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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四十二卷目录
国用部汇考二
宋〈文帝元嘉三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始二则 后废帝元徽三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宣帝太建二则〉
北魏〈道武帝天兴一则 明元帝泰常一则 宣武帝正始一则 孝明帝正光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文帝大统一则 恭帝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隋〈文帝一则 文帝开皇三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一〈总一则 高祖一则 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四则 高宗永徽一则 元宗开元五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二则 代宗广德一则 大历二则 德宗建中三则 兴元一则 贞元八则 宪宗元和十三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始二则 后废帝元徽三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宣帝太建二则〉
北魏〈道武帝天兴一则 明元帝泰常一则 宣武帝正始一则 孝明帝正光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文帝大统一则 恭帝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隋〈文帝一则 文帝开皇三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一〈总一则 高祖一则 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四则 高宗永徽一则 元宗开元五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二则 代宗广德一则 大历二则 德宗建中三则 兴元一则 贞元八则 宪宗元和十三则〉
食货典第二百四十二卷
国用部汇考二
宋
文帝元嘉八年,诏内外务节俭。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八年二月戊申,诏曰:自顷军役殷兴,国用增广,资储不给,百度尚繁。宜存简约,以应事实。内外可通共详思,务令节俭。
元嘉二十七年,减百官俸禄,借富有家及僧尼赀,以充用度。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七年二月辛巳,索虏寇汝南诸郡。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太守诸葛阐求减俸禄同内百官,于是州及郡县丞尉并悉同减。
按《杜佑·通典》:二十七年,后魏南侵,军旅大起,用度不充,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供国用。下及富室小人,亦有献私财数千万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家赀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并四分借一。过此率计,事息即还。
元嘉三十年,孝武帝即位。诏自今薄己厚民、去烦从简。又诏用非军国,悉停。供御,减除游侈。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三十年四月己巳,即皇帝位。六月丁亥,诏曰:兴王立训,务弘治节,辅臣佐时,勤献政要,仰惟圣规,每存兹道。猥以眇躬,属承景业,阐扬遗泽,无废厥心。夫量入为出,邦有恒典;而经给之宜,多违常度。兵役糜耗,府藏散减,外内众供,未加损约,非所以聿遵先旨,敬奉遗图。自今诸可薄己厚民、去烦从简者,悉宜施行,以称朕意。秋七月辛酉,诏曰:百姓劳弊,徭赋尚繁,言念未乂,宜崇约损。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之禁。供御服膳,减除游侈。水陆捕采,各顺时日。官私交市,务令优衷。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贵戚竞利,悉皆禁绝。
孝武帝大明四年,诏四时供限,可减大半。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四年夏四月丙午,诏:昔紩衣御宇,贬甘示节;土簋临天,饬俭昭度。朕绨帛之念,无忘于怀。虽深诏有司,省游务实,而岁用兼积,年量虚广。岂以捐丰从损,允称约心。四时供限,可详减大半。庶裘絺顺典,有偃民华;纂组伤工,无竞㙻市。
明帝泰始元年,诏蠲省无益之物。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子,诏曰:皇室多故,糜费滋广,且久岁不登,公私歉弊。方刻意从俭,弘济时艰,政道未孚,慨愧兼积。太官供膳,可详所减撤,尚方御府雕文篆刻无益之物,一皆蠲省,务存简约,以称朕心。
泰始二年,诏供御咸存俭约。
按《宋书·明帝本纪》:二年十一月壬辰,诏曰:治崇简易,化疾繁侈,远关隆替,明著轨迹者也。朕拯斯坠运,属此屯极,仍之以凋耗,因之以师旅,而识昧前王,务艰昔代。俾夫旧赋既繁,为费弥广,监寐万务,每思弘革。凡左右尚方御府诸署,供御制造,咸存俭约。庶淳风至教,微遵太古,阜财兴让,少敦季俗。
后废帝元徽二年,诏禁断诸游费。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二年五月戊戌,诏曰:顷国赋多骞,公储罕给。近治戎虽浅,而军费已多,廪藏虚罄,难用驭远。宜矫革淫长,务在节俭。其供奉服御,悉就减撤,雕文靡丽,废而勿修。凡诸游费,一皆禁断,外可详为科格。
元徽三年,诏减撤诸所供拟。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三年闰三月戊戌,诏曰:顷民俗滋弊,国度未殷,岁时屡骞,编户不给。且边虞尚警,徭费弥繁,永言夕惕,寝兴增疚。思弘丰耗之制,以惇约素之风,庶偫蓄拯民,以康治道。大官珍膳,御府丽服,诸所供拟,一皆减撤,可详为其格,务从简衷。元徽四年,尚书右丞虞玩之言:国用不足。帝优诏答其奏。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四年五月乙未,尚书右丞虞玩之表陈时事曰:天府虚散,垂三十年。江、荆诸州,税调本少,自顷以来,军募多乏。其谷帛所入,折供文武。豫、兖、司、徐,开口待哺;西北戎将,裸身求衣。委输京师,益为寡薄。天府所资,唯有淮、海。民荒财单,不及曩日。而国度引费,四倍元嘉。二卫台坊人力,五不馀一;都水材官朽散,十不两存。备豫都库,材竹俱尽;东西二,塼瓦双匮。敕令给赐,悉仰交市。尚书省舍,日就倾颓,第宅府署,类多穿毁。视不遑救,知不暇及。寻所入定调,用恒不周,既无储畜,理至空尽。积弊累耗,钟于今日。昔岁奉敕,课以扬、徐众逋,凡入米谷六十万斛,钱五千馀万,布绢五万匹,杂物在外,赖此相赡,故得推移。即今所悬转多,兴用渐广,深惧供奉顿阙,军器辍功,将士饥怨,百官骞禄。署府谢雕丽之器,土木停缇紫之容,国戚无以赡,勋旧无以给。如愚管所虑,不月则岁矣。经国远谋,臣所不敢言,朝夕祗勤,心存于匪懈。起伏震遽,事属冒闻。伏愿陛下留须臾之鉴,垂永代之计,发不世之诏,施必行之典,则氓祇齐欢,高卑同泰。帝优诏答之。
陈
文帝天嘉二年,以国用不足,诏立盐赋榷酤科。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二年十二月甲申,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以国用不足,奏立煮海盐赋及榷酤之科,诏并施行。
宣帝太建十年,诏减营造供御,及王侯妃主俸恤。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年夏四月庚戌,诏曰:惟尧葛衣鹿裘,则天为大,伯禹弊衣菲食,夫子曰无间然,故俭德之恭,约失者鲜。朕君临宇宙,十变年籥,旰日勿休,乙夜忘寝,跂予思治,若济巨川,念兹在兹,懔同驭朽。非贪四海之富,非念黄屋之尊,导仁寿以寘群生,宁劳役以奉诸己。但承梁季,乱离斯瘼,宫室禾黍,有名亡处,虽轮奂未睹,颇事经营,去泰去甚,犹为劳费。加以戎事屡出,千金日损,府帑未充,民疲征赋。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兴言静念,夕惕怀抱,垂训立法,良所多惭。斲雕为朴,庶几可慕,雉头之服既焚,弋绨之衣方袭,损撤之制,前自朕躬,草偃风行,冀以变俗。应御府堂署所营造礼乐仪服军器之外,其馀悉皆停息;掖庭常供、王侯妃主诸有俸恤,并各量减。
太建十一年,诏自非军国资须,不得缮造。
按《陈书·宣帝本纪》:十一年十二月己巳,诏曰:昔尧、舜在上,茅屋土阶,汤、禹为君,藜杖韦带。至如甲帐珠络,华榱璧珰,未能雍熙,徒闻侈欲。朕企仰前圣,思求讼平,正道多违,浇风又靡。至今贵里豪家,金铺玉舄,贫居陋巷,彘食牛衣,称物平施,何其辽远。爟烽未息,役赋兼劳,文吏奸贪,妄动科格。重以旗亭关市,税敛繁多,不广都内之钱,非供水衡之费,逼遏商贾,营谋私蓄。靖怀众弊,宜事改张。弗弘王道,安拯民蠹。今可宣敕主衣、尚方诸堂署等,自非军国资须,不得缮造众物。后宫僚列,若有游长,掖庭启奏,即皆量遣。太子秘戏,非会礼经,乐府倡优,不合雅正,并可删改。市估津税,军令国章,更须详定,唯务平允。别观离宫,郊閒野外,非恒飨宴,勿复修治。并敕内外文武车马宅舍,皆循俭约,勿尚奢华。违我严规,抑有刑宪。所由具为条格,标榜宣示,令喻朕心焉。
北魏
道武帝天兴五年,诏并州诸军积谷。按《魏书·道武帝本纪》:天兴五年春正月丁丑,帝闻姚兴将寇边,庚寅,大简舆徒,诏并州诸军积谷于平阳之乾壁。
明元帝泰常三年,诏诸州调民租,积贮。
按《魏书·明元帝本纪》:泰常三年九月甲寅,诏诸州调民租,户五十石,积于定、相、冀三州。
宣武帝正始元年,诏缘淮镇戍,皆令随宜播种,以济公私。
按《魏书·宣武帝本纪》:正始元年九月丙午,诏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随其土宜,水陆兼用,必使地无遗利,兵无馀力,比及来稔,令公私俱济也。
孝明帝正光 年,以国用不足,先折民租六年。
按《魏书·孝明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正光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预折天下六年租调而徵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计一岁所省合米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升,孽谷六千九百六十斛,面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时郊庙、百神群祀依式供营,远蕃使客不在断限。尔后寇贼转众,诸将出征,相继奔败,所亡器械资粮不可胜数,而关西丧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诸蕃客禀食及肉悉二分减一,计终岁省肉百五十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石。
孝静帝天平元年,出粟振贫。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食货志》:魏自永安之后,政道陵夷,寇乱实繁,农商失业。官有徵代,皆权调于人,犹不足以相资奉,乃令所在迭相纠发,百姓愁怨,无复聊生。寻而六镇扰乱,相率内徙,寓食于齐、晋之郊。齐神武因之,以成大业。魏武西迁,连年战争,河、洛之间,又并空竭。天平元年,迁都于邺,出粟一百三十万石,以振贫人。是时六坊之众,从武帝而西者,不能万人,馀皆北徙,并给常廪,春秋二时赐帛,以供衣服之费。常调之外,逐丰稔之处,折绢籴粟,以充国储。于诸州缘河津济,皆官仓贮积,以拟漕运。于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置盐官,以煮盐,每岁收钱,军国之资,得以周赡。
文帝大统 年,因营造耗费,国用不给,减官吏禄赏,以供之。
按《北史·魏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食货志》:大统中,毁东宫,造修文、偃武、隆基嫔嫱诸院,起玳瑁楼。又于游豫园穿池,周以列馆,中起三山,构台,以象沧海,并大修佛寺,劳役钜万计。财用不给,乃减朝士之禄,断诸曹粮膳及九州军人常赐以供之。
恭帝三年,安定公宇文泰,创制六官。司仓掌辨九谷,以量国用。
按《北史·魏本纪》:恭皇帝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以安定公宇文泰为太师、冢宰。
按《周书·太祖本纪》:魏恭帝三年,以太祖为太师、大冢宰,柱国。
按《隋书·食货志》:后周太祖作相,创制六官。司仓掌辨九谷之物,以量国用。国用足,即蓄其馀,以待凶荒;不足则止。馀用足,则以粟贷人。春颁之,秋敛之。
北齐
文宣帝天保 年,以府藏不足,减省诸禄廪,以节制国用。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食货志》:文宣受禅,多所创革。用度转广,赐与无节,府藏之积,不足以供。乃减百官之禄,撤军人常廪,并省州郡县镇戍之职。又制刺史守宰行兼者,并不给干,以节国用。
后主武平六年,加增关市诸税,以供御府之用。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六年闰月辛巳,以军国资用不足,税关市、舟车、山泽、盐铁、店肆,轻重各有差。按《隋书·食货志》:武平之后,权幸并进,赐与无限,加之旱蝗,国用转屈,乃科境内六等富人,调令出钱。而给事黄门侍郎颜之推奏请立关市邸店之税,开府邓长颙赞成之,后主大悦。于是以其所入,以供御府声色之费,军国之用不豫焉。未几而亡。
北周
武帝保定二年,诏省供御。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二年冬十月戊戌,诏曰:树之元首,君临海内,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岂唯尊贵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尧疏葛之衣,粗粝之食,尚临汾阳而永叹,登姑射而兴想。况无圣人之德,而嗜欲过之,何以克厌众心,处于尊位,朕甚恧焉。今巨寇未平,军戎费广,百姓空虚,与谁为足。凡是供朕衣服饮食,四时所须,爰及宫内调度,朕今手自减削。纵不得顿行古人之道,岂曰全无庶几。凡尔百司,安得不思省约,勖朕不逮者哉。
隋
文帝躬履俭约。内外率职,府帑充实。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开皇时百姓承平日久,虽数遭水旱,而户口岁增。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坂,达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帝既躬履俭约,六宫咸服浣濯之衣。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皆不改作。非享燕之事,所食不过一肉而已。有司尝进乾姜,以布袋贮之,帝用为伤费,大加谴责。后进香,复以毡袋,因笞所司,以为后诫焉。由是内外率职,府帑充实,百官禄赐及赏功臣,皆出于丰厚焉。
开皇九年,劳师庆赏,所费钜万。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开皇九年,陈平,帝亲御朱雀门劳凯旋师,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牛帛之积,达于南郭,以次颁给。所费三百馀万段。帝以江表初定,给复十年。自馀诸州,并免当年租赋。开皇十一年,出师命赏甚广。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十一年,江南又反,越国公杨素讨平之,师还,赐物甚广。其馀出师命赏,莫不优隆。
开皇十二年,以库藏满于左藏院,构屋以受之。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十二年,有司上言,库藏皆满。帝曰:朕既薄赋于人,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用处常出,纳处常入。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损。于是乃更辟左藏之院,构屋以受之。
炀帝大业元年,以府库盈溢,乃除妇人奴婢部曲之课。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炀帝即位,是时户口益多,府库盈溢,乃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按《册府元龟》:大业初,户口益多,府库盈羡。及帝将事辽、竭,增置军府,扫地为兵。自是租税之入益减矣。
唐一
唐制度支、太府金部、仓部等官并掌出纳,以比部钩稽,而以御史监察之。按《唐书·百官志》:度支,掌天下租赋,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金部,掌天下库藏出纳之数。仓部,掌天下军储,出纳之事。比部,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殿中侍御史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二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监察御史,分察太府出纳。巡按,察帐籍隐没,仓库减耗。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太府寺卿,掌财货、廪藏,谨其出纳。丞,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 按《宦者传》:唐有五局:五曰内府,主中藏给纳。局有令,有丞,皆宦者为之。
按《唐六典》:廪牺令,凡籍田所收九谷,纳于神仓,以共粢盛、及五齐、三酒之用,有馀及穰槁饲牺牲。
按《杜佑·通典》:唐太府卿诸州庸调折租等物送京者贮左藏其杂送物并贮右藏。
按《玉海》:唐制总制邦用,度支是司;出纳货财,太府攸职。凡是太府出纳,皆禀度支文符,太府依符以奉行,度支凭按以勘覆,互相关键,用绝奸欺。出纳之数,每旬申闻;见在之数,每月计奏。皆经度支勘覆,又有御史监临。
高祖初,以太原留守库物,供军用。既平京城,封府库,赏给有节。又患国用不足,从刘义节计,大收其利。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食货志》:高祖发迹太原,因晋阳宫留守库物,以供军用。既平京城,先封府库,赏赐给用,皆有节制,徵敛赋役,务在宽简。未及踰年,遂成帝业。
按《册府元龟》:唐高祖平京师,倾府藏以赐勋人,既而又患国用不足,太原人刘义节进计曰:今义师数十万,并在长安,樵贵而布帛贱。若伐街衢及苑中之树为樵以易布帛,岁取数万疋立可致也。又藏内缯绢,疋皆有馀轴之,使申裁取剩物,以供杂费,动盈十馀万段矣。高祖并从之,大收其利。
武德六年,令每岁一进帐,三年一造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唐六典》: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领焉。武德六年三月,令每岁一进帐,三年一造籍。
太宗贞观二年,所在为义仓,以备赈给。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贞观二年四月三日,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隋开皇之制天下输粟谓之社仓及大业中取充官费今请自王公以下,计垦田,秋熟,所在为义仓,岁凶以给民。太宗善之,乃诏:亩税二升,粟、麦、粳、稻,随地所宜。宽乡敛以所种,狭乡据青苗簿而督之。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五斗为差。下户不取焉。岁不登,以赈民;或贷为种子,至秋而偿。
贞观五年正月己卯,幸左藏库,赐三品以上帛。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贞观十三年,诏于洛、相诸州置常平仓,藏粟、米以备国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壬午,诏于洛、相、幽、徐、齐、并、秦、蒲州置常平仓,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于令。
贞观十六年,诏太子用库物,有司勿为限制。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通鉴纲目》:十六年夏六月,诏太子用库物,有司勿为限制。于是太子发取无度。左庶子张元素上太子书曰:恩旨未踰六旬,用物已过七万,骄奢之极,孰云过此。苦药利病,苦言利行。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恶之,令户奴阴伺击之,几毙。
高宗永徽 年,假义仓以给他费。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高宗永徽二年正月戊戌,开义仓以赈民,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
元宗开元四年,诏今后,不得以义仓变造。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自今以后,不得以义仓变造。开元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敕,左右藏太仓,以御史监知出纳。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开元二十一年,以久雨,出太仓米二百万石。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开元二十 年,以太仓积粟有馀,减岁运漕数十万石。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二十五年,罢北运。而崔希逸为河南陕运使,岁运百八十万石。其后以太仓积粟有馀,岁减漕数十万石。
开元 年,置维城库,以给诸王月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宗室汴哀王璥传》:开元后,皇子幼,多居禁内,既长,诏附苑城为大宫,分院而处,号十王宅。又诸孙多,则于宅外更置百孙院。禁中置维城库,以给诸王月奉。此承平制云。
天宝八载,引百官纵观左藏库钱币,其诸仓米数亦贮备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天宝八载二月戊申,引百官于左藏库纵观钱币,赐绢而归。按《杜佑·通典》:天宝八年,诸仓千二百六十五万六千六百二十石。正仓总四千二百十二万六千一百八十四石。义仓六千三百十七万七千六百六十石。常平仓四百六十万二千二百二十石。和籴一百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石。天下米都九千六百六万二千二百二十石。
天宝十一载八月己丑,幸左藏库,赐群臣帛有差。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天宝 载,天下岁入钜万,用物之数,过于所入。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天宝时,海内富实。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馀万缗,粟千九百八十馀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疋,绵百八十馀万屯,布千三十五万馀端。天子骄于佚乐而用不知节,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所入。于是钱谷之臣,始事朘刻。太府卿杨崇礼勾剥分铢,有欠折渍损者,州县督选,历年不止。其子慎矜专知太府,次子慎名知京仓,亦以苛刻结主恩。王鉷为户口色役使,岁进钱百亿万缗,非租庸正额者,积百宝大盈库,以供天子燕私。及安禄山反,司空杨国忠以为正库物不可以给士,遣侍御史崔众至太原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万缗而已。自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萧然。 按《王鉷传》:鉷,拜御史中丞、京畿关内采访黜陟使。帝在位久,妃御服玩脂泽之费日侈,而横与别赐不绝于时,重取于左右藏。鉷迎帝旨,岁进钱钜亿万,储禁中,以为岁租外物,供天子私帑。帝以鉷有富国术,宠遇益厚。按《杜佑·通典》:天宝中天下计帐,户约有八百九十馀万。计租税庸调,每岁钱粟绢绵布约得五千二百二十馀万端疋屯贯石,诸色资课及勾剥所获不在其中。其度支岁计,粟则二千五百馀万石。布绢绵二千七百馀万。钱二百馀万。自开元及天宝,开拓边境,军用日增。籴米粟三百四十万疋段。给衣则五百二十万。别支计二百一十万。馈军百九十万石。大凡二千二百六十万。而锡赉不与焉,府藏虽丰,闾阎困矣。
肃宗至德 年,郑叔清裴冕议,天下用度不充,召人纳钱。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肃宗即位,郑叔清与宰相裴冕建议,以天下用度不充,诸道得召人纳钱,给空名告身,授官勋邑号;度道士僧尼不可胜计;纳钱百千,赐明经出身;商贾助军者,给复。
乾元元年敕令诸司使支物减省三分之二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四月庚午敕诸司诸使支一物已上商量减省三分之二以两京初收务令节俭
乾元二年,诏节减用度。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年四月壬寅,诏减常膳服御,武德中尚作坊非赐蕃客、戎祀所须者皆罢之。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四月壬寅,诏以寇孽未平,务怀撝挹,自今以后,朕常膳及服御等物,并从节减,诸作坊造坊并停。
代宗广德二年,第五琦请常平仓置库,以蓄本钱。又请以财赋归左藏库,中官主之,有司始不得程其多少。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故事,天下财赋归左藏,而太府以时上其数,尚书比部覆其出入。是时,京师豪将假取不能禁,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请皆归大盈库,供天子给赐,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财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按《旧唐书本纪》:广德二年正月癸亥,以户部侍郎第五琦专判度支及诸道盐铁、转运铸钱等使。
按《唐会要》: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第五琦请天下常平仓皆置库,以蓄本钱。
大历九年敕各道以诸色杂钱送左藏库贮纳充和
籴之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九年五月乙丑,敕曰:四海之内,方叶大宁,西戎无厌,独阻王命,不可忘战,尚劳事边。朕顷以兵革之役,军国空耗,躬率节俭,务劝农桑。上元储休,仍岁大稔,益用大愧,不知其然。虽属此人和,近于家给,而边谷未实,戎备犹虚。因其天时,思致丰积,将设平籴,以之馈军。然以中都所供,内府不足,粗充尝入之数,岂济倍馀之收。其在方面荩臣,成兹大计。共佐公家之急,以资塞下之储。应诸道每岁皆有防秋兵马,其淮南四千人,浙西三千人,魏博四千人,昭仪二千人,成德三千人,山南东道三千人,荆南二千人,湖南三千人,山南西道三千人,剑南西道三千人,剑南东川二千人,鄂兵一千五百人。宣歙三千人,福建一千五百人。其岭南、江南、浙西、浙东等,亦合准例。恐路远往来增费,各委本道节度观察使都团练等使每年当使诸色杂钱及回易酒利、赃赎钱物,每人计二十千。每道各据所配人数,都计,市轻贷送上都,左藏库贮纳充别敕和籴用并不得剋军士衣粮充数,仍以和收送毕。
大历十四年,德宗即位,令州府官租,分给所在,为军储。从杨炎请出大盈内库财物,归有司。又用旧式,财库皆归左藏。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五月癸亥,即皇帝位。八月甲辰,道州司马杨炎为门下侍郎。 按《杨炎传》:炎,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旧制,天下财赋皆入左藏库,而太府四时以数闻,尚书比部覆出纳,举无干欺。及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京师豪将求取无节,琦不能禁,乃悉租赋进大盈内库。天子以给取为便,故不复出。自是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计赢少。而宦官以冗名持簿者三百人,奉给其间,根柢连结不可动。及炎为相,言于帝曰:财赋者,邦国大本,而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乱重轻系焉。先朝权制,以中人领其职,五尺宦竖,操邦之柄,丰俭盈虚,虽大臣不得知,则无以计天下利害。陛下至德,惟人是恤,参计敝蠹,莫与斯甚。臣请出之,以归有司。度宫中经费一岁几何,量数奉入,不敢以阙。如此,然后可以议政,惟陛下审察。帝从之。乃诏岁中裁取以入大盈,度支具数先闻。
按《册府元龟》:德宗以大历十四年正月即位闰五月丁亥,内田宅使上言:州府有官租万四千馀斛,上令分给所在,以为军储。十二月己卯,诏曰:凡财库皆归左藏库。一用旧式,每岁于数中择精好之物三五十万匹进纳大盈库,而度支先以全数闻。
德宗建中 年,诏拘客省者出之,食度支者遣之,岁省费万计。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初,转运使掌外,度支使掌内。永泰二年,分天下财赋、铸钱、常平、转运、盐铁,置二使。东都畿内、河南、淮南、江东西、湖南、荆南、山南东道,以转运使刘晏领之;京畿、关内、河南、剑南、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领之。及琦贬,以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与晏分治。时回纥有助收西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馀万疋。而中国财力屈竭,岁负马价。河、湟六镇既陷,岁发防秋兵三万戍京西,资粮百五十馀万缗。而中官鱼朝恩方恃恩擅权,代宗与宰相元载日夜图之。及朝恩诛,帝复与载贰,君臣猜间不协,边计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而诸镇擅地,结为表里,日治兵缮垒,天子不能绳以法,颛留意祠祷、焚币玉、写浮屠书,度支禀赐僧巫,岁以钜万计。然帝性俭约,身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方贡献至数千万者,加以恩泽,而诸道尚侈丽以自媚。朝夕留事,经岁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采者、蕃夷贡献未报及失职未叙者,食度支数千百人。德宗即位,用宰相崔祐甫,拘客省者出之,食度支者遣之,岁省费万计。
建中三年,诏减省供御。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三年正月辛未,减常膳及太子诸王食物。
按《旧唐书本纪》:三年春正月辛未,诏供御及太子诸王常膳有司宜减省之,于是宰臣上言,减堂厨百官月俸,请三分省一以助军,从之。
建中四年,度支给出界军粮。判度支赵赞以常赋不足,用请行常平税法。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四年六月庚戌,马燧、李怀光、李抱真、李芃屯魏县,李晟屯易定,李勉、陈少游、哥舒曜屯怀汝间,神策诸军皆临贼境。凡诸道军出境,仰给于度支,谓之食出界粮,月费钱一百三十万贯,判度支赵赞巧法聚敛,终不能给。按《册府元龟》:四年,讨李希烈诸道粮料,皆仰给度支,谓之食出界粮。又于诸军各以台省官一人,司其供亿,谓之粮料使。帝尤恤军士,每出境者,加给酒肉。本道之粮,又留给妻子。凡出境一人,兼三人之粮。故诸军月费钱一百三十馀万贯。判度支侍郎赵赞以常赋不足,用乃请采莲州白铜,铸大钱,以一当十,权其轻重。又请置大田:天下人田计其顷亩,官收十五之一。择其上腴,树桑环之,公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请行常平税竹、木、茶、漆之法。
兴元元年,置琼林、大盈库于行宫,以陆贽谏命撤其署。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陆贽传》:贽,为翰林学士。始,帝播迁,府藏委弃,卫兵无褚衣。至是,天下贡奉稍至,乃于行在夹庑署琼林、大盈二库,别藏贡物。贽谏,以为:琼林、大盈于古无传。旧老皆言:开元时贵臣饰巧以求媚,建言郡邑赋税,当委有司以制经用,其贡献悉归天子私有之。荡心侈欲,亦终以饵寇。今师旅方殷,疮痛呻吟之声未息,遽以珍贡私别库,恐群下有所觖望,请悉出以赐有功。今后纳贡必归之有司,先给军赏,瑰怪纤丽无得以供。是乃散小储成大储,捐小宝固大宝也。帝悟,即撤其署。
按《通鉴纲目》:兴元元年春正月,上于行宫庑下贮诸道贡献之物,榜曰琼林大盈库。陆贽谏曰:天子与天同德,以四海为家。何必挠废公方,崇聚私货,效匹夫之藏,以诱奸聚怨乎。且顷者六师初降,百物无储,殆将五旬,死伤相枕,毕命同力,竟夷大难。良以陛下不厚其身,不私其欲,绝甘,辍食以啖功劳。无猛制而人不携,怀所感也;无厚赏而人不怨,悉所无也。今者攻围已解,衣食已丰,而谣讟方兴,军情稍阻,岂不以患难既与之同忧,而好乐不与之同利乎。诚能近想重围之殷忧,追戒平居之专欲。凡在二库货贿,尽令出赐有功,每获珍华,先给军赏。如此则乱必靖,贼必平。徐驾六龙,旋复都邑。天子之贵,岂当忧贫。上即命去其榜。
贞元元年,以国用乏绝,诏省诸色用度。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贞元初,关辅宿兵,米斗千钱,太仓供天子六宫之膳不及十日,禁中不能酿酒,以飞龙驼负永丰仓米给禁军。
按《旧唐书本纪》:贞元元年夏四月己卯,江陵度支院失火,烧租赋钱谷百馀万。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秋七月庚申,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有司计度支钱谷,才可支七旬。甲子,诏:节用,以谨天戒,有司供膳并宜减省,不急之务,一切停罢。除诸军将士外,应食粮人诸色用度,本司本使长官商量减罢,以救凶荒。俟岁丰登,即令复旧。
按《册府元龟》:元年,自春大旱,麦枯死,禾无苗。度支奏京师经费及关内外征讨士马,月须米盐五十三万石,钱六十万贯,草三百八十三万围,春冬衣赐元日冬至立仗赐物,不在其中。时漕江东租赋百馀万贯在江陵,度支主吏宋栖桐无部置,遇火焚之,国用益窘。关中百姓蒸蝗,曝,飏去翅足而食,人心大恐。贞元二年,度支奏:准收籴粟麦储积,以备军食。又奏:罢以河中盐,充将士赏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十月,度支奏:京兆、河南、河中、同、华、陕、虢、晋、绛、鄜、防、丹、延等及州府,秋夏两税青苗等物,悉折籴粟麦,所在储积,以备军食,京兆兼给钱收籴,每斗于时估外,例加十钱纳于太仓,诏可其奏。自是每岁行之以赡军。十一月,度支奏:请于京兆府折明年夏秋税钱二十二万四千贯文,又请度支给钱,添成四十万贯,令京兆府今年内收籴粟麦五十万石,以备军食,诏从之。十二月,度支使奏:先准敕以河中两地盐充诸军收城将士赏钱,自榷法不行,旅商颇绝,请一切罢之。其所欠赏钱,待江淮盐利续至,即给。从之。
贞元三年,李泌请岁供宫中钱百万缗,而罢贡献。度支奏令浙东西依元额徵发税钱,别库收贮给用。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李泌传》:泌,贞元三年,拜中书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初,兴元后国用大屈,封物皆三损二。旧制,堂封岁三千六百缣,后才千二百。至是,帝使还旧封。于是李晟、马燧、浑瑊各食实封,悉让送泌,泌不纳。时方镇私献于帝,岁凡五十万缗,其后稍损至三十万,帝以用度乏问泌,泌请:天下供钱岁百万给宫中,劝不受私献。凡诏旨须索,即代两税,则方镇可以行法,天下纾矣。
按《册府元龟》:三年闰五月,度支奏请浙江东西节度使韩滉,自建中年以后,供军资费赏设等,每年续加,当钱六十一万六千贯。准今年五月五日敕,近日甲兵止息,无别徵求。此是常税,先有成例。宜令浙西观察使白志贞、浙东观察使皇甫政,各据道本元额,依旧每年两税徵收发遣。其钱物到别库收贮,每有给用,皆先奏取进止。其钱旧例每年六月举徵,如秋限送纳。今京西师旅颇众经用尤多,望令依税限纳市经货送上都。从之。
贞元四年,户部另贮别处钱,以资国用。以诸道税外钱帛输大盈库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四年春正月辛巳,李泌以京官俸薄,请取中外给用除陌钱,及阙官俸外一分职田、额内官俸,及刺史执刀司马军事等钱,令户部别库贮之,以给京官月俸,令御史中丞窦参专掌之。岁得钱三百万贯,谓之户部别处钱,朝臣岁不过五十万,常有二百馀万以资国用。按《册府元龟》:四年二月,诏以中外给用,除陌及阙官俸,外官一分职田停额,内官俸及刺史执刀司马军事等钱,令窦参专掌之,以给在京文武官俸料。先是,京兆俸薄,多不自赡。帝特命有司厚其月给,自是京官益重颇优裕焉。初除陌钱隶度支,帝以度支自有两税,及盐铁榷酒钱物以充经费,是钱宜别贮之,给京官俸料之馀,以备他用。自此户部别库税,岁贮钱物仅三百万贯。京师俸料所费,不过五十万贯。其京兆和籴物价,及度支给诸军冬衣或阙,悉以是钱充之。他用之外,常贮仅二百万贯,国计赖焉。是年,泾原节度刘昌与陇右节度李元谅,于泾州及良原收军田粟数万石。初将刘获昌遣兵数千屯于潘原,以禦藩寇。自是边军颇有储积。
按《通鉴纲目》:四年二月,以诸道税外钱帛输大盈库。先是,上谓李泌曰:每岁诸道贡献,共直钱五十万缗。今岁仅得三十万缗,宫中用度殊不足。泌曰:古者天子不私求财,今请岁供宫中钱百万缗,愿陛下勿受贡献,及罢宣索,必有所须。降敕折税,不使奸吏因缘诛剥。上从之。及元友直运淮南钱帛二十万至,泌悉输之大盈库。然上犹数有宣索,仍敕诸道,勿令宰相知。泌闻之,惆怅而不敢言。
贞元八年,诏西北和籴以实边储。裴延龄请令京兆府市草一百万围送用。陆贽、赵憬议减之。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十月,以西北边谷贱诏令度支增价和籴以实边储凡积米三十万斛。是年,裴延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奏请令京兆府以两税青苗钱市草一百万围送苑中。宰相陆贽、赵憬议,以为:若市送百万围草,即一府百姓,自冬历夏,搬载不了,百役供应,须悉停罢,又妨夺农务。请令府县量市二三十万围,各贮近处,要时支用。贞元九年,裁诸道执刀,收其资粮,送度支以裨国用。裴延龄徙置别库名数,陆贽、权德舆等奏劾其妄。弗听。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初,德宗居奉天,储畜空窘,尝遣卒视贼,以苦寒乞襦裤,帝不能致,剔亲王带金而鬻之。朱泚既平,于是帝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自裴延龄用事,益为天子积私财,而生民重困。延龄死,而人相贺。 按《裴延龄传》:延龄,领度支。因建言:左藏,天下岁入不赀,耗登不可校。请列别舍,以检盈虚。于是以天下宿负八百万缗析为负库,抽贯三百万缗为剩库,样物三十万缗为季库,帛以素出、以色入者为月库。帝皆可之。然天下负皆穷人,偿入无期,抽贯与给皆尽;样物与帛固有籍,延龄但多其簿最吏员以诡帝,于财用无所加也。时,陆贽为宰相,帝素所信重,极论其谲妄不可任,帝以为排媢,愈益厚延龄。贽上疏列其状,具言:延龄尝奏句获乾隐二千万缗,请舍别库为羡馀,供天子私费,故上之兴作广,宣索多矣。延龄欲实其言,乃大搜市廛,夺所入献,逮捕匠徒,迫胁就功,号曰敕索,弗雠其直,名曰和顾,弗与之庸。又度支出纳,与太府交相关制,出物旬计,见物月计,符案覆覈,有御史以监董之,则财用不得回隐。延龄乃言掊粪土得银十三万两,他货且百万,已弃而获,皆羡馀也,悉移舍以供别敕。太府卿韦少华劾其妄,陛下纵之不为治,此乃侵削兆民,为天子取怨于下。又引建中横敛多积致播迁者,其言甚深切。帝得奏不说。 按《权德舆传》:德舆,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裴延龄以巧倖进,判度支,德舆上疏斥言:延龄以常赋正额用度未尽者为羡利,以夸己功;用官钱售常平杂物,还取其直,号别贮羡钱,因以罔上;边军乏,不禀粮,召祸疆埸,其事不细。陛下疑为流言,胡不以新利召延龄,质覈本末,择中朝臣按覈边资。如言者不谬,则邦国之务,不宜委非其人。疏奏,不省。
按《册府元龟》:九年五月,福建观察使福州刺史王栩奏,诸州并设军额防虞役,使更置执刀,甚为烦费,既乖简要,又给资粮。况臣本道频遇水旱,百姓艰乏,职贡或阙。臣自到官,巳讫停其管诸州,并请停罢其资粮等,望借臣充当管军资所要,待年丰人户归复,即收送度支,以裨国用。制曰:可。其资粮二年后,令户部准停减例收管,诸州府执刀亦宜省罢,其资粮委户部徵收。
按《通鉴纲目》:九年秋七月,置欠负耗剩染练库。 户部侍郎裴延龄奏,检责诸州欠负钱八百馀万缗,收抽负钱三百万缗,呈样物三十馀万缗。请别置库以掌之,欠负皆贫人,无可偿,抽贯钱给用,旋尽呈样染练,皆左藏正物。延龄徙置别库,虚张名数以惑上。上信之,以为能富国,而宠之。京城西污湿地生芦苇数亩,延龄奏称咸阳有陂泽数百顷,可牧厩马。上使阅视,无之,亦不罪也。左补阙权德舆奏曰:延龄取常赋支用未尽者,充羡馀,以为己功。县官市物再给其直,以充别贮边军。自今春以来,并不支粮。陛下必以延龄孤贞独立,时人丑正流言,何不遣信臣覆视究其本末,明行赏罚。今众口諠于朝市,岂皆为朋党耶。上不从。
贞元十三年三月,以含嘉仓五万石赈贷。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贞元十五年二月,以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会要》云云。
宪宗元和二年,李吉甫上《元和国计簿》。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元和二年十二月,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成书十卷。按《唐会要》:二年十二月,史官吉甫等撰,总计天下方镇,四十八道,管州府二百九十五,镇县一千四百五十三,见定户二百四十四万二百五十四。其凤翔、鄜坊、邠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沧景、淮西、淄青一十五道,七十一州,并不申户口数。自外每岁赋入倚办,止于浙西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合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比天宝税户,四分减三,天下兵戎,仰给县官,八十三万馀人,比天宝士马,三分增一,大率两户资一兵,其他水旱所损,征科妄敛,又常在役外。
元和 年,裴垍奏请令诸道节度、观察调费取于所治。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垍又令诸道节度、观察调费取于所治州,不足则取于属州,而属州送使之馀与其上供者,皆输度支。是时,因德宗府库之积,颇约费用,天子身服浣濯。及刘辟、李锜既平,訾藏皆入内库。
按《通鉴纲目》:元和三年秋七月以裴垍同平章事旧制民税分上供送使留州三品。建中初定两税,时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实估,以重敛于民。垍奏请:一用省估。其观察使,先税所理州以自给不足,然后税属州。由是江淮稍苏。
元和四年六月,发京兆义仓赈给。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元和六年,以涪州岁供送省钱赐黔府,俾资用度。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十二月辛未,敕:黔中水灾之后,又宸叙初安。如闻军府之间,每事罄竭,俾其存济,须有优矜。其涪州缘属荆南,有供荆南节度钱二千四百贯,令随本州割还黔府,兼于涪州送省钱三千八万贯文内,更取一千五百贯添赐黔府见在将士军资。
元和七年,卢坦奏委诸州和籴,以备国储,从之。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坦奏,今年冬诸州和籴贮备粟,泽潞四十万石,郑滑易定一十五万石,河阳一十万石,太原二十万石,灵武七万石,夏州八万石,振武、丰州、盐州各五万石,凡一百六十万石。以今秋丰稔,必资蓄备,其泽潞易定郑滑河阳,委本道差判官和籴,各于时价每斗加十文,所冀人知劝农,国有常备,从之。元和八年,赐韩皋绫绢等物以佐军资备宴赏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六月景戌,以东都留守韩皋为简较吏部尚书兼许州刺史御史大夫充忠武军节度等使,敕以陈、许二州经水涝,赐皋绫绢布葛十万端疋,以佐军资备宴赏。元和九年,诏出太仓粟,赈粜赈贷。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九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
元和十年诏,出内库缯绢供军。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年十一月戊辰,诏出内库缯绢五十五万疋供军。
元和十一年,出内库缯钱供山陵及军费,始行抽贯法。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一年三月己卯,出内库缯帛五万匹充奉山陵。十月丁丑,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供军。辛巳,命内常侍梁守谦监淮西行营诸军。仍以空名告身五百通及金帛付之。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九月己丑,敕寇贼未平国用兹广若加赋敛重困黎元行权取济。自今已应内外支用钱,宜每贯除垫陌外,量抽五十文。仍于本道本使,据数逐季收计。其诸道钱便纲部送付度支收管,随贮纳以备军须贼平后,则依常制。从有司之请也。〈按抽
贯之法,《旧唐书·穆宗本纪》作元和十五年五月癸卯事,而《册府》作十一年九月己丑事,姑并载之
〉
元和十二年,遣程异出巡江淮各道,取其羡以供军。又出内库银绢供军。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二月壬申,出内库绢布六千九万段疋、银五千两,付度支供军。九月戊子,出内库罗绮、犀玉、金带之具,送度支估计供军。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正月甲申,盐铁转运使王播奏,伏以军兴之时,在系财赋,国用之本,出于江淮。顷者,刘晏掌领盐铁租庸,每自巡按至于钱谷利病,州县否臧,随以上闻,使得釐革。臣缘在城务重,不获躬行。伏望遣臣副使程异,特以诏命出巡江淮,其诸州府上供钱米,如妄托水旱,辄有破除。伏请委程异一切勘责闻奏。其度支户部并臣当司,合送上都行营钱物,并令急切催促,其远年逋欠,亦委具可徵之数闻奏。从之。因令异与淮南、浙东、宣歙、江西、河南、岭南、桂管、福建等道观察使计会,各减常用去浮费,取其羡助军。
元和十三年,出内库钱绢供军。三司钱物,年终,具出纳之数,以二月闻奏。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三年六月丁丑,出内库绢三十万疋、钱三十万贯,付度支供军。九月丁未,出内库绢十万疋给东军。
按《玉海》:十三年十月,中书门下奏,三司钱物,至年终,各具所入所用数,分为两状,以二月闻奏。
元和十四年二月,出内府钱帛贯疋共一万,付度支给军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以国用不足,设抽贯之制,寻罢之。出内库钱,付度支给用。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五年正月丙午,即皇帝位。五月壬寅朔癸卯,诏:以国用不足,应天下两税、盐利、榷酒、税茶及户部阙官、除陌等钱,兼诸道杂榷税等,应合送上都及留州、留使、诸道支用、诸司使职掌人课料等钱,并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仍委本道、本司、本使据数逐季收计。其诸道钱便差纲部送付度支收管,待国用稍充,即依旧制。六月壬辰,诏:帝王所重者国体,所切者人情。苟得其体,必臻于大和;如失其情,是曲于小利。况设官求理,颁禄责功,教既有常,宁宜就减。近以每岁经费,量入数少,外官俸料,据数收贯。朕再三思度,终所未安。今则岁属丰登,兵方偃息,自宜克己以足用,何得剥下以为谋。临轩载怀,实所增愧。今年五月敕应给用钱每贯抽五十文,都计一百五十万贯,宜并停抽。仍出内库钱三十七万五千贯,付度支给用。初,宪宗用兵,擢皇甫鏄为相,苛敛剥下,人皆咎之,以至谴逐。至是宰臣创抽贯之利,制下,人情不悦,故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