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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九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九十九卷目录

 太学生部汇考一
  有虞氏〈总一则〉
  周〈总一则〉
  汉〈武帝元朔一则 昭帝一则 宣帝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成帝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章帝元和一则 和帝永元二则 顺帝阳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吴〈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一则 大同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世祖太平真君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北周〈武帝天和二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选举典第九十九卷

太学生部汇考一

有虞氏

帝舜命夔典乐以教胄子。
《书经·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冑子。
〈大全〉胄长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适子也。教胄子者其所以教之之具专在于乐,如《周礼》: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弟。 潜室陈氏曰:胄子之性未免或偏圣人因其性而教之,所以矫其偏而归之中。 陈氏雅言曰:天子之元子、众子与公卿大夫之适子皆将有天下国家之责。故不可不素教而预养之。教之之道莫大于成其德,即大学之教而此命夔掌之也。

周制乐正造士师氏、保氏教养国子诸子,掌国子之倅大司乐掌成均之政。而乐师籥师大胥、小胥各以其职贰之。
《礼记·王制》: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
〈注〉乐正乐官之长掌国子之教。《虞书》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崇高也,高尚其术以作教也。幼者教之于小学,长者教之于《大学》《尚书》《传》曰:年十五始入小学,十八入大学,顺此诗、书、礼、乐四术,教以成士。故云以造士。春夏阳也,诗乐者声声亦阳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皆以其术相成也。王子、王之庶子、群后公及诸侯以至俊选皆以四术成之。入学皆以长幼受学,不用尊卑也。〈疏〉此明习业之事,乐正之官当光扬尊荣,此四术以为教谓敷畅义理赞明,旨趣使学者知之。顺者依顺,此古者先王之道。以诗、书、礼、乐教之,造成此士。术者是道路之名,诗、书、礼、乐是先王之道路也。春秋教以礼、乐,则秋教礼,春教乐。冬夏教以诗、书,则冬教书,夏教诗。郑注诗得为声者,诗是乐章诗之文义以乐声播之,故为声。若以声对舞,则声为安静舞为鼓动,舞为阳,声为阴。故大胥云春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是也。就舞之中,奋动甚者属阳,奋动静者属阴。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是也。书者言事之经礼者行事之法事为安静。故云阴文。王世子云秋学礼,冬读书与此同也。郑注互言之者谓不互言当云春夏教乐诗,秋冬教礼书,则是春夏但教乐诗不教礼书,秋冬但教礼书不教乐诗。今交互言之,言其四术不可暂阙。春教乐兼有礼,秋教礼兼有乐,夏教诗兼有书,冬教书兼有诗。故云皆以其术相成,但遂其阴阳以为偏主耳。文王世子云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长幼受学虽王大子亦然也。〈集说〉长乐陈氏曰:诗书礼乐以之为术,则谓之四术。以之教人则谓之四教,崇之则其道尊,立之则其教行。春教以乐,秋教以礼,则文王世子春诵秋学,礼是也。夏教以诗冬教以书则文王世子夏弦冬读,书是也。阳动而主声,阴静而主事。春夏阳也,诗乐则声也。秋冬阴也,书礼则事也。一阴一阳之谓道造士之道。在顺之而已,周官大胥春合舞,秋合声,与此不同者春貌之时而舞则貌也。秋言之时而声则言也。先王于阴阳之理,或取以动静,或取以五事,各有所当也。造士必以乐正者乐之入人也。深先王之成人未尝不终始于此。舜命夔典乐教胄子周立大司,乐掌成均之法皆此意欤。又曰防阳德者必以阴,则春教礼夏教书以夫春夏阳,而书礼皆阴事也。防阴德者必以阳,则秋教乐冬教诗以夫秋冬阴,而诗
乐皆阳事也。宗伯曰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之,意与此同。然春诵于东序,主乎诗;夏弦于成均,主乎乐。秋之瞽宗者礼也,冬之上庠者书也,则郑氏谓因时顺气于功易成理,或然也。盖防之者,成人之事;顺之者,小子之事。孰谓未升大学则弦诵乎。又乐书曰乐工之所取正者,小乐正也,小乐正之。所取正者,大乐正也。昔舜命夔为乐正,则乐正之职二帝之世已然。三王特因而循之,而已盖。诗者,中声之所正也,说志者莫辨焉;书者政事之纪也,说事者莫辨焉;礼之敬文也,说礼者莫辨焉;乐之中和也,说乐者莫辨焉。崇之为四术,使士有所尊立之为四教。使士有所从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崇四术以造之也。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立四教以教之也。乐正之职有在于是,岂非人君有乐育人材之意。而乐正有以辅成之欤。周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盖本诸此诗、书、礼、乐谓之四术,亦谓之四教,犹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谓之五典,亦谓之五教也。然不言易与春秋者为其非造士之具,不可骤而语之故也。孔子之于易,必待五十而后学。游夏之于春秋,虽一辞莫赞其意,盖可见矣。荀卿欲隆礼乐,杀诗书是不知崇四术之意也。 严陵方氏曰诗书礼乐所载者道也。体之在己,则术于此而已。故曰四术用之以化人,则效于此而已。故曰四教礼者,体也,故于秋教之,盖秋主揫敛所以成体故也。乐者,乐也,故于春教之,盖春主发散所以为乐故也。诗者,言也,故于夏教之,盖言为事之文夏与物交而成文故也。书者,事也,故于冬教之,盖事为言之实冬与物辨而反实故也。则顺之之道又有见于此。凡言春秋必以春为,前者先后之序也。然诵亦诗也,弦亦乐也,而文王世子乃言春诵夏弦,何也。盖弦诵者,诗乐之用诗乐者,弦诵之体,方言其体。故以乐为先方言,其用故以诵为先其实。四者以其阳类故教之。诏之皆于春夏而已,春之教乐,未始无诗,要之以乐为主耳。夏之教诗,非无乐也,要之以诗为主耳。弦之与诵其义亦犹是也。故文王世子弦诵则一诏之以大师,书礼则或诏之以典书者,或诏之以执礼者也。于春秋通而教之,秋冬别而教之者,顺阳交阴辨之义故也。此则一教之以乐,正者以夏殷之制略,未若周之制详故也。大子适子也,大则以大言之也,适子大而庶子小,故谓之大子。诸侯有君道,故谓之后。然非一人也,故以群加之天子之子亦谓之大子,则以特大于天下之子。诸侯之世子亦谓之大子,则以特大于一国之子而已。名之以大虽同,所以名之以大则异也。至于卿大夫之与元士则全乎臣矣,其子不足以大言之。故曰适子而已。自王大子以至于国之俊选,皆造焉者,皆从其诗书礼乐之教故也。天子之子则适庶,皆与诸侯。而下则庶子不与者,隆杀之别也。选士方升于司徒亦得与在学之教者教,无内外之别故也,则与帅之而执事以激群众之时异矣。故彼特曰俊士而已,学所以明人,伦人伦之大,莫先乎孝弟,故入学者必以齿曰:凡则无贵贱,皆以齿矣。然以大子而与俊选相为,齿所谓行一物而三善皆得是也。 山阴陆氏曰:四术诗书礼乐,四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乐正之事也。凡造士兴于诗书,次之礼,次之乐,又次之是之谓顺。《庄子》曰:倒道而言,迕道而说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言教不言学,非成德也。有教而已,据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凡学必时矣。故曰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延平周氏曰:四术仁义礼智也,四教诗书礼乐也。崇四术所以尊德性,立四教所以道问学。尊德性天也,道问学人也。天与人先王之教未尝偏废也。舜命夔典乐而教胄子,周立大司乐而掌成均之法。此言乐正崇四术立四教者,盖以乐为学教之,终始而能入人之深也。大子言其适王子,言其庶四时之教,其大子与俊选者同则道德所一也。庐陵胡氏曰:郑盖以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故必谓诗乐属阳,又以文王世子云秋学礼冬读书,故必谓书礼属阴。此说近凿夫四教不可一日而阙。却縠说礼乐而敦诗书岂分四时。《孔子》言:学诗学礼,何必夏教诗秋教礼。《孟子》曰:诵其诗,读其书。何必诗于夏书于冬哉。若云秋必礼,春必乐,则大胥云秋颁乐合声。文王世子云秋冬学羽籥,秋亦可教乐矣,不必春也。若云冬必书夏必诗,则文王世子云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郑云官谓诗书礼乐之官,则春亦可教诗书礼矣。不必夏秋冬也。郑注云互言之其义未明,故详别其旨。 讲义曰:四术、四教皆不过诗书礼乐而已,以此而为术业,故
谓之术以此而成教,养故谓之教亦异,名同实而已。 金华邵氏曰:入学当有渐摩之益,而势之尊隔则难行。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势之尊者,使其骄贵自恃而居乎贫贱而齿尊者之上。则有善何以相劝,有过何以相纠,惟略势位而一皆以齿则渐摩之,术可施如此,而不入于善是不帅教也。故于将出学之时,简之至,屈万乘之尊,动三公九卿大夫元士之众,甚而天子食不用乐古之人,君其不忍轻弃人才如此。盱江李氏曰:乐正以诗书礼乐造士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说者必曰:为化民也,为选贤也。而不曰爱诸臣之子,保诸臣之家也。人不教不善,不善则罪,罪则灾其亲,坠其祀,是身及家以不教坏也。故明主推恩群臣必先教学。与其宠于今,孰若无辱于后。不务教,而务官之以市井言,未学而仕其幸大矣。知者虑之则为祸,亦大彼不善之质,而假之位,鲜不及矣。

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注〉出学谓九年大成,学正也。所简者谓: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大胥、小胥皆乐官属也,大乐正告于王,王命皆入学。亦谓使习礼以化之不变。王又亲为之临视,重弃贤者子孙也此习礼。皆于大学,不举去食乐重弃人也。棘当为僰僰之言,偪使之偪寄于夷戎,不屏于南北为其大远。〈疏〉此论王子等屏退之事案,《周礼》: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皆属大司乐。故注云乐官属也。殷人习礼在于大学,即明堂位云瞽宗殷学,文王世子云礼在瞽宗殷之大学也。若周则大学曰东胶瞽宗,不得为周之大学也。故《郑注·仪礼乡射》云:周立四代之学于国,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则周之寻常习礼于殷,学之中至九年为王。子不变其习礼当于东胶大学。然则馀子十八入,大学嫡子二十入,大学者皆是殷法也。若周法立当代大学在公宫,左大学即东胶也。又立小学于西郊,小学即有虞氏之庠。其习书于虞氏之学,习礼乐于殷之学,习舞于夏后氏之学,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皆于东序。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又云礼在瞽宗,然诗与礼乐虽各在其学。习之至二十入,大学之时仍于大学之中。兼习四术,故此注云习礼皆于大学是周之大学。亦习礼也,礼既在瞽宗,又在大学,则其馀亦可知。也郑注南北为其大远者案。《汉书·地理志》:南北万三千里。东西九千里。又《帝王世纪》: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东西九千三百二里。汉地既然,则周亦应尔皆南北长,东西短,故云大远也。〈集说〉长乐刘氏曰圣人之有天下也,以教学为朝廷之大政。使大子齿于俊选,使乐正磨其性情,必顺先王诗书礼乐以性其情。然后已也不变者,九年则虽王子亦屏远方,其公于教化而不私其子,则凡在学者孰敢不性其情以蹈于中和之域哉。此三代之王所以后世无及也。 延平周氏曰:王命三公至于元士,皆入学以劝导诱掖之。如是,而又不变则亲视,学而又不变是真不能变者也。故屏之棘急也。示其虽屏之欲棘于悔,过寄者示其虽屏之特寓于此耳。屏而必谓之棘,与寄者恩也。卒不免于不齿者义也。 长乐陈氏曰:周官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释菜合舞,秋颁学合声小胥掌学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挞其慢怠者,大胥待致以教之,小胥觥挞以赞之,则简不帅教者。小胥、大胥预有力焉。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则简不帅教者,小乐正亦预有力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凡王之事皆在所令焉,则简不帅教,以告于大乐正者。小胥、大胥、小乐正也,以之告于王者。大乐正也,乡简不帅教者,耆老皆朝于庠大乐。正告不帅教者,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而王又亲视。学重弃之也,重弃之与周官乡士遂士。王命三公会其期,同意王三日不举,与文王世子不举为之变,同意棘则欲其悔过之速。寄则示其有可复之理,可悔而不知悔可复。而不能复然。后终身不齿矣,屏之止于东西,而不及南北者。南于中国为尤远,北于四方为尤寒,自非恶之欲,其死则不投之于此。《诗》曰: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则国子之屏宜不至,此盖教之,仁也,简不帅义也。王亲视学与三日,不举仁也,终身不齿义也。先王之于国子,仁之而已,其处之以义不得已也。严陵方氏曰:视学之礼,则文王世子所言者是也。不变王,三日不举者以视学之礼化之,而又不变
则终身不变矣。故三日不举将以弃之也,举与食日,举以乐之,举同义将弃之。而不举则自贬损以责其教之不至故也。棘寄皆以待贵之礼,有别于贱者,故然耳。 山阴陆氏曰:寄言今虽寄后将,复焉,棘言今虽棘后将,宥焉。虽曰:终身不齿其幸望犹如此圣人之仁也。 李氏曰:王亲视学此,有以见劳于索之也。劳于索之则休于使矣。 讲义曰:三日不举,闵其教养之久而犹不变,所以深惜其齿于学而无所成也。古者大丧则不举,大札则不举。邦有大灾则不举,又司寇行戮则君为之不举。王闵士之无成而至于三日,不举乐则所以教养。以待天下之士,为何如。

文王世子,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终则负墙,列事未尽不问。
〈注〉间犹容也,容三席则得指画相分别也。席之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则是所谓函丈也。负墙却就后席相辟也。列事未尽,不问错尊者之语不敬也。〈疏〉此论国子侍坐于大司成之仪问终,则起却就后席,负墙而坐辟后。来问者问事之时若尊者。序列其事未终,尽则不可错乱尊者之语,辄有咨问。〈集说〉石林叶氏曰:师氏掌教国子,以三德、三行论说东序,有论说则有问,故间三席。 严陵方氏曰:可以问者以其声足以,相闻又不至于大逼也。曲礼曰:先生问焉终则对,亦此之意。 山阴陆氏曰:负墙致竦,敬也。据子夏蹙然而起,负墙而立,《传》曰:一命而伛,再命而偻,三命,循墙而走。盖古之人有所受,皆如此。

《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
〈订义〉吕氏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此又以从容和缓以美诏王之师氏教国子。古人教国子之意如此。 郑康成曰: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师氏教之而世子亦齿焉,学君臣父子,长幼之道。王昭禹曰:上则诏王,下则教国之子弟,皆出于师氏。君臣上下所以同德而无异道。 陈彦群曰:古者,国子之教极严,盖其以父兄之任为官,与未命之士不同。苟教之无素,而一日用于朝廷、宗庙之间。与庸人何异。后人不知教国子,而朝廷、宗庙之间又率皆以父兄保任为郎,其后遂欲除任子之令,不知任子之不得人。由教养之未至耳,先王赏延于世,未尝以官授不才之子弟。今之国子监正为教国子设,故太学补选先于国子。其为法则优而教养异于古矣。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
〈注〉中中礼者,失失礼者,教之者使识旧事。〈订义〉郑锷曰:国朝典故,人有所不知者,必以是而教之焉。陈君举曰:教以三德、三行以立其根本,又须教以国政,使之通达治体。故国政之中者教之以为法,不中者教之以为戒。使之洞晓国家之本末源流,则他日皆良公卿也。

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订义〉李景齐曰:周自有教国子之官,师氏掌以美诏王。今考其职,教国子者尤详焉。乃所以广于诏王之道,非有二事也,何者。国子所赖以宿卫王宫最于王为近,且密师氏居虎门之左。司王朝而以美诏王,则王之所闻者,善言所知者,正道固可以格其非心。然退而寒之者众,则此心易摇。故必详于教国子,使之皆善,则在王所者长幼卑尊无非薛居州王。谁与为不善古之人,臣所以纳君于善,而古之人君所以自置其身于无过者,莫急于此。保氏之职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者盖,亦是意。后世之君非无所谓谏诤辅拂之臣,而深居退处所对不过宦官女子,则君心之易蛊宜矣。 陈君举曰:古者取士先国子,次俊造夫国子。非但王人之谓也。记曰: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则诸侯子在其中矣,今见于经。师氏居虎门教国子,则宿卫王宫之士庶子,宫伯所领者也。大司乐成均教国子是谓胄子,则常在学者也,其馀不常在学特名在学士之版,则岁春、秋之一合诸学其籍在诸子,其教则大胥、小胥。由此观之,列国之子与在周行者同。卫王宫同,入成均同。隶学士之版于斯取才焉,而用之曾何内外之辨。传言鲁公之子伯禽、卫康叔之子牟齐、太公之子伋俱事成王,而宣王欲得国子之能。训导诸侯者樊穆仲以鲁侯对略,可睹矣,犹以为未广也。则乡党有宾贤邦国,有贡士是谓俊造盖以三百六十官迭来。四方之彦而博极一时之选,是故天下无遗才而王室亦无世官之弊。故曰凡周之士不显亦世周衰。世卿为政,姻娅膴仕,而诸侯子不在教育选举之科。《小雅》刺之曰: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言仕京师者辄得志,下国之士壅于上闻。甚则卫之贤者,仕于伶官简兮之卒。章曰:彼美人
兮西方之人兮。风人以是,为宜承事王者,而困穷至此。先王之泽熄矣。汉设左官之律,凡仕于诸侯者皆左选也,且不得宿卫。大乐律曰: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关内侯到五大夫以为舞人,而诸侯子弟不与焉。国子之分内外,于是始何示人不广乎。

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订义〉史氏曰:师氏之德行既根诸内,而保氏所养,养此而已。夫有诸内必形诸外,则艺也,仪也。人孰患其不习哉。 郑锷曰:说者谓教以德行,则不言养教以艺仪。先言养之以道何也。余以为艺则一能之,可称;仪则容止之,可观。养之以道,然后教之中有所主。表里相符,华实相副矣。养则涵养其心,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 王氏曰:道与之才先王达之以为艺,道与之貌先王制之以为仪。

《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订义〉陈蕴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旧法以立国之学政,合聚国子弟,将以此教之。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帅国子而舞。
〈订义〉郑锷曰:奏夏之时,又帅国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导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故凡乐事用舞,则帅国子而舞。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订义〉谓以年幼小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黄氏曰:凡称国子兼适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则为小舞,自其小时教之大司乐六舞则合之羽旄干戚备焉。

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
〈订义〉王氏详说曰:文王世子曰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是学士者,国子之谓以其父兄有爵于国者,言之则曰国子,以其众言之则曰诸子以其教言之则曰学士。周之时乔木有世臣,棠华有贤者之后夫。岂无自哉。 郑司农曰:版籍也,今时乡户籍世谓之户版,大胥主此籍以待当召聚乐,舞者卿大夫之诸子,则案此籍以召之。

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徵学士。
〈注〉击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众。〈订义〉王昭禹曰:召之使兴舞也。

小胥掌学士之徵令而比之。
〈疏〉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赞大胥为徵。令校比之考其在否。〈订义〉王昭禹曰:徵则召之使来,令则使之有为比则校叙。其多寡之数使之类聚而群分。

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订义〉郑锷曰:执羽所以为容,籥所以为声。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声而上下律吕,于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乐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师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尝无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尝无羽。故诗言万舞及于执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胜羽,武舞羽不胜干。此籥师之教国子所以专言舞羽吹籥欤。

《夏官》:诸子掌国子之倅。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订义〉黄氏曰:国子与王子弟共学,国有政事国子虽尽有职任,而必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学校不可一日废也。一人元良,万邦以贞先王所务,莫上焉。游言其无职任也。 易氏曰:使之修德即师氏所谓三德教国子者。使之学道即保氏所谓养国子以道而教以六艺者。德原于性,故谓之修,道公乎人故谓之学。 王昭禹曰:宫正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教之于宿卫之时。诸子春秋合之于方学之时,考其艺而进退之。则能者在所进,不肖者在所退也。

武帝元朔五年,始置博士弟子员。
《汉书·武帝本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按《儒林传》: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丞相、御史言:制曰太常议,予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厉贤材焉。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兴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制曰:可。
昭帝   年,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昭帝时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宣帝   年,倍增博士弟子员。
《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昭帝时,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宣帝末倍增之。
元帝初元五年四月,诏令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儒林传》: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
永光三年冬,复博士弟子员。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成帝   年,增弟子员三千人。
《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岁馀,复如故。
平帝元始四年,增元士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儒林传》: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岁课甲科
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云。 按《王莽传》:四年,莽奏起明堂、辟廱、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

后汉

章帝元和二年五月,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和帝永元十二年三月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十四年,更定试博士弟子法。
《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徐防传》:永元十四年,拜司空。防上疏曰:汉立明经,博徵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设甲乙之科,以勉劝学者,所以示人好恶,改敝就善者也。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互相是非。孔子称述而不作,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阙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轻侮道术,浸以成俗,诚非诏书实选本意。改薄从忠,三代常道,专精务本,儒学所先。臣以为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论语不宜射策。虽所失或久,差可矫革。诏书下公卿,皆从防言。
按注东观记防上疏曰:试论语本文章句,但通度,

勿以射策。冀令学者务本,有所一心,专精师门,思核经意,事得其实,道得其真。于此弘广经术,尊重圣业,有益于化。虽从来久,大经衰微,学问浸浅,诚宜反本,改矫其失。
顺帝阳嘉元年,增太学弟子员。
《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秋七月丙辰,以太学新成,试明经下第者补弟子,增甲、乙科员各十人。
质帝本初元年,令郡国举明经朝官,遣子受业太学,定岁满课试录用格。
《后汉书·质帝本纪》: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大将军至六百石,皆遣子受业,岁满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当以次进赏。
〈注〉四府掾属谓大将军府掾属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属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汉官:左、右中郎将,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属焉。三署谓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

《儒林传序》:本初元年,梁太后诏:大将军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学,每春秋辄于乡射月一飨会,以此为常。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馀生。然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
〈注〉汉官仪曰:春三月,秋九月,习乡射礼,礼生皆使太学学生。
灵帝熹平元年,捕太学诸生千馀人。
《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元年秋七月,宦官讽司隶校尉段颎捕系太学诸生千馀人。
〈注〉时有人书朱雀阙云天下大乱,公卿皆尸禄故捕之。

熹平五年十二月,试太学生除吏。
《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冬十二月,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馀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
光和元年二月己未,始置鸿都门学生。
《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注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馀人。

文帝黄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学,置五经课试之法。
《魏志·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永安元年,诏立学,凡有志好者令其就业。
《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道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兴以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则伤化败俗。其按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闻之者羡其誉。以敦王化,以隆风俗。

武帝泰始六年冬十一月,赐太常博士、学生帛牛酒各有差。
《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八年,诏太学生已试经者留学馀,各遣还。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礼志》:晋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馀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之,其馀遣还郡国。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学。
孝武帝太元元年,尚书谢石请兴复国学,诏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
《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礼志》:晋孝武帝太元元年,尚书谢石陈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翼善辅性,唯礼与学。虽理出自然,必须诱导。故洙、泗阐弘道之风,《诗》《书》垂轨教之典。敦《诗》《礼》,王化以斯而隆;甄陶九流,群生于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时亡。光武投戈而习诵,魏武息马以修学,惧坠斯文,若此之至也。大晋受命,值世多阻。虽圣化日融,而王道未备。庠序之业,或废或兴。遂令陶铸阙日用之功,民性靡素丝之益,亹亹元绪,翳焉莫抽,臣所以远寻伏念,寤寐永叹者也。今皇威遐振,戎车方静,将洒元风于四区,导斯民于至德。岂可不弘敷礼乐,使焕乎可观。请兴复国学,以训胄子;班下州郡,普修乡校。雕琢琳琅,和宝必至;大启群蒙,茂兹成德。匪懈于事,必由之以通,则人竞其业,道隆学备矣。烈宗纳其言。其年,选公卿二千石子弟为生,增庙屋一百五十五间。而品课无章,士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言之曰:臣闻弘化正俗,成乎礼教,辅性成德,必资于学。先王所以陶铸天下,津梁万物,闲邪纳善,潜被于日用者也。故能疏通元理,穷综幽微,一贯古今,弥纶治化。且夫子称回,以好学为本;七十希仰,以善诱归宗。《雅》《颂》之音,流咏千载。圣贤之渊范,哲王所同风。自大晋中兴,肇基江左,崇明学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并入国学。寻值多故,训业不终。陛下以圣德元一,思隆前美,顺通居方,导达物性,兴复儒肆,佥与后生。自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臣闻旧制,国子生皆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者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子贡去朔之饩羊,仲尼犹爱其礼。况名实兼丧,面墙一世者乎。若以当今急病,未遑斯典,权宜停废者,别一理也。若其不然,宜依旧准。窃谓群臣内外,清官子侄,普应入学,制以程课。今者见生,或年在捍格,方圆殊趋,宜听其去就,各从所安。所上谬合,乞付外参议。烈宗下诏褒纳,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莱之人有志于学者,莫不发愤叹息。
太元九年夏四月己卯,增置太学生百人。
《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礼志》:孝武时,以学在水南悬远,有司议依升平元年,于中堂权立行太学。于时无复国子生,有司奏:应须复二学生百二十人。太学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奏可。

文帝元嘉二十年,复立国子学。
《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云云。元嘉二十三年九月,策试国子生。
《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三年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诏曰:庠序兴立累载,胄子隶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缅想洙、泗,永怀在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诸官,并宜沾赉。赐帛各有差。
元嘉二十七年,废国子学。
《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二十七年废。

武帝天监四年,诏国子学生不限人数。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春正月,置《五经》博士各一人。
《隋书·百官志》: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徕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隽才,不限人数。
天监九年三月,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十二月策试胄子。
《梁书·武帝本纪》:九年三月己丑,驾幸国子学,亲临讲肄,赐国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乙未,诏曰:王子从学,著自礼经,贵游咸在,实维前诰,所以式广义方,克隆教道。今成均大启,元良齿让,自斯以降,并宜肄业。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十二月癸未,舆驾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中大通四年,设孝经国子生。
《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四年三月庚午,侍中、领国子博士萧子显上表置制旨《孝经》助教一人,生十人,专通高祖所释《孝经义》
大同七年,制皇太子之子许,同皇太子入学,勿以齿胄为嫌。
《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议者以与太子有齿胄之义,疑之。侍中、尚书令臣敬容、尚书仆射臣缵、尚书臣僧旻、臣之遴、臣筠等,以为:参、点并事宣尼,回、路同咨泗水,邹鲁称盛,洙汶无讥。师道既光,得一资敬,无亏亚贰,况于两公,而云不可。制曰:可。

北魏

太祖天兴二年三月甲子,增国子太学生员三千人。按《魏书·太祖本纪》云云。世祖太平真君五年,诏王公卿士子息皆诣太学。
《魏书·世祖本纪》:太平真君五年二月庚戌,诏曰:自顷以来,军国多事,未宣文教,非所以整齐风俗,示轨则于天下也。今制自王公已下至于卿士,其子息皆诣太学。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元年八月,诏国子学生依旧诠补,服膺师说,研习《礼经》
《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云云。
《隋书·礼仪志》:后齐制,学生每十日给假,皆以丙日放之。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诏国子寺可备立官属,依旧置生,讲习经典,岁时考试。
《北齐书·孝昭帝本纪》云云。
《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国子寺,掌训教胄子。领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学生七十二人。太学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

北周

武帝天和元年秋七月壬午,诏:诸胄子入学,但束修于师,不劳释奠。释奠者,学成之祭,自今即为恒式。
《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秋七月甲辰,立露门学,置生七十二人。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开皇二年十二月丙戌,赐国子生明经者束帛。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礼仪志》:隋制,国子寺,学生皆以乙日试书,丙日给假焉。 按《百官志》:国子寺
学生,国子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
开皇二十年,废国子四门学。
《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刘炫传》:开皇二十年,废国子四门及州县学,唯置太学博士二人,学生七十二人。炫上表言学校不宜废,情理甚切,高祖不纳。
仁寿元年,诏减国子员为七十人。
《隋书·文帝本纪》:仁寿元年六月乙丑,诏曰:儒学之道,训教生人,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升之于朝,任之以职,故能赞理时务,弘益风范。朕抚临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伫贤隽之人。而国学胄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良由设学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简省,明加奖励。于是国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
炀帝大业元年闰七月,诏采访学生随才擢用,给禄并申课试之法。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元年闰七月丙子,诏曰:君民建国,教学为先,移风易俗,必自兹始。而言绝义乖,多立年代,进德修业,其道寖微。汉采坑焚之馀,不绝如线,晋承板荡之运,扫地将尽。自时厥后,军国多虞,虽复黉宇时建,示同爱礼,函丈或陈,殆为虚器。遂使纡青拖紫,非以学优,制锦操刀,类多墙面。上陵下替,纲维靡立,雅缺道消,实由于此。朕纂承洪绪,思弘大训,将欲尊师重道,用阐厥繇,讲信修睦,敦奖名教。方今宇宙平一,文轨攸同,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岂无奇秀。诸在家及见入学者,若有笃志好古,耽悦典坟,学行优敏,堪膺时务,所在采访,具以名闻,即当随其器能,擢以不次。若研精经术,未愿仕进者,可依其艺业深浅,门荫高卑,虽未升朝,并量准给禄。庶夫循循善诱,不日成器,济济盈朝,何远之有。其国子等学,亦宜申明旧制,教习生徒,具为课试之法,以尽砥砺之道。 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改革。国子学学生无常员,太学学生五百人。 按《儒林传》:高祖暮年,精华稍竭,不悦儒术,专尚刑名,执政之徒,咸非笃好。暨仁寿间,遂废天下之学,唯存国子一所,弟子七十二人。炀帝即位,复开庠序,国子郡县之学,盛于开皇之初。徵辟儒生,远近毕至,使相与讲论得失于东都之下,纳言定其差次,一以奏闻焉。