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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五十四卷目录
田制部汇考十四
图书编二〈井邑丘甸 丘甸都县 遂人沟洫 井田助法遂沟 牧田贡法遂沟 万夫之地 夏殷周授田 畿内外贡助 李翱分田法 宋林勋占田法 任地之法〉
农政全书一〈田制考井图〉
图书编二〈井邑丘甸 丘甸都县 遂人沟洫 井田助法遂沟 牧田贡法遂沟 万夫之地 夏殷周授田 畿内外贡助 李翱分田法 宋林勋占田法 任地之法〉
农政全书一〈田制考井图〉
食货典第五十四卷
田制部汇考十四
《图书编二》《井邑丘甸》
《小司徒》云:九夫为井,以百步为亩,亩百为夫计之,故曰九夫,地有上中下,三夫之地每井实则四家,四井为邑,十六家。《论语》曰:十室之邑,是也,四邑为丘,十六井六十四家。丘之为言,聚也。舜所居三年,成聚是也。司马法有戎马一匹,牛二头,毕赋之法,期于甸而鲁成公作丘甲,春秋所以责其重赋也。四丘谓之甸,六十四井二百五十六家,司马法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步卒七十五人,又重车一乘,将之者二十五人,二车共百人,甸之为言用以佃兽之名也。一甸出车一乘,可以军旅田役故名。《丘甸都县》
四旬为县,二百五十六井,一千二十四家,出兵车四乘,四县为都,一千二十四井,四千九十六家,出兵车十六乘。都字从诸省从邑言诸邑之所会也。
凡丘甸县,都皆据井邑居民而立名,所谓以室数制之,其出车当捉零就整,非可以道理计也。
《小司徒》: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郑司农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元谓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属相连,比以出田税,沟洫为除水害,四井为邑,方二里,四邑为丘,方四里,四丘为甸,甸之言乘也。读如里甸外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积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三十四夫,治洫。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积万井,九万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二万九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万六千四百夫,治浍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地事谓农牧衡虞也,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谓出车徒给繇役也。司马法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何休曰,圣人制井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种谷不得,种一谷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以妨五谷,环庐舍种桑荻、杂菜,畜五母鸡二母,豕瓜果种疆畔,女工蚕织,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死者得葬焉。多于五口名曰馀夫,馀夫以率受田二十五亩,十井共出一兵,车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硗埆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土易居财均力,平兵车数定,是谓均民力彊国家,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中里为校,室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辨护伉健者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属里正,比庶人在官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田作之时,春父老及里正旦开门出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促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工一月得四十五日,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疾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十月事讫,父老教于校八岁者,学小学十五者,学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者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其有秀者命曰进士,行同能偶别之以射,然后爵之士,以才能进取君以考功授官。三年耕馀一年之畜,九年耕馀三年之积,三十年之储,虽遇唐尧之水,殷汤之旱,民无近忧,四海之内莫不乐其业,故曰颂声作矣。
《遂人沟洫》
遂人职云,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注谓万夫者,方三十三里,一百步,九方而为一同,遂从沟横洫从浍,横九浍而川周其外焉,遂注入沟,沟注入洫,洫注入浍,浍注入川,故田亩之水有所归焉。匠人谓田间则有沟,成间则有洫,同间则有浍,垦百里之地,百沟十洫,一浍盖不易之制也。遂人以万夫而计之,匠人以井里而计之,其实一井九夫,而遂沟洫则以百里而浍之,一而已矣。《井田助法遂沟》
《诗》:公刘,彻田为粮,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孟子》曰:方里而井,井九百亩,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
方一里之中,其田九百亩,界为井字,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借其力以助耕公田,故谓之助,八家共耕为通力,各私田百亩为均平,故谓之彻,彻者,通也,均也。通力合作则可计亩,均收则不可,盖各入其田之所收,故谓之私田,若曰均收则公田,外为民田,不必分井字,不称为私田矣。
《牧田贡法遂沟》
《孟子》:国中十一使自赋。又曰:贡者较数岁之中以为常。千亩之田,中为遂,九十夫,各受田百亩,九遂并入于沟,以其无公田每夫各自供其十一之赋,故谓之贡也。
《小司徒》: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春秋传》:井衍沃,牧隰皋。
宽平之地为井,窄狭之田与夫高下不齐者,但可为牧,多则十夫,少者虽不足一夫,皆可补而授之。司马法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步百为亩,谓阔一步、长百步、亩百为夫,谓长阔皆百步。
匠人广尺深尺谓之𤰝,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
遂人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夫间有遂,广深二尺,遂上有径,高广亦二尺,可以通人行,十夫有沟,广深四尺,沟上有畛,广高亦四尺,可以通牛马。
旧说以遂人有十夫,字因以为乡,遂用贡法之沟洫,匠人有九夫,字因以为都鄙,用助法之沟洫,愚谓凡耕者皆为横亩,以入于遂,一步为三亩,立苗方二尺,此树植之法,井牧皆然也。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大抵田首之水入于沟,亦井牧所同也,但井限于九夫,牧则十夫,此微不同,然所谓九夫者,乃九夫之地,非九家也。且每井有馀夫,受田一井,实不止九夫,故举成数言,岂可因此而遂分乡,遂都鄙有二法乎。叶氏曰,司徒言井,邑遂人言沟洫,非乡遂异制也,井邑定田亩多寡以出税,故以四井四邑言,沟洫定水道大小以兴利,故以十夫百夫言。乡言井邑则遂之田赋亦如之,遂言沟洫则乡之水利亦如之,互文见义耳。
《万夫之地》
万夫之地,地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一方当百夫,百夫有洫,一行当千夫,千夫有浍,九浍而川周其外,若以百夫言之,则一方为一夫,夫间有遂,一行为十夫,十夫有沟,亦九沟而达于洫。其沟浍广深,郑注与井田相准,但井田法沟浍稀少,如此沟洫法沟浍稠多,如此川广深当亦倍浍,与自然之川异,彼则百里之间一大川耳。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酂之田,千夫二鄙之田,万夫四县之田,遂沟洫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径畛涂道路皆所以通车徒于国都也。径容车马,畛容大车,涂容乘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万夫者,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九万夫而方,一同以南亩观之,则遂纵沟横洫纵浍横九浍而川周其外焉。
师之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夫水不外乎。地兵不外乎。农畜众养民之道,必都鄙有章闾,井有伍,田有封,洫孟子谓仁政必自经界始,故因地中有水之象,兼考周官之说,而叙井田之法,以附大易之义云。
《夏殷周授田》
季氏云,夏时地未尽垦,则田少,殷地渐垦,则田增至。周益垦,则田多,以五十亩变为七十亩,以七十亩变为百亩,截长补短,随地制形,不过易一经界而已,岂必截。然方正区分为九列如井字,整如棋局哉。后儒止因拘于周礼遂沟之说,取必于方祗以见其难行耳。朱子曰:尝疑孟子所谓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恐不解如此。先王疆理天下之初,做许多畎浍沟洫之类,大段是费人力了。若是自五十而增为七十,自七十而增为百亩,则田间许多疆理,都会更改,恐无是理。孟子当时未必亲见,只是传闻如此,恐亦难尽信也。
按三代授田有五十七十百亩之不同者,皆因步有多寡,否则尺有长短耳。步有多寡者,如古以步百为亩,自汉武至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故殷人以一百四十步为亩,则七十亩当周之百亩。夏后氏以二百步为亩,则五十亩亦当周之百亩也。谓尺有长短者,如三司布帛尺以十二寸通用尺十寸,周尺止六寸有奇。盖周建子度从黄钟起数故尺短,殷建丑度从大吕起数尺差长,夏建寅度从大蔟起数尺尤长,其说亦通,不然经界岂易事可如是纷更乎。经界既移,则庐舍亦当尽为改造,且每井田中必凿一井以备汲灌,此井田之所以得名也。亦将尽为改凿乎。盖井田起于黄帝,至少康云有田一成,则井十为通,通十为成之制已久,夏后氏亦非全用贡法也。
《畿内外贡助辨》
季氏引匠人法注云,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及公邑乡遂与公邑之在甸,稍县都皆有贡而无助,其馀稍县都皆行助法,又云畿内用夏之贡法,都鄙用殷之助法,愚谓一国之民一也,何分地之远近,天下之民一也,何分畿之内外。虽自国中以及于四疆,自四疆以达于四海,税无重轻,所以为王者,大同之政,其有不同者,不过以地有上中下之等差,则授有多寡,民有居之远近,则役有疏数重轻。皆低昂称量,使无不均耳。旧注谓周之畿内,税有重轻,邦国之税,内外异法,此不过因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遂生,此说耳。愚谓国中圹野之地,即可为助野,有隰皋之地,即可为贡盖,不可泥也。
《李翱分田法》
唐李翱著《平赋书》曰,凡为天下者,视千里之都为千里之都者,视百里之州为百里之州者,视一亩之田而一亩之田起于六尺之步,二百四十步之谓,亩三百有六十步之谓,里方里之田五百有四十亩,十里之田五万有四千亩,百里之州五十有四亿亩,千里之都五千有四百亿亩,方里之内以十亩为之,屋室径路牛豚之所息,葱韭蔬菜之所生,而里之家给焉。凡百里之州为方十里者,百州县城郭之所建,通川大涂之所更,丘墓乡井之所聚,𤰝遂沟浍之所渠,计不过方十里者,三十有六而百里之家给焉。千里亦如之,一亩之田,以强并弱,水旱之不时,虽其不能尽地力者,岁不下粟一石,公收其十一,凡百里之州为田三十四亿五万有六千亩,亩率十取粟一石三十四万五千有六百石,以贡于天子,以给州县。凡执事之禄以供宾客,以输四方,以禦水旱之灾,皆足于是矣。其田间树之以桑,凡树桑人一日之所作者,谓之功桑,太寡则乏于帛,太多则暴于田,是故十亩之田植桑五功,一功之桑取不宜蚕之岁,度之虽不能尽其功者,功不下一匹帛,公税其百之十,凡百里之州树桑百一十五万有二千功。率十取一匹帛,帛一十一万五千有二百匹以贡于天子,以给州县。凡执事者之禄,以供宾客,以输四方,以禦水旱之灾,皆足于是矣。鳏寡孤独有不人疾者,公与之,粟帛能自给者,弗征其田桑,凡十里之乡为之公囷焉,乡之入粟于公者,岁十舍其一于公,囷十岁得粟三千四百五十有六石。十里之乡多人者,不下千六百家,乡之家保公囷,使勿偷饥,岁并人不足于食,量家之口多寡出公囷与之,而劝之蚕以需麦之熟焉。及其大丰乡之正,告乡之人归公所与之粟。戒必精勿濡以内于公囷穷。人不能归者,与之勿徵于书,则岁虽大饥,百姓不困于食,不死于沟壑,不流而入于他境矣。人既富乐生重犯法而易为善教,其父母使之慈教,其子弟使之孝教。其在乡党者,使之敬让,羸老者得安,幼者得养,鳏寡孤独有不人疾者皆得乐,其生屋室相邻烟火相接于百里之内,与之居则乐而有礼,与之守则人皆固其业,虽有强暴之兵,莫之敢陵自百里之内,推而布之千里,自千里而被于四海,其孰能当之。是故善为政者,百姓各自保而亲其君上,虽欲危亡弗可得已,其在《诗》曰: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士,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此之谓也。且夫重敛则人贫,人贫则流者不归,而天下之人不来,土地虽大,荒而不耕,虽其耕之而地有遗,力犹不耕也,是谓弃天之时,遗地之利,竭人之财,轻敛则人乐其生,人乐其生则居者不流,而流者日来,居者不流而流者日来则土地无荒、桑柘日繁,地有馀利,人益富,兵益强与之,安而居则富而可教与之,危而守则人皆自固。孟轲所谓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有生人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宋林勋占田法》
林勋《政本书》十三篇,略言:国家兵农之政,大率因唐五代之故。农贫失职,兵骄不可使,而饥窜四逸,为盗贼也。乱本立矣,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占田五十亩,其有羡田之家,毋得更市田,其无田与游惰未作者,皆驱之使农,耕羡田,而杂钮钱谷,为十一之缗;每井赋兵二人,马一匹,率为兵六千四百人、马三千四百匹,岁取五之一为上番之额,以给征役。无事又分为四番,以直官,给守卫。是民三十五年而役乃一周也。番上则岁食米万九千馀斛,钱三千六百馀缗,无事则减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税供之。匹妇之贡,绢三尺,绵一两。百里之县,岁收绢四千馀匹,绵三千四百斤。非蚕乡则布六尺、麻二两,所收视绢绵率倍之。行之十年,则民之口算,官之酒沽,与凡茶、盐、香、矾之权,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说甚具。后,又献《比校书》二篇,大略谓:桂州地东西六百里,南北五百里,以古尺计之,为方百里之国四十,当垦田二百二十五万二千八百顷,有田夫二百四万八千,出米二十四万八千斛,禄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禄兵三十万人。桂州垦田约万四十二顷,丁二十一万六千六百一十五人,税钱万五千馀缗,苗米五万二百斛有奇,州县官不满百员,官兵五千一百人。盖土地荒芜而游手末作之人众,是以地多遗利,财用不足,皆本政不脩之故也。朱文、公熹甚爱其书。东阳陈亮叹:以为,考古验今,思虑周密。世为井田之学者,莫能加也。按自限田名田之议,先汉不即行而贫富益远,独唐李翱宋林勋仿三代井田,遗意考古验今,分劈讲画,作《平赋》、《政本》二书,甚具而宋儒张载有买田一方,画为数井之思,且讲求法制以为不刑一人,而可复时皆不售,惜哉。
《任地之法》
载师掌任地之法,有廛里,有场圃,有宅田,士田,贾田有官田、牛田、赏田、牧田、有公邑之田、有小都大都之田,且国有四民农之受田,无疑矣。惟工商之受田,初无明文,而二郑之释周礼则有异商之议,元谓士大夫之子得而耕之,田也。贾田吏为县官,卖材者与之田也。后郑则引汉食货志之言,谓农民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馀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据后郑之意,则直谓贾田为商贾之家所受田也。予以为不然,夫四民不相业,亦不相杂,处其来久矣。四民之中,自农之外惟士为然,田盖使之耕且养也。果如后郑之言,以贾为商贾之贾,则工商一也,何载师独载贾田而不言工田乎。嗟夫王者之所重者,农民也。所轻者,末作也。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出里布莫非设轻重之法,使民知农之为优,而工商之不足事也,今使为工者,得以器械易粟而复受田焉。则谁不为工乎。使为商者日中而市交易,而退而复受田焉,则谁不为商乎。然则载师无商田工田之明文,而后郑必为之,说予以为不知先王重本抑末之意。《农政全书一》《田制》
《周礼·小司徒》: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以令贡赋。
王祯曰,按古制,井田九夫所治之,田也。乡田同井,井九百亩,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积万井九万夫之田也。井间有沟,成间有洫,同间有浍,所以通水于川也。遂人尽主其地,岁出税各有等差,以治沟洫。
陈祥道曰,三屋为井,井方一里,九夫四井为邑,邑方二里,三十六夫,十六井为丘,丘方四里,百四十四夫,六十四井为甸,甸方八里,五百七十六夫,二百五十六井为县,县方十六里,二千三百四夫,一千二十四井为都,都方三十二里,九千四百十六夫。
《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𤰝,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凡天下之地势,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涂焉。
注曰,三夫为屋,屋具也,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赋税共治沟也。方十里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为出田税,缘边一里治洫,方百里,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出田税缘边十里治浍。
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
注曰,十夫二邻之田,百夫一酂之田,千夫二鄙之田,万夫四县之田,遂沟洫浍皆所以通于川也。万夫者,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九方而一同,以南亩图之,则遂从沟横,洫从浍横,九浍而川,周其外焉。去山林、陵麓、川泽、沟洫、城郭、宫室、涂巷三分之制,其馀如此,以至于畿则中虽有都鄙,遂人尽主其地。
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成,成十为通,通十为终,终十为同。《书》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左氏传》曰:少康之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按《蔡氏注》书畎浍之制,但据周礼言之,盖虞夏之制,已无所考,然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与一甸六十四井,五百一十二家之数略同,则田制亦不甚异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陈祥道曰,夏商周之授田,其亩数不同,何也。禹贡于九州之地,或言土、或言作、或言乂、盖禹平水土之后,有土见而未作有作焉。而未乂则于是时人工未足以尽地力,故家五十亩而已。沿历商周则田浸辟而法备矣,故商七十而助,周百亩而彻,《诗》曰: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则法略于夏,备于周,可知矣。刘氏曰,王氏谓夏之民多家,五十亩而贡商之民,稀家七十而助,周之民尤稀,家百亩而彻,熊氏谓夏政宽简,一夫之地税五十亩,商政稍急,一夫之地税七十亩,周政极烦,一夫之地尽税焉。而所税皆十一,贾公彦谓夏五十而贡据一易之地,家二百亩而税百亩也。商七十而助,据六遂上地百亩莱五十亩,而税七十五亩也。周百亩而彻据不易之地百亩,全税之。如三子之言,则古之民常多而后世之民愈少,古之税常轻而后世之税愈重,古之地皆一易而后世之地皆不易,其果然哉。
元扈先生曰,按三代制产,多寡不同,诸家之说互异,刘氏一首疑之,夫谓古民多后世之民少,必不然也。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则不得减,唐虞至周养民几二千年,虽其间兼并者,岁有度不能减,生人之率二代革命,所杀甚少,春秋时所杀亦少,直至战国乃杀人以数十万计。此皆唐虞之代所留也。度殷时,人当数十倍于夏周时,数十倍于殷耳,安得谓古时人多而后世少乎。且禹驱蛇龙以居人,谓人多而田少,欲多授而不足,无是理也。谓古税轻后税重,此无从辨其然不然,但如熊氏之说,则夏商皆二十税一矣,乃既赋田于民,又有税有不税,而所税者必于十一,此成何政体乎。亦无是理也。谓古地一易而后世之地不易,此于理宜有之何者,人少地多则岁易,人多地少则不易耳,但如贾公彦之说,则夏实二百亩而贡,殷实百五十亩而助,即岁易者以二当一,亦当言百亩,奈何二百亩而反谓五十亩乎。亦无是理也。三家之言,大都曲说刘氏之疑民多少是也。而疑岁易之田亦误,以愚意言之,此其间有一可论,有一不可论,尝考尺度亩法,周之百亩当今田二十四亩五分有奇而已,若夏尺夏亩与周等者,其五十亩当今田十二亩有奇而已,而谓足以食八口之家乎。且圣王制产必度民之力,可治必度民之用,可足何至夏周之间,所差一倍非夏之民,勤于食则周之民勤于力矣。此其尺度亩法,必有异同,乃夏商之故,今不可考也,此所谓不可论者也。其可论者则三代圣王所为,厚于民者,非以多予之田为厚,而以少与之田为厚,譬食小儿者,非以多予之食为爱,而以少予之食为爱也。《语》曰:务广地者荒。《诗》曰:无田甫田,惟莠骄骄,故后稷为田一亩、三亩,伊尹作为区田,负水浇稼,古之治田者,尽力尽法而不务多,大禹时稷为农师未久也,于是洪水初治,作乂之土甚多,深恐其民务于广地以致荒芜,故限田五十不得踰制,而使精于其业,人人用后稷之法,即此五十之田可以足八口之食矣,治田既少,业既专精,积久之后,因生便巧如后稷之耕,两耜为耦,其孙叔均遂作牛耕是也。便巧既多,人力有馀,至于殷周遂以渐加多,而其田亦治故,由七十而至于百亩,要使人之力足以治田,田之收足以食人,必不至于务广而荒耳。然周人治田,既稍广畜积必倍多,故周礼能以九年耕馀三年之食矣。今世贫人无卓锥,而广虚之地,数口之家辄田二三百亩,卤莽灭裂,丰年则为薄收,水旱则尽荒矣,此上之无法以教之,无制以限之故也。
六尺为步
司马法六尺为步。
每步积三十六尺。
步百为亩步百为亩
司马法步百为亩。
《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为之亩。
古者耜一金,两人并发之,其垄中,曰亩亩,上曰伐,伐之言发也。𤰝与伐高深广各尺一,亩之中三𤰝,三伐广六尺长六百尺,以此计亩,故曰终亩曰竟亩,郑注亩方百步者非是。
每一亩积三千六百尺。
古之一亩以尺计,得面方六十尺,自之得积三千六百尺。 以下亩法俱折,方取易算故。
以步计得面方十步,自之得积百步。
今时亩法以步计,得面方十五步四分九釐一毫九丝三忽二微零。自之得积二百四十步为亩。六尺为步,以尺计得面方九十二尺九寸五分一釐六毫零。自之得积八千六百四十尺,为亩以三十六尺,而一得积二百四十步。
五尺为步,以尺计得面方七十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零。自之得积六千尺,为亩以二十五尺,而一得积二百四十步。
以丈计亩得面方七丈七尺四寸五分九釐六毫,自之得积六十丈,为亩以二尺五寸,而一得积二百四十步。
古之一亩以今法准之,每浙尺八寸准古一尺,得面方四十八尺,自之得积二千三百零四尺,以今亩法八千六百四十尺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丝六忽零。
以六尺为步,计之得面方八步,自之得积六十四步,以今亩法二百四十步而一得田二分六釐六毫六丝六忽零。 后言浙尺准,古其尺法、步法、亩法、俱仿此。
若以牙尺六寸四分准,古一尺得面方三十八尺四寸,自之得一千四百七十四尺五寸六分,以今亩法六千尺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丝六忽。以五尺为步,计之得面方七步六分八釐,自之得积五十八步九分八釐二毫四丝,以今亩法二百四十步而一得田二分四釐五毫七丝六忽。 后言牙尺准古其尺法、步亩法、俱仿此。
亩百为夫亩百为夫
司马法亩百为夫。
《周礼·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
《考工记》:匠人为沟洫,广尺深尺谓之𤰝,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
径广二尺。
每百亩积得一万步三十六万尺。
面方六百尺加遂径八尺,共六百零八尺,自之得三十六万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内夫积三十六万尺,为田百亩,遂径积九千六百六十四尺,得二亩六分八釐四毫一六。
古之百亩今浙尺亩法算得二十六亩六分六釐六毫六丝六忽一六。
遂径七分一釐六毫。
今牙尺算得二十四亩五分七釐六毫。
遂径六分五釐九毫七丝。
夫三为屋夫三为屋
司马法夫三为屋。
屋,具也,一井之中三三相具,出赋税共治沟也。屋之广长或傍遂沟洫浍不同,今以两阔加沟畛,两长一作沟畛,一作遂径计之。
长一千八百二十四尺,阔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积一百一十一万六千二百八十八尺,共三百十亩七釐九毫三六。
若以两阔加沟畛,两长加遂径计之。
长一千八百一十六尺,阔六百十二尺,自之得积一百一十万九千七百八十二尺共三百零八亩三分七釐三毫一二。
屋三为井屋三为井
司马法屋三为井。
井方一里九夫。
遂人十夫有沟,沟上有畛。
《考工记》:匠人为沟洫,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
畛广四尺。
一井之田面方一千八百尺,加沟畛遂径方一千八百二十四尺,自之得积三百三十二万六千九百七十六尺。
内九夫积三百二十四万尺,为田九百亩。
沟畛积五万七千八百五十六尺。
遂径积二万九千一百二十尺,二积共二十四亩一分六釐。
四井为邑四井为邑
《小司徒》:四井为邑。
邑方二里三十六夫。
一邑之田面方三千六百尺,加沟畛遂径面方三千六百四十尺,自之得一千三百二十四万九千六百尺。
内田积一千二百九十六万尺,为田三千六百亩。沟畛遂径积二十八万九千六百尺,得八十亩四分四釐四毫一六。
四邑为丘四邑为丘
《小司徒》:四邑为丘。
丘方四里,一百四十四夫。
一丘之田面方七千二百尺,加沟畛遂径七十二尺,共面方七千二百七十二尺,自之得积五千二百八十八万一千九百八十四尺。
内田积五千一百八十四万尺,得一万四千四百亩。
沟畛遂径积一百零四万一千九百八十四尺,得二百八十九亩四分四釐。
四丘为甸四丘为甸
《小司徒》:四丘为甸。
司马法,井十为成。
遂人百夫有洫,洫上有涂。
匠人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
成方十里,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税沿边一里,治洫四井为邑,四登于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故方十里,甸之八里,开方计之八八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税旁加一里,通廉隅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
涂亦广八尺。
一成之田面方一万八千尺,加洫涂沟畛遂径一百八十四尺,共一万八千一百八十四尺。自之得积三亿三千零六十五万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内积三亿二千四百万尺,为田九万亩,馀积六百六十五万七千八百五十六尺,得洫涂沟畛遂径共一千八百四十九亩四分四毫一六。
一甸之田面方一万四千四百尺,自之得积二亿零七百三十六万尺,为田五万七千六百亩,廉隅积一亿一千六百六十四万尺,为田三万二千四百亩共得出税田九万亩。
四甸为县缺《小司徒》:四甸为县。县方二十里四百井三千六百夫。
一县之田面方三万六千尺,加洫涂沟畛遂径三百五十二尺,共面方三万六千三百五十二尺,自之得积一十三亿二千二百四十六万七千九百零四尺。 内积一十二亿九千六百万尺,为田三十六万亩,馀积二千六百四十六万七千九百零四尺,得洫涂沟畛遂径共七千三百五十二亩一分九釐五毫二。
四县为都缺
《小司徒》:四县为都。
都方四十里一千六百井一万四千四百夫。面方四十里为都一都之田面方七万二千尺,加洫涂沟畛遂径六百八十八尺共面方七万二千六百八十八尺,自之得积五十二亿八千三百五十四万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内积五十一亿八千四百万尺为田一百四十四万亩,馀积九千九百五十四万五千三百四十四尺,得洫涂沟畛遂径共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一亩四分八釐四毫一六。
四都为同四都为同
遂人千夫有浍,浍上有道。
匠人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专达于川。
同方百里,同中容四都,方八十里,出田税沿边,十里治浍,四甸为县,四登于同,同方八十里,旁加十里,故方百里同之八十里,开方计之八八六十四成,六千四百井五万七千六百夫,出税旁加十里,通廉隅三十六成三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浍。
浍达于川,川者,大水通流,非人力所治。
道广二寻。
井田之制,备于一同。
一同之田面方一十八万尺,加浍道六十四尺洫涂一百四十四尺,沟畛七百二十尺,遂径八百尺,共得面方一千七百二十八尺,六而一得三万零二百八十八步,自之得积九亿一千七百三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四步,以亩法积百步而一得九百一十七万三千六百二十九亩四分四釐,内六十四成积五亿七千六百万步,为田五百七十六万亩,廉隅三十六成积三亿二千四百万步,为田三百二十四万亩,共得出税田九百万亩,浍道洫涂沟畛遂径共一十七万三千六百二十九亩四分四釐。
若以面方一十八万一千七百二十八尺,自之得积尺三百三十亿零二千五百零六万五千九百八十四尺,以亩法三千六百尺,而一得田数与前术同。
今时浙尺八寸,当古一尺,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算得田二百四十四万六千三百零一亩一分八釐四毫。牙尺六寸四分当古一尺,五寸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算得田二百二十五万四千五百一十一亩一分七釐一毫一丝七忽。
古之九百万。
今浙尺二百四十万亩。
今牙尺二百二十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亩。
古之浍道等十七万三千六百二十九亩四分四釐。
今浙尺四万六千三百零一亩一分八釐四毫。今牙尺四万二千六百七十一亩一分七釐一毫一丝七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