶一斤追银一分五釐,类解布政司,发松潘缺粮关堡,接济官军支用。
弘治七年,以陕西开中茶赈饥。
《明会典》:七年,以陕西岁饥,开中茶二百万斤,召商派拨缺粮仓,分上纳备赈。
弘治八年,令四川拖欠茶课,俱减轻徵银,免中茶易马,以资边储。
《明会典》:凡徵课,弘治八年,令四川布政司,将所属茶课,俱自弘治二年为始,以后年分,各拖欠该徵之数,俱减轻,每芽茶一斤徵银一分五釐,叶茶一斤止徵一分。 凡易马,弘治八年,令免易马止中茶四百万斤,以资边储。
弘治九年,立盘点茶马司官吏侵欺损折之律。按《明会典》:九年,令经该茶马司官吏,遇有考满事故,申巡茶御史,委官盘点见数,方离职役。若有侵欺,及虽不侵欺,收置无法,致有损折原数者,依律究治追陪。
弘治十二年,停止粮茶事例。
《明会典》云云。
弘治十四年,以洮河西宁发卖茶斤,召商纳价,解籴边仓粮料。
《明会典》:十四年,以榆林、环庆、固原粮饷缺乏,将洮河、西宁发卖茶斤,量开四五百万斤,召商上纳价银,类解边仓,籴买粮料。
弘治十五年,令今后不许召商中茶。
《明会典》云云。
弘治十六年,令取回巡茶御史。凡一应茶法,悉听督理马政都御史兼理。
《明会典》云云。
弘治十七年,令召商依原拟给银,买茶验收。又令各处申明茶禁,选委官司专管带管巡茶。
《明会典》:凡开中,弘治十七年,令召商收买茶五六十万斤,依原拟给银,定限,听其自买自运至各该茶司,取实收查验。仍委官于西宁、河州二卫发卖价银,官库收候给商。 凡禁约,弘治十七年,令四川抚按官行碉门、黎州、雅州、建昌、松潘、夔州、保宁等处各该兵备分巡,申明茶禁。利州卫选委指挥一员,专管巡茶通江、巴县、广元、东乡等处,就委巡捕官管理各督应捕人等,把隘缉访。军民人等,敢有仍前私贩,及该管官司不行用心捕获,一体重治。 凡差官,弘治十七年,令陕西每年于按察司,拣宪臣一员,驻劄临洮府,巡禁私茶。一年满日,择一员交代。 又将建昌、松潘、碉门、黎雅远处,行抚按稽查。夔州、东乡、保宁、利州附近,陕西听督理马政都御史带管。
弘治十八年,定贩卖私茶及知情纵容问罪之例,各有差。
《明会典》:十八年,题准各处行茶地方,但有将私茶潜往边境,兴贩交易,及在腹里贩卖与进贡回还夷人者,不拘斤数,事发,并知情歇家牙保,俱问发南方烟瘴地面卫所,永远充军。其在西宁、甘肃、河州、洮州贩卖者,一百斤以上,问发附近卫分充军。三百斤以上,发边卫永远充军。若在腹里兴贩者,照例,五百斤以上,押发附近卫分充军,止终本身,不及前数者,俱依律拟断,腹里仍枷号一个月,在边方枷号两个月。有力纳米赎罪,无力解五百里之外摆站守哨。但有逃回,仍前兴贩者,事发,不拘多寡,问发附近卫分充军。若军官将官知情,纵容弟男子侄伴当兴贩,及守备把关巡捕官,知情故纵者,事发,参问,降一级,原卫带俸差操。有赃者,从重论。不知者,照常发落。若守备、把关巡捕官,自出资本兴贩私茶,但通蕃者,问发边卫充军。在西宁洮河、甘肃地方发卖者,三百斤以上,发附近卫分充军。不及数,及在腹里发卖者,降一级,调边卫,带俸差操。
武宗正德元年,定汉中所属照数岁办茶课永例。
《明会典》:正德元年,议准勘处汉中所属金州、西乡、石泉、汉阴等处,旧额岁办茶课二万六千八百馀斤,新收茶课二万四千一百六十四斤,俱照数岁办,永为定例。
正德二年,仍设巡茶御史一员,请敕兼理马政茶法二事。
《明会典》云云。
正德十年,令酌茶篦中制招商易马。
《明会典》:凡易马,正德十年,以每年招易蕃人,不辨秤衡,止订篦,中马篦大则官亏,小则商病,令酌为中制,每一千斤定三百三十篦,以六斤四两为准,作正茶三斤篦绳三斤。
正德十五年,奏准养龙坑茶课,三年一并解纳。按《明会典》:十五年,奏准养龙坑长官司,每年应办茶课,三年一次,通计该茶三十三斤七两二钱七分五釐,一并差人解纳。
世宗嘉靖五年,定四川商贩茶斤课程条例。
《明会典》:凡开中,嘉靖五年,题准四川所属税亩课茶,照旧徵收。商贩货卖茶至百斤以上,俱赴管茶官处报中,引目一道,每年课程十分收一。凡中芽茶,每引定价三钱,叶茶每引定价二钱,俱令赴管茶官处报中价银,赴司上纳。其腹里产茶地方,凡茶不上百斤,俱赴本州县报数,每十斤上银一分,给票照卖,立限完缴。其无引无票,俱系私茶,入官问罪。
嘉靖十二年,立清审茶户及收放商茶之格。
《明会典》:凡徵课,嘉靖十二年,奏准陕西金州、西乡、石泉、汉阴、紫阳五州县茶户巡茶御史,每十年一次清审,量为增减,均平茶课。 凡开中,嘉靖十二年,奏准凡收放商茶,俱要辨验真正挨陈及新,如有求索那移等弊,查照律例举行。
嘉靖十三年,令陕西金西等五州县茶课,专责大户解纳,量派馀户徵给脚价。又限各处开中茶斤之数,不许太滥。
《明会典》:凡徵课,嘉靖十三年,奏准陕西金西等五州县课茶,责令大户径解茶马司交纳,其经过州县,原设茶户二千馀名,止派百名徵银,以给大户脚价。
凡开中,嘉靖十三年,奏准今后开茶之期,商人报

中,每岁至八十万斤而止,不许开中太滥,致坏茶法。嘉靖十四年,令陕西巡茶御史,管理四川干预茶法。军卫有司仍立各该分巡兵备等官,严禁私茶之格。按《明会典》:十四年,题准四川夔州、东乡、保宁、利江一带附近,陕西通茶地方,不论军卫有司,凡事干茶法者,悉听陕西巡茶御史管理。各该分巡兵备等官,务严禁私茶,按季将捉提人犯数目,开报查考,俱听本官举劾。
嘉靖十五年,限陕西积茶留用之数,禁易马正茶外夹带,及行茶道路兴贩蕃马。
《明会典》:凡禁约,嘉靖十五年,题准今后陕西三茶马司积茶,止留二年之用。每年易马,计该正茶外,分毫不许夹带。 又题准,今后凡遇行茶道路,如有兴贩蕃马入境者,拿获马匹入官,犯人以通蕃例论罪。嘉靖二十五年,令将见在不堪易马茶斤,减价量给各军应支折色。
《明会典》:凡折给,嘉靖二十五年,令将见在不堪易马茶斤,减价三分之二,差好者量估价二钱二分,次一钱八分,遇各军支放折色月分,每军量给一二篦,即于本军应支折色银内,照茶篦数目扣银,在官类解陕西行太仆寺贮库,听候买马。
嘉靖二十六年,召纳开中茶于边镇,以备军饷。定官军舍馀土民人等,将不堪马匹,冒蕃申纳支茶,及茶商园户店户人等,采纳草茶、挑贩私茶诸罪律。按《明会典》:凡开中,嘉靖二十六年,令陕西开中茶一百万斤,召纳紧要边镇,以备军饷。 凡易马,嘉靖二十六年,令洮州、河州、西宁各处军民人等,凡遇招蕃易马之时,但有将老弱不堪马匹,冒顶蕃名,申纳支茶三匹以下,官军调别处极边卫所,带俸食粮差操。民并舍馀人等,发附近卫分充军,止终本身。茶马俱入官。医兽通事土民人等,通同作弊者,枷号一个月,发落。若参守等官,自行冒中二匹以下者,参问,降一级,调边卫带俸差操。纵容子弟军伴人等,冒中二匹以下者,调边卫带俸。有赃者,从重论。不知者,照常发落。三匹以上,及将茶斤展转兴贩通蕃者,各照地方斤数问拟发遣。其参守抚夷等官,不行通调远蕃,坐索土人贿赂,听其中马者,参问,降一级,调边卫带俸差操。计赃犯该徒罪以上者,照例问发。立功索取蕃人财物者,照例发边卫充军。各该承委易马,文职官员和同纵容者,一体参提究治罢黜。有赃者,从重论。失于觉察者,量情发落。 凡禁约,嘉靖二十六年,议准各处茶商,有原无资本,混报茶批入山,通同园户蒸造假茶,及将验过真茶盗卖,沿途采取草茶纳官,各至五百斤以上者,商人、园户及知情转卖之人,民发附近卫分,军发边卫,各充军,止终本身,茶价入官。不及前数者,依私盐法论罪,仍枷号两个月发落。窝顿店户知情者,从重论。至一千斤以上,本犯发极边卫分,永远充军,店户不问知与不知,一体治罪。其官司开报茶引,令各商互相保结,中间若有前项之徒,听其首发,通同妄保者,一并治罪。不知者,不坐。各处行茶地方,但有豪强茶徒出本,顾觅十人以上挑贩私茶者,事发,审实,悉照弘治十八年题准事例问发。若拿获顾觅之人,隐护首恶,及妄攀平人者,不分茶斤多少,问发烟瘴地面,在边者,永远。在内者,止终本身,各充军。巡捕官兵,通同茶徒,卖放首恶,及挟诈良民者,事发,官参问降一级,应捕人役枷号两个月,有赃者,各从重论。
嘉靖三十一年,立四川商人报中及掣割馀茶,取给缴销引由格律,禁革进贡蕃僧陈乞顺买茶斤,及夹带私茶,又委任各官监理茶法。
《明会典》:凡引由,嘉靖三十一年,令凡商人报中,四川茶引,茶法道取具年甲籍贯,并文引字号一样,关帖六本,印钤,关送重夔等道,帖下各地方委官收掌,候各商至日,查审相同,如数验放,秤盘蕃易,各将截角茶引类缴,各道查明,即转关茶法道验。如或缴到截角不及数,并盘放不及时者,悉听茶法道举正,依律查究。 又议准,掣割馀茶四川年例,茶引五万道,旧额黎雅一万道,松潘二千道,腹里三万八千道。今加黎雅一万道,松潘二千道,馀二万六千道,仍令腹里照常报中。此外,若有买食零茶不及百斤者,分给由帖,照例收税,截角类缴。 凡禁约,嘉靖三十一年,议准今后进贡蕃僧,凡有援例陈乞,顺买茶斤者,一切据法通行查革。其有该赏食茶,照例拨给回还,经过关隘,一一盘验。如有夹带私茶,不拘多寡,即没入官,仍将伴送人员通把,依律问罪。 凡差官,嘉靖三十一年,奏准四川茶法,并入水利道兼理。令重夔兵备道禁湖茶监收买下川,南安绵兵备道监秤验建昌,松潘兵备道监蕃易,各该委官,悉听茶法道选差。
穆宗隆庆三年,题准四川布政司请给茶引,召商报中,纳税解部济边之例。
《明会典》:隆庆三年,题准四川岁额茶引,共该税银一万四千三百六十七两。每年,布政司差官径赴南京户部,请给引目,转发该道召商报中,上纳税银,该司贮库,年终,差官解部济边。
隆庆五年,定茶法开中,到司销引期限,及篦斤纳马抽税数目。
《明会典》:五年,议准,近年奸商假以附茶为由,任意夹带,恣情短贩。甚至汉中盘过,有二三年不到茶司者,巩昌招中,有十数年不销原引者。今后招商引内,注定一年完者,厚赏。二年量赏。三年免究。四年问罪。仍抽附茶一半入官。五年问罪,附茶尽数入官,不准再报。六年以上,即系老引兴贩,照例问遣,其经过汉中巩昌,专责理刑推官查照引内篦斤,著实盘验。又令买茶中马事宜,各商自备资本,执引,前去各该衙门,比号相同,收买真细好茶,毋分黑黄,正附一例蒸晒,每篦重不过七斤。完日,原住买茶所在官司催发起程,仍填注发行年月日期、印钤,运至汉中府辨验真假,黑黄斤篦,各另秤盘。经过罝口巡检司火钻批验所,巩昌府查验篦数,稽考夹带,苏溪关遵照题准事例,每正茶一千斤,许照散茶一千五百斤数外,若有多馀,方准抽税。各照格填注印钤,截角,依限运赴洮岷参将,转发洮州茶司,照例对分贮库,取实收赴院销缴。如有夹带数多,伪造低假,正附篦斤不同,即从重问罪。夹带与斤重者入官,低假者砍焚,引过五年之上不销者,究问。 又令甘州茶司,批照洮河西宁三茶司事例,定以六月开中,听该道会同将领抚调蕃族,依期前来,不拘儿骒扇马,堪以骑征者,方许中纳。每年大约以八百匹为止,务限两月以里通完。
神宗万历十三年,令巡茶御史招商给引,收买馀茶,发卖西安、凤翔、汉中三府,量抽茶斤入官。
《明会典》:万历十三年,题准陕西腹里地方西安等三府,因无官茶,私贩横行。议行巡茶御史,招商印给引目,每引定为一百斤,收买园户馀茶,运发汉中府,验明发卖,每百斤量抽三十斤入官,大约在西安不过六万斤,凤翔汉中多各不过二万斤,引内明坐地方随路,截角,如无印记及越境者,以私茶论。

皇清

户部茶课定例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
本朝茶法,陕西给番易马,初差御史巡视,后归巡
抚兼理。他省发引召商,徵课起解,因地制宜。其例具后。
陕西 洮岷茶马司、河州茶马司、西宁茶马司、庄浪茶马司、甘州茶马司。
江南 批验茶引所。
引式 户部为茶法事,陕西清吏司案,呈照得各省茶法题准各项事例,已经通行遵奉。讫所有引目条款,合行开列,铸造铜板,印刷引目,给付茶商收执,照茶前去发卖施行。须至引者,一、茶引,每引毋论粗细连包照茶一百斤为一引,给半印引目,引价纳完,随即发引,照例不许溢额。
一、客商贩茶,不许茶引相离,违者即同私茶与私盐同罪。
一、经过关津,批验所依例照验,将引由截角,别无夹带,方许放行。若将茶货寄顿别家,仍以旧引影射,并窝主一体论罪。
一、茶货至各省府州县住卖者,即赴该地方官,验明截角发卖。
一、伪造茶引者,处斩,籍没当房家产。告捉人赏银二十两。
一、出园茶主,将茶卖与无引客商兴贩者,杖六十,原价入官。
一、行茶地方。
顺治 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初,易马例,每茶一篦
重一十斤,上马给茶一十二篦,中马给茶九篦,下马给茶七篦。
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冶二年,差茶马御史一
员,辖陕西五茶马司。 又给茶中马,发庄浪等营堡骑操。 又题准,凡通接西番关隘处所,拨官军巡守,遇有夹带私茶出境者,拿解治罪。其番僧夹带奸人并私茶,许沿途官司盘检,茶货入官,伴送夹带人送官治罪。若番僧所到处,该衙门官纵容私买茶货,及私受馈送,增改关文者,听巡按察究。又进贡番僧,应赏食茶,须给勘合,付四川布政司拨发。有茶仓所照数支放,不许于湖广等处收买私茶。
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三年,题准甘镇以茶
易马,各番许于开市处所,互市,不容滥入边内。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四年,差满汉巡茶御
史、笔帖式、通事各一员。
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五年,议准茶篦,止供
中马,不许开销赏番。
顺治七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七年,题准旧例大引
篦茶官商均分大引,采茶九千三百斤,为九百三十篦。商领部引输价买茶,交茶马司,一半入官易马,一半给商发卖,例不抽税。小引包茶税,分差等,每五斤为一包,每二百包为一引发卖。民用每引汉中税银九两四钱,西安、凤翔税银一十四两。今定大小引概例平分。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九年,覆准地方将领
巡缉,不许倚托营兵旗人,贩卖私茶。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十年,覆准茶商,旧例
大引附茶六十篦,小引附茶六十七斤零。今定每茶一千斤,概准附茶一百四十斤。如有夹带,严查治罪。 又覆准延、宁二处商茶,每引百斤,量入官茶三十斤,折银一钱三分,交库汇报。又题准,凡镇将发银市马,查核的确,准令购买。若有载茶易马者,概行禁止。 又覆准,各番交易茶马,量赍烟酒,以示抚绥。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十三年,覆准新茶中
马既足,陈茶变价充饷。如新茶不足,陈茶两篦折一中马。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顺治十四年,覆准私茶私
马变价,及赎罪银,原留中马支用。今七监马匹蕃庶,改解充饷。
康熙元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元年,停止孳生课马,
牧丁地亩入官纳粮。
康熙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二年,题准茶马九万
篦作十分考核,欠不及半分者,罚俸六个月。欠半分以上,罚俸一年。一分以上,降一级。二分以上,降二级。三分以上,降四级,调用。四分以上,革职。溢额,每分以上,纪录一次。至四分以上,加一级。五分以上,加一级,纪录一次。
康熙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四年,覆准裁陕西苑
马寺各监。 又覆准,云南北胜州开茶马市,商人买茶易马者,每两抽税三分。该抚详造交易细数、番商姓名,每年题报。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五年,题准茶引不完
者,虽多得茶斤,不准议叙。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七年,裁撤茶马御史,
归甘肃巡抚兼理。
康熙十四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康熙十四年,题准茶马事
宜,每年八月攒造汇报。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户部课程茶课岁额:康熙二十二年,各省
茶课,共银三万二千六百四十二两零。
陕西茶课,六千七百五十五两六钱,定额二万二千四百引,内易马二万七百九十六引,榆林、神木、宁夏三处一千六百四引,每引徵课三两九钱。又安、汉二府各徵商茶税二百五十两。四川茶课,四千二百七十两四钱零。定额巴州等二十一州县,边票六千八百八十四张,每张徵课四钱七分二釐。腹票二千四百二十七张,每张徵课二钱五分。共银三千八百五十五两九钱九分八釐。又新繁等二十九州县,茶税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一分六釐零。遵义府茶税,八十八两二钱九分五釐。
江南茶课,一百九十八两,定额六万引。江宁府领引五万三千道,吴县领引一千道,宜兴县张渚司领引五千道,湖汶司领引一千道。每引止徵纸价三釐三毫,商运过关验引抽税汇入关税,又歙县街口司茶税汇入杂税。
浙江茶课,一万八千一百一十三两二钱,定额十四万引,每引课银一钱二分九釐三毫,系北新关徵解。
江西茶课,五百二十八两六钱零,定额三千引,每引徵课一钱五分三釐三毫,共银四百六十两。又瑞昌县茶课米折水脚银十八两八钱,又德、赣二县茶税水脚银四十九两八钱零,外遇闰,加徵四两五钱零,汇入商税。
湖广茶课,二千二百三十两三钱六分零,定额湖北二百三十引,每引徵课二两。湖南二百四十引,每引徵课三两九钱。又安陆府茶税六百二十四两二钱七分,当阳县一十两九分,六合县二百两零,外均州茶税,尽收尽解茶行经纪,每名帖税二两。
福建茶课,三百五十九两二钱。
山东茶课,一百七十六两五钱七分,系济南府额课,馀州县茶税汇入杂税。
广东茶课,一十两五钱,地不产茶,不给引目,惟乐昌县抽税充额。其长宁县茶园墟税,在杂税项下汇解。又潮州府广济桥,每百斤细茶,税一钱,粗茶税一分五釐,苦茶税九釐,汇入桥税内。广西、云南茶课,二省不产茶,凡有贩茶,抽税无定额,汇入杂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